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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solarxia - 

[谈天说地] [转帖]谁人不知武则天——从尼姑到女皇帝的政治搏弈(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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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0-16 11:42:42 | 只看该作者

  对酷吏的横行霸道,朝中也有非议,陈子昂就是敢说话的一个。他那时年轻,口无遮拦,又是拥护武周革命的热心分子,所以敢于极言酷吏滥刑之弊,主张“抚慰宗室,各使自安”,不赞成把旧唐宗室搞得那么惨。
  
  永昌元年三月,武则天特意召见陈子昂,询问为政之要和哪些弊政需要革除,让他详细写来,不要引用古典,空发议论。
  
  陈子昂就写了一份三千言的建议书,提出了八条:一措刑,二官人,三知贤,四去疑,五招谏,六劝赏,七息兵,八安宗子。
  
  在“措刑”一条里,他提得很有见地,说严刑峻法是用来禁乱的,乱子平了就应该息刑,严刑不是为承平时代而设立的。太平之人,喜德政而厌刑罚,刑之所加,人必内心惨痛,所以圣人用刑罚非常审慎。近日诏狱大兴,钩捕支党,株蔓推穷,都是因为狱吏不识天意,所以才如此惨刻。最好是敕法慎罚,省白诬冤,这才是太平安人之务。
  
  对于用人,他也说得好。他说。政治政治,政所以能治,在于用人惟贤。君子小人各分其类。要是陛下好贤而不用,或者用了也不能信,信了又不能善始善终,或者用完了不加奖赏,那么虽有贤人,终不肯至,即便贤人当了官,也不肯用力。如此,怎么能行?(见《新唐书*陈子昂传》)
  
  对安抚宗室诸子一条,武则天当然听不进去,但也没恼怒。她知道陈子昂敢这么说,就是没有包藏什么心机,同时她又有爱才之心,很快提拔这年轻人为右卫胄参军(专甲仗等)。
  
  武则天当然知道他说的是什么,但此时她还不想收拾那些酷吏,狗虽恶,毕竟是我的狗,等狡兔死光了再说吧。于是,女皇虽然数次召见陈字昂,谈的也很详细,可是每次都是谈完了就算完事。
  
  陈子昂的上表至今我们还能从史籍上读到,可称得是见解不凡,不是书生空论,他也因此被提拔为右拾遗(正八品上)。但他“居职不乐”,革命后的严峻形势让他很感失望。
  
  反观酷吏,却是越来越得意了。有个醴泉人侯思止,早先以卖饼为业,后投到索元礼门下为仆,也学到了陷害人的一手。他有个朋友被恒州刺史裴贞因故杖责,他为了给朋友出气,就出头告裴贞与舒王李元名谋反。
  
  革命是好事,拥护者也多,可是革命后的谋反案为何又如此之多!
  
  侯思止一告就准,李元名被废,流放边地州县,裴贞掉了脑袋。侯思止因告发有功,授了游击将军。
  
  可是他还不满足,嫌游击将军是个散官,没有实权,就向女皇求为监察御史。
  
  武则天对要官的甚为厌恶,就问道:“卿不识字,岂堪御史?”
  
  侯思止答道:“獬豸(传说中的独角异兽,见人相斗,便以角触无理者)何尝识字,却能触邪呢!”
  
  这花言巧语,哄得女皇大喜,果然给了他朝散大夫、侍御史的官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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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0-16 11:56:34 | 只看该作者
期待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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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17 14:55:22 | 只看该作者

喜欢这个,赶快更新阿!我都跟着看了快一个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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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0-18 17:28:50 | 只看该作者

  
  还有一个衡水人王弘义更霸道,比侯思止的发迹还要不可思议。他素来无行,曾向邻舍乞求吃两个瓜,人家不给,他就告诉县官说瓜田中有白兔(天降祥瑞?)。县官派人搜捕,践踏瓜田,顷刻立尽。
  
