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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少天 - 

[焦点话题(第1期)深度讨论]商业社会中我们需要德才兼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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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发表于 2006-12-30 13:01:58 | 只看该作者
期待飞猫,期待飞猫
222
 楼主| 发表于 2006-12-30 13:34:41 | 只看该作者

呵呵,我突然想到,直接弄成正反两方可好?

正方一文,正方主持人一个,助拳不限;反方一文,反方主持人一个,助拳不限。

如此可好?

223
发表于 2006-12-30 13:54:42 | 只看该作者
QUOTE:
以下是引用少天在2006-12-30 13:34:41的发言:

呵呵,我突然想到,直接弄成正反两方可好?

正方一文,正方主持人一个,助拳不限;反方一文,反方主持人一个,助拳不限。

如此可好?

好主意!!

这比单纯辩论要好。辩论我觉得更大的功能是训练逻辑思维,论辩双方最终都要陷入逻辑较量。而于论题并无更一步的推进,这一点可以从历届国际大专辩论赛得到佐证。这一点上说,就论题而言,辩论的过程并没有完成整个的发掘过程。

所以我在想,如果我们不用针锋相对的论辩,而直接展开,从深度和广度上作一探索(可操作的,再对操作层面作些尝试),或许更具建设意义。这点似与少天兄略有共通处。

224
发表于 2006-12-30 14:27:00 | 只看该作者
QUOTE:
以下是引用少天在2006-12-30 13:34:41的发言:

呵呵,我突然想到,直接弄成正反两方可好?

正方一文,正方主持人一个,助拳不限;反方一文,反方主持人一个,助拳不限。

如此可好?

同意。这样交锋更激烈,但一开始的正反两文操作性难些。

此外,厮杀个尸横遍野后,总得有收场子的人(即总结)——双方主持人各一篇总结批判的接纳对方观点修正己方观点亦可。

225
发表于 2006-12-30 15:44:06 | 只看该作者
正反双方?值得尝试!
226
发表于 2006-12-30 16:06:46 | 只看该作者

各方展示话题——开搏——各方结语——精华贴整理——电子书或纸书

这样开场并不太难,只要讲明观点和持此观点会有什么意义,在中间开搏时大家再引经据典、旁征博引、举例推理、一展文采,最后形成成果。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12-30 16:09:24编辑过]
227
发表于 2006-12-30 17:08:39 | 只看该作者

http://www.21manager.com/dispbbs.asp?n=147,99636,0,0,0,0,0,0

飞猫的开场白,自行定义了“德与才”的标准框架,欢迎大家一起来。共同交流,共同进步。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12-30 17:37:06编辑过]
228
发表于 2006-12-30 17:17:23 | 只看该作者

帖子太长。这个话题定义有太多太多漏洞。什么是德,什么是才?先定义清楚概念。德是道德还是法律?才有大才有小才。是大德VS小才还是小德VS大才?临界点定义不清楚就辨不清楚,说来说去很多正反方说的都不是一个方向。

德的定义要在法律范畴,高出法律要求的为超道德,超出法律底线的是犯罪,这两种都不在讨论范畴。

重点就是才的定义,怎么定义,哪位达人说说?

229
发表于 2006-12-30 17:37:37 | 只看该作者

德才在重要性上不具有可比性,只是在对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场合,不同的地点,或不同的对象来说,根据一个不同的需求作出一个不同的选择.而在总体上做一个谁轻谁重的绝对的结论,是很不恰当的.除了对要作出决策的选择者来说具有一点指导作用外,对选择对象来说并无多大意义.并且选择者也是根据个案来作决策的.所以,每一个个体要抓住好的机遇的话,必须德才兼备,同轻重,不能厚此薄彼,顾此失彼.

230
发表于 2006-12-30 17:41:54 | 只看该作者
QUOTE:
以下是引用jeffery_lc在2006-12-30 17:17:23的发言:

帖子太长。这个话题定义有太多太多漏洞。什么是德,什么是才?

     就算下了定义,也不能使辩论变得更清晰。因为即使有了所谓“定义”,还会围绕着这个“定义”是否合适再展开争论。

     语言本身就有漏洞,想消除所有漏洞那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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