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息谷-管理人的网上家园

对yuweiyuwei(余治国)剽窃事件的处理公告

[复制链接] 112
回复
19665
查看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楼主
跳转到指定楼层
分享到:
发表于 2005-5-12 09:41:1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处理公告:

论坛会员yuweiyuwei(余治国)在其书稿中剽窃他人文章一事,经查证属实,现宣布家园处理决定:

1、对剽窃者yuweiyuwei(余治国)进行封ID处理。 2、家园对剽窃行为表示强烈谴责,并在此进行通报。

家园原则

早先在家园关于“发帖好习惯”一文中首先提及的即是:“尊重别人劳动,转贴请注明原作者,辗转而来不知作者的,也请注明是转贴而非原创,并注明转贴自哪里。敬人者,人亦敬之!”

更何况是剽窃之事,栖息谷决不姑息!

家园并不是以此标榜自己的高尚,但诚信乃立身之本,是栖息谷一贯坚持的。

事件经过:

2004年12月18日,yuweiyuwei在资源中心发出一个帖子,上传了其个人书稿《国殇:中国民营企业考察报告》(后改名为 《中国民营企业批判》)。帖子中同时贴出系列热门书籍,该帖一度得到非常高的关注。2005年5月5日,yuweiyuwei(余治国)修改了自己的书稿帖子,将文稿链接进行了修改,现在帖子里链接已经是删去剽窃古董文章的那一部分的版本。相关帖子见: http://www.21manager.com/dispbbs.asp?boardID=10&ID=52699&page=1

2005年5月2日,古董发帖指出 yuweiyuwei(余治国)在书稿《中国民营企业批判》中抄袭其几年前写在网络上的“中小企业主的个人修养”系列文章,详细情况可见: http://www.21manager.com/dispbbs.asp?boardID=4&ID=60351&page=1

2005年5月9日,版主扬子注意到此事,在家务事版和版主讨论区发帖,对此事经过进行了查证和讨论。一些家人和版主对此事发表了自己的看法,相关讨论见:http://www.21manager.com/dispbbs.asp?boardID=4&ID=60527&page=1

讨论期间,有家人提供了yuweiyuwei文稿第一次上传时的版本,我们在家园服务器上也找到了上传的原始文件,证明了古董反映情况属实。 剽窃被揭露前的文稿: http://www.21manager.com/down541.asp?Boardid=10&ID=39571 古董文章早已在网上流传的两个例子: http://www3.ccw.com.cn/club/essence/200307/17400.htm                  http://www.glr.cn/Article/Class49/Class108/200502/9147.html

在古董5月2日发帖揭露和扬子5月9日发起讨论后,yuweiyuwei 分别在两人的帖子后进行了回复,认为自己将别人的整篇文章略作修改后用到自己书稿中的行为算不得剽窃,因为“如果我真的要剽窃,何必独立成文而且还放到附录中呢,我不是脑子坏了了吗?”。

