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息谷-管理人的网上家园

楼主:浮生若茶 - 

[佛学交流] [转帖]《入菩萨行论》讲解

[复制链接] 114
回复
10364
查看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81
 楼主| 发表于 2007-12-28 10:42:05 | 只看该作者
36
第36讲
我们再详细地说一下,第一个“众苦逼恼”,苦的话,轮回里面,总的苦有三苦、六苦,人道中有八苦。一旦这样的痛苦在自己和自己的亲人上发生的时候,乃至别人让自己受各种各样痛苦的时候,别人造成各种因缘让自己和自己的亲人受苦,就会生气,产生很大的嗔心。“轻蔑行”,如果别人说自己和亲友的缺点,而造成自己和亲友的财物受用利养等的损失,这样也会产生嗔心。“逆耳恶名”,当面的讥讽、打击。如果别人对自己和亲人做这样的事,一定会生起嗔心。“粗恶语”,背地的毁谤,也会产生嗔心。
世间八风里这四个不好的方面如果在自己和亲友身上发生,就会产生嗔心。与此相反,如果怨敌得到快乐赞扬利养等,自己就会产生嗔心,希望怨敌得到苦衰讥毁。对自己及亲人的态度和对怨敌的态度正好相反。总之,就是对这三个境:自己、亲人和怨敌这三方面产生嗔心。
自己、亲人和怨敌是我们产生嗔心的境,自己对他们的态度不同,就产生各种各样的分别,一旦不如自己的愿望时,就产生嗔心。
龙树菩萨在《亲友书》中说,世间八风,利衰苦乐毁誉讥称,世间的人都是被这四种境界所左右,产生四种好的东西的时候就高兴,产生不好的东西的时候就嗔心。但修行人就应该平等地观待,不要被这八风所吹动,能平等地对待这八种境界。
在轮回中,我们的身体一再地受身舍身,亲友也在换来换去,有时成亲人,有时又成了仇人,亲仇变化不定。自己得到的财富,有时富得像天王,有时穷得要饭,财富不定。乃至各种地位的高低,总之世间的各种境界,好的坏的,都不是值得信赖的。世间轮回的法,不是我们安心的地方。不要将其视为固定不变的。只要是轮回里的法,都不是值得我们信赖的。
四谛中的苦谛讲到四点:苦、空、无常、无我。其中的无常,在轮回中被烦恼和业所控制的话,一切都是无常变化的。名声、地位、财富、身体等各方面,都是不值得信赖的,被惑业所主宰地,是自然地刹那刹那在变化的。
这样去反复思维观察,对世间八风能非常平静地去接纳去对待,这是修行方面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非常重要的一个内容。世间八法,一旦产生四种好的情况,也没有什么值得喜欢的;产生不好的情况也没有什么值得我们忧恼的;都能够平等地对待。
下面是关于如何正式修安忍,分两个部分。第一个是别人做了我们不喜欢的事的时候,我们修安忍。第二是别人障碍了我们喜欢的事的时候,我们也应该修安忍。
在第一个部分里又分了四个方面:第一、别人让我们产生痛苦的时候,我们应该修安忍;第二、当别人毁谤我们,说我们坏话,破坏我们名声的时候,应该修安忍;第三、当别人对自己的亲人做不好的事的时候,应该修安忍;第四、当别人对自己的仇人做好的事的时候,应该修安忍。
在第一个方面,别人让我们产生痛苦的时候修安忍,又分三个方面。第一、对于痛苦我们应该采取接纳的态度,欢喜地面对它接受它;第二、对法应该生起定解的安忍,无生法忍,对法要生起一种认可的功德,生起决定解的心,这也是一种安忍。第三、对于伤害我们的境,无论是人或者是其他事务,我们都应该采取自然的态度、无所谓的态度去坦然面对,要修这样的安忍。
对于痛苦我们能够非常平静地对待,这样的忍辱就是“安受众苦忍”,安然地接纳各种痛苦,这样的安忍的修习有十个颂文。第一个颂文:
“安乐之因偶一生 苦困极多数无量”
让我们安乐的因素,各种各样的外缘也好、善因也好,是很少的。前面第一品所讲到,世间人在修善方面,只有靠佛的加持力,才能偶一地非常侥幸地生一点善心而已。所以安乐的因素很少,造的善业很少,所以安乐的果报也很少。但痛苦的因素,乃至造成痛苦的因——恶业,却是非常的多。最根本的是我们内在的各种烦恼还在,又有各种非理的分别。有这样的因素,再遇到稍微有些境界产生,就会造很多的恶业。恶业在未来产生的痛苦的果报也就很多。
“无苦出离心不生 故心当生坚定解”
轮回的自性就是痛苦,如果没有在这方面思维的话,出离心就不会产生。我们在遇到各种各样的违缘、痛苦和不好的境界时,不要被它转,而是要把它转为我们修道的增上缘。在北俱卢洲,那里的人无法受戒,因为那里没有坏苦,没有强烈的痛苦,所以就无法生起出离心。别解脱戒需要有出离心才能受,所以他们就无法受戒,无法追求解脱。所以就是因为有苦,了知了苦,才可以让我们生起出离心,有了出离心才会想到去修行。
对于苦谛的思维,我们讲到苦有苦苦、坏苦、遍行苦。人间明显的就是生老病死、怨憎会、爱别离、求不得、五阴炽盛。在各种各样痛苦产生的情况下,自己要去好好地面对。
“故心当生坚定解”,生起坚稳的心,不要被外境所动摇。心非常坚定,不要因为一点小苦而难过伤心。
“为遮苦行好角斗 烧身断肢诸苦受
   为无义事尚能忍 为求解脱复何恨”
“遮苦行”是一个名字,是五目天女,大自在天的妻子。大自在天以前在修苦行的时候,五目天女想尽办法不让他修苦行,把他的苦行破坏,所以叫“遮苦行”。印度有些外道信仰五目天女的,到一定时间就做各种各样的活动,有的会断食、烧身、乃至用刀砍自己的肢体等,修各种苦行去供养五目天女,希望得到她的加持。他们虽然修这样的苦行,但却没有意义,都是无意义地受苦,没有一点果报,非常不值得,然而他们还是要去受苦。修学佛道的话不需要那么多的苦行,而且能得到解脱和一切种智,益利非常大,苦又不是那么多,所以更应该对外在的一点苦能够安忍。
“好角斗”,指一个地方的风俗。在印度南方有一个地方,那个地方的人特别好争斗,比如一个人在自己身上插一把刀,对方就会在自己身上插两把刀,以此来争强好胜,通过相互残杀乃至自残,来显示自己多么勇敢。他们的这种伤害自己身体的做法虽然毫无意义,但他们却能够忍受,并非常高兴地当成自己的庄严去做。对于我们发起广大心愿,为了追求解脱和利益有情而去修行的人来说,遇到痛苦的话就更应该忍受,更不应该怨恨和埋怨。
“难事久习转为易 世间何事不如此”
