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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少天 - 

[焦点话题(第2期)派系PK]企业管理,要集权还是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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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5 23:01:5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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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jsabby在2007-1-5 22:38:31的发言:

给大家一个佐证,目前中央政府在作些什么动作?集权!!土地监察、纪委;价格审批权、死刑审批权......不胜枚举,在中央政府分权导致的各“地方诸侯”足以影响到整个国家的和谐时,当国家“宏观调控”根本无效时,集权需要啦!

但是,我一直以为集权从来不是绝对的真理。一个国家、一个组织乃至一个老板,他的精力一定是有限的。这时候就需要授权,也就是分权。

其实,大家都知道每个企业都不是绝对的集权和绝对的分权,而较多的都是追求的“分权有序、集权有道、授权有章”为核心的集分权相结合的模式。

这个命题,我觉得还有值得商榷之处。简单去论述集权、分权的优劣,其实意义不大。这是理论问题。

“中国大陆资产5000万以上的民营企业,运转3年以上。”其实运作三年的民营企业可以说依然是创业期,这个可以基本确认;但是5000万对于不同的行业来说,不具有任何可比性。5000万,对于生产制造业来说,可能单一的生产基地即可达到,而生产制造业需要的可能就是集权模式;5000万,对于多元化的投资“集团”来说,很多小老树都是如此,就会存在对于下属分子公司的管理,不管大小,都需要授权,特别是对于初创期的民营企业来说,多多分权,可能会培养更多的能人、培育更多的机会。

因此,猫兄、王老师,大家可能还需要更聚焦一些。

[em05][em05]

授权不是分权,授权是在集权基础上进行的,承认集权的权威,分权是一种权利主体的分配,乳飞猫所言西方政治分权,是为了彼此制衡。

5000万实在不算大企业,只能算中等,在中国这个群体私营企业越来越多,因此值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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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5 23:07:17 | 只看该作者

    恩,确实是管理上的问题,但实际上您上面所说的也是一个分权的例子。制定规则的人,以及守护规则的人在西方也是分开的,立法与执法的分离的。建立规则以及守护规则的机构都是同一个机构的话,那这样就会出现特权。所以必须要分权。才可致使其健康的成长以及不断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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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5 23:33:18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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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自在的风在2007-1-5 23:07:17的发言:

    恩,确实是管理上的问题,但实际上您上面所说的也是一个分权的例子。制定规则的人,以及守护规则的人在西方也是分开的,立法与执法的分离的。建立规则以及守护规则的机构都是同一个机构的话,那这样就会出现特权。所以必须要分权。才可致使其健康的成长以及不断的完善。

你讲的是国家政治,在这方面分权是有利百姓的,因为百姓利益是国家利益的主体。但企业不同,企业利益主体是业主,集权是利益业主的,类比国家政治,企业如同中国的封建社会,利益归于小集团。如果是全流通的公众公司,总裁、CEO会合董事会、监事会分权,但这样的企业必经是极少数千分之一都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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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6 00:16:18 | 只看该作者
支持brainman,道理很简单,因为brainman是民营企业争着要的人才:)我也不例外,只是请不起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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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6 00:18:24 | 只看该作者

谢谢少天把这样一个难题分配给我和飞猫兄,说它是难题,一是古老,集权与分权是一个古老话题,古往今来,围绕这个话题的争论可以用尸横遍野来形容。二是没结论,在互联网上,检索“企业管理+分权+集权”,可以获得五万多条检索结果,说明什么?没有权威结果;三是急待答案,我国的经济发展已经催生了一批规模化企业,多数都面临了一个这样的问题“统则僵死、放亦失控”,企业达到一定规模就开始徘徊。(这段话恰好自己证明集权管理也不一定有理。)

对于这个问题,我是主张集权的,下面,给出一些分析,希望飞猫指正。

集权与分权表面上是一个统治(管理)决策权的分配方式,然其背后是利益的分配,这一点必须要明确。(同意)

集权强调终裁权的绝对统一,分权则要求部分终裁权的分散。(同意)