  他后来出游赵州(今河北赵县)等地,见乡间的耆老聚会作邑斋,就告以谋反,致使二百余人无辜被杀,他也因此得授游击将军,不久又升为殿中侍御史。
  
  
  后来有人诬告胜州都督(在今内蒙)王安仁谋反,武则天叫王弘义去审这案子。王安仁被冤枉当然不服,王弘义就在枷上把他脑袋割了下来;又下令去捕王安仁的儿子。其子是军人,刚巧来到堂上,王弘义不由分说,也把他脑袋割下,装在盒子里回京复命。至于这父子俩反不反,那就在于报告怎么写了。
  
  回京途中路过汾州(今山西汾阳),司马毛公请王弘义吃饭,吃了不大一会儿,王弘义忽然喝叱毛公滚下去,命人斩之,用枪挑着砍下的脑袋回洛阳,沿途百姓见者无不震栗。
  
  那时武则天的中央监狱——“制狱”是设在丽景门内,凡入狱者,非死不出。王弘义竟然戏呼此门为“例竟门”,意为照例都得死。
  
  恐怖政治到了如此地步,朝士人人自危,相见不敢寒暄,只能道路以目。因入朝时经常有人密遭逮捕,所以每次上朝,官员们都要和家人诀别:“未知复相见否?”
  
  当时的法官,竞相以酷为荣,只有司刑丞徐有功、杜景俭办案还比较平恕。以至于被告者都说:“遇来、侯必死,遇徐、杜必生。”(《资治通鉴》)
  
  这徐有功,也算是武周时期的一个异数。他常跟家人讲:“今为大理寺命官,人命所系,不能因顺从皇上而妄杀无辜!”
  
  他起初在蒲州任司法参军,审案从来不用刑罚。以至于他手下的小吏相约,如果有犯人被徐大人下令用刑,那么咱们就往死里打。结果直到任满,也没打过一人。
  
  武则天在起用一批无赖酷吏之外,还用了一两个这样正直的刑官,对当时的妄杀多少有所阻遏。
  
  其时,魏州有人告发贵乡县尉颜余庆,说颜是琅琊王李冲的同党。武则天就把这案子交给来俊臣去审。
  
  这个小小的县尉,当年能跟李冲谋反有什么瓜葛呢?原来李冲曾在贵乡县放债,到期以后,就派家奴去收债。几个家奴图方便,在出发之前给县尉颜余庆先送去一封信,请他帮忙。
  
  亲王的事,颜余庆当然要给面子,于是先就帮忙收了一部分。其间,与李冲也有过通信。
  
  所谓跟李冲有瓜葛,也就这些。
  
  不过这案子到了来俊臣的手里,审讯的结果不问可知,当然是反叛有据、应定为死刑。
  
  但是在永昌元年,武则天曾有过一个敕令,对李贞父子造反案有一个政策规定,就是“魁首已伏诛,支党未发者赦免之”。也就是说,元凶被处决后,其余胁从同党即使未被举报,也一概赦免了。
  
  当时做这个规定,是为了安定人心,不至于牵连太广。
  
  御史台根据这个永昌敕令,便改判颜余庆为流放。
  
  这么改判是否妥当?武则天拿不准,就召集了官员来商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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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0-18 17:29:13 | 只看该作者

  当时侍御史魏元忠认为:“颜余庆助李冲收债,且有通信,谋反证据俱在,并非支党,该判死刑并籍没家产。”
  
  武则天深以为然。
  
  但是徐有功反对此议:“颜余庆在赦免令后被举报,可称支党。今以支党为魁首,是以生为死;赦而复罪,不如勿赦;生而复杀,不如勿生。我以为朝廷处置不当。”
  
  武则天很恼怒,问道:“何以为魁首?”
  
  徐有功从容答道:“魁者,大帅。首者,元谋。”
  
  武则天又问:“颜余庆何以不是魁首?”
  
  徐有功答:“若魁首者,虺贞(即李贞)是也,已然伏诛。而余庆今日才治罪,不是支党又是什么?”
  
  听了这话,武则天怒气稍平,说了一句:“卿等再议吧!”
  
