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五证两书的取得 第一小节 土地使用权证的取得 一、概述 开发商在项目立项通过后,须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方可办理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手续。 在现阶段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房地产开发用地的取得方式有三种:一是通过国家出让方式获得(即通过土地一级市场取得);二是通过转让方式获得(即通过土地二级市场取得);三是通过与当前的土地的使用者合作等方式(即通过土地三级市场取得)。 通过出让方式取得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通过划拨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临时证件是建设用地批准书。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征地是指项目选址用地为集体土地,按照法定的程序报请有批准权限的政府机关审批以后,对集体土地及地上物等依法补偿,将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的一种行为。 拆迁是指项目选址在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上,为达到施工要求的场地条件,拆除建设用地上原有房屋及其附属物,并对原用地者进行补偿、安置的行为。根据国土资源部第11号令,房地产开发经营性用地均由土地储备中心以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出让,出让的地块均为熟地,不需要土地受让方进行征地拆迁。若因特殊原因,必须进行征地拆迁的,该工作原则上是在国土资源局取得建设拆迁临时用地许可证或土地使用权证即可提出申请。实际操作中只要与土地出让方达成协议,即可进行拆迁。征地、拆迁都是项目开工前的重要工作。 二、实施程序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手续的办理 1.承办部门:济南市国土资源局 2.申报资料:用地申请;计委批复的当年投资计划;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意见;用地范围图;土地权属证明;工程项目总平面图。 3.申办程序: 审核有关申报资料(2个工作日);现场勘测定界(10个工作日);制定一书三方案(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15个工作日);缴纳征地管理费、复垦费、新增建设用地使用费(2个工作日);依照规定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土地使用证书。 4.收费标准:征地管理费、复垦费、新增建设用地使用费的收取标准参见附录六土地开发费用一览表。 5.应注意的事项:划拨土地的范围仅限于:1.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2.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3.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对开发商来说,可以通过划拨方式取得的开发用地,主要是经济适用房项目建设用地。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办理 国土资源部第11号部令规定:凡各类经营性用地(含房地产开发建设),均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承办部门均为:济南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现分述如下: 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出让活动,是有计划地进行的。济南市国土资源局根据社会经济发展计划、产业政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城市规划和土地市场状况,编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计划,报经济南市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开发布。 济南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地块的情况,编制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文件。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文件应当包括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公告、投标或者竞买须知、宗地图、土地使用条件、标书或者竞买申请书、报价单、成交确认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文本。 济南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在投标、拍卖或者挂牌开始日前 20 日发布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公告,公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招标拍卖挂牌的时间、地点。 招标拍卖挂牌公告包括下列内容: ①出让人的名称和地址; ②出让宗地的位置、现状、面积、使用年期、用途、规划设计要求; ③投标人、竞买人的资格要求及申请取得投标、竞买资格的办法; ④索取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⑤招标拍卖挂牌时间、地点、投标挂牌期限、投标和竞价方式等; ⑥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⑦投标、竞买保证金; 济南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对投标申请人、竞买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招标拍卖挂牌公告规定条件的,应当通知其参加招标拍卖挂牌活动。 1.投标、开标依照下列程序进行: ①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标书投入标箱。招标公告允许邮寄标书的,投标人可以邮寄,但出让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方为有效;标书投入标箱后,不可撤回。投标人应对标书和有关书面承诺承担责任。 ②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标箱的密封情况,当众开启标箱,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 ③评标小组进行评标。评标小组由出让人代表、有关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的单数。 ④招标人根据评标结果,确定中标人。 2.拍卖会依照下列程序进行: ①主持人点算竞买人; ②主持人介绍拍卖宗地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期、规划要求和其他有关事项; ③主持人宣布起叫价和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没有底价的,应当明确提示; ④主持人报出起叫价; ⑤竞买人举牌应价或者报价; ⑥主持人确认该应价后继续竞价; ⑦主持人连续三次宣布同一应价而没有再应价的,主持人落槌表示拍卖成交; ⑧主持人宣布最高应价者为竞得人。 