从国家政治角度,吏、兵、刑、钱、粮(税)是五项核心权利,中国两千年封建历史发展的实践说明,集权是明智的选择。秦统一后,一改前朝分封的分权模式,开创了中央集权的郡县制,这是中国政治第一次弃分权(诸侯制)而选择集权。汉初,开始恢复分权,虽诸王同出汉家,但还是引发了社会动荡,不久前热播的电视剧《汉武大帝》中部分反映了这一历史,后晁错主张消藩,强化中央集权为武帝采纳,虽然他最终也是横尸街头,但其后是中国历史两千年的中央集权模式。(好像王老师忘了一句名言: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秦朝是一个短命的二代王朝。)
  秦朝短命的原因:
  1、秦国靠法制发展起来,战胜了其他国家,统一了中国后,它的法网更严密、刑罚更为野蛮残酷,例如最残酷的死刑"具五刑",一人犯罪、诛杀其父族、母族、妻族­的"灭三族",族内一人犯罪、余皆株连的"连坐之法"……,秦始皇又长期频繁加重了贫苦人民的徭役,修建阿房宫、骊山陵墓、长城……,范文澜著《中国通史简编》­认为:"秦时全中国人口约二千万左右,被征发造宫室坟墓共一百五十万人,守五岭五十万人,蒙恬所率防匈奴兵三十万,筑长城假定五十万,再加其他杂役,总数不下三­百万人,占总人口百分之十五。使用民力如此巨大急促,实非民力所能胜任。"林剑鸣的《秦汉史》也沿用这一说法。白寿彝、高敏、安作璋主编的《中国通史》第四卷的­估计稍低:"据统计,秦代全国人口约两千万,而每年被迫服役的不下二百万,以致丁男不足,又征丁女,秦代徭役之繁重,由此可见一斑!"西汉初的晁错就有这样的说­法:“今农夫五口之家,其服役者不下二人”。
  秦国徭役的繁重、刑律残酷的暴政,使秦家王朝走向了"损一利万、政乃不乱"的反面极端,激发了六国旧民"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的极大仇恨,导致佣耕出身的陈­胜、吴广等九百贫苦人被征戍边,因途中遇雨、道路不通而无法按期到达目的地,而按秦朝法律都要被杀的情况下,不得不举行起义的,各地豪雄百姓纷纷响应,终于使秦­朝"与众同恶,则靡不倾"十五年后灭亡。
  而汉高祖刘邦率领大军攻下秦国首都咸阳后,为了赢取民心,刘邦召集了咸阳附近各县的父老,对他们宣布:"你们长期以来受尽了秦朝暴政的残害,如稍有指责就遭灭族­之灾,秦朝的这些法规都是压榨老百姓的。从今天起,我跟诸位父老约法三章:第一,杀人的偿命;第二,打伤人的办罪;第三,偷盗抢劫的要惩罚。除这三条外,其他法­律、禁令一律废除。"各县父老听到了刘邦的约法三章,高兴地不得了,百姓们争先恐后地拿出自家的酒肉和粮食来慰劳刘邦的将士。从此,刘邦的威望更高了,老百姓们­巴不得刘邦能留在关中做王。

  

  企业管理也需要集权,创业期的企业,权利分配一般为两种,一是独裁,二是议决。企业发展到一定规模,“议决”的企业会逐步向独裁(集权的极端模式)过渡,原来参与决策的创业兄弟不是离开就是臣服,这是一种不争的现象亦或规律。(在集权管理统治下,资本就是老大,飞猫同意。但世事并非总如资本的心愿,所以也产生了段永平负气离开小霸王,并成立了全员股份制的企业步步高……的等等故事,这对小霸王的集权管理而言,是吉是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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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6 00:27:51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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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brainman在2007-1-5 23:33:18的发言:

你讲的是国家政治,在这方面分权是有利百姓的,因为百姓利益是国家利益的主体。但企业不同,企业利益主体是业主,集权是利益业主的,类比国家政治,企业如同中国的封建社会,利益归于小集团。如果是全流通的公众公司,总裁、CEO会合董事会、监事会分权,但这样的企业必经是极少数千分之一都不到。

       国家与企业虽然不同,但在管理的实质上是一样的。分权可以照顾到百姓的利益,但同样分权也是照顾到没个股份的利益。随着企业的成长以及扩大,家族模式的集权管理已经慢慢的已经无法满足以及适应企业。

       我们的重心在于企业,把企业要发展壮大寄托在一个或者少数几个人的英明指导下在现今的信息时代是非常危险的,从制造业的分工合作,到管理的分权管理是一个符合企业发展的趋势。集权管理在公司中仍然会在突发事件中存在,如救护车,警车闯红灯之类。封建社会的没落,集权统治的没落,是否让我们也看到了在发展的道路上,企业更需要的是一套更好的分权管理方法。

