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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学者
在现在中国还处在资本积累扩张的时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工人的现状如何仍须拭目以待,
特别是象浙江这种以私营企业为主的地方,地方保护主义仍会成为违反劳动法庇护者,有多少
企业在作这种保护劳动者的事,地方的监察机关仍是软的,在私营企业的业主面前又能有几个
能站在弱小的工人前面挡一下呢.
致知者
作为劳动合同到期不再续签或者调整出局的人员,其实也暗含着上面的道理。原因很多,但核心一点就是没能做到无可替代。
其实无可替代都是相对的,不外乎替代的成本比一般的人员高而已,没有谁可以长期无可替代,如果真这样,公司的风险就大了许多。
企业家们首要承担的应该是企业的根本责任,然后才是社会责任。无论如何,放弃你并非我愿意。
请教“企业的根本责任”是什么?是为了股东利润最大化?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对于一些私营的小企业,新劳动法还是一纸空文。关键还是要加强执法力度。
交流者
做好自己。最重要,就如楼主所说,有个人理想的人,他是否真的会留下呢?而又有几个企业肯花钱花心思留住呢?
很多中小企业主的心态就是人多的是,不在乎哪一个,当然也有特殊的。
立已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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