  最后讨论的结果,是免去颜余庆的死罪。
  
  在徐有功与武则天争论的时候,朝堂上官员和侍卫有好几百人,众人鸦雀无声,连大气都不敢出,只有徐有功一人镇静自若。
  
  类似的传奇事迹,他还有很多。在酷吏横行的年代,这么干无疑是逆风而行。他两次因有人进谗言而被罢职,但时过不久,武则天总还是念及他的忠直,觉得有一个敢唱反调的人在身边也好,就又把他召回,授予更高的职务。
  
  《旧唐书》载:“时远近闻有功授职,皆欣然相贺。”恐怖时期的官民,把他视为救星。无处可以诉冤的时代,就是一座暗无天日的铁屋子,哪怕是一缕星光,也是莫大安慰。人们只能祈愿:有此一人在,正义就不可能完全泯灭。
  
  此后,他在仕途上就再无挫折,直到68岁死在任上。
  
  这是一位唐代的“护法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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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0-18 17:29:38 | 只看该作者

  
  但是,这样的“好官”,这样的青天大老爷,只能是社会紧张气氛的缓释剂,而不可能是安全阀。武则天有意制造的高压态势照旧存在着。
  
  她如今在海内已无敌手,为什么还要这么紧张?这是因为,她面对的是一个无形的敌人——旧唐正统观念。这个顽固的观念,在现实中的载体就是李唐的子孙们和那些心怀不满的李唐旧臣。
  
  李唐子孙是摆在明面上的,能肉体清除的都清除掉了。天授元年(690年)七月,周兴诬告高宗的两个庶子,也就是过去离皇位最近的两个亲王——泽王李上金、许王李素节谋反。武则天诏令两人到朝廷受审,素节被缢杀,上金随后因恐惧而自杀。到八月,又有南安王李颖等宗室12人被杀,故太子李贤的两个儿子也被鞭杀。
  
  侥幸没死的废帝李显和现皇嗣李旦,是因为身上有一半武则天的血统而不便于杀,或者武则天考虑他们还不至于翻天,所以勉强保住了命。
  
  可是李唐旧臣就不同了。因为大周是从大唐脱胎而来的,中间没经过大动乱的清洗,革命后从白丁提拔起来的官员毕竟极少,官员们人人都可以说是李唐旧臣。那么谁心怀不满?大家都没在脑门上贴着标签,不好辨认也不好防备,所以只能以高压态势(妄杀无辜者)来加以震慑。
  
  凡事都有因,这就是武则天在“革命”前后青睐酷吏的根本原因,不能说她生来就有嗜杀的本能。但是,她这样做,无疑也是踏进了历史的地雷阵:为了巩固政权而采用恐怖手段,政权虽然暂时稳住了,却使得这个政权在名誉上蒙尘。
  
  批量制造冤案,这不仅授人以柄——给了反对派将来“变天”的理由,也在身后留下了万世骂名。
  
  是耶,非耶?
  
  大概武则天自从有了当皇帝的念头那天起,就准备好了任万世的人去笑骂评说。
  
  这个女人的性格,是典型的“抓住机遇派”,宁为执掌权柄而做冒死一搏,也不愿老死窗下求个平安一生。
  
  历史常常因为有了这样的人而发生转折,多走了弯路或者抄了近道,是功是过有时候是不好说的。
  
  
   (下帖请看【驾驭天下】31、酷吏们终于尝到了“请君入瓮”的滋味)
217
 楼主| 发表于 2007-10-19 17:13:05 | 只看该作者

    
    
    还有一个衡水人王弘义更霸道,比侯思止的发迹还要不可思议。他素来无行,曾向邻舍乞求吃两个瓜,人家不给,他就告诉县官说瓜田中有白兔(天降祥瑞?)。县官派人搜捕,践踏瓜田,顷刻立尽。
    
    他后来出游赵州(今河北赵县)等地,见乡间的耆老聚会作邑斋,就告以谋反,致使二百余人无辜被杀,他也因此得授游击将军,不久又升为殿中侍御史。
    
    
    后来有人诬告胜州都督(在今内蒙)王安仁谋反,武则天叫王弘义去审这案子。王安仁被冤枉当然不服,王弘义就在枷上把他脑袋割了下来;又下令去捕王安仁的儿子。其子是军人,刚巧来到堂上,王弘义不由分说,也把他脑袋割下,装在盒子里回京复命。至于这父子俩反不反,那就在于报告怎么写了。
    
