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udexin2
发表于 2009-1-12 12:51:34
我感觉不应该开除,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企业要有人性化才能凝聚工人的心。当然为了公平期间,处罚也是必须的。
flyingaa
发表于 2009-1-12 13:16:36
<p>可怜的阿强,可恶的保安掏包包,可耻的老板,可悲的企业。勇敢的工友。</p><p></p><p>孰我直言,很多人的发言真的很可笑,开除?!有这样的HR真是悲哀,当然,是人都有说话的权力,我也有。</p><p>就让我说这话吧,别气。</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1-12 13:18:48编辑过]
独木不成林
发表于 2009-1-12 13:20:55
<p> 首先,企业管理者应该出来承认自己的失误。在员工为企业做出巨大牺牲或贡献时没有及时做是相应的奖励,管理上的缺失的。应该对员工做奖励补偿。</p><p> 然后,还是企业管理者承认管理制度的上缺失,制度上只规定了偷窃开除,而没规定公司一切资源,包括废旧物品。如仓库主管将每月废旧纸箱做垃圾卖钱所得收入个人腰包或吃喝,另一主管将用过的打印纸(只用了一面)收集打印成书籍。前者可谓之贪,后者可谓之俭,但同样也是使用了公司资源。人情上我们会恶前者喜后者,那制度上呢?</p><p> 如果企业处于创业初期,最好像“独行的人”说的员工和企业主个自做检讨后,由全体员工投票决定他的去留。如果企业处于发展期,企业主对员工奖励补偿,对制度的缺失自我检讨并强调制度的重要性,最后做开除处理。</p><p> 如果企业主没有这个气度做自我检讨,那就让人力资源出来做,只是最终员工的拥戴都给了人力资源。所以不如自己来做。</p>
独木不成林
发表于 2009-1-12 13:28:49
<p>其实无论是做处理结果,主要是看企业希望通过这件事得到什么的效果,是提高员工的凝聚力还是完美制度。</p>
wangzw
发表于 2009-1-12 14:38:54
<p>我个人觉的,单一的套用制度来说阿强应该被开除是不能说服人心的。</p><p>既然有制度,制度应该是奖罚分明的,为什么没有奖,只有罚?</p><p>在这个前提下,该公司的制度已经没有说服力,已经不得人心,所以要想处理好这件事情,可以在这么操作:</p><p>1、奖,抢救公司财物,应该按制度来办理,该奖励多少奖励多少;</p><p>2、罚,不应该一棍子打死。该员工能抢救20万的东西,怎么可能去偷几块钱的东西?首先应该是公司制度宣传不到位,造成员工认为这只是“拿”,废物利用。可以采取警告、处分等的手段,这样才能服众。</p><p>问题的出现,刚好是企业补漏的时候,惩罚的目的不是为了让员工害怕,而是让员工自律。</p>
flyingaa
发表于 2009-1-12 15:05:32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独木不成林</i>在2009-1-12 13:20:55的发言:</b><br/><p> 首先,企业管理者应该出来承认自己的失误。在员工为企业做出巨大牺牲或贡献时没有及时做是相应的奖励,管理上的缺失的。应该对员工做奖励补偿。</p><p> 然后,还是企业管理者承认管理制度的上缺失,制度上只规定了偷窃开除,而没规定公司一切资源,包括废旧物品。如仓库主管将每月废旧纸箱做垃圾卖钱所得收入个人腰包或吃喝,另一主管将用过的打印纸(只用了一面)收集打印成书籍。前者可谓之贪,后者可谓之俭,但同样也是使用了公司资源。人情上我们会恶前者喜后者,那制度上呢?</p><p> 如果企业处于创业初期,最好像“独行的人”说的员工和企业主个自做检讨后,由全体员工投票决定他的去留。如果企业处于发展期,企业主对员工奖励补偿,对制度的缺失自我检讨并强调制度的重要性,最后做开除处理。</p><p> 如果企业主没有这个气度做自我检讨,那就让人力资源出来做,只是最终员工的拥戴都给了人力资源。所以不如自己来做。</p></div><p>大部分同意你的看法,可我不会开除阿强。理由大蒙古人和一些家人已说过了。包括古代,近代,现代,都有很多这样的例子,因本人愚笨。我就不罗索了。</p><p>但是自此以后:谁偷谁遭殃,杀你没商量。</p><p>制度化,责任分明,奖罚分明。有责任才会有奖罚承担。而奖罚正是责任结果的体现。就如年终分红一样。想拿钱,责任先晾晾。责任对现金最实在。</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1-12 15:08:32编辑过]
lengyi2003
发表于 2009-1-12 15:15:36
关键看老板了,模棱两可的事情,个人认为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如果抓住不放的话,下回公司在出现类似的事,不知道公司还有人愿不愿意见义勇为或挺身而出。
star_2122
发表于 2009-1-12 15:45:12
<p>找一個冒着暴雨抢救公司物资的员工難。</p><p>公司的制度不執行也不行</p>
独行的人
发表于 2009-1-12 16:01:02
<p>深层次来看 看企业现在的状况了。</p><p>如果企业想给员工怕的感觉 所谓的杀鸡儆猴 那肯定要强调制度 开除</p><p>相反 如果企业想要给员工人情味的感觉 那肯定就小惩大诫 留。</p>
yk37211
发表于 2009-1-12 21:40:10
个人同意“独行的人”的意见。毕竟企业要靠大家的心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