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jhzxajdh 发表于 2009-1-15 14:43:06
为什么要把英雄与小偷连捆在一起呢,让人枉费心思?就事论事不能合二为一。含嫣00 发表于 2009-1-16 10:26:54
既然有制度,就应该遵守,当然肯定要多给一些补偿,而且在以后,该奖励的就及时给奖励,可以恢复士气的iasp 发表于 2009-1-16 10:56:49
<p>把皮球踢给员工</p><p>双方都给个台阶!同时也有教育意义</p>dqsvictor 发表于 2009-1-16 13:26:25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wangzw</i>在2009-1-12 14:38:54的发言:</b><br/><p>我个人觉的,单一的套用制度来说阿强应该被开除是不能说服人心的。</p><p>既然有制度,制度应该是奖罚分明的,为什么没有奖,只有罚?</p><p>在这个前提下,该公司的制度已经没有说服力,已经不得人心,所以要想处理好这件事情,可以在这么操作:</p><p>1、奖,抢救公司财物,应该按制度来办理,该奖励多少奖励多少;</p><p>2、罚,不应该一棍子打死。该员工能抢救20万的东西,怎么可能去偷几块钱的东西?首先应该是公司制度宣传不到位,造成员工认为这只是“拿”,废物利用。可以采取警告、处分等的手段,这样才能服众。</p><p>问题的出现,刚好是企业补漏的时候,惩罚的目的不是为了让员工害怕,而是让员工自律。</p></div><p>个人较认同.</p>soso2003 发表于 2009-1-19 08:27:58
我认为,如果不开除,以后出现类似的偷盗行为更加难以控制。好的制度,必须是奖罚分明的。wenjing417 发表于 2009-1-19 10:38:56
<p>同意3楼的观点</p><p>公司的制度还是有点不对</p><p>激励机制不完善,当初为什么就没及时的啊强奖励呢?</p><p>虽然是口头的,但书面的更让人觉得会有归属感!</p><p>错误是每个人都会范的,团队的力量也是很强大的,所以善后的事情很赞同3楼的观点</p>liuyl666 发表于 2009-1-19 11:20:31
<p>公司既然发布了这样的规章制度,就要一视同仁,开除。</p><p>但为顾及此前此员工的贡献,公司可以给予特殊的经济补偿费、生活安置费,如果有可能的话给予一些其他的帮助,比如目前劳动力市场就业压力很大,可以考虑在帮助安置一工作等,相信方法总比问题多。</p>biaotiger1 发表于 2009-1-19 15:08:39
<p>冒雨抢救公司财物的时候,他一定没有想太多关于公司是否会给我奖励,给我多少奖励的问题。因为这时候他的心里考虑的都是如何让公司更好。这时候的人是公司的人</p><p>之后公司并没有给予太多的奖励,仅仅口头表扬,似乎有些欠妥。。。人心有点凉</p><p>而现在他把公司的小物品拿走了,如果涉及到动机的话不外乎两种,</p><p>一种是比较公司来说有更大的更急的用处,这种似乎有情可原,必要的话似乎公司还可提供更大的协助</p><p>二是报复,今天拿了一个破台灯,可能明天就拿好台灯了。如果这种的话,最好还是别开除。相反更应该引起管理者的重视,面谈,交流,沟通。。。。。。</p><p>为什么呢?公司是人构成的,人的相互之间是互相影响的,如果一个阿强报复还好,两个呢,三个呢。。。。</p><p>怕就是公司这个系统(system)出现问题了,呵呵,难道管理者们也在拿着台灯?????</p>buzhidao31 发表于 2009-1-19 15:15:12
<p>一个肯在大雨中抢救公司财产的员工一定是一名好员工,公司必须给予奖励,所以应该先把奖励补上,企业的管理者应该为这件事情检讨。</p><p>偷东西违反了公司制度,必须要开除!公司的制度高于一切。</p><p>但是,损失一名好员工是公司的损失,偷东西也许有难言之隐,应该要好好的与他进行一次谈话,了解他的真实想法,如果可能还是要把他再召回来的。同时,企业的管理者们也应该对这件事情反思,企业的哪些方面做得还不够好才会出现这种现象,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这种现象是不是还普遍存在。</p><dl><dd></dd></dl>xitongyu 发表于 2009-1-19 16:05:02
<p>这公司本身就有问题 </p><p>挽回20多万的损失 </p><p>就只口头表扬啊?</p><p>另外拿破旧台灯,违反公司的制度</p><p>应该罚的</p><p>既然有了贡献都没奖</p><p>那么这次也不要罚了</p><p>相抵了</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