47
发表于 2007-1-6 00:42:36 | 只看该作者


  改革开放以后中国大陆新成立的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私营企业,基本上都是家族化集权式管理,也就是以血缘关系、朋友关系、地缘关系为纽带的控制。家族化集权管理常常受到学者和媒体的批评。
  而企业家一旦想把企业做大,就会碰到管理问题。几个人或几十个人的时候,都在创业者的眼皮子底下,管理再不行,总也出不了大问题,无论理论家们怎么指责私营企业的创业者们如何不会管理,如何不懂MBA,如何臭没水平,但是这些私营的创业者们比理论家们能赚钱,会赚钱,理论家们无非是说你们再发展下去就不行了,其实这都是猜测,让理论家们来就行吗?却也未必。如果请个外来的人才管理也是个麻烦,刚开始是你给他提供了一个发展的平台,要是凭他自己的能耐,他可能二十年后也爬不上这个平台,但是一旦他发展了,成熟了,你就累了,给你撂个橛子你就得伤筋动骨,保不齐你也许就背过气去。
  企业要发展壮大,要在市场上有竞争力,不走出家族化的集权管理体制,不利用市场上的人力资源、管理资源,不行。但是,中国企业家面临的一个困惑是,当他们试探着迈出这一步,引入现代化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管理体制时,又缺乏可以信赖的职业经理人,大量的资产被偷窃,痛定思痛,最后发现“任人唯贤”还是不如“任人唯亲”,雇来的经理还是不如“自家人”值得信任,于是又要回到家族化集权管理。这是家族企业成长中的一个重要问题,甚至可以说是关键问题。

  企业家总是想把自己的企业做大,把自己的市场做大。但要把企业做大,靠你一个人又不行,所以一定要雇佣更多的经理,雇佣更多的员工来帮助你把企业管理好。从这个意义上讲,一个企业发展壮大,也就是企业的委托-代理关系不断的延伸,不断的扩展。但如何控制代理人的行为就成为一个关键问题。

  顾名思义,“代理”建设让别人替你干事。但要想使你的员工、高级经理能够按照你的意旨实现你的理想,你就一定要给他们授权,要使他们有机会接触企业的核心资源、客户、技术,要把他们放在一个非常关键的岗位上。但是当这些员工、这些经理获得了企业的核心资源,或者知道得到这些核心资源的渠道后,他们可能会想:我为什么要为你干?为什么不利用这些技术自己干,自己创业,与你竞争?这可能是我们好多的民营企业面临的非常残酷的现实。

  一个企业搞大之后,就可能会发现好多“叛将”出来了。“叛将”通常也不是一个人,他下面还有好多人,“叛将”走的时候可能会带走好多“叛军”。我们知道孙子对父亲比对爷爷更亲,一个副总、部门经理离开企业的时候,老总可能很难留住副总、部门经理下面的人。这个问题不仅仅是中国存在的问题,在西方也存在。美国硅谷就存在好多这样的例子,比如说著名的英特尔(Intel)公司,它的两个创始人Noyce和Moore,一个是以前Fairchild(仙童)的总经理,一个是研发部主任。在他们离开之前,Fairchild的一个技术人员发明了一个新的芯片,这个芯片后来就成为Intel的核心技术。我们知道现在Intel已经垄断了芯片市场,Fairchild已经变得没有人知道了。据Inc的统计,全球500家增长最快的企业中,71%的核心技术都来自于他原来企业的雇员,所以西方企业中有一个忠告:从来不要让你的员工干你对你过去的雇主干过的事情。

  中国企业的问题又有非常特殊的一面。在西方有相对完善的法律制度来保护企业家的产权,而中国的法律非常的弱(这是比较重要的问题,例如信用体系)。在前段时间,我听到硅谷有6个中国人被判刑,就是因为盗窃了企业的技术,然后拿去创办自己的企业。在这样一个环境下,中国企业家面临的一个任务是怎么能够保证你雇来的人,帮你创业的人,真正是为你的企业服务,而不是利用你的企业来获得技术、资源,然后离开你,与你竞争。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对产权的法律保护。一个人要离开你,他要承担他的成本,包括盗窃你的技术引起的法律成本。产权保护越好,他离开你的成本就越大,剽窃你的技术的可能性就越小,企业的规模才能做得越大。如果法律制度对企业的产权没有给予很好的保护,企业就不可能做大。世界上有好多这样的例子,好比在意大利,那里的黑社会很多,产权的有效保护非常的弱,所以意大利流行小企业。

