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通过对合同评审的控制,明确顾客对产品的要求及公司具备满足这些要求的能力,确保合同得以顺利履行,满足顾客要求。
2. 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合同的评审工作。
3. 职责
3.1 总经理工作部负责合同评审的综合管理工作,对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进行评审; 3.2策划营销中心负责房屋销售、租赁、代建合同评审的组织、记录以及合同的签订、修改等工作;
3.3 财务与资产经营部对合同资金付款计划、履行合同的资金运作计划进行评审,负责融资合同评审的组织、记录以及签订和修改等工作,; 3.4工程部负责对合同的工程技术可行性、安全性进行评审; 3.5审计部负责对合同的条款的严密性、属实性进行评审。
4. 控制程序
4.1 房屋销售合同的评审
4.1.1 公司开发项目开盘前的销售方案以及集团购买、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房屋销售合同采取会议评审的方式进行,在开盘前或合同签订前,由公司经营副总经理主持,策划营销中心组织工程部、财务与资产经营部、总经理工作部、审计部召开评审会,对销售方案或合同草案进行评审:
a)策划营销中心负责提供销售方案或销售合同草案,并对其中的销售方式、产权证书办理要求以及对方资信程度等进行评审; b)工程部对其中的销售面积、工程项目的使用功能和质量标准及工程保修等条款进行评审;
c)财务与资产经营部对其中的销售价款、付款方式等经济条款进行评审; d)总经理工作部对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进行评审; e)审计部对合同的严密性、属实性进行评审。
策划营销中心负责评审会议的记录,编制销售方案或填写“合同评审表”,由参加评审人员填写意见并签字,交分管领导、总经理审批。
4.1.2 零散房屋销售合同的评审
对于散户购买或者集团购买、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的房屋销售合同作为零散房屋销售合同进行评审。
在合同签订前,由承办人负责对合同草案内容对照已经批准通过的销售方案进行评审,无异议时,办理合同签订前的巡签手续,执行Q/TZH-WI-005《合同管理制度》。 对于顾客的特殊要求或超出销售方案的要求,应填写合同评审表,讲明这些要求,由策划营销中心、工程部、财务与资产经营部、总经理工作部、审计部进行书面评审,公司经营副总经理批准。 4.1.3对销售合同中不明确或无法满足的内容,由策划营销中心记录,联系顾客进行协调,达成一致。
4.2房屋租赁合同的评审
4.2.1 对公司物业的租赁方案及一次性租赁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采用会议评审方式进行评审,在方案确定或合同签订前,由策划营销中心组织工程部、财务与资产经营部、总经理工作部、审计部召开评审会,对租赁方案或合同草案进行评审:
a)策划营销中心对其中的租赁方式、承租人的有关要求、承租人的资信程度、租赁用途的合法性等进行评审; b)工程部对合同所涉租赁房屋的质量和使用功能、维修条款等进行评审;
c)财务与资产运营部对其中的租赁价格、付款方式等经济条款进行评审; d)总经理工作部对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进行评审; e)审计部对合同的严密性、属实性进行评审。
策划营销中心负责评审会议的记录,填写“合同评审表”,由参加评审人员填写意见并签字,交公司分管领导、总经理审批。
4.2.2租赁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下的房屋租赁合同,在合同签订前,由承办人组织相关部门对合同草案内容进行评审,办理合同巡签手续,执行Q/TZH-WI-005《合同管理制度》。 4.2.3对合同草案中不明确或无法满足的内容,由策划营销中心负责联系顾客进行协调。 4.3融资合同评审 4.3.1开发项目经过可行性研究和投资决策后,由财务与资产经营部负责根据“项目运作方案”中规定的融资方式和要求,联系贷款人,洽谈有关的融资事宜。 4.3.2在合同签订以前,由财务与资产经营部组织总经理工作部、审计部召开合同评审会,对融资合同草案进行评审。
a)财务与资产经营部对对方的资信程度、资金用款计划、借款期限及利率、还贷资金来源及还贷计划、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及违约责任等条款进行评审; b)总经理工作部对合同合法性、有效性进行评审;
c)审计部重点对合同的严密性、属实性和相关财务条款进行评审。 4.3.3财务与资产经营部负责评审会议的记录,填写“合同评审表”,由参加评审人员填写意见并签字,交分管领导、总经理审批。
4.3.4对合同草案中不明确或无法满足的内容,由财务与资产经营部记录,联系贷款人进行协调。 4.4 代建合同的评审 4.4.1 工程项目经过可行性研究后,在合同签订前,由策划营销中心组织工程部、财务与资产经营部、总经理工作部、审计部召开合同评审会,对代建合同草案进行评审: a)策划营销中心负责对其中的代建方式、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以及对方资信程度等进行评审; b)工程部对合同草案的规划设计要求、房屋造价、使用功能要求、工程进度及质量要求、工程技术可行性和安全性等进行评审;
c)财务与资产经营部对其中的资金使用计划、代建费用的收取方式及项目的财务分析等合同条款进行评审; d)总经理工作部对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进行评审; e)审计部对合同的严密性、属实性和相关财务条款进行评审。
4.4.2财务与资产经营部负责评审会议的记录,填写“合同评审表”,由参加评审人员填写意见并签字,交分管领导、总经理审批。
4.4.3 对于合同草案中不明确或无法满足的内容,由财务与资产经营部记录,联系对方进行协调,达成一致。
4.5 通过评审,应确保合同草案或评审方案的内容达到:
a) 条款完备可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确;
b)内容合法有效,用语规范严密;
c)确保顾客合理需求得到完整体现;
d)公司具备满足顾客要求的能力。
4.6 合同的签订
4.6.1 经过评审通过的合同草案,由承办部门依据Q/TZH-WI-005《合同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合同签订前的巡签,与顾客正式签订合同。
4.6.2 合同签订后,由合同承办部门将合同正本交总经理工作部存档,副本送交财务与资产经营部、工程部等相关部门。
4.7 合同的变更
4.7.1 对顾客提出的合同变更由承办部门填写“合同履行跟踪表”,说明变更内容和理由,由原相关评审部门、分管领导、总经理审批后,及时下发相关部门执行。 4.7.2对公司提出的合同变更,由承办部门负责通知顾客,并及时征求顾客同意后,办理合同变更手续。
4.7.3 合同重大变更应重新组织相关部门评审。
4.8 合同的解除
4.8.1 根据合同规定的解除条件、开发经营的实际和顾客的要求,进行合同解除。
4.8.2 合同承办部门填写“合同履行跟踪表”, 说明合同解除原因,由原合同评审部门审核签字后,交分管领导、总经理审批,由承办部门负责通知顾客,办理合同解除手续。
4.8.3总经理工作部负责指导承办部门办理因合同变更和解除而涉及的违约索赔工作,重大合同变更和解除的违约索赔应由承办部门会同总经理工作部共同进行。
5.质量记录 5.1 QR04-01 合同评审表 5.2 QR04-05 合同履行跟踪表 6.支持性文件 6.1 Q/TZH-WI-005 《合同管理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