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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少天 - 

[焦点话题(第2期)派系PK]企业管理,要集权还是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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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15 09:23:42 | 只看该作者

各位朋友,首先我得道歉,原本约定12日收官本期,但我有突发时间几日内没能上网,只有延迟到今日,不过,幸好无关于胜负。

其实,除了辩论中闪现的睿智与思想,也从未有什么胜负,这点,无论对谁,根本一点都不重要。

本次焦点话题自1月5日上午开始,至1月15日上午结束。10日内,点击近9000,回帖35页!!!两位擂主不但令人佩服激扬理智的文字,也让我们感动于网络上这种有形或者无形的君子之交。

结果虽然不再重要,但既然当初制定了规矩,统计后是“会飞的猫”获得了多数支持,并且,猫兄请注意您的奖品是一本书籍,或者您给我你的地址,或者你给我你的助拳者的地址,总之,你完全决定。

brainman老师,虽然也常在家园流连,但此次辩论,才让人完全认识了这个功底深厚、人品可敬的老兄。

本帖作为本次活动正次收尾。

352
发表于 2007-1-15 10:35:47 | 只看该作者

飞猫在此次辩论中,得到了ocq1208兄的一路支持。所以,于情于理,我将奖品转送给ocq1208兄。另外,他在MSN与飞猫的交流中,说:“我对经济学管理学原理比较感兴趣”。

在此,飞猫十分冒味的向栖息谷论坛、少天兄申请奖品为韩秀云老师荣获第十四届中国图书奖的《推开宏观之窗》一书(定价为25.00元,不含邮购费),不知这个冒味的申请能行否?这本书是飞猫喜欢的雅俗共赏的让人们打开国家宏观经济之窗的好书。


推开宏观之窗  

  宏观经济知识已经越来越成为现阶段企业、个人乃至一个国家寻求财富保值增值的知识瓶颈。 
  《推开宏观之窗》这本书,结合了电视讲座的风格,用最浅显的语言和最生动的故事,给大家讲解宏观经济的基础知识。在书中大家不仅会了解到有关GDP、财政、失业、通货膨胀、利率、汇率、金融风险和经济周期的基本知识,还能学会如何将宏观经济的思维巧妙地应用到我们的投资和消费决策行为中。

               韩秀云 简介 


  1956年生于天津市 
  1978~1982就读于南开大学经济系,获经济学学士学位 
  1982~1984在南开大学经济研究所师从谷书堂、蔡孝箴教授,毕业获经济学硕士学位 
  1984~1991任教于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并于1987年获清华大学教学工作优秀奖 
  1991~1993获德国基金会奖学金赴德国科隆大学经济系作访问学者 
  1993~1995在德国慕尼黑国防大学经济管理系读博士学位 
  1995~至今继续任教于清华经济管理学院,担任经济系副教授和清华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讲授宏观经济学位课程,所授MBA学生有2000余人,培训企业总裁和政府官员亦超过2000余名 
   
  特长研究方向 
  西方宏观经济学理论与中国经济实情的结合,中国的财政与货币政策研究,中国社保体制研究,香港经济问题研究,国际汇率趋势研究,尤其擅长用深入浅出的方式把宏观经济知识讲解给MBA,以及政府官员和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 

  以下机构采用该书作为培训教材:

  爱立信、惠普、IBM、摩托罗拉、朗讯科技、中石化、建设银行、招商银行、平安保险、银河证券、国泰君安证券、青岛海尔、鲁能集团、清华同方、国际SOS救援中心、太平洋保险、中信实业银行、华龙集团、大唐电信、外企中心、联想电脑、方正数码、用友软件、清华大学MBA培训中心、北大燕园MBA培训中心、中国社会科学院EMBA培训中心、国家经贸委培训中心、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干部培训基地、中国高级公务员培训中心、中国市长协会、国家法官学院、经济日报……

飞猫曾在栖息谷转贴有此书部分文章:

http://www.21manager.com/dispbbs.asp?n=147,98069,0,0,0,,0,0

  …………

  言难尽意,在此,飞猫对参于此次辩论中的王老师、少天兄、ocq1208兄、于加朋老师、张雨烟、leeiiii、菲歌、阿懒、jsabby、自在的风、chqheng、……众家人致以衷心的祝福!祝大家猪年好运!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1-15 10:42:51编辑过]
353
发表于 2007-1-15 13:03:37 | 只看该作者
再一不留神,这第二期焦点话题都要收尾了啊!哈哈!祝贺!祝贺!这次和飞猫、brainman、ocq1208等家人学到不少,再次感谢!
354
发表于 2007-1-15 13:33:11 | 只看该作者

在与于老师的辩论中,飞猫同样也长进不少,向您致礼!家园正是因为有你们这样的老师而精彩!

谢谢您!

355
发表于 2007-1-15 14:22:53 | 只看该作者

分权和集权有必要这样分吗?作为一个管理者应对不同的天时与地利采取不同的方式,看不去了,闪人

 

356
 楼主| 发表于 2007-1-15 14:55:40 | 只看该作者
QUOTE:
以下是引用rrzjhr在2007-1-15 14:22:53的发言:

分权和集权有必要这样分吗?作为一个管理者应对不同的天时与地利采取不同的方式,看不去了,闪人

 

都没看这是干嘛的就轻易下结论,大伙不是在找真理,是在辩论。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1-15 15:01:49编辑过]
357
发表于 2007-1-15 15:11:56 | 只看该作者

欢迎少天兄和大家参战飞猫在王老师贴子中提及的《请教各位高手——如何处理这样的合资问题?》的话题。也算是我们集权方与分权方深入探讨的另一种延续吧。

http://www.21manager.com/dispbbs.asp?n=147,100788,0,0,0,508647,0,4

至于是否置顶投票,飞猫不敢妄自提议。这得请示和尊重当事人的决定,涉及他的隐私权和商业秘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1-15 15:12:37编辑过]
358
发表于 2007-1-15 18:37:33 | 只看该作者
为分权和集权辩论,值得吗?到头来还不是浪费时间,还不如多花点时间去找二者之间的共同点来弥补各自的缺陷.
359
发表于 2007-1-15 18:42:21 | 只看该作者
QUOTE:
以下是引用rrzjhr在2007-1-15 18:37:33的发言:
为分权和集权辩论,值得吗?到头来还不是浪费时间,还不如多花点时间去找二者之间的共同点来弥补各自的缺陷.

话虽如此说,但真要说和厘清这里面的发展关系,可不是一件容易事。不信,你到自己所在的企业匿名测试一下?非得把你搞得头大三圈、头脑昏昏不可。你唱你的调,我唱我的歌,你方唱罢我登场,谁也难以服谁。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1-15 18:43:49编辑过]
360
发表于 2007-1-15 20:53:41 | 只看该作者
QUOTE:
以下是引用会飞的猫在2007-1-15 10:35:47的发言:

飞猫在此次辩论中,得到了ocq1208兄的一路支持。所以,于情于理,我将奖品转送给ocq1208兄。

呵呵,飞猫兄太客气了。其实我觉得在两次辩论中从王老师、于老师、飞猫兄等许多家人身上学到的东西就是最好的奖品。

所以,我还是建议飞猫兄将奖品转赠给“菲歌”兄,唯一的投诚者。为了延续经管焦点的规则,必须鼓励投诚,说实在我真佩服菲歌兄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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