  产权保护的有效性也与企业的资产本身的特点有关系。要保护一个钢铁企业,那是很容易的。因为如果要防止一个人从钢铁企业那里偷走钢材、机器,我们只要雇佣两个彪形大汉守在门口就可以了。但如果我们经营的是一个知识型企业,企业最核心的技术都要通过工程师、管理人员的脑子来保存,然后再传输、再生产,那么这时候门口的两个彪形大汉对于保护产权就没有多大的作用。所以越是知识型的企业,产权保护就越困难。

  如果你无法阻止“叛军”离开你的企业,那么你就要贿赂他,使他不背叛你,也就是如何通过激励手段使他觉得,呆在你的企业里面比他自己干、与你竞争,能得到更大的利益。所以,在一个高科技的企业,一个知识型的企业,激励机制变得更为重要。知识型的企业,甚至非知识型的企业,高层的员工一定要持有企业的股票。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产权保护越困难,产权的分享就越重要。记得我在农村的时候,我们家有一棵苹果树,这棵苹果树离我们家比较远,离另一家人比较近,我们很难保护这棵苹果树。所以我们家每年秋天摘了苹果都要送两筐给这家人,这样他就不偷苹果了。这个道理适合所有的企业,当你的产权没法有效保护的时候,你一定要送两筐苹果给最容易偷窃你的资产的人,也就是让他自己在里面也有产权。但是我知道我们的企业家经常不愿意出让产权,这样最后不但苹果没收获,连苹果树也让人家扛走了。企业家要有核心员工保驾护航。最安全的护航员是谁呢?就是你身边最有可能性接触到你的核心技术、核心资源的人。拉拢住了这些人,其他人就好办了。

  初始的合约对产权保护也非常重要。好多企业家在开始创业的时候,都不注意初始合约,几个人糊里糊涂就走到一块办企业。一个原因是开始的时候谁也没想到能赚很多钱,但一旦企业做大之后,产权的纠纷就来了。企业的产权说不清是谁的,不清楚谁有多少股,自然也就无所谓偷,法院也没办法判这个案。我要提醒企业界的朋友注意,一定要在一开始,在“结婚”之前就能想到“结婚”后的事,尽量减少“离婚”时的冲突。
  如果防止“叛将”很困难,如何做到有“叛将”无“叛军”就变得非常重要。也就是说,怎么能够使到,也许你的副总、部门经理背叛你,但他下面的人不跟他走。当然,如果能做到这一点,他背叛你的积极性就小多了。这里我想提供一个例子,就是北京慧聪公司的例子。慧聪是我们国家一个非常成功的信息企业,它一年的收入比我们最著名的三个网络公司加起来还要高好多倍。这个企业基本是做到了有“叛将”无“叛军”。它有一个部门经理跑了,但是没有人跟着他跑。为什么呢?因为企业里的产权进行了很好的分割,由于“叛将”手下的人在企业里面有股票,他们如果跟着“叛将”走了,其持有的股票也就一分钱也不值了,所以宁可留下来,也不愿意跟他走。

  除了产权问题、激励机制外,就是职业经理的职业道德。没有职业经理,就没有大企业。什么是职业经理?第一他有管理的专业技能,第二他要有职业道德。当我们去选一个人当经理的时候,我们能够信赖他,愿意把权力交给他。光有能力是不够的,他还要有很好的职业道德、诚信责任。就好象你上火车,你是个老太太,背着个很重的包,看到一个年轻小伙子,年轻力壮,你愿意把背包交给这个年轻小伙子帮你扛吗?肯定不愿意,尽管他的力气很大,你最担心的是你把包给他以后,他又跑得快,你就追不着他了。所以在西方,经理人的职业道德非常重要,不值得信赖的人不可能成为经理人。

