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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maomicat - 

[原创]我做枪手,代人回复的2封与管理队伍相关的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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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0 17:51:01 | 只看该作者

不要总是想着去斗人

那种与天斗,与地斗,与人斗的时代已经过去了

还是踏踏实实的做点什么吧

人间正道是沧桑

我坚信:推动社会前进,历史发展的力量绝对不是这种所谓的职场斗争。劳动创造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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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10 17:53:05 | 只看该作者
QUOTE:
以下是引用jwbbzzzlf在2009-4-10 17:41:44的发言:

看完了. 觉得楼主很较真,写邮件咄咄逼人(但只是逼人,对事情解决没有推动,原地打太极),对此贴的回复人也咄咄逼人(也只是逼人,极力在维护自己写的东西,而不是真正来这讨论问题的)

楼主分析问题喜欢分1,2,3 A,B,C看起来是条理清晰,但实际上很分散,把事情的结构抽散了,致使在沟通中不断产生新的话题(可以用来较真的话题).不知道楼主是不是有某些外资公司的背景.

楼主回复的邮件对那位下属不是在管理,是在压制.要的是精神不是人心.

楼主很健谈,针对每一个回复都认真的回复很多,用了很多情绪化的辞藻将核心问题包裹的严严实实.

楼主要做抢手,不适合做管理队伍的抢手,适合做吵架的抢手.

谢谢.

:-),你这么写,我检讨一下,看看有没有你指出的问题。

不过,我要强调一点,我帖这个帖子,就是分享了这样一段成功的经历。

无论怎样讲,问题被我解决掉了。

那么,你既然如此针对我这个人,:-),我只能检讨一下,看看有没有你所说的问题了

有则改之,无则加冕。

又及,我只提醒你注意一点

不是,我喜欢用1,2,3,4,5

请注意,由于是某个人喜欢用1,2,3,4,5

故,我按照他喜欢的方式来处理。

他写1,我回1,这样大家看着也方便嘛。

最后说一句,写1,2,3,4,5的人,可能是在现实中逻辑条理或者很清楚,或者很不清粗的人,也可能是一种文风,因为我不了解,我不能 想当然。

我自己的风格是,在文字上,力争做到形散意不散

在思维上,力争能够严谨一些。

这位朋友,我再给你点子弹,你继续解剖一下我,^_^,如果你愿意。

总不能别人说你是什么,你就是什么吧。

所以,你如果愿意继续说,我继续学习,然后,继续分享给其他的朋友当笑话看,^_^。多谢你!

当然,你所指出的,我 会反省的哦,^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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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10 17:55:48 | 只看该作者

“但只是逼人,对事情解决没有推动,原地打太极”

你说说,总是送上子弹来。

这位兄弟,难为你的眼睛了。

所以,生活中有一类人,真是揣着明白装糊涂哦。

你从哪里看到对事情解决没有推动了,^_^,^_^,^_^

我负责任的 告诉你,正是因为有本人的邮件,事情得到了目前为止最有利于A的 解决。

我说了,我维护A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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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10 18:01:59 | 只看该作者
QUOTE:
以下是引用快乐的翅膀在2009-4-10 17:51:01的发言:

不要总是想着去斗人

那种与天斗,与地斗,与人斗的时代已经过去了

还是踏踏实实的做点什么吧

人间正道是沧桑

我坚信:推动社会前进,历史发展的力量绝对不是这种所谓的职场斗争。劳动创造价值

快乐的翅膀,你要清楚一点

有些人是挑起职场斗争的人

有些人是被迫陷入职场斗争的人。

对待这2种人,坦白说,我个人,痛恨前者。

原因,我曾经就是 某种所谓职场斗争的牺牲品。

太多的中国人,喜欢窝里斗了,有本事,出去斗去啊!

为什么太多的人,看到自己的同事创造了业绩,不是恭喜,而是妒忌呢》?

他们 有没有想过,那些创造业绩的人,是因为自己的努力,是因为自己的奋斗而创造的,他付出了多少呢》

很多人的眼睛瞎了,他们看不到。他们看到的,只是最后那点成绩。

那点成绩,不应该给那个奋斗的人。

所以,良心,道德,这些 说起来很冠冕堂皇的话,在 我们现实的生活中,又有几个人是真正在维护着的呢?

我自己就是职场斗争的牺牲品,所以,我厌恶职场斗争。

也因此,当A也遇到职场斗争时,我愿意去与A一起解决好。

事实证明,我们解决的很好。这就够了

我开心,我来分享,我只能左右自己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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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10 18:07:37 | 只看该作者

还有,你说劳动创造价值

但是,倘若某种职场斗争,逼迫的人无法劳动了,我请教一下你,你说怎么办?

上面的问题,我是真心请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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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0 18:08:35 | 只看该作者

我觉得有必要跟你分享一下我对做事情的一些小看法。

也可能是你最不想听到的。

中国人做事情喜欢讲究时机,做某件事情都喜欢寻求一个最佳的切入点,我一向是很认同的。

回到这件事情上来,

通观邮件,A与L应该是积怨已深,在这种情况下,个人认为,几封邮件就能化解心结,从此一笑泯恩仇的可能性几乎为零,而且我并没有看到楼主一语中的或者语惊四座的言论,都是浅显的道理,我相信这些道理A(作为一个担负重任的负责人,一个团队的leader)即便是技术出身,也应该是信手拈来,应用自如的。

我想说的其实很简单,你的这些并不高明,如你所说,A之前一直在和他沟通,我相信,A肯定不是在和他讨论《我的团长我的团》或者上海滩的夜景。

那为何你解决了呢,至少是看上去你解决了?

又回到我开头的观点,时机。

从哲学上讲,那就是量变到质变,别人走完了99%,你正好完成了最后的1%

你只是在那个恰当的时刻做了这一件事情而已

通俗点说:一根稻草,压死了骆驼。

然后稻草就自以为自己是千年古树了

纯属个人观点,谢谢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4-10 18:19:57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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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10 18:09:42 | 只看该作者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

人若犯我,我会判断厉害关系,然后决定是否回击!

无论是生活还是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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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10 18:11:36 | 只看该作者

呵呵,你说的很对。

关键问题是,A认为我这把稻草,是关键稻草。^_^

所以,你如果有机会认识A,你该告诉他,maomicat那把稻草,是没用的,

你已经自己解决了99 %啦。

^_^,

你不是A,或者A被我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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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0 18:17:08 | 只看该作者

maomicat,你始终没有明白我和其他的网友想要跟你说什么

作为栖息谷的家人,

我们每一天都以开放诚恳谦虚的心态去面对每一个人、每一个案例。

我们的讨论一开始就偏离了这个案例本身,

这是没有意义的

如果你希望大家对你的经历和手法说点什么的话,

那你就需要改变态度,勇于接受别人的观点,甚至批评

如果你连这点都做不到,那你这个帖子就是失败的

我们所有的注意力就要被这喋喋不休的争论分散,

而我也无意继续了

40
发表于 2009-4-10 18:18:56 | 只看该作者

最后还要说一句

我说的每一句话都没有恶意,无意冒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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