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息谷-管理人的网上家园

楼主:道法自然 - 

[管理综合] [管理‖综合精华]登山还是救人---哈佛第一案例!

[复制链接] 184
回复
31894
查看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gd
11
发表于 2003-8-29 16:06:00 | 只看该作者
对团队进行一个分工,抽出2或者3个人把伤者送下山,大部分队员继续前进。对于企业也是如出,保持主要精力和主要力量继续发展,小部分人做其他。
12
发表于 2003-8-31 10:55:00 | 只看该作者
就事论事,如果遇到这种情景,即使我不是领导者,我也要劝服其他队员力争把救人放在第一位,这样的队伍才会有更好的发展;如果队伍选择放弃该遇难者,我也会协力完成队伍的目标,但下一次登山就不会再跟随下去。
13
发表于 2003-8-31 12:36:00 | 只看该作者
记得《垂直极限》中有类似这样的事情。
只有几支救心针,三个队员濒临死亡:一个重症,两个轻微
那么救心针如何分配(救心针的药力有限),是三人一起坚持到援救队来呢,还是抛下一人?

三人一起坚持到援救队来:三人均分救心针,但仅有很小的可能生存
抛下一人:一人先死,两人坚持,但是可能药力会坚持等到援救队到

我读经济学后,有种看法,很多时候,不是函数就可以解决问题,
在这种两难案例中,因为只能逻辑判断救不救人的利弊,
如何处理主要是看人生观(企业文化)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3-8-31 12:38:11编辑过]
14
发表于 2003-8-31 21:14:00 | 只看该作者
为什么要救人?我选择登山!
来的目的就是登山的,如果我落到奄奄一息的地步,是我的能力不够,或者我的运气不佳,无论如何,没有成功就是失败,你能埋怨的只有自己而已。
大家都是来登山的,没有义务救一个被大山淘汰的人,达尔文的进化论说的很明白,物竟天择,适着生存。市场就是这样的残酷,竞争失败的人,只有被淘汰,如果你有足够的能力,你一样可以淘汰别人,没有人会怪你的。
没有淘汰,人人都可以登上喜玛拉雅山,那就没有登山的意义了。市场也是如此,没有竞争,没有失败者,难道大家都成功吗?
必须明白:竞争不是我们的仇人,是恩人!
15
发表于 2003-9-1 20:47:00 | 只看该作者
对于登山队来说,应该救人。因为登山和救人在本质上都体现了人的精神。

对于企业,应该朝着团队的目标前进,那才是企业大多数人利益的体现。
16
发表于 2003-9-1 21:01:00 | 只看该作者
救人第一。

即使放弃登山,山还在那,下次还可以登。

而对于那个人来说,生命只有一次。

事实上,我们不救他,无异于谋杀。
17
发表于 2003-9-1 22:06:00 | 只看该作者
因事而异
18
发表于 2003-9-2 00:31:00 | 只看该作者
的确是HAVARD第一案例.

价值取向.

讨论归讨论,其实现实的企业中可能真的只有一种选择,你必须选择.
可能你遵从道德取向之后,你在也不会有登山的机会了

所以我觉得如果我是leader,我不会去救人的.
虽然说,长期来说对企业的信誉可能是很好,但是也许失去这次机会我的企业就会倒闭.

而且,长期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商场不是伦理场更不是道德场,如果把道德作为企业经营的地线
那么除非你有足够的能力扭转乾坤!
19
发表于 2003-9-2 01:35:00 | 只看该作者
为什么他的队友们会舍他而去呢?
他是否已奄奄一喜?存活的可能性有多少?
如果能救活的话,还是选择救。
20
发表于 2003-9-2 08:59:00 | 只看该作者
这个案例的确是没有标准答案。个人认为若纯属登山运动的话,那应尽团队最大的努力去救这个人,因那是在拯救一个生命。若是在企业团队中除了前面其他人谈到按价值取向权衡救人得失而外,个人认为能否做到团队绝大多数人仍然去完成团队目标,而抽出少数人去拯救个体。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