    回京途中路过汾州(今山西汾阳),司马毛公请王弘义吃饭,吃了不大一会儿,王弘义忽然喝叱毛公滚下去,命人斩之,用枪挑着砍下的脑袋回洛阳,沿途百姓见者无不震栗。
    
    那时武则天的中央监狱——“制狱”是设在丽景门内,凡入狱者,非死不出。王弘义竟然戏呼此门为“例竟门”,意为照例都得死。
    
    恐怖政治到了如此地步,朝士人人自危,相见不敢寒暄,只能道路以目。因入朝时经常有人密遭逮捕,所以每次上朝,官员们都要和家人诀别:“未知复相见否?”
    
    当时的法官,竞相以酷为荣,只有司刑丞徐有功、杜景俭办案还比较平恕。以至于被告者都说:“遇来、侯必死,遇徐、杜必生。”(《资治通鉴》)
    
    这徐有功,也算是武周时期的一个异数。他常跟家人讲:“今为大理寺命官,人命所系,不能因顺从皇上而妄杀无辜!”
    
    他起初在蒲州任司法参军,审案从来不用刑罚。以至于他手下的小吏相约,如果有犯人被徐大人下令用刑,那么咱们就往死里打。结果直到任满,也没打过一人。
    
    武则天在起用一批无赖酷吏之外,还用了一两个这样正直的刑官,对当时的妄杀多少有所阻遏。
    
    其时,魏州有人告发贵乡县尉颜余庆,说颜是琅琊王李冲的同党。武则天就把这案子交给来俊臣去审。
    
    这个小小的县尉,当年能跟李冲谋反有什么瓜葛呢?原来李冲曾在贵乡县放债,到期以后,就派家奴去收债。几个家奴图方便,在出发之前给县尉颜余庆先送去一封信,请他帮忙。
    
    亲王的事,颜余庆当然要给面子,于是先就帮忙收了一部分。其间,与李冲也有过通信。
    
    所谓跟李冲有瓜葛,也就这些。
    
    不过这案子到了来俊臣的手里,审讯的结果不问可知,当然是反叛有据、应定为死刑。
    
    但是在永昌元年,武则天曾有过一个敕令,对李贞父子造反案有一个政策规定,就是“魁首已伏诛,支党未发者赦免之”。也就是说,元凶被处决后,其余胁从同党即使未被举报,也一概赦免了。
    
    当时做这个规定,是为了安定人心,不至于牵连太广。
    
    御史台根据这个永昌敕令,便改判颜余庆为流放。
    
    这么改判是否妥当?武则天拿不准,就召集了官员来商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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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0-19 17:13:18 | 只看该作者

    
    【驾驭天下】
  
  
  31、酷吏们终于尝到了“请君入瓮”的滋味
  
  
  天授三年(692年)四月,武则天的心情好,改元“如意”。改了不到半年,老人家身体健壮,容颜如春,竟然“落齿复生”,她一高兴,又改元“长寿”。结果这一年就有三个年号。
  
  从新改的年号能看出女皇心满意足的心态,也能看出革命已基本成功。
  
  在这个背景下,酷吏集团的存在,就不是一个有利于政权稳固的因素了,反而成了社会动荡之源。
  
  由于他们的手伸得太长,使官僚集团感到人人自危;因为他们陷害无辜,使起码的公平正义荡然无存。这样一个社会,不可能是一个常态的社会。
  
  古代人把管理国家比喻为“牧羊”,这个说法非常贴切。划定一个圈子,不得超越,然后就让羊儿吃草挤奶,统治者和被统治者各得其所。偶有越界的,执鞭而警告之,这就能维持住基本的秩序了。
  
  但是若把国家变成屠宰场,依靠今天杀一批、明天杀一批来震慑,臣民们必然会聚集起越来越强的反抗心理,社会也将弥漫着不祥的戾气,焉得长治久安?
  
  那么,垂拱至天授年间的酷吏集团猖獗到了什么程度呢?
  十分可怕!
  