再难的事只要反复串习就会变得容易,有的事在别人看来是不可思议的,但对当事人来说却是轻而易举的,就是因为串习得很多。世界上一切事情都是这样,修安忍也是这样,通过反复串习而变得容易。这是世间事物的法则,我们内心都有这样的特点,只要某一方面串习得多,就会自然安住在这上面。我们动不动就会生起嗔心、生起烦恼,就是因为我们过去串习得很多。所以稍微有点不如意的事,不用别人反复叮咛,自然就会生起嗔恚的心。同样,安忍善法功德的生起也是这样,我们一直在这方面串习的话,也会很容易生起来。
  
82
 楼主| 发表于 2007-12-28 10:42:36 | 只看该作者
“故於小事当练修 令於大事能堪忍”
小事,比如别人说自己几句坏话,骂自己几句,对于这些要习惯,无所谓,像没听到一样。经常这样练习的话,慢慢到后来,像地狱大火那样的大痛苦也可以堪忍,也可以安忍地对待。
“不见蛇虫蚊蚋苦 或为饥渴等苦逼
  或生疥癞身掻痒 诸无义苦久亦安”
在生活中,被蛇虫之类所咬的痛苦,或者是饥渴之类的痛苦,乃至身体生皮肤病发痒的痛苦,这些没有意义的苦,时间久了,我们习惯了,也就自然不会被它所苦了。
“若遇寒热风雨侵 疾病拘囚及捶打
   不应嗟吁以为苦 若以为苦害转增”
在生活中,天气令热、刮风下雨、疾病缠身、被别人捆绑捶打等使自己痛苦的境界产生的时候,不应该把这些当成一回事。如果觉得很苦,内心很脆弱的话,反而会使你的痛苦增强。相反,如果你让自己的安忍力对这样的境界产生无所谓的态度,用安忍的态度去对待的话,外在的痛苦就不再是痛苦,都能安忍地对待。通过我们心力的转变,使自己的心的安忍的力量增强的话,就可以使外在的痛苦不起作用,达到这样的境界。
上面所说的这些情况,寒热风雨、乃至被别人讽刺打击之类的事情,在修行的过程中,或者在和别人相处的时候,经常会不期而然的发生。在这些事发生的时候,我们不要把它当成一回事,应该以宽阔的胸怀、广大的心去接纳它,把它转为我们修行的助缘。不要遇到一点事就被它缠住,无法摆脱,使自己的身心都非常痛苦,这样修行就根本谈不上了。
“或人见自身出血 临敌无却倍勇毅
   或人见他身出血 惊惶颠倒身仆地
   彼由心性或勇毅 或复怯弱而差别”
在战场上,勇士见到自己身上出血,反而更加勇敢;懦夫即使看到他人身上出血,都会非常恐惧吓昏过去。这样的差别在那里呢?都是心的力量,一个是坚毅勇敢,一个是怯弱,都是在这个方面所导致的差别。对于所受的苦来说,勇士所受的苦要大于懦夫,懦夫所受的苦虽然小,但还是很脆弱,所以(对外在痛苦的态度取决于)自己心力的强弱不在于外在痛苦的大小。
“是故虽负致命伤 应不以其苦为害”
所以虽然受了致命伤,乃至各种各样的伤害痛苦,都应该怀着轻视一切痛苦的态度,不要被痛苦所害,不要因为外境的苦把自己搞得焦头烂额,身心都非常痛苦。
“诸有智者受苦时 不令心体受昏扰”
智者是指对取舍处非常善巧的人,应该做的事情、不应该做的事情他非常清楚,对大乘的修道也非常善巧,这就是大乘道的智者。这样的智者无论受多大的痛苦,都不会让自己的心体受昏扰。心体是指心的清明,对于善法的功德,对三宝的信心,对于忍辱和戒律的修持,乃至对于所有大乘法的修习。智者不会让内心的功德受嗔心昏扰。昏扰就是被嗔心所扰乱。无论遇到什么境界,受什么痛苦,自己的功德一直在增长,内心的善法一直在增长,而不会被嗔心扰乱。
“与诸烦恼作战斗 临阵之时伤害多
   虽有极苦断命伤 嗔等怨敌终降伏
  是为勇士称胜者 否则惟歼自死敌”
真正的敌人是自己的烦恼,修行的过程中,也就是在和自己内在的烦恼敌做斗争的过程中,当然会产生各种痛苦。这时,修行者应该轻视一切痛苦,对一切痛苦怀着无所谓的态度,“虽有极苦断命伤”,即使有极大的痛苦,我们也应该轻视它,有这层意思。一旦有这样坚毅的心的时候,“嗔等怨敌终降伏”,嗔心等烦恼怨敌终将被降伏,彻底地拔出。这样战胜烦恼的人是真正的勇士,真正的胜者。“自死敌”,世间的战争,要消灭自己的敌人,那些自己所认为的敌人,即使你不杀死他,他也会死去,因为他也是无常的。世间的那些所谓的勇士英雄,即使把敌人杀了,也只是在杀死“自死敌”——你不杀他他也要死的敌人而已,就像杀一个死尸一样,不是真正的勇士。
对修行来说,佛法是心法,完全是调伏内在的烦恼。所以我们学法,无论学多少,了知多少,如果能够让自己内心的烦恼越来越减弱的话,就是比较好的征象,说明法对我们真正起到作用了。如果不是这样,通过学习反而使自己的烦恼更为严重的话,说明没有真正在学法。
下面是苦的功德,苦的好处:
“次应於苦观功德 由厌患故除骄慢
  於轮回者起悲心 於罪羞惭乐善法”
在修行过程中,以苦作为增上缘,让自己好好修行。当自己产生各种痛苦的时候,“由厌患故”,因为轮回的自性就是痛苦,自己就会产生厌离的心,就能灭除自己的骄慢心。本来觉得自己很了不起,受了痛苦之后,想想自己也会遇到不如意的事,觉得自己很了不起的心就消失了。这是一个功德。然后推己及人,看到其他人在轮回里受痛苦,就会自然生起悲心。因为自己受过的苦,看到别人受同样的苦,容易生起悲心。自己的一切痛苦由罪业所感,一切安乐由善法所感,明白了这个道理之后,对于善法就会非常欢喜地实行,对于罪业会感到羞惭,不会在去造了。
即身成佛只有在南瞻部洲苦乐参半的人类才有,其他的世界很难有这样的力量。因为南瞻部洲有很多痛苦,堪忍世界,(人类)能够忍受这些痛苦,心力特别强大,所以能够修习忍辱持戒布施等六度,力量非常强大地快速地积集广大的资粮。所以经典里也一再赞叹南瞻部洲人身的殊胜,可以即身成佛,就是因为苦乐参半,有很多的痛苦可以把我们的心力磨练得特别坚毅,这也是一种苦的功德。
第二部分开始讲谛察法忍,通过对法的观察,生起对法的真理的安忍心,下面由十二个颂文来讲这个内容,对因缘所生法的道理我们好好去观察,生起定解。
对于伤害我们的人,我们可能会想,因为他对我造成伤害,所以我应该嗔恨他。下面要把这种想法破除掉,这种想法是不对的。
“於诸大苦出生处 胆等病原不嗔恨
   何故嗔於诸有情 彼亦缘逼不自主”
对于身体的疾病,不管是胆、风、还是其他涎病之类的,都是很大的痛苦的出生处,为什么我们不对这些疾病产生嗔心呢?而要去嗔恨那些有心识的有情。
83
 楼主| 发表于 2007-12-28 10:43:06 | 只看该作者
37