  在中国,可信赖的经理人比能干的经理人更稀少。有一次我去北京郊区的一个企业访问,那里养了好几条狗。我问老板为什么养这么多狗。他说,养狗比雇人便宜多了,狗也比较忠诚,不会偷你的财产,不会拉走你的客户。这当然是一个笑话了,但也说明一个职业经理人对企业的忠诚是多么重要。我们已经有好多这样的例子,好比郑百文就是这么一个例子。大家都知道,郑百文是个上市公司,已经垮了,现在正在商量怎么重组它。郑百文的失败有好多原因,包括个人素质、经营战略、政府干预等。但是我相信里面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职业经理人的背叛。当西方的大公司派人到中国等发展中国家来办分公司的时候,几年以后,当地的企业就很有规模、很象样,像摩托罗拉、诺基亚等等。但我们想一下,当中国的企业要派出一个经理到其它地方开拓市场、办一个企业的时候,你最大的危险是几年之后,这个企业就变成他的了,已经不是你的了。包括我刚才讲的慧聪公司,也出现过这个问题。有些地方经理竟然在北京的老板不知道的情况下,把公司的注册改了,变成了自己的公司。当然这里面有我们的工商部门的配合,否则这种事情是做不成的。郑百文在全国建立了大大小小好几百个子公司,他们相当一部分子公司的经理是利用郑百文的销售渠道、郑百文的投资来为自己赚钱,销售自己的产品。企业的收入就归这个地方经理所有了,而企业的成本都写在郑百文的帐上了,这样的企业是不可能搞好的。

  为什么我们中国这样缺乏好的经理人呢?这并不是我们中国人品性比较差,我们的水平比较低,而是因为我们的法律制度有问题,社会人文思想不足,改革开放几十年的时间比不上西方几百年的历史沉淀。职业经理人要有职业道德,首先对职业道德要有市场需求。在计划经济下,国有企业只需要职业官员,经理的职业道德是不值钱的,因为我们的政府部门对于职业道德不是很欣赏。在外国,在市场是缺乏良好声誉的经理是很难找到工作的(因为西方有信用体系)。但在我们国有企业用人的时候,我们并不考虑这一点,政府官员甚至与企业经理合谋盗窃企业资产(出资人长期不到位和政府的娇生惯养。没有良好的业绩考核体系做监管,国企负责人只剩法律监管最后一道防线)。所以说职业经理的道德是一个制度问题。职业经理的职业道德是由企业家、资本家培养起来的,就像保姆的职业道德是由家庭主妇教养出来的一样。如果我们不能够改变我们的产权制度,经理的职业道德的建设就会非常难。

  这样,前面所讲的困惑就很容易理解了。我们的民营企业都是家族化集权管理,好多的经济学家、管理专家都在批评这个现象,认为一个企业要搞好,要发展,一定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用能人,要由职业经理人管理企业。这个道理没有错。但我们的民营企业家都觉得非常的困难,不是他不愿意,而是太缺少值得信赖的人了。没有职业经理,没有职业经理的职业道德,我们的企业就只能停留在家族企业的层面上。过去的家族企业可以搞得比较大,你生了七八个儿子,儿子又生孙子,一家有一二百人,也可以组成一个有一定规模的企业。现在一家人只生一个,搞一个家族化集权管理的大企业就非常困难了。

  政府可以给你资源,给你资金,给你贷款,但政府不能够给你员工的忠诚。没有员工的忠诚,更多的贷款可能意味着企业破产的可能性更大。怎么办?除了刚才讲的激励制度外,企业家必须还要有很好的内部控制制度,也就是企业这个大厦的“承重结构”。设计内部控制制度的目的是什么?就是要保证在企业业务扩展的同时,企业的核心资源不会由少数人来掌握,不会对企业家构成很大的威胁。一个大楼能盖多高,取决于地基,取决于材料的品质。企业组织可以是一个非常高的金字塔科层结构,也可以是扁平的水平结构。如果你的产权不容易被盗窃,你可以用高科层的制度,有副总,下面有部门经理等等。但如果你的产权很容易被盗窃的话,你的科层越高,你的危险就越大,那就要实行一个相对比较扁形的企业结构。在扁形的企业结构下,由于“叛将”手下的兵很少,他背叛你的积极性也就比较小一些。但如果你是高科层的话,内部股权也不会很奏效,那就非常危险了。