  据中宗复辟以后的清算,这个“妄滥杀人”的集团共有26人,他们“以粗暴为能官,以凶残为奉法”。无辜官民“倏忽加刑,呼吸就戮(眨眼之间就被杀掉)。暴骨流血,其数甚多。冤滥之声,盈于海内”。
  
  革命之前,制狱(也就是诏狱)尚无固定地点,革命后,来俊臣等把诬陷人当作了一项事业,案子越来越多,女皇就在中枢机关的集中地——皇城之南的丽景门“别置推事院”,这就是新开的制狱。
  
  制狱设在这里,是为了便于逮捕中央高级官员,借上朝之机就把你给逮了,不须惊动地方。
  
  到后来,抓的人太多了,连丽景门这里的地方都不够用了,就又在司刑狱设立“三品院”,关押三品以上的大官。
  
  以来俊臣为代表的酷吏所使用的酷刑,在中国历史上也堪称极有创意,或以醋灌鼻,囚禁于地牢中;或装入瓮中,用火来烧烤;或断其口粮,令犯人吃棉絮以充饥;或令犯人睡在粪秽之中,备受荼毒;或将铁圈套于人头之上,加插木楔,直至脑袋破裂……
  
  种种惨毒之刑,不是肉身可以承受得了的。史称“但入新开狱者,自非身死,终不得出。”
  
  酷吏们的为非作歹,引起了大臣的强硬抵制和抗争。天授二年(691年),继宰相岑长倩、格辅元等被杀后,另一宰相乐思晦和右卫将军李安静也被杀。李安静的得罪,不过就是当初不肯在劝进表上署名。来俊臣在审问他的“反状”时,这位李将军毫不屈服,怒喝道:“以我唐家老臣,要杀就杀!若问谋反,实无可对!”
  
  如意元年(692年)初,肃政台中丞魏元忠等七人被控谋反,侯思止奉命审案。他事先对魏元忠说明,不承认就要吃棒!
  
  魏元忠不肯承认。
  
  侯思止就叫人把魏元忠倒曳起来折磨。
  
  等放下来后,魏元忠站起来说:“我薄命,如乘恶驴坠倒,脚为镫所挂而被拖曳!”(《旧唐书*酷吏传》)
  
  侯思止目不识丁、满口土话,本来就被人视为滑稽人物。审这一案,被魏元忠一顿臭损,更是传为笑谈,连武则天听了都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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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0-22 09:13:40 | 只看该作者

  这个所谓的七人谋反案相当经典,首告是来俊臣,被告里面头一位就是宰相狄仁杰,两个赫赫有名的人物撞到了一起。
  
  为了减少审案的难度,来俊臣事先奏准,只要承认谋反的,可以免死罪,也不给上刑。狄仁杰与魏元忠的斗争策略不同,他不愿受酷刑,就自己承认:“大周革命,万物维新,唐朝旧臣,甘受伏戮。反是实!”
  
  好,只要承认就好。不过这案子当然不能这么痛快就完了,另一个酷吏王德寿又诱供,要他最好把女皇母亲方面的亲戚、冬官尚书杨执柔也牵扯进来。狄仁杰坚决不干,说:“如此,皇天后土,必将谴我!”说罢以头触柱,血流满面。
  
  王德寿怕事情闹大了,赶紧抱住狄仁杰,说:“不牵扯就罢了,狄公何必如此?”此后,王德寿再见到狄仁杰,态度就尊敬多了。
  
  狄仁杰乖乖认了罪,对他的看管也就不十分严了。他趁机把被面撕下,写了冤状塞在棉衣里,以天热为由,托付王德寿交给自己的家人带回,让家里人把棉花掏空了再送来。王德寿自然很乐意去办。家里人收到棉衣,知道有名堂,在衣服里找到了密状。狄仁杰的儿子狄光远马上拿着状子,前往皇宫告变。
  
  按照当时规定,凡是告变者,都可得到女皇召见。女皇听取了狄光远的汇报,又看了冤状,非常惊讶,就把来俊臣叫来问:怎么能对狄仁杰逼供?
  
  来俊臣巧言令色道:“狄仁杰等入狱,臣未尝去其巾带(还让他们穿着官服),起居妥为安置,若无谋反之事,他们怎么肯招认?”
  
