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德国人的处理方式要好一些,不仅能达到制止迟到的目的,还能起到教育员工,培养员工的职业化心态的效果。
西方管理方式和西方的社会制度一样,契约思想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社会契约论》告诉大家,国家也是一个契约,何况一家公司?
但管理的基础是社会文化,国内管理也要考虑国内的文化,这是有效管理的前提。我们国家缺乏法制化管理的意识,人情味很重。
那么,西方的这种管理方式是否符合中国的管理文化呢?
从我个人感受来看,迟到扣钱,员工确实没什么压力,无非就是扣点钱,该迟到照样迟到。因此,现有的扣钱的管理方式是无效的,是一种硬约束。很多公司的制度除了迟到扣款,往往还规定每月允许迟到的次数,这才是员工感受的压力所在。只不过,这种方式光有约束,没有教育,或者教育的原点本身就是错的(分公司制度),所以称不上好的管理。
相比较而言,德国人的管理方式,虽然没有扣钱,但是这种管理方式也具备压力和引导两个方面的功能,迟到的压力来自于上级谈话和次数限制,而引导则来自于对契约观念的遵守。因此,这才是有效管理的方式。光有教育,没有约束;或者光有约束,没有教育,都称不上管理。
从客观情况来看,其实员工要避免迟到还是容易的,无非就是早起一点。因此,员工迟到本质上是一个态度问题,既然是态度问题,一方面要教育,另一方面要约束。员工迟到的结果是违约问题,这比违反公司制度规定更有说服力。因为公司合同是员工自愿行为,员工对于自己承诺的事情,就有义务做到;公司制度是外在强加的东西,所以会有抵触。这个道理也可以应用在其他的管理方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