当别的有情伤害我们时,我们会对他生起很大的嗔心,因为他让我们产生痛苦。但我们身体有疾病、四大不调时,也会使我们产生痛苦,为什么我们对自己身上生起的疾病不产生嗔恨,而只是嗔恨外在的有情?或许我们会想,疾病是由四大不调或者自己不注意等这样那样的因缘所感,才使自己受苦,所以对疾病生气也没用。同理,我们也不应嗔恨有情,因为他也是因缘所感,他也是被自己的烦恼和业束缚着,他也不想生气,不想伤害我们,只是在各种业和烦恼的驱使下,造成对我们的伤害。所以对我们造成伤害的有情也是没有自在的,也是被因缘所感的,和那些疾病是一样的,我们应该像不嗔恨那些疾病一样不嗔恨有情。
“譬如吾人遭病苦 虽非所欲病自起
   如是彼虽非所欲 亦由逼迫生烦恼”
像我们身上的各种疾病,是被内因外缘所感而造成的,疾病本身不想生起,只要因缘具足就会生病痛苦,疾病本身并没有自在,不能自主。同样,外在的伤害我们的有情,他们也是没有自在的,在烦恼因缘的驱使下,他们的烦恼心会不由自主的生起。归根结底,伤害我们的有情,他们是在烦恼因缘的驱使下,做伤害我们的行为的。所以我们要嗔恨的话,应该嗔恨他内在的烦恼,而不应嗔恨有情。
“虽未思维彼应嗔 世人率尔生嗔恚
虽未思维彼应生 如是嗔心自生起”
刚才讲了,我们应该嗔恨他的烦恼,而不应该嗔恨有情,因为有情是在烦恼的驱使下做出伤害(我们)的行为,最究竟的根源还是在烦恼上。但我们又会这样想,自己和自己辩论,烦恼是不会故意做出伤害我们的行为的,但有情伤害我们却是故意的,所以我们应该嗔恨有情。这个颂文来说明此个问题。“虽未思维彼应嗔,世人率尔生嗔恚;虽未思维彼应生,如是嗔心自生起”,有情虽然没有想要故意生气,或者故意不生气,但他是没有自主的,因缘一旦聚合,还是会不由自主的生气,生起嗔心。对他来说是没有自主的。
“所有一切诸罪失 恶行种类多无量
   悉从众缘力所生 非能主宰得自在”
所有一切的烦恼所产生的罪恶,各种恶业过失无边无量,都是从因缘所生,因缘一旦聚合,就会生起,因缘不聚合,就不会生起,每一个法自身都没有一点主宰的,都是在别的因缘驱使下生起的。
“彼诸缘等亦未尝 思维此苦当生起
  彼所生者亦无心 思维我今当生起”
这一段主要是观察,烦恼的生起、痛苦的生起、伤害我们的人的生起,都是靠因缘,没有一个在其中可以完全主宰一切的条件。通过这样的观察,应该嗔恨谁呢?最根源的就是烦恼。“彼诸缘等亦未尝,思维此苦当生起”, 彼诸缘等是什么呢?是生起痛苦的烦恼和业。这些缘也并没有着意在想着要生起这些痛苦。烦恼和业也没有集会商量说要生起痛苦,他们也没有故意要生起痛苦的心在里边。
这其中最关键的就是法尔如是,有这样的因缘就产生这样的痛苦,对于自然的一种规律性的东西,生起嗔心是没有意义的。就像水向下流火向上升一样,这是一种自然的特性自然的规律,乃至因缘所生法,没必要对它生起嗔心,对它生起嗔心有什么意义呢?因其本来如是。
“彼所生者亦无心,思维我今当生起”, 彼所生者——那些痛苦,他们也没有这样的想法,想着今天我要生起来。所以惑业苦是轮回里的一种规律,对它嗔恚没有意义。
下面是破斥外道,印度数论派认为有一个制造痛苦的神我存在,一切世界都是靠这个神我创造的。痛苦的根源就是他制造的。这里要破斥,没有一个这样的主,这样的神我是不存在的。
外道数论派承认二十五法,认为外在的山河大地世界是由神我,或者称为主,由它创造的。他们认为神我分三部分,第一是情,第二是尘,第三是暗。这三部分处于一种平等状态时是不会变化的,是一种原始的状态。一旦这三部分不平等时,就会产生万法,产生出色声香味触法等。产生出的万法给谁受用呢?就是“我”——常一自在的我。两个主体,“神我”和“我”,“ 神我”变化出来的东西被“我”受用。数论派认为神我是恒常的,自主的,不需要其他因缘,可以自在的变化出很多东西,对“常一自在的我”做伤害的事和做饶益的事都是靠“神我”主宰的。能够了知和受用那些境界的、受苦的或享乐的那个“我”也是常一自在的。
“所谓神我何所许 安立我名是何物”
你们数论派所承认的神我和我,是不合理的,不可能存在的。就像兔角一样,根本没有。为什么呢?因为如果是恒常的,他又如何来生起其他的东西呢?没有因果的作用,没有能做所做的作用。所以你们所认为的神我和我,就像兔角一样,根本不存在。
  
84
 楼主| 发表于 2007-12-28 10:43:24 | 只看该作者
“彼亦非由作是想 谓我当生始出生”
神我也不会作这种想法,谓我要生起什么东西。为什么呢?因为神我本身是一种常的东西,常的东西要生作用是不可能的。有因果作用的东西一定是有为法,有为法才有因果的作用,“若不生者”,不生的意思就是无为法,没有生灭的作用,没有因果的作用,不可能产生“生果”的作用,数论派又认为可以“生果”,这种东西是不存在的。
数论派认为神我有五个特点:第一、没有刹那的变化,是常法;第二、有自在,他不需要其他因缘,不受其他因缘支配,有自主权,他是最根源的;第三、周遍,因为他生起一切法,所以他周遍一切法,无处不在;第四、一,没有部分的差别,是独立一体的,没有支分。还有一点忘记了。
   “若不生者彼非有 彼时许生是何物”
神我的特点就是一个无生的法,一个没有生果作用的法。既然神我是这样的,“彼非有”,生果的作用是没有的。你数论派所认为的痛苦安乐等一切法是靠神我生起的是不可能的。“彼时许生是何物”,反问,那时你认为那个可以生起万法的神我是什么呢?根本就没有神我。
“於境恒时驰散故 彼当不能得涅槃”
刚才讲了,数论派认为神我变化出那么多的境界,由“我”来受用,这个“我”是常一自在的。既然是常的,那么这个“我”贪着外在境界就会永远贪着,“於境恒时驰散故”,对于外境是恒常散乱于其上的。数论派认为如果内心不再贪着外境,神我就不再变化,因为我们自身贪着,所以神我会变化出这样那样的东西让我们去贪着,一旦我们不去贪着,神我就不变化出东西,就得到解脱了。“彼当不能得涅槃”,数论派认为的心不再贪着外境,熄灭对外在的贪着而得到解脱的情况是永远不会发生的。这是破斥数论派认为的神我和常一自在的我。
“彼我若许是常法 见无作用如虚空”
这是破胜论派,胜论派也认为有一个自在的“我”,有自主权的“我”。如果这个“我”是常法,外缘对它就起不了作用,它本身也没有作用产生,就像虚空一样。
“纵遇一切诸外缘 终无转变何所作”
胜论派认为一切痛苦烦恼是由“我”产生的,有一个“我”产生各种各样的法。我们也要破斥他,你们胜论派认为的“我”是不存在的,因为你们所认为的“我”是常法,是无作用的,如虚空一般。要“我”产生作用,需要有因缘来刺激。“纵遇一切诸外缘,终无转变何所作”,即使你们所说的这个“我”遇到各种外缘,“终无转变”,永远不会变,外缘对它没有一点作用,那么这个“我”又怎么能产生痛苦呢?