竞买人不足三人,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未达到底价时,主持人应当终止拍卖。 3.挂牌依照以下程序进行: ①在挂牌公告规定的挂牌起始日,出让人将挂牌宗地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期、规划要求、起始价、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等,在挂牌公告规定的土地交易场所挂牌公布; ②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填写报价单报价; ③出让人确认该报价后,更新显示挂牌价格; ④出让人继续接受新的报价; ⑤出让人在挂牌公告规定的挂牌截止时间确定竞得人。 挂牌时间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挂牌期间可根据竞买人竞价情况调整增价幅度。 挂牌期限届满,按照下列规定确定是否成交: ①在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报价高于底价,并符合其他条件的,挂牌成交; ②在挂牌期限内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的,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报价相同的,先提交报价单者为竞得人,但报价低于底价者除外; ③在挂牌期限内无应价者或者竞买人的报价均低于底价或均不符合其他条件的,挂牌不成交。 在挂牌期限截止时仍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要求报价的,出让人应当对挂牌宗地进行现场竞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4. 成交确认书 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确定中标人、竞得人后,出让人应当与中标人、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 成交确认书应当包括出让人和中标人、竞得人的名称、地址,出让标的,成交时间、地点、价款,以及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时间、地点等内容。 成交确认书对出让人和中标人、竞得人具有合同效力。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出让人改变竞得结果,或者中标人、竞得人放弃中标宗地、竞得宗地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中标人、竞得人应当按照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时间,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中标人、竞得人支付的投标、竞买保证金,抵作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其他投标人、竞买人支付的投标、竞买保证金,出让人必须在招标拍卖挂牌活动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招标拍卖挂牌活动结束后,出让人应在 10 个工作日内将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结果予以公布。 出让人公布出让结果,不得向受让人收取费用。 受让人依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付清全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应当依法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5.收费标准:济南市城区国有土地基准地价及政府出让土地纯收益标准,参见附录五土地开发费用一览表。 (三)土地确权登记手续的办理 1.承办部门:济南市国土资源局 2.申报资料: (1)土地登记需要的资料 ①计划立项批文;②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用地意见;③土地登记申请书;④地籍调查表(含土地登记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土地登记法人代表委托书、四邻指界签名单、宗底座落图);⑤土地登记审批表;⑥土地登记卡。 (2)土地转让登记需要的资料 ①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申请审批表;②出让人土地使用权证书;③土地使用权评估报告;④土地转让协议;⑤转让双方法人证明;⑥出让人原出让批文;⑦出让方土地登记申请 3.申办程序: ①申请:开发商持所需材料提出土地登记申请,有关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给予答复。 ②地籍调查:区国土局对受理的宗地进行权属调查和地籍测量,本宗地及邻宗地法人或其委托人在确认的地籍调查上签字。区局填写初步意见后报市局审批。 ③审核:市局对土地登记申请人、宗地自然状况、土地权属状况进行全面审核。 ④注册登记颁发证书:市局对批准的土地登记进行登记卡装簿,土地权利人领取证书。 4.办结时限:对符合登记条件的,7个工作日以内完成审核和登记发证。 通过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出让的土地均为熟地,即做好三通一平的用地,开发商可直接利用地块进行开发建设。若因实际情况要求需要拆迁的,则需要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建设拆迁临时用地许可证的取得 1.承办部门:济南市国土资源局 2.申报资料:①用地申请;②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③建设工程设计规划要求通知书及附图;④建设用地规划意见。 3.申办程序:持用地申请及相关申报资料报市国土资源局,经审查,符合条件的,7个工作日内核发建设拆迁临时用地许可证。 4.收费标准:此阶段,须缴纳土地开发管理费800元/亩。 (二)拆迁手续的办理 1.承办部门:济南市拆迁办 2.申报资料:①拆迁申请书;②项目立项批文;③《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附件;④国有土地使用证;⑤建设拆迁临时用地许可证;⑥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⑦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⑧产权调换和安置用房证明。 3.申办程序: 审查申请,并于收到申请后2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拆迁立项的决定;批准拆迁立项的,拆迁人应自批准立项之日起3日内办理委托拆迁或自行拆迁备案手续,缴纳拆迁管理费;拆迁立项批准之日起5日内,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确定拆迁范围,发布拆迁公告,进行户口登记、房屋勘测等拆迁准备工作;拆迁机构与被拆迁单位签订拆迁协议;实施拆迁,核发拆迁验收证明,取得《拆迁验收合格证》;征地办、拆迁办、规划局现场测量定线,核定用地范围、拆迁面积。 4. 拆迁程序图(见程序图二) 5.收费标准: 拆迁管理费的收费标准为,安置一次到位8元/平方米,实行过渡安置12元/平方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