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梅止渴――谈分权派的“阿Q精神” 鲁迅先生对中国文化的一大贡献是揭示了“阿Q精神”。 从近日社会热点“歼-10“战机到我们这个辩论中对“分权”的渴望,无一不闪耀着“阿Q精神”的光芒。 歼-10成军是我国航空工业的一个大跨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可以说这是中国进入到航空大国的标志。但一些网友的“阿Q精神”在这次歼-10成军的过程中表现得比较突出,什么《歼-10对抗苏27曾以10:1绝对优势获胜》、《空军成建制装备J-10不知道要吓坏多少人》等帖子满天飞了起来。更有甚者已经在大喊:“歼-10的成军使中国已经进入了航空强国之列”。全然忘掉了第4代战斗机已经开始装备,并已经部署到我们的家门口,F-35甚至已经在西方阵营中广泛扩散。 民营企业发展到一定规模,是巩固集权,加强管理,合理授权,还是到了一定规模就吵吵“分权”。那种制度安排更有利于员工长期利益?这是一个需要理性思考的问题。 我们在这里再回顾一下,企业中有什么权利? 所有权: 所有权是可以分的,企业发展到一定规模,通过股份制改造,改变一股独大,将企业决策权收归董事会,由股东票决。需要注意的是,只要存在绝对控股的势力,这个企业的决策权还是“集权”状态。而且,现在绝大多数股份制企业,就是一股独大!很多股权改造不过是老板的一种融资手段和激励手段。国有企业就是这样改制的,结果哪?除了大批职工下岗,员工得到了什么? 经营权: 战略类决策,对不起,这部分权利在股东手里,前面讲了。 财务权:财务权有预算和执行之分,预算决定权绝对在董事会手里,否则就乱了。且预算是关键,预算执行是需要通过“授权”形式来“分权”的。也就是讲,上级授权者有权改变下级的预算执行决定。技术部分配新产品开发奖金,老板说,项目经理来分配,分配方案报上去,老板一看,怎么这么平均,不利于激励先进吗?再修改一下,第二次报上去,项目经理个人拿50%,行了,老板同意。 人事权:人事权是可以充分“授权”的权利。一个办事处需要招聘一个业务员,主任看好就可以了,无需上级同意。但那天上级老板来了,看到这个业务员不顺眼,对不起,主任还要乖乖的把它裁调。 定价权:一个产品卖什么价格,这个范围或是底线,企业叫价格体系或价格政策,属于财务权,需要董事会决策。在价格体系内,一单具体销售的定价权可以充分授权。根据业务种类授权范围不同,上到总经理,下到业务经理都可以最后定。 采购权:这是块肥肉,老板会看的很紧,从公司政治的角度采购权是要授权的。这里的道道可以写一本专著。 合同、法务、行政、生产管理、品质管理、物流….这些权利也都是授权 好,说到这里,经营权为什么全是授权,而不是分权?实际上,企业的经营权就根本不存在“分权”一说。分权只在所有权范围内存在。 因此,我们可以理解,企业发展到一定规模,通过股份改造,在董事会建立民主票决的分权决策体制是可行的。但这个改造并不能改变经营权是集权体制下的授权形式这个事实。员工依然需要习惯“这事需要请示”。 少天所言的企业状态,是否必须走股份改造来实现分权才是最佳方案? 我认为是不必需的!我会有专门的文章来论述这个问题,这里只讲几个要点: 企业发展到这个阶段,内部已经积累的一些矛盾,随着企业规模、效益的提高,会爆发出来,矛盾类型、爆发形式由企业的历史决定(这部分企业中,很多是国企改制而来)。因此,这个阶段是企业的一个调整期,正需要加强决策集权,理顺经营授权。 企业在这个阶段是产品需要升级的阶段,需要决策效率支撑,集权的决策效率往往要优于分权。 企业在这个阶段是职业经理人形成阶段,在中国,忠诚个人比忠诚企业的经理人好找,集权可以为经理人提供一个忠诚对象。 中国的企业环境是世界上最复杂的,关系是核心因素,而关系是建立在人与人之间的。我们做咨询都知道,拿单要找决策者谈。集权企业的老板在政府和银行以及合作伙伴眼里是更可靠的。 集权企业的企业文化比较容易建立起来。 ……
为什么说分权派是一种“阿Q精神”,因为,他们理解的部分分权概念,在企业里根本就不会存在,只是一种“授权”形式。把集权下的“授权”想像成“分权”,不是一种“自慰”是什么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