  “正作之时亦如前 能作於彼何所作”
因为它是常的,即使遇到外在的因缘,它的自性永远是不变的。“正作之时”——外在的因缘对它刺激的时候,“亦如前”——你们所说的那个“我”还是和以前原来一样,“能作”——外缘,“於彼何所作”——对于你们胜论派所认为的“我”有什么作用呢?
“谓此是彼能作者 此中何法相联属”
胜论派或许会说:虽然“我”在遇到外缘前后没有变化,但还是能生果,这就是外缘对它的作用。“此中何法相联属”,那么外缘和“我”到底有什么关系呢?因为“我”一点变化都没有,外缘的刺激又有什么作用呢?外缘和“我”体性的关系也没有,因缘的关系也没有。所以根本没有这个“我”存在。
通过前面对外道所认为的“痛苦的产生是有自主的因(神我或我)”的观点的破斥,来说明一切法都是因缘所生,没有一个自主自在的独立存在的东西在里面。
“如是悉由他自在 非由己力能主宰
  於诸一切如幻法 如是知己无嗔恚”
通过观察,一切法、一切生果的作用都是被其他因缘所主宰,因缘又由其他因缘主宰。不是靠其中某个法自己的力量有主宰权的,独立实在的东西是没有的。所以我们应该知道,一切法如幻如化,缘生缘灭,不要在其中枉生嗔恚。
虽然一切法如幻如化,没有一点实有的自性的东西存在,但生果的作用还是有的,我们明白了这个道理之后,就不要对使我们产生痛苦的内外因缘产生嗔心。
对于缘起如幻的真如的道理一旦明了,就是遮止嗔恚最好的方式。应该在这个方法上好好用功。一切法都是因缘,我们说惑业苦,就是因缘的转换。根源是我执,由我执产生贪嗔痴、根本的随眠烦恼,然后造业受苦,然后又生惑又造业又受苦。要想真正破除痛苦,就要好好地去弄明白缘起如幻的真如的道理。
下面是辩论的内容,别的宗派会这么说:
“若尔以谁遮止谁 今为遮止亦非理”
如果一切法没有谛实的话,没有自性存在的话,那么一切法就不存在,那么用什么对治法来对治烦恼呢?所谓对治烦恼等等也就是不合理的。这是其他宗派的观点。
在中观自续派以下,一般的佛教宗派都认为如果法存在,一定自体是存在的,其自身应该有这样的特性有这样的自性存在,否则这个法就不存在。如果寻找的话还是可以找到一点东西在里面,否则这个法就无法安立,就不存在了。有一个和中观辩论的小乘的观点说:如果一切法无自性,那么你们的四谛就无法安立,因果轮回解脱等也无法安立,所以这是不可能的,法一定有自性存在。对这个观点的破斥为:就是因为一切法是空性的,无自体的,所以才有因果的作用,才有轮回解脱的现象,如果一切法真的谛实有,这些就是不可能的事情。
为什么说就是因为一切法没有自性,没有自体的存在,才可以安立缘起的作用和轮回解脱的现象呢?因为一切法如果有自性,就不需要其他的因缘,就可以独立存在。那么烦恼也是独立存在的,不需要其他因缘;对治法也是独立存在的;相互之间就没有关系了,就不会产生作用了。这是不可能的。因为一切法因缘相互之间是有关联的。你所认为的那种有自性的,由此产生的没有因果作用的情况是不对的。就是因为一切法是空性的,才有外在的缘起现象的产生。
就是因为各种烦恼与恶业是无自性的,是因缘的,所以通过领悟空性的道理就可以破除它,让自己生起清净的功德;如果烦恼是自性存在的,我们永远也无法破除它,因为对它起不了作用,也就永远无法断除它。所以前面说了,要好好领悟缘起真如的道理。通过这样的领悟,就能断除烦恼。
“依此能断诸苦流 是所许故理无违”
这里的颂文要分清楚,第一句“若尔以谁遮止谁,今为遮止亦非理”是别人的观点。下面我们说,为什么要证悟缘起如幻无自性的道理呢?依靠缘起性空的道理,我们可以断除痛苦,这是合理的。
“是故不论怨与亲 若见行於非理事
  谓由如是因缘生 如是思维获安乐”
既然一切法都是因缘所感如幻的话,那么无论是亲人还是怨敌,无论他们如何对自己做非理的事情,由于都是没有主宰的,没有一点自由的,都是由烦恼所引发的,依他缘而产生的,所以不应该产生嗔心。我们应该思维:有情生起嗔心也是没有自主的,对方对自己发脾气做伤害,也并非对方自愿,不由自主地就生起嗔心,都是因为烦恼的缘故。通过对这方面的思维,思维因缘所生、缘起如幻的道理,去灭除自己的嗔心,一旦嗔心灭除,痛苦与不安就会熄灭,就能获得安乐。
85
 楼主| 发表于 2007-12-28 10:43:50 | 只看该作者
“若自所求悉成就 痛苦是何人所欲
  於诸有情任何时 悉应不生诸苦事”
如果不是被其他因缘所主宰,而是自己有主宰的权力,自己希望什么就能成就什么的话,痛苦是谁所希望的呢?没人希望得到痛苦。但痛苦还是在发生,没有一点自主选择的权力。所以我们不应该嗔恨有情,应该嗔恨其中的烦恼。
前面的内容里有一些辩论的内容,最关键说明什么问题呢?我们佛教的思想认为一切法缘生缘灭,痛苦安乐的遭遇都是因缘主宰的,一切有为法都是依因缘产生。外道的思想则不同,他们认为有一个法,不需要其他因缘,它可以生长其他的东西。比如数论派认为的神我,在情尘暗三部分平等的时候,它不变化,一旦有情——常一自在的我想贪着外境的时候,神我就会变化,变化出世间万法,常一自在的我就去贪着这些外境。外在的痛苦安乐都是那个神我变化产生的,让“我”受用的。一旦“我”明白了(这是它变化出来的)之后,神我就害羞了,就会把变化出来的东西都收回去,我也不贪着外境了,就解脱了。按他们这种说法,神我是常一的、自在的、周遍的,那就不可能生长万法,是不生的法,根本没有这种东西。胜论派认为有个“我”,一切是“我”造作出来的,“我”是常的。我们破斥说既然是常的就不生法,不能生长东西。在《释量论》里破斥的对象就是数论派和胜论派这两个,印度最厉害的两个,要想详细了解的话还要多看看宗派方面的内容。简单就是这样了。
86
 楼主| 发表于 2007-12-28 10:48:25 | 只看该作者

38
这一讲是破除外道,(准备请译师校对。)需要仔细校对

