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th April 社会责任的伦理何为商业伦理?“它是一种诡辩。”何为商业伦理?“它是一种诡辩。”研究西方哲学的历史学家会这样回答。这种诡辩在于:管理者因为承担责任,所以不得不在普遍的伦理要求和社会责任之间取得平衡。其中,“伦理要求”是针对管理者的社会个体属性而言的,而“社会责任”是针对他的管理权限而言的。这表明,对普通人适用的伦理准则对于肩负责任的管理者并不完全适用。对于管理者而言,伦理更像是一种成本效益计算,中间涉及两个因素,一个是个人良知,而另一个是管理者职位的要求。这就意味着,如果管理者的行为可以冠以“为别人利益考虑”的借口,就可以摆脱伦理的约束。 下面讲述的这个流传甚广的商业伦理悲剧,对于诡辩者而言,如果算不上无私的商业“殉道”,至少也能体现出商业的美德。上个世纪50年代后期,在美国发生了所谓的“电气公司阴谋案”。通用电气公司(GE)的几位高层主管锒铛入狱。他们由于密谋将涡轮机等大型发电设备的订单在三家大型电气公司之间瓜分,因而触犯了反垄断法。这三家公司是通用电气公司、西屋电气公司和艾立斯-查莫斯公司。这一卡特尔式公司联合的目的是为了保护最弱小、独立性最强的艾立斯-查莫斯公司。当政府采取行动打破这一联合后,艾立斯-查莫斯公司旋即被迫撤出涡轮机的生产领域,而且不得不裁员数千人。 行动指南:从你以往的职场生涯中,找出两个伦理基础是诡辩的决策案例。在这两个案例中,本来应该制定什么决策? 摘自:彼得·德鲁克《生态愿景》(The Ecological Vi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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