  女皇不信,知道这个事光问是问不出名堂来的,就派通事舍人周琳前去监狱视察。来俊臣连忙把监狱现场伪装好,但是这个周琳畏惧来俊臣之威,根本不敢去见狄仁杰,回去就对女皇说监狱里一切都很好。来俊臣见有机可乘,就叫人以狄仁杰的名义,写了一份“谢死表”(认罪书),还假冒狄仁杰签了名字,进呈给女皇。
  
  正巧在这时,刚刚被冤杀的故宰相乐思晦,有个未满10岁的儿子被籍没在司农为奴,不甘心受屈辱,也告变诉冤。
  
  女皇召见这个小崽子,问他有何事要告发。
  
  小孩子说:“臣父已死,臣家已破,但陛下之法也为来俊臣所玩弄。陛下若不信臣所言,可择朝中清正可靠之臣,试以谋反按之,只要经来俊臣鞠问,无不承认谋反!”
  
  武则天大惊:“竟有此事?”
  
  她这才有所悟,想想狄仁杰不正是这种情况么?于是马上召见狄仁杰,问他:“卿为何要承认谋反?”
  
  狄仁杰回答:“不承反,臣已死于拷掠矣!”
  
  女皇又问:“那么,为何要作谢死表?”
  
  狄仁杰答:“没写。”
  
  女皇向狄仁杰出示了谢死表,经辨认笔迹,才知道是由他人冒签的。经过再三考虑,武则天最终赦免了这七人,只是统统都贬为了县令。
  
  对于这个结局,来俊臣、武承嗣大为恼怒,一天几次坚请杀了他们这批人。但武则天终究没答应,只是说:“诏令已下,如何能返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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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0-22 09:13:51 | 只看该作者

  武承嗣见无法说动老太太,只得退下,又密嘱台官联名上表,力求杀掉这七人。来俊臣则改变思路,能杀一个算一个,他上奏道:“七人之中的裴行本,叛迹已露,其罪犹重,请诛之。”徐有功当场反驳说:“明主已有再生之恩,而俊臣等却欲违背上意,执意诛杀,岂非欲置主上于无恩无信之地?”
  
  最后还是武则天拍板:“吾意已决,众卿勿再争。”
  
  这边刚告一段落,那边又冒出来一个。在“七人阴谋集团”中,有一个司农卿裴宣礼,他的外甥霍献可,是朝中的侍御史。这个霍御史鬼迷了心窍,非要让女皇杀了他舅舅不可。他伏阕面陈道:“陛下不杀裴宣礼,臣请死于阶前。”说罢,以头触殿阶,血流沾地。
  
  霍献可这么做,既是为了表示“为人臣不私其亲”,企图邀宠;同时也是为了讨好武承嗣,做个远期的政治投资。至于舅舅的脑袋掉不掉,他一点儿也不心疼。
  
  对于这种矫情到违背常理的“忠诚”,武则天心甚厌之,根本不理。但这个霍献可并不灰心,常以绿帛裹其伤,微露之于幞头之下,“冀太后见之以为忠”。
  
  为了向上爬,连良心也不要了、脸也不要了。我们的民族中,世世代代这样的“官瘾一族”何其多也!也许是——文化不断,官迷就不绝?
  
  这个“七人事件”,我认为,极有可能是酷吏问题的一大转折点,聪明如武则天,不可能从中没领悟到什么。酷吏们的作为,是否已超出了她的容忍限度?他们的作用,是否已从必要走向了多余?有没有必要将他们彻底铲除?这些问题,女皇已经在考虑了。
  
  这一时期,是两股力量在交错起作用。一方面,在正直大臣的抗争下,酷吏开始受到抑制,另一方面,滥刑之风仍在蔓延。
  
  其实,事情早在天授二年(691年)就有了微妙变化。当时御史中丞李嗣真曾上表反对告密,他说:“近来狱官单人奉命,鞠问既定,便不再复审。刑法操于臣下,若有妄杀,陛下如何得知?且九品之官操生杀之权,不经秋官(刑部)与门下省,国家之利器转入个人之手,他日恐成大患!”
  
  这一番话,说得武则天心动。此后,她为了遏制酷吏、挽回舆论,就采取了一个幽默办法:让酷吏去整治酷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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