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个例子,我觉得楼主做得不妥: 1。首先加薪原则有问题。奖励与惩罚应该是并存的,而且关键得有个制度,不是碰到加薪的时候才采用。有制度的好处就是广而告之,能够让所有员工都清楚什么时候有奖励,依据什么奖励,什么情况下有惩罚等,不是主管临时决定的,这样就没有起到激励的源效果。因为这样好像是事后处理,大家都不清楚自己奖励的依据。应该是事前公布制度,过程中控制与管理,事后定论与激励。 2。所谓人缘问题是不能成为奖励原则的,应该是团队协作。人缘好不代表任何问题,关键是在组织中,或者在其所处的团队中能够协助主管去实现组织,协调以及主动承担任务与责任,提升团队的力量。人缘好就能奖励,那么首先方向就错了。 3。家庭情况是应该着重考虑,但是放在激励原则里面,也是大错。家庭情况与工作本身无关,当然出于考虑部分困难员工对物质的需要,应该在平时注意交流,让其明白付出与收获的道理,可以适当考虑一些有价值,但是可能额外的,比较有挑战性的工作让其尝试着去胜任,说清楚点就是给他们更多一点机会,或者更早点给予机会,我想他们会更加感激主管,一则对其家庭的了解与照顾,一则让其明白公司的激励原则,他们更加努力就不必说了。 4。存在严重的平均主义。岗位不同,收获也应该是不同的,工资本来就差不多了,提薪又差不多就没有意思了,部分态度好,业绩好的员工逐步会了解主管的激励原则,就不会配合了。我看8人中应该2人占50%,4人占30%,2人占20%。 5。加薪是一个长期的奖励,一般来说加上去就很难降下来,所以长期以来稳定的表现就是一个非常关键的指标,不是光看半年的。 6。主管不满意的时候,没有惩罚措施,如果有人真的表现很糟糕,应该及早提醒,如果仍然没有改观,就应该降薪,薪水没有只升不降的道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