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息谷-管理人的网上家园

楼主:栖息谷 - 

对yuweiyuwei(余治国)剽窃事件的处理公告

[复制链接] 112
回复
19626
查看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51
发表于 2005-5-12 22:46:21 | 只看该作者

措辞

指的是,厌恶这个词,我说的是定语,词性说错了,我觉得你有点胡搅蛮缠。从新修改的时候,我脑子里想到其它的问题,也就直接把删了,是不是我写的每一句话,每一个词你都要这样问一下是怎么来的。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5-12 22:47:32编辑过]
52
发表于 2005-5-12 22:47:27 | 只看该作者
按现代对“剽窃”定义“假冒著作权,即窃取别人的思想成果,将其当作自己的作品来发表”的标准,余先生在书槁未发表前删除了有争议的文章,应该说剽窃并为成为现实,认定剽窃是有法律依据的,家园并没有资格对会员的行为作出法律意义上的判定,同时斑竹在公告时着重提到余先生的真实姓名应该说是极不严肃的行为,个人认为斑竹应就此事向余先生道歉,同时协议解决争端.----------------以上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53
发表于 2005-5-12 22:47:42 | 只看该作者

哈哈,有意思,看来你今天很没事干。

“我强词夺理了吗?

我改是因为我觉得我措辞有问题,很正常。”------这就是强词夺理。试问,既有问题了,还能叫正常吗?

54
发表于 2005-5-12 22:48:22 | 只看该作者

哈哈,有意思,看来你今天很没事干。

“我强词夺理了吗?

我改是因为我觉得我措辞有问题,很正常。”------这就是强词夺理。试问,既有问题了,还能叫正常吗?

55
发表于 2005-5-12 23:12:20 | 只看该作者

很多朋友认为我不大度,www.ic x o.com的老总mitu x(www.12 3t rading.com)2月直接抄袭了我原稿,我也只是点了一下,没做什么,
偏偏他抄的内容还就是没有附录。
我想还是要强调看所有的帖子与书的内容。
我不是小鸡肚肠、胡搅蛮缠的人。
但栖息谷管理层这个事件是原则性问题。性质不同。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5-12 23:45:14编辑过]
56
发表于 2005-5-12 23:41:56 | 只看该作者
我在法律上的要求很简单,请栖息谷管理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象征性的也可以,看栖息谷管理层对待这个事情的态度)。
57
发表于 2005-5-13 01:17:28 | 只看该作者
建议立即取消该帖的置顶!!龌龊的表演
58
发表于 2005-5-13 08:14:46 | 只看该作者
看来“yuweiyuwei”或“yuwei1978”兄的问题现在出在,扬子在发表此贴时,引用了“yuweiyuwei”或“yuwei1978”兄的真实姓名,损坏了“yuweiyuwei”或“yuwei1978”兄个人形象,希望栖息谷管理群能妥善处理,“yuweiyuwei”或“yuwei1978”兄也无须大动肝火,毕竟栖息谷是我们大家所喜欢的一个论坛,也无须用法律来解决,万事都好商量,以上仅是我个人的一点看法,请赐教。
59
发表于 2005-5-13 08:42:51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jack.xiao在2005-5-12 22:47:27的发言: 按现代对“剽窃”定义“假冒著作权,即窃取别人的思想成果,将其当作自己的作品来发表”的标准,余先生在书槁未发表前删除了有争议的文章,应该说剽窃并为成为现实,认定剽窃是有法律依据的,家园并没有资格对会员的行为作出法律意义上的判定,同时斑竹在公告时着重提到余先生的真实姓名应该说是极不严肃的行为,个人认为斑竹应就此事向余先生道歉,同时协议解决争端.----------------以上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我赞同jack.xiao的意见,尽管余先生有错在先,不过斑竹也不应该把他的真实姓名以公告的形式发布,当然置顶是允许的(只有ID)。其实,斑竹根本不需要公布余先生的真实姓名,因为余先生在他的著作中已经提到了自己的大名,而家人如果关注这件事的话,自然会知道yuweiyuwei这个ID就是余先生。

至于余先生提到起诉,我想他是一时的冲动,他没有必赢的把握,况且,栖息谷中的家人也未必会袖手旁观,现实社会中,影响判决的因素我想余先生也知道。

承认错误是勇敢的,也是管理者首先应该学会的。退一步,海阔天空;忍一时,风平浪静。

PS:我想关于这个话题,已经影响到了家人。如果双方还有什么要说的,不妨通过家园的短信来沟通。

60
发表于 2005-5-13 08:51:50 | 只看该作者

楼上几位朋友,我昨天已经在qq上发信息给“糊涂”(栖息谷创办人),但得到的回应就是你所看到的几位超级斑竹在这里的回复,谁是谁非,很清楚了。

死不认错啊,你知不知道?

那好,想要做成一件事情,是不能太考虑后果的,我已经做到最坏的打算,既然栖息谷管理层如促不通情理,好,等着瞧吧。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