  企业还要设计很好的财务审计制度。在现代企业制度中,事后的审计是非常重要的,财务上的相对集中控制也非常重要。

  企业家也要设法提高一些重要岗位的可替代性,降低经理人讨价还价的能力。这就像剧团一样,如果一出戏只有一个名角演的话,那么剧团老板就会经常受到这个名角的要挟,要你涨工资,不涨今晚就罢演了。所以一个剧团一个剧目一定要有两个人演主角,一是以防意外的情况,二是要降低每个人讨价还价的能力。所以怎么使到你的岗位有可替代性,对于保护你自己的企业非常重要。所以,在知名大企业里,凡属主管以上的干部,如果想往再上升职,在出色完成目标业绩的前提下,还必须培养几个可以替代自己职位的销售型、管理型员工和技术生产型员工,否则就不予以升迁,这是一个硬性的指标。这样,在职场上欲图往上爬的人,就不会只想到自己的个人前途而不管下属死活,从此会认真的培养下属,期望下属与自己共同成长。这样,可以为老板解决不少为人而头痛的问题。老板不再因为企业缺乏人才而头痛,不再因为自己缺乏能力或者自己没有时间培养下属而忧心重重。它就像齿轮一样转动,使企业里各个部门各层次的人才实现了“传、帮、带”,这样的企业,就是人才的大课堂。IBM、麦当劳、宏基、阿里巴巴……等知名企业都是这样做的,例如微软公司的高级总裁们也具有相互替代性,可以相对胜任彼此的工作。)

  另外,完善的劳动合同也非常重要。在西方,重要的资产、技术保密方面有竞业条款的限制条款。比如说,你离开我的企业,在几年内都不能到我的竞争对手的企业里工作。但中国没有,这是因为中国的合同精神跟西方很不一样,西方的合同法是尊重个人选择的自由、签约的自由;但我们中国的合同法带有更多政府的意旨,使当事人的选择空间变得很小。再有,一些高科技的企业,一些直接研究开发、市场营销这样的部门,是坚决不能搞第二职业的,因为第二职业是企业内部人盗窃企业资产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渠道。如果我们没有办法限制这一渠道,没有办法直接控制它,那么我们就只能限制你,不允许搞第二职业。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1-6 1:01:23编辑过]
48
发表于 2007-1-6 00:49:30 | 只看该作者
QUOTE:
以下是引用自在的风在2007-1-6 0:27:51的发言:

       国家与企业虽然不同,但在管理的实质上是一样的。分权可以照顾到百姓的利益,但同样分权也是照顾到没个股份的利益。随着企业的成长以及扩大,家族模式的集权管理已经慢慢的已经无法满足以及适应企业。

       我们的重心在于企业,把企业要发展壮大寄托在一个或者少数几个人的英明指导下在现今的信息时代是非常危险的,从制造业的分工合作,到管理的分权管理是一个符合企业发展的趋势。集权管理在公司中仍然会在突发事件中存在,如救护车,警车闯红灯之类。封建社会的没落,集权统治的没落,是否让我们也看到了在发展的道路上,企业更需要的是一套更好的分权管理方法。

前面我讲了,全流通的公众上市公司,其决策管理是分权趋势,但这样的企业不是我们讨论的目标,太少、太少!企业所有者是企业的利益和风险承受者,不管他是英明还是流俗,企业是他的,他为什么要制度性的把风险的操控权分给员工?你会这样吗?事实上,企业的发展确是系与老板身上,因为总是英明的老板不多,所以即使是发展了几百年的西方资本主义社会,企业的平均寿命也不长。现实和理想存在差距,我们生于现实社会之中,只能遵循现实社会的规则,“企业应该如何”这样的话只是所谓专家们嘴里山侃东西。

49
发表于 2007-1-6 01:10:57 | 只看该作者

答复飞猫:

    秦的短命并非集权的关系,汉律也是一部大法典。中国社会自秦延续至今,集权是绝对主流确是不争的事实。步步高搞了全员持股,因此具有了分权治理的基础,但是,在步步高,分权又表现多少哪?那些权利分配原则是写进公司章程的?没有段永平签字,步步高的那些决策可以被执行?我不否认股份制企业中也存在大股东间分配管理岗位的安排,但这些权利岗位的人是属于集权群体的。“少数服从多数”是一句民主口号,但实质是一种集权安排,最终要有多数的代表行使集权权利。

50
发表于 2007-1-6 01:32:05 | 只看该作者

企业管理,要集权还是要分权?要讨论这个话题,我觉得先要从“权力”入手。先搞清楚“权力”是什么东西,然后再来讨论是“集权”好还是“分权”好。

权力,是一种支配他人的力量。权力背后站着两个巨人,一个是“利益”,一个是“能力”(如果加上德、贤也不反对)!权力一定要代表“大多数人的利益(或者阶级利益)”,或者说“公共权益”;同时,权力的获得者,必须有一定的“能力(或者德才兼备)”做作保障!

