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管理的“驭人之道”(之七——此消彼长)——中小企业管理的道与术
本节导读:在驭人过程中,能量和能量的转化以及对能量的驾驭问题,是一个始终伴随贯穿其全过程的核心要点。能量具有此消彼长的特点。善假于物者,则可万物为我所用。
一说到“水可载舟亦可覆舟”这句治国名言,我们自然会想到魏征的进谏,想到李世民的纳谏,也都明白其含义和重要性。其实,这句话的知识产权并非魏征所有,只是经李世民推广开来罢了。这句话出自《孔子家语·五仪解》:“子曰:夫君者舟也,人者水也。水可载舟,亦可覆舟。君以此思危,则可知也。”我们在此引用这句名言只是想从另一角度来探研一下在驭人之道中隐藏的一个重要因素——能量。
通常来讲,员工作为个体,并且是作为公司这一商业性组织的一份子的个体,是绝对的“弱势”,也就是可以理解为其“能量”在企业这一组织中是有限的,是远远小于企业这一组织的整体能量的。但我们为什么会在现实中经常见到这样的现象呢——一个商业英雄拯救了一个企业的“能人救企”行为;出发点是好的,方式方法也正确,但就是“上行下不效”的现象……
这就涉及到一个“能量”的问题——“能量”在企业管理的驭人之道中时刻存在着,时刻演变转换,呈现着此消彼长并发挥其作用的状态。
能量,可能在我们绝大多数人的理解中,第一会想到的是度量物质运动的一种物理量,是物理学上讲述物质做功的能力。此外还会想到能量守恒定律。
世界万物是不断运动着的,在物质的一切属性中,运动是最基本的属性。当物质在运动中,物质的运动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对于每一个具体的物质运动形式存在相应的能量形式,例如:与宏观物体的机械运动对应的能量形式是动能;与分子运动对应的能量形式是热能;与原子运动对应的能量形式是化学能;与带电粒子的定向运动对应的能量形式是电能;与光子运动对应的能量形式是光能……
我们没有必要在自然科学中去深究探研社会人文的管理科学之道,我们只需了解“能量是指一个系统能够释放出来的、或者可以从中获得的、可以相当于做一定量的功”就可以了。比如说1千克汽油含12千瓦小时能量的话,那么是指假如将1千克的汽油中的能量全部施放出来的话可以做12kWh的功。或是更简单的这样来描述一下物体所具备的能量吧:当一个重物,比如说一个大铁球,用一根细绳悬挂在我们的头顶,但我们则会担心它掉下来砸到我们,为什么呢?很简单——它哪怕是静止不动的,也同样具备伤害我们的能量。
企业,也是具有“能量”的。这“能量”就是一个企业的综合资源。500强企业和一个小作坊式企业的区别表面看是在于规模、资产、人数、管理体制等显性的不同,实质核心却是两者之间的“能量”不可同日而语。即使并不相关的两个企业,因自身的能量不同,任何一个具备常识的人都可以判断出如果这两者之间的强弱之别的。我们都明白一个弱小者去挑战强大者,排除勇气因素外,胜算是微弱的。但是,任何企业都是在运动的世界,在变化的市场环境下动态发展的,如果战略决策和战术方针都正确,也就是能做到循道通术,那么一样是会发展壮大的。毕竟哪怕是航母型企业也是从小壮大的;即使在马太效应的今天,至少世界还给了中小企业一个机会——企业之间的能量犹如对垒的两军——能量在变化中呈现此消彼长的状态。
人,也是具有“能量的”。这能量就是一个人的综合能力和综合资源。对于能力来讲,更多的是通过学习和实践(含在企业及行业的从业经历与经验性实践)获得的。这里的能力是广义的,不仅限于一个人的知识水平、智力智商、情商与意志力以及实际工作中解决问题的能力,还包括了一个人的学习能力,因为在现今,学习力的强弱已经成为了一个人的“蓄电瓶”大小高低和是否动力充沛的标尺了。
对于资源来讲,作为一个社会人,其资源一部分是由于个人的家庭、家族以及个人人际关系所带来的,但同样还有是建立在工作过程中建立的客户资源和人脉资源,以及因工作而掌握的信息资源和一些商业机密与隐私 资 源。这些关系将随着个人的成长与发展,成为一个人的能量区别仅在于:牵着是随个人转移而自然随之转移的资源;后者需要视工作性质区别看待。例如:律师、中医大夫就很容易将工作中建立的客户资源带走,而教师、西医大夫(尤其是外科大夫)就相对较难了。但对于位高权重,掌握着企业核心或重要机密资源的人而言,其影响力的权重自然要大,其能量也自然会增大。
在企业管理的驭人之道中,更重要也是更具有实际意义的一点在于被管理者不是孤立的个人。个人进入企业这一组织后,会以组织和非正式组织两种模式体现自身的能量。组织性的很容易理解,那就是企业“买”,员工“卖”的一种人力资源的交换行为。而非组织模式就相对复杂了。我们前面讲过,人的趋利避害天性必定会引导人选择对自己有利的而趋之。因为一个人的需求是多样化的,出了养家糊口,现身事业,还会有自己的兴趣嗜好,志同道合并不是仅仅指做事业的,所以一个人在企业中就自然会与其“谈得来”的人结成群,形成企业中的非组织小团体,尽管这一小团体是潜在的、松散型的、非正式的,但这样的非组织团体会形成更大的能量合力。忽略了这一事实,不利于企业管理;惧怕这一事实,甚至进行打压,只能是适得其反。在企业管理的如人之道中,疏才是行之有效的,塞,只能导致企业更大的损失。
但总体而言,作为企业,其能量始终是远远大于个人的。当企业这一整体的能量远大于个人时,经常会出现管理上的“强压管制”现象,这,是笨办法。因为作为驭人的核心在于“驭心”,在于将每一个个体的能量通过管理进行统一,组织起来,尽可能大的发挥员工的主观能动性,并使这一能量在组织中得以有效发挥,从而形成1=1>2的新的“能量”。可行的方法就是进行能量转化——抓住能量此消彼长的特点,在企业管理的驭人中,同样可行。企业管理之所以要驭人,就是要“合成”这新的“能量”,并打造这一能量的“做功通道”,让其通过有利于企业这一组织整体的能够通过合理的管理模式,将个人的能量进行组织、引导,形成有利于企业发展的一个通道,这能量将体现出巨大的功效,也就是《周易·系辞上》:“二人同心,其利断金;同心之言,其臭如兰。”
驭物,需善假于物;驭人,则需善假于人。
关于驭人中需要对人的深度了解和把握,我们在上文已做了详细分析和探研,不管是人的趋利避害天性,还是人的需求层次理论,以及在驭人时结合中国文化潜因子,结合时代思想发展的方法,都是可作为指导性的,如果在此基础上能够重视人的“能量”问题,尤其是“能量”的此消彼长的特点,就会更有利于驭人之道的应用与效果提高。
例如黄泛区的悬河,具有着巨大的危害性能量,但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我们同样也可以利用这能量来做对我们有利的功。明代的潘季驯就是采用了“以堤束水、以水攻沙、以清刷黄、借黄济运、统筹兼顾、不弃故道、淤滩固堤、顺应河势、巧借天力、建坝减水、分洪防溢”的著名治水理论,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的。
延伸思考:明白了企业管理的驭人之道,那么在实际的管理活动中,如何去做到有效管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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