第38讲
在破斥数论派时讲到,“所谓神我何所许,安立我名是何物”,数论派承许外在的“神我”和“我”,安立这两个东西,是什么道理呢?昨天讲了一下,可能有点不清楚,今天再讲一下。
数论派是印度的一种外道,除了佛法之外,其他修道的也是想追求解脱和各种各样的智慧,但道路不清净,游离于清静道之外,所以叫外道。并非是轻蔑的称呼。他们修的道也是在追求解脱,只是不是清净的道。
为什么叫数论派,因为他把一切所知的法定为二十五个,哪二十五个呢?我、神我(主)、大、我慢、五种法、十一根、五大种,正好二十五个法。其中这个“我”,是在轮回里的,追求解脱的一个精神,有心识的东西。它有九种特点。它是有心识的东西,它对于外在的东西有一种追求的思想在里面。它是常的,不需要因缘的造作;是恒常存在的,没有造作性。它是外境的受用者,可以感受苦乐等外境。它没有生灭的变化,不会生起一个我后来又消失了。它遍及天上、人间和地下这三个地方。它既不是苦的状态,也不是乐的状态,也不是不苦不乐的状态。它永远是了知外界、观察外界,但不被外界所了知,不可能成为被别人了知的对象。它是一的,没有支分的差别,是个独立的一体。它无始无终地存在。
关键是我们所说的常一自在的我,它就具有这样的特点,佛教是不承认的。佛教内部的各个宗派,有的认为是意识在轮回,有的认为是名言安立的我在轮回,或者是阿赖耶识在轮回。虽然有不同的说法,但对常一自在的我是根本不承认的,是破斥的,认为它是不合理的。数论派所说的“我”,既不变化,又没有支分,又无始无终的存在,那我们修行,使自己的内心积累功德,最终解脱成佛,就根本不行了。按他们这种说法就无法得到解脱,无法得到殊胜的智慧。数论派所说的这种“我”是不存在的。
数论派所说的神我,或者叫主,昨天讲了,它有情尘暗三部分组成,在三部分平衡的状态下,它是无形无色的,无法指出的。昨天讲神我具有五种特点,一般是讲有五个特点,宗派的讲义里讲具有六个特点,可能是解说的不同。这六个特点是:它是能动者,它可以造善也可以造恶,是善恶的行动者。它是无生的,永恒的。它是独一的。它纯粹是一个客体而非主体,它只能作为一个境被别人了知,它没有心识,不能觉知,不能了知别人。它周遍一切,外在的有生命无生命的东西,都被它周遍,因为一切都是它幻化的。它是隐晦的,无形无色的,我们无法指出哪个是“主”,并且在情尘暗三部分平衡,没有变化的状态下,它是“主”,一旦变化,它就变化为后来的东西。
这个“主”变化出万事万物,它就相当于是总体,万事万物就是它变化出的个体,在个体上都有总体的影子,这个主无处不在。既然万事万物是由它变化出的,有它才有各种各样的因果现象,如果“主”没有的话,根本的因没有,一切就都没有。因为它周遍一切万事万物,所以人的身上也有它的作用存在,人的身体的功能作用也是它变化出来的。通过对它这样的理解,它既可以行善造恶,又说它是无生的,以我们的观点去看,有很多的矛盾。
我们破斥他们主要讲什么呢?我们说苦乐都是因缘所感,他们认为是“主”创造出来的。我们就以此破斥,既然“主”本身是常的,又怎么能产生苦呢?这是不合理的。我们的观点就是痛苦也是因缘所感,而不是由什么东西创造出来的。以他们的观点,有一个无形无色的主去创造的话,种庄稼就不需要种子、水和阳光等,就可以生长出庄稼来。按世间的观点这也是不可理解的。
这个“主”有很多名字,比如根本自性,最原始的总的一切,因为它周遍一切东西,都是同一个东西。由根本自性转变成“觉大”,我们所说的“觉”是一种心识的东西,外道不这么认为,外道认为“觉大”是一种无知,而不是心识。“觉大”就像一面镜子,既可以显现外在的世界,又可以显现人的常一自在的我的样子,两方面显现,像一个双面镜,向外显现世界,向内显现常一自在的我。在这个双面镜里,当外在显现的世界和内在显现的我在镜子里会合,就了知这个世界了。在“大觉”这个双面镜里,把两个影象汇到一起,就可以了知各种各样的东西。然后由“大觉”生起我慢,我慢分三个方面,具变易的我慢、具经历的我慢和具昏暗的我慢。具经历的我慢又生长出十一根,五种感觉器官,五种行动器官,意根。五种感觉器官是和意识相应的眼耳鼻舌等,行动器官是造作方面的。数论派认为眼根就可以了知外在的世界,我们认为需要根境识结合,眼识才能了知外在的世界。五大种——地水火风空,他们都认为是真实的东西。具变易的我慢生五种法——色声香味触。加上面的十一根,加我慢加觉大,加常一自在的我,再加根本自性,一共二十五个法。
前面将的两句话再说一下,“所谓神我何所许,安立我名是何物”,你们所承许的神我、安立的我,都是不合理的。“彼亦非由作是想,谓我当生始出生” ,“彼”讲两个方面,第一个是神我,它不会有这样的想法,想我要出生这样的东西;第二个是“我”,“我”也不会有这样的想法,想要受用各种各样的境界。那个神我是常的,是不生法,是无为的东西,不会生果。你们数论派认为的可以生痛苦生安乐是怎么回事?是不可能的事。通过这样来破斥苦由一个自性的东西产生是不可能的。
神我,或者叫主,或者叫根本自性,它根本没有这样的想法,想要生起各种各样的痛苦去伤害别人。那个 “我”,享受外境的侍服的常一自在的我,也没有对外境自在受用的力量。总之,你们所认为的神我也好、我也好,没有一个自性的存在,没有一个自在的存在。

87
 楼主| 发表于 2007-12-28 10:49:00 | 只看该作者
39
前面讲到“若自所求悉成就 痛苦是何人所欲。于诸有情任何时 悉应不生诸苦事”。就是说,如果自己有一定的权利,来成就自己希望的东西的话,有主宰权,这样的话每个人都不希望得到痛苦,都希望远离痛苦,这样的话,一切有情自然在任何时候,都会得到快乐,因为他有自己的权利,有自己的主宰。痛苦不是其它原因产生的,自己也有权力来选择,当然都选择快乐了。下面:
