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崇拜的丰田生产方式,真以为是日本人是从美国学来的吗?其实丰田生产方式是从中国学走的,是从毛泽东那里学走的,日本人在60年代对毛是崇拜得五体投地,从日本当时上上下下的政府首脑都是毛的忠实FANS,TPS的发明人大野耐一就是在中国出生的。只是日本人害怕中国人利用毛泽东思想这一强大的武器,担心中国会强大起来,故意误导而已。
看看日本实行的终身雇佣制,平等的工资制度和高福利制度,这些都是毛泽东时代企业的做法,毛泽东将当时中国最大的企业鞍钢的企业管理方法总结为鞍钢宪法,做为企业管理的最高原则,当今世界最先进的企业管理方法仍然以这个为基础。
1960年3月22日,毛泽东在鞍山钢铁公司《关于工业战线上大搞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的报告》上批示,宣称“鞍钢宪法在远东、在中国出现了”。今天,四十岁以上的人还能记得,“鞍钢宪法”的内容是“两参一改三结合”:干部参加劳动,工人参加管理;改革不合理的规章制度;工程技术人员、管理者和工人在生产实践和技术革新中相结合。 三十六年过去了。与这期间的许多事物一样,“鞍钢宪法”也经历了“墙里开花墙外香”的过程。先是日本,随后是欧洲和美国,许多工业管理学家认识到,“鞍钢宪法”的精神实质是“后福特主义”(post-Fordism),即对福特式的僵化的、以垂直命令为核心的企业内分工理论的挑战。“两参一改三结合”,用今日流行的术语来说,就是“团队合作”(team work)。日本的所谓“丰田生产方式”,就是工人、技术人员和管理者的“团队合作”,每人不固守僵化的技术分工,随时随地解决“无库存生产方式”中出现的问题①。瑞典的Volvo汽车公司,为了发挥“团队合作”的效率优势,于1988年开始,将“装配线”(Assembly line)改造为“装配岛”(Assembly island),使工人不再象从前那样在装配线上重复单一的任务,而是8至10人一组,灵活协作,组装整车②。美国也不甘落后,1995年2月1日国会开始辩论“团队合作法案”。因根据1935年通过的劳工法(Wagner Act),“团队合作”是非法的,故美国现在必须对劳工法提出修正,才能充分利用“团队合作”的效率潜力③。 在这股“后福特主义”的世界潮流中,毛泽东所推崇的“鞍钢宪法”,以其最早并鲜明地向僵化的福特式分工体制挑战,而格外受人瞩目。美国麻省理工学院管理学教授罗伯特·托马斯(Robert Thomas)明确指出,“毛主义”是“全面质量”和“团队合作”理论的精髓④,即充分发扬“经济民主”——两参一改三结合——恰是增进企业效率的关键之一。
遗憾的是,在“鞍钢宪法”的发源地,人们今天却很少再提起它了。自己的伟人不去崇拜,自己的好的东西不学,将美国的垃圾当成宝,有些人甚至向伟人吐脏水,说什么毛泽东不懂经济,不会搞企业,为这些SB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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