沙发
发表于 2005-5-12 09:59:49 | 只看该作者

非常支持家园的做法

一个人如果不尊重别人,也得不到别人的尊重。

板凳
发表于 2005-5-12 10:26:54 | 只看该作者

第一次了解这个事情的人请进http://www.21manager.com/dispbbs.asp?boardID=4&ID=60527&page=1

不要听一面之辞,我的,或扬子的,或古董的

按现代对“剽窃”定义“假冒著作权,即窃取别人的思想成果,将其当作自己的作品来发表”的标准,余先生在书槁未发表前删除了有争议的文章,应该说剽窃并为成为现实,认定剽窃是有法律依据的,家园并没有资格对会员的行为作出法律意义上的判定,同时斑竹在公告时着重提到余先生的真实姓名应该说是极不严肃的行为,个人认为斑竹应就此事向余先生道歉,同时协议解决争端.----------------以上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我引用Jackley的一段话
很多朋友认为我不大度,www.ic x o.com的老总mitu x(www.12 3t rading.com)2月直接抄袭了我原稿,我也只是点了一下,没做什么,
偏偏他抄的内容还就是没有附录。
我想还是要强调看所有的帖子与书的内容。
我不是小鸡肚肠、胡搅蛮缠的人。
但栖息谷管理层这个事件是原则性问题。性质不同。
~~~~~~~~~~~~~~
我在法律上的要求很简单,请栖息谷管理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象征性的也可以,看栖息谷管理层对于这件事情的态度)。

你去和糊涂就把我的条件告诉他,少一条都不行。

我就跟栖息谷管理层摊牌吧,我的最低要求:

1)立即删除这个公告帖;

2)在栖息谷公开对我作出道歉并置顶,尽可能消除这件事情对我本人的一切恶劣影响;

3)消除这件事情对我的恶劣影响,看栖息谷管理层道歉帖的措辞

4)如果做到以上三件事情,象征性赔偿我的损失RMB1,届时我会告知糊涂管理员我的帐户。

古董前辈,我会私下和他谈一些事情。

非常感谢关心此事的朋友,我的心情你们无法体会。其实你没必要对我说,你们应该去和栖息谷的老大糊涂去说,去给他施加压力吧。

你们去给糊涂或其它斑竹发短信,给他们施加压力,不要把矛头指向我。

如果管理层不认帐,那没办法,我只有诉诸法律武器。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5-13 10:34:57编辑过]
4
发表于 2005-5-12 10:47:22 | 只看该作者

让我来分析一下扬子斑竹,

首先声明,请你不要删帖,你曾经删过在http://www.21manager.com/dispbbs.asp?boardID=4&ID=60527&page=1中的帖子。

你在http://www.21manager.com/dispbbs.asp?boardID=4&ID=60527&page=1帖子中所谓的“讨论”不过变成一种形式,你早就准备封我的ID了,首先让大家自由讨论,然后再按照原来的想法执行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5-13 12:52:24编辑过]
5
发表于 2005-5-12 10:56:09 | 只看该作者

该帖一度得到非常高的关注。2005年5月5日,yuweiyuwei(余治国)修改了自己的书稿帖子,将文稿链接进行了修改,现在帖子里链接已经是删去剽窃古董文章的那一部分的版本。

~~~~~~~~~~~~~

你的用词本身就不严谨,我完全可以起诉你诽谤

第一,这个帖子不是一度很热,而是一直很热

第二,我不是5月5号修改,而是一直在修改,5月5号是最新上传到这个帖子中。

论坛会员yuweiyuwei(余治国)在其书稿中剽窃他人文章一事,经查证属实,现宣布家园处理决定:

1、对剽窃者yuweiyuwei(余治国)进行封ID处理。 2、家园对剽窃行为表示强烈谴责,并在此进行通报。

~~~~~~~~~~~~

第三,www.21manager.com是行政机构或事业单位吗?通报这个词是有应用范围的,你有什么资格用通报这个词

要不要撤你斑竹,封你ID?

我强烈要求www.21manager.com的朋友进http://www.21manager.com/dispbbs.asp?boardID=4&ID=60527&page=1,之后再来看样子斑竹是不是适合作一个斑竹或者管理员。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5-12 11:54:36编辑过]
6
发表于 2005-5-12 10:58:52 | 只看该作者
既然样子斑竹认为任何事情都应该严谨,我请问古董先生在http://www.21manager.com/dispbbs.asp?boardID=4&ID=60351&page=1帖子中对我的人身攻击如何处理?
7
发表于 2005-5-12 11:23:17 | 只看该作者

我要说,从这件事情来看,样子斑竹骨髓中流淌的仍然是那种先天的不可克服的狭隘而自以为是的渗透中国传统糟粕的血液。

你读再多的书有什么用?不清楚你是做什么工作的,但我敢说,就凭你,离一个具备现代思维的管理者标准差得太远,中国为什么搞不好,就是因为你这种人太多。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5-12 12:27:46编辑过]
8
发表于 2005-5-12 11:27:54 | 只看该作者

扬子斑竹,你不要以为我跟你开玩笑,我马上就找我的律师朋友控诉你。

9
发表于 2005-5-12 11:30:38 | 只看该作者

扬子斑竹,你不要以为我跟你开玩笑,我马上就找我的律师朋友起诉www.21manager.com

我这两天再编写全国物流工程统编教材还要准备一个会议,现在没时间。你所有的帖子我都已经保存,我五月三十号就找我的律师朋友起诉你,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5-12 11:34:33编辑过]
10
发表于 2005-5-12 11:35:42 | 只看该作者
余治国这三个字,不是你扬子斑竹可以随便到处乱发的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