“有情有时偶不慎 辄以尖扡自戳伤
或为欲求财色等 思慕傍徨而绝食”
即使是那些损恼别人的有情,他们有时也会因为放逸或者因为自己的烦恼,用比较锋利的木头、刀,自己伤害自己。他们在烦恼炽盛的时候,也会愚痴到自己伤害自己的地步。
有的外道为了得到解脱、熄灭痛苦,就愚痴地修各种各样的苦行,用尖刀来刺自己;有的为了追求财产或者女色等,内心非常嗔怒伤心,自己都要伤害自己来绝食。此处翻译应是“彷徨”,不是“傍徨”。
“若人被诅或投岩 或服毒物诸不宜
以如是等非福行 而于自身作损害”
这里应该是“阻止”的“阻”,不是“诅咒”的“诅”。就是在烦恼困惑下,会跳崖或者跳楼或者服毒,得不到自己追求的东西,就服毒,造下各种各样恶趣的罪行,“非福行”就是恶业,造下很多的恶业来伤害自己。这样的有情,不要说去伤害别人了,就是他自己在烦恼的状况下,都会对自己造成伤害,做出各种各样自杀的行为。对于他们,我们不应该因为他们对我们造成伤害便嗔恨他们,因为他们在烦恼的时候对自己都造成伤害。
这些伤害他人的有情,在种种情况下,做出这样伤害自己的行为,造下自杀的行为,未来一定漂流恶趣了。今生的痛苦就不要说了,来生也一定在恶趣里。所以说,就他们本人,由于自己的违缘,在烦恼的驱使下连自己最爱的身体都要伤害,别的有情就更不用说了。所以我们不要对他们这样的有情产生嗔心。
“若为烦恼自在时 不恤杀自所爱身
若时彼等于他身 何能顾恤不损恼”
那些损恼别人的有情,在他们烦恼非常炽盛时,就连他们自己最可爱、平时最珍惜的身体也会伤害。各种各样的自杀的行为很多。这样的有情既然伤害到自己,自然也会伤害到别人。自己的身体能伤害,对别的众生就不要说了。对于这样被烦恼控制的有情,对于我们修行者来说,别人在伤害自己的时候或者让自己受苦的时候,我们应该想想这方面的内容,他根本没有自在,被内心的嗔心、烦恼所控制。所以对我们造作一些不好的事情,我们应该无所谓,应该去忍受。这种情况下,修行人应该能够看得更远一些。对他人不是生起嗔心,而是生起可怜,生起悲心。下面:
“如是烦恼生起时 能杀自身无顾恤
于彼从未生大悲 但生烦恼何其愚”
对前面那些损恼别人的人,生起烦恼的时候或嗔心很大的时候,就连自己的身体也一点都不珍惜。这样的情况很多了。世界上很多这样的人,一点违缘就自杀。我们遇到这样的情景,即使你对他生不起悲心,这也罢了,但反过来还要生起嗔心的话,那就不应该了。最好能生起悲心,但即使生不起,也不要去嗔恨。
“何其愚”,就是非常不好的。下面:
“若于他人作损恼 凡愚自性本如是
于彼生嗔不应理 如嗔于火燃烧性”
这些伤害别人的人,如果他们的本性就是伤害别人,就是不知道善恶的取舍,烦恼太重,我们也不应该对他们生嗔。正如火的性质就是燃烧,我们对火的燃烧性不应生嗔,因为其性质原本如此。是故对于这些本性邪恶的众生,我们亦不当生嗔,因为其本性如此,我们嗔恨又有何用?
“若彼有情性决定 偶然生起此过失
于彼亦不应生嗔 如嗔虚空聚烟云”
就是说如果有情的本性是善良贤善的,自性光明清净的,心地本身是善良的,只是偶一生起嗔心,只是有时发发脾气,伤害别人。我们也不应生起嗔心,这里打了个比喻:本来是蔚蓝清净的天空,只是偶尔有些云彩出来。这也没关系,我们不应该因为这些偶然的烟云嗔恨天空,同样也不应该因为这些偶然的过失去嗔恨这些本来善良清净的有情。
对每个有情他们都有佛性,都有清净光明的心性。外在的烦恼只是他的客尘而已。这些有情本身来说,心地都是很善良的,很完美的,只是因为暂时的因缘才产生了这样那样的烦恼。我们不能因为暂时的因缘,而去嗔恨本来心地光明善良的有情。
“于杖等事起嗔恚 若嗔于彼投杖者
彼亦由于嗔恚逼 二者之中应责嗔”
因为他们直接伤害了我们,比如用棍子打了我们,我们就去嗔恨他。但是,直接打在我们身上的是刀或仗,我们应该对工具起嗔恨才是。我们不嗔恨工具,是因为工具为人所指使。可是拿工具打我们的这个人,也是被自己的烦恼嗔心所指使的,他自己也是嗔心的工具。所以,在拿杖子的人和他的嗔心里面,我们应该对他的嗔心责备,责备产生恼怒的心,而不是对他本人产生恼怒的心。
刚才那个颂就是说,我们是嗔恨直接伤害我们的还是嗔恨间接伤害我们的?如果我们嗔恨直接伤害我们的,我们应该嗔恨刀杖;如果我们嗔恨间接伤害我们的,我们应当嗔恨他的嗔心才对。通过这样的理论,进行直接和间接的分析。
“由我昔于诸有情 曾作如斯损害事
故应有情受害者 于我如是作损恼”
从另一方面,我们也可以想想,正是因为我们曾经对这些有情做过损恼的事情,以种种方式伤害过有情,现在只不过是果报熟了而已,应该这样的有情来伤害自己。应当承受这样的果报。
在这样的情况发生,不管是恶语还是打骂,各种各样的事情发生时,都应该想,这是过去的恶业成熟了。不管藏地还是汉地,文革期间,僧人被打骂乃至被关监狱,很多有修行的人就是用这样的心来对待,就是想过去所造的恶业成熟了,并无抱怨嗔恨的心。那些修行人便通过这样的方式让自己的功德更快地增长。
88
 楼主| 发表于 2007-12-28 10:49:13 | 只看该作者
“由他兵仗及我身 二者共为生苦因
若由他仗我身出 二者之中何所嗔”
上文是说:在我们产生痛苦的时候,别人伤害自己的时候,一方面是别人和棍仗,一方面是自己的这个身体。我们说这个身体,就是痛苦的自性。因为有这样的身体,才会产生那样的痛苦。所以,外在的滚仗和自身的身体,都是生起痛苦的因素。这样在产生痛苦的时候,他打我们的时候,“若由他仗我身出”,他拿出的是棍杖,我们拿出的是身体,这样才产生痛苦。如果没有自己,没有这个被烦恼业力所托生的身体的话,也不会有痛苦所出。那样的话,你应该嗔恨哪一个?最开始的根源仍然是,你为什么要投生于这个被烦恼和业束缚的身体入轮回呢?还要嗔恨自己,为什么要受生为如此低劣的身体呢?
