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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道法自然 - 

[管理综合] [管理‖综合精华]登山还是救人---哈佛第一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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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30 09:39:00 | 只看该作者

何必想的那么复杂:放下所谓的名利,因为还有什么比人的生命更珍贵的呢?此队有十几人,而需救济仅仅是一个人,只要挑出三个身强力壮的己方队员,给以相应的食药,自可替换着把其抬下山。而我队留下的大多是登山经验丰富的。我相信依旧能完成计定目标。因为这是顺应了天道:“天之道,损有余,益不足”得道多助,岂有不成功之理?

152
发表于 2006-4-30 14:26:00 | 只看该作者
留下两个人救人,其余继续登山。登上山顶的时候,荣誉属于团体(包括那两个救人而没能登上山顶的人)
153
发表于 2006-4-30 16:31:00 | 只看该作者
看之前先说我的选择,救人
154
发表于 2006-4-30 16:38:00 | 只看该作者

理念冲突是正常的社会现象,不会影响大局

诚信是要命的,现在的企业为了让人接受他的理念,完全不理会诚信对企业的附加值和永久值,导致企业很快就走下坡路,到灭亡.

这是我们企业常犯的错误

155
发表于 2006-5-5 22:35:00 | 只看该作者

从竞争角度来讲,执行优胜劣汰的自然法则扔下那人不管是必要的,因为作为这个团队的一员,就应该为这个团队着想。但从人性道德的角度来说,应该把那个人先送下山,然后再重新登一次。

156
发表于 2006-5-7 12:52:00 | 只看该作者

那要看你自己有没有社会责任,看你对成功的定义了。。。。。。。。。

157
发表于 2006-5-7 13:12:00 | 只看该作者

当然是救人,如果就这样丢下队员,这个团队也就无作用了,尤其在企业中这种精神更重要。

但是需要想出损失最小的救人方法。

158
发表于 2006-5-7 16:06:00 | 只看该作者

选择

一:有能力的从来不做选择,在他们眼力答案永远只有一个.那就是他的目标,什么社会责任只是业余的时候,无聊的时候,孤独的时候,或者有什么目的的时候才会去做.

记住我们是商人,我们不是政治家,我们的天性是逐利.

二:天道的法则是优胜劣汰,违反了或者说不是这个规则的就舍弃.这样社会就只会留下精英,这就是进步,这就是自然的进化法则.记得一句话吗?天地不仁以万物为驺狗.

159
发表于 2006-5-9 21:45:00 | 只看该作者

我的看法:

1、救人是作为一个正常人的义务,所以我会选择不放弃救助。鼓励队员自愿报名参加救助。由于团队的多样性,总会有一部分人优先考虑救助。凑够救助团队后,其他团队成员可以继续登山,但是救助队员照样享有登山的荣誉;

2、道德和团队目标并不矛盾,仅仅在于哪个对社会的价值更大而已。作为一个有长远发展目标的企业和团队,所从事的事业,一定要是对社会有贡献和价值的。团队的目标是利润不错,但利润应当是一个有正当价值的事业所产生的必然结果。所以不能把残忍和不道德看成团队发展的秘诀,而相反,创造新的、更大的价值才是团队发展的秘诀。

3、有的人说,现实就是残酷的竞争和无情的淘汰,是不错。不过我们犯不着用同样恶劣的不道德手段去竞争,因为用能为他人提供更好的服务的手段去竞争,更能获得别人的长远认同。手段卑劣的团队,坑人第一次可以,但是第二第三次就很难了。

160
发表于 2006-5-11 05:25:00 | 只看该作者

小人物的观点

这确实一个价值取向的问题,也是一个让难以决策的事情.如你只是一种单一的登山运动,那一时的放弃也没有可以的,因为你可以改日进行,但救人要紧呀/但是如果是一个企业的战略或者是一个团队的目标所向的,那就要以整体的战略角度去决策了,牺牲局部或者说个人,而要重视团队,才是一个有志向和魄力的决策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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