有人说专制社会,君主权力只代表少数人利益,其实一个好的君主或统治阶级的地位稳固,他必须要重视人民大众的利益即公共权益,否则他也必然会被人民推翻。企业也如此,我们所讨论的5000万资产的民企老板,如果他只顾自己的利益,不顾员工利益,不“以人为本”,相信这个企业也不长久。

权力在一定程度上等同于岗位,岗位必须“德者能者居之”,我相信这点大家也不反对,因为无德无能者即使坐上去,也不会有好下场。

下面我表明我的立场,“反对高度集权,主张合理分权,权力制衡”。我理解的分权的概念如下:

1、在最高权力中心,“终裁权”不能集中在一个人手中,必须是分权于相对少数人中,实行“民主集中制”。

2、对于上下层组织之间,下层组织对等相应职责必须有相应权力,即上层组织向下层组织分权。

集权与分权,最大的区别在于权力运行的原则不同。在民主社会,权力的运行遵守民主和制衡原则,即有合理分权。而在专制社会,权力的运行实行集权原则。可以说,所有专制社会都是集权社会。

可以讲,集权,其前提就是“专制”;分权,其前提就是“民主”!“高度集权”,是民主社会所不允许的,也是危险的!

1、集权必然导致一人专制。有人说集权不是“独裁”,其实“独裁”就是最典型的集权。有人认为“集权”就是少数人决策,少数人决策没有“民主”作保障,没有“权力制约”作保障,也必然走向“独裁专制”。关于国家治理我们有深刻的教训,在此放下,就拿我们讨论的范畴民营企业来说,绝大多数民营企业都是专制的,都是老板最终一人说了算。

2、集权容易扼杀新思想,扼杀创新。由于集权,集力过分集中在某些人或某个人手中,当另外有人有创新,有新思想出现时,与集权者意见相左时,很容易被忽视、被排挤、被扼杀,最终导致国家、企业、组织不进反退。

3、集权会导致特权和腐败的滋生。“权力会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会导致绝对的腐败”,人都是有私欲的,没有一定的权力制衡,特权阶级就会产生,腐败就会产生,中央目前为什么反腐力度这么大?就是地方领导权力过于集中,地方相应部门没有获得对等的制衡权力。对企业来讲,民企老板因为没有权力制衡,创业初“生于忧患”,发展中“死于安乐”的例子比比皆是。

4、集权容易导致决策失误。没有谁永远英明,永远判断准确,他的道德永远不出问题,他的能力能永远解决任何问题。要知道,“真理总掌握在少数人手中”有时候也成了借刀杀人的工具。在文化大革命中,集权主义又重新滋生,出现了权力过分集中的现象。对于这一点小平同志曾十分严肃地指出,权力过分集中于个人或少数人手里,多数办事的人无权决定,少数有权的人负担过重,必然造成官僚主义,必然要犯各种错误。而林林总总的企业倒闭的案例,也不缺乏企业老板一时头脑发热所犯下致命错误所导致的结果!

我们再回到现实的企业中来,大家都知道,权与责相匹配的,对等的权力需承担对等的责任。大家会看到企业由于没有“合理分权”,经常出现这些现象:

高层职责不清,老板(总经理)沉迷于“抓小放大”;

各级管理者都在忙于救火;

审批流程很长,但是大家对签字都不负责;

公司很多事无法开展,因为都得等老板(总经理)批;

大家都习惯于请示,工作主动性和责任心不强;

 老板(总经理)在公司具有绝对的影响力,一旦离开他公司就无法正常运转。

“合理分权”,建立在“分权”基础上的“权责对等”的企业管理模式将是企业壮大的根本出路。

中国受专制社会毒害久矣,民主之风不盛!多数人脑袋仍停留在专制社会影响下的“集权”,而视民主社会的“分权”理念为洪水猛兽。孰不知,“分权”是大势所趋,无论国家治理还是企业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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