“人身苦聚如疮疱 偶一触之痛难忍
贪爱愚盲自取之 于彼损恼当咎谁”
他们经常讲到“人生大疮”,如果身上长了一个大疮的话,就要小心翼翼,一旦碰到就会疼痛。我们这个身体也是一个痛苦的本性,充满了各种各样的痛苦。一点芒刺啊、小小的针扎着,都可能把它破坏了,一点点小小的外缘都可以把这个身体给消灭了。所以对于这样充满了痛苦的本性的身体,我们一方面由于自己的贪爱贪著,一方面由于自己的愚盲,没有观清的智慧,把这样的身体牢牢抓着,当作自己一样去爱护。它本来是一个痛苦的东西,你却把它当作了自己的,当别人来伤害它的时候,你应该去怨谁呢?自然是不应该去嗔恨别人了,事实上你这样的贪爱,对这样有着痛苦自性的身体、一点点违缘就能带来痛苦的身体,你是在这样地贪著它们。不要去怨别人,应该返观自己,责备自己。
“愚夫于苦非所欲 而于苦因常贪慕
咎由自取受其害 何能嗔恚责他人”
凡夫众生对苦都是讨厌的。尽力地用一切方法去讨厌。但是,对于痛苦的因素倒不清楚,反而非常贪著地去造作很多很多痛苦的因素,诸如杀生、偷盗之类。导致未来痛苦果报的因,都一再去造作。对于苦都是一再地想去远离,这样能去怨谁呢?以前造的恶业现在成熟,是咎由自取,自作自受。自己造的恶业现在自己承受,怎么能嗔恚地推到别人身上呢?
“譬如地狱诸逻卒 亦如刀山剑叶林
皆由自业之所生 当于何人生嗔恨”
一旦造下恶业堕入恶趣,地狱里面有狱卒、刀山剑林,各种各样的境界,对有情造成伤害的外缘。有情投生到那里虽然要受极大的痛苦,却也不会对外缘生起嗔心。他会认为这是极自然的,来不及生嗔恨了。在那种状态里面,都是自己的业力所感,自然的都已经习惯了。同样,现在自己所受到的一些痛苦伤害,也是过去的恶因所感,是过去造下的恶业现在成熟了。所以对于他人不应该生起嗔恨,谁让你当初造下了痛苦的因:恶业呢?
我们要想断除痛苦,就必须是断除痛苦的因。现在受的各种各样的逆缘,都是过去的恶因所感。我们想要不再受这样的违缘痛苦的话,那就是好好地修习慈悲的心,善良的菩提心,这样对他人都能够好好地帮助。在断除恶业上好好地用功,这样的话,你就不会再受这样的恶果。
“由我先业所招感 遇诸有情为我害
彼若因此堕地狱 得非由我令颠坠“
这个是说什么呢?外在的有情对我们的伤害,都是自己过去所造的恶业发动下,你过去如果没有对他造下恶业,他现在不会来伤害你。因为你过去造下了对他的恶业,在恶业的策励下,等到因缘一成熟,对方会自然地对自己做这样那样的伤害。而这样的有情因为对自己做了这样那样的伤害,也就造下了很多恶业,也就因此而堕入地狱。这样不是让我们自身,而是让他受苦了。他堕入地狱,也是因为我们自己,让他堕入了地狱。对于外在的这些有情,我们应该这样想:他们没有伤害我们,反而是我们伤害了他,让他因此堕入了地狱。
“由依彼等修忍辱 令我众罪得祛除
由我彼等坠地狱 长劫沉轮受诸苦”
外界他人伤害我们的时候,如果我们通过好好的修行,把他们作为我们忍辱、安忍的境界来去修持的话,就让我们增长了忍辱的功德,过去很多的恶业就由此而得到净化,让宿业得到了净化。把别人作为我们忍辱的对象,让我们的功德增长。而自己让他们怎么样了呢?“由我彼等坠地狱”,由于在自己身上别人造了恶业,这种伤害自己的人,在自己身上造了很多的恶业,这种恶业反而让他们堕入地狱,“长劫沉沦受诸苦”。就是说,如果我们好好修习忍辱的话,他们利益了我们,我们反而害了他。
以前阿底峡尊者到西藏来的时候,他带了两个侍者,一左一右,脾气都很大,还动不动就和阿底峡尊者发脾气。大家就建议说,这样的两个侍者不要了,打发回去算了。阿底峡尊者就说,通过他们让自己修习了安忍,在他们身上自己升起了很多功德。他们后来走了以后,还要建一个塔来纪念他们。
修忍辱的话,依靠的就是对方发脾气,要是对方笑呵呵地对你,修忍辱也修不起来。有这样的故事吗,说有人修忍辱,别人打他一下子,他一下子就发脾气了。说忍辱的话,要是别人不打他的话,是修不出来修忍辱的功德。打一巴掌的话,一下子就冒火的话,这样修忍辱还不行。
89
 楼主| 发表于 2007-12-28 10:49:27 | 只看该作者
“是我于彼作损害 彼等咸皆饶益我
云何作是颠倒行 于彼悖忤生嗔恚”
“是我于彼作损害”,其实是我们自己害了他们。“彼等咸皆饶益我”,通过他们甘愿牺牲自己,作我们修习忍辱的对象。实际就是说饶益自己,让自己得到人天的果报。在这样的情况下,自己还颠倒,不知道他们对自己的恩德的话,还对他们生嗔心,太不应该了,应该生起感恩的心。
通过这样的思维,他伤害我不是反而利益我了么?那我也伤害他们,也利益他们。有这样的想法,还有这样的想法。他人伤害自己是利益自己,那他们不应该堕入地狱,应该做大功德了。应该不会,而自己,反而因为伤害了他人的缘故,而自己堕入地狱,而他人反而得到好处。是不是这个道理?
通过这样的思维,得到这样的意思。
“若我意乐有功德 何能堕于地狱中”
上面的思维是不对的,为什么呢?“如果意乐有功德”,如果我们内心充满了慈悲和忍辱,内心这样的贤善,反而让恶业净化很多,我们是不会堕入地狱的。因为我们内心充满了忍辱和慈悲,这样非常好的心。只会成就善的也果。相反,虽然对方伤害了自己。
“若我于己善防护 于彼有何福可生”
如果我们对自己好好地保护,通过修行而保护了自己,没有生起嗔心,生起了忍辱和慈悲的心。而对方是在做伤害别人的事情,他没有获得利益我们的心。对于他来说,没有产生功德,虽然我们通过自己的方式利益了自己,但是这种功德就对方来说是得不到的。由于对菩萨的修行做障碍,对有情做伤害的话,还是会堕入恶趣,而不会得到像刚才所讲的,他本身是利益我们这样的功德。
“若以损害为酬答 即于彼不能防护
我之善行即失坏 且亦坏我忍辱行”
如果以怨报怨,以嗔报嗔,别人嗔恨、打骂、都不去还报。修行清净的沙弥具有这样的功德。如果他们打我们,我们打他们,这样是以怨报怨,“若以损害为酬答”。如果这样,“即于彼不能防护”,你做损恼,你对自己也不能防护,对他人也不能帮助,他们还是照样地伤害。这样以暴制暴是无法解决问题的,也没法防护那样的伤害。而且自己的善行,如沙弥的四法,沙弥的四种功德,慈悲心和善行也会失坏。忍辱这样难行的忍辱行,也会失坏。以怨报怨,解决不了问题,也会让自己的许多善法功德失去。
自己以怨报怨、以嗔报嗔的话,对方反而会生起更大的嗔心,造的恶业也就更大,也就堕入恶趣。对他没有什么保护。如果我们修习安忍的话,对方一旦生起忏悔的心,会有所改善。如果我们以怨报怨,就不能防护对方造更大的恶业,堕入恶趣。
自己修忍辱,对自己是一种最好的修行,对别人也是一种保护,不让他们再造作更大的恶业了。如果不是这样的话,嗔打暴怒,然后自己也去这样去报复的话,这样的话自己忍辱的功德也会消失。各种各样的善法也会消失。
前面我们讲到的是,别人的伤害让我们产生痛苦,修习安忍。下面的话,别人对我们轻蔑,让我们损失各种名闻利养的时候,做一些轻蔑的行为的时候,辱骂之类的行为的时候,我们也应该去修习安忍。下面有十二个颂文来讲这个内容。
“心非色质无形体 谁由何处能损坏”
保护自己内心来说,心本身来说,“心非色质无形体”,它是无形无色的东西,没有一个形体的东西。那些像说不好听的话,恶语,乃至其他的刀仗兵器之类的,对于它来说就没法造成伤害了。咱们说“伤心了”,外在的别人说一句话就伤心了,真正的是伤不了你的心。因为心是没有形体的嘛。所以什么东西能伤害你的心?
外在的这些,都靠内在的心如何去观待了。别人对我们做这样那样的事情的时候,我们的心换另外一个角度去看的话,就不会产生非常难受和痛苦的感觉了。医院的医生,虽然在做手术以及这类的事情,我们对医生给我们动手术没有嗔心。我们只要换一个角度来看待问题,就能够很自然地去对待了。
“若于色身起贪著 此身始为众苦侵”
就是我们的心,把这个身体贪著为自己的,这个身体就是我,就是自己一样。有这份贪著,才会产生痛苦。
90
 楼主| 发表于 2007-12-28 10:49:51 | 只看该作者
入菩萨行论 40

前面我们讲到“心非色质无形体”,就是说,我们这个心,它是没有形色的东西,不是一种外在的有障碍性的物体,别人不管是语言也好,刀仗也好,对它造不成任何伤害。只是因为我们把自己的身体执著为自己,产生了各种各样的痛苦。把自己的身体当作自己,稍微有一点损害,自己的身体也苦,心也苦。
刚才是说,由于执着身体,对身体造成伤害,由此而自己的心产生嗔心,间接地伤害到这个心,从而产生嗔心。
“或说轻蔑粗恶言 或作讥诽不悦耳
于汝身肢无损害 汝心何用嗔于彼”
别人的粗恶语、不好听的话,这样的语言,对自己的身体无法造成伤害。那我们的心为什么嗔恨?
“他人对我心不喜 或于今生或他世
若彼不能吞食我 我心何用不乐为”
虽然不好听的语言,对自己的身体造不成伤害,但是通过说这样的话,导致造成别人对自己不高兴,由于别人说自己的坏话,就让更多的人也对自己不高兴。“他人对我心不喜”,通过那些不好的话,他人对自己产生讨厌的心。
下面就回答他的话了。第一句像是自己和自己在辩论,一个正面的一个反面的,反面的就说,这个语言虽然对身体造不成伤害,但是让更多人听到这种话,然后对自己不高兴,讨厌自己,所以应该生起嗔心。然后正面的这方面就回答说,即使他人对自己不高兴,又能怎么样?在今生也好,在来世也好,都不能对自己造成伤害。无论是对自己的财产还是对自己的福德、寿命。别人的不高兴,也就是不高兴而已。对自己拥有的东西一点也产生不了伤害。别人的不高兴,也就随他去吧,自己也没必要在那里生嗔心。
然后反面的自己,黑色的那个自己(一个白色一个黑色的),黑色这一面又说了:
“若由障我之所求 故我于彼心不悦
所求必舍终归尽 嗔心诸罪恒坚住”
就是说别人说自己的坏话,就没人供养自己了,别人到处宣扬自己不好的地方,对自己的利养造成很大障碍。都说你的坏话,谁去供养你?所以他说我坏话的话,我就应该对他产生嗔心。
若是为了害怕失去利养而起嗔心,这个是不对的。下面就回答的,那个正面的自己就该这样去想:
“我宁今日舍寿命 不愿长生邪命活
如我从能长寿住 死时痛苦亦犹是”
就是说,你即使能得到各种各样的利养,但是在临终的时候都要全部舍弃,迅速地失坏。而你由嗔心所造的罪业,会永远地住在你的心里,会永远地报应在你自己的身上。所以不要因为得不到利养而嗔心。也应该断除因害怕失去利养,别人说自己坏话时产生的嗔心。这样的嗔心也应该断除。
由于追逐利养而产生的嗔心,造的这么多的罪恶,会永远地住在自己内心,如果没有忏悔,没有好好用四力忏悔的话,这个罪业要自己去承担。而且,这个下面就说了“我宁今日舍寿命 不愿长生邪命活。如我从能长寿住 死时痛苦亦犹是”。这个就是说,不要为了外在的邪命,为了外在的利养,而去造作各种各样的恶业了。宁愿现在,没有利养,没有吃的喝的没有外在的恭敬利养,即便失去也无所谓。即使饿死也是无所谓的事情。不要为了长命,而用各种各样的邪命的方式,来滋养自己的生命。即使可以活很长时间,但是由罪恶、罪业这样滋养的生命,活在世间也没有什么意思,还不如没有利养就死去。这样还更好一些。即使自己能够长寿活着,在造作了很多恶业的情况下能够长寿活在这个世间,但是临终的时候还是要舍弃一切,还是要舍弃这些由罪业而积聚的利养、财富。死时的痛苦也是这样,而且更为严重,而且也超不过死亡的痛苦。
寿命长短这个意义何在啊?如果寿命很长,能够造作各种各样的善业,修各种各样的功德,那么寿命长一点是最好的事情;但是如果寿命很长,造作的都是恶业,再多的福气,再多的才能,又有什么用?而且这样的,在平生为了积累财富,所造的这些恶业,自己都要独自承担去死亡。所以,如果是造恶业得来的长寿,还不如短命的好。
“梦中受乐经百年 梦觉之时何所有
余人梦受须臾乐 梦觉之时亦犹是
于斯二人久暂乐 觉时同一难再是
人寿修短虽不同 死时均等亦如是”
人生如梦幻,在世间活得很长,或者很短,一旦临死的时候,过去的经历就好像梦幻一样。只是存在自己的记忆,只是人生的回忆而已。打一个比喻,比方做梦一样。“梦中受乐经百年”,做百年的大梦,这个梦比较长一点,一百年的大梦,梦醒之后也只是这样。梦中所享的安乐也只是一种回忆,不可能再回来,不可能再享受梦中的安乐。其他的人虽然做的时间很短的梦,醒来之后也是这样,快乐同样不可再得。以此比喻,人生虽然有长有短,长的可以活一百来岁,短的只有几个月、几年的时间,但到临终的时刻都是一样的,过去的经历都不过是回忆的境界而已。
这个大家都会有这样的感受,三十四十五十岁的人,经过很多的经历了,对于过去所经历的东西,也不过是回忆,想一想,在那里发发呆而已。永远都不可能回到过去的时候。所以人生就是这样,一点点慢慢地成为过去。所以通过这样的思维,可以激励我们不要去造恶业了。一旦造恶业的话,为了自己享受安乐利益所造作的恶业都是很沉重的一个负担。在善业方面好好地用功,不要被快乐所迷惑了。
“从能获得诸所求 复于长时受安乐
终如被劫寸缕无 命终独往唯空手”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