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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mls2009 - 

[营销品牌] [重生之路讨论第一期]生活的压力与生命的尊严哪一个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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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发表于 2007-7-22 15:21:02 | 只看该作者
没有了生存的基础,生命也即将终结。生命都没了,谈何尊严??当朱门酒肉臭的时候,尊严自动就有了。尊严都属于富人的!!!
52
发表于 2007-7-22 16:48:31 | 只看该作者

不要这么说,我想你没有做过垄断行业的生意;有时候就是一个人说了算的事情;什么营销理论都没用的(反正查不多的产品有的是,即使我买亏了,也不是我的钱,也没有人来搞我)“就怕贼惦记呀”

psz
53
发表于 2007-7-22 16:51:47 | 只看该作者
人都会有个量变到质变的过程,走过去了,也许就意味这成功
54
发表于 2007-7-22 21:58:20 | 只看该作者
女人更要有自己的尊严,强烈呼吁,女同胞维护自己的利益,要靠正当的方法同男人竞争!
55
发表于 2007-7-22 22:44:36 | 只看该作者
让人怕是一种尊严。
56
发表于 2007-7-22 22:50:36 | 只看该作者
对原则妥协,就是对自己的侮辱和对自己能力的否定!
57
 楼主| 发表于 2007-7-23 09:05:46 | 只看该作者
QUOTE:
以下是引用eddyhe在2007-7-22 0:31:26的发言:

这世界并不在乎你的自尊,他期望你在自我感觉良好之前有所成就~~~

在你没有成就以前,你根本就没有尊严可言,你必须要生存下去,你才有机会得到尊严~

生活的压力你没的选择,不管你愿不愿意,你都没的选。

至于尊严,不是你想有就有的~~

那个乞丐的说法,很简单~~~~~~~~~

我不太赞同这位家人的话

成功是什么???

成功一般的定义为能够达成自己的有意义的即定目标就是成功

尊严呢?尊严是成功后才有的还是生下来就有的?

我想尊严应该是与生具来的,尊严不能单纯去用金钱,地位衡量,如果那样衡量,就偏离了我们讨论的本质.

58
发表于 2007-7-23 12:06:10 | 只看该作者
有所得就有所失。
59
发表于 2007-7-23 12:21:10 | 只看该作者
60
发表于 2007-7-23 14:54:02 | 只看该作者

我认为,这个问题主要不是太大,而是因为“生活的压力”和“生命的尊严”不是一个纬度的东西,两者不在同一层次上,所以讨论的话很容易出现偏差,你说的不是我想讨论的,我说的也不是你关注的。可能大学问者能够比较清晰地剖析这两个问题,我也只是随便说说,权当抛砖引玉吧。

首先看看“生活的压力”。对大多数人来说,无非就是衣食住行的压力。任何讨论都有前提条件,那么这里的前提条件就是——以温饱为底线,也就是说,这里最好只对大多数已经解决温饱问题的人进行讨论,那些生活还没有达到温饱的人暂时放一放。在这个层面的讨论,我认为可以从“物质”和“精神”两个角度来进行。解决了温饱的人,都想过得更好一点,如果这个世界的物质供应能够无限大,那么都没有问题,所以,“压力”首先来自于物质层面的竞争:从“没有”到“有”的竞争和从“较少”到“较多”的竞争。这种竞争过去有,现在有,将来也有,所以它本质上是自然现象的一种,和道德无关(动物界没有道德,人类社会才有)。物质层面的竞争到了一定阶段,就开始在精神层面竞争了,主要是虚荣心啊成就感之类的“感觉”(其实这些词语本身带有的色彩都不利于讨论,贬褒太明显,但不用又不说不清楚,有人说文字总会带来歧义是有道理的)。马斯洛的需求层次讲得还是不错的。

对大多数人来说,人活着总逃脱不了“生活的压力”。上面讲了压力的两个来源,所以是人并且活着就一定会有压力,所以压力不可能完全消除,因为它是“欲望”的产品。所以减压只能部分起作用,而方法也很简单:从压力来源入手,因此减压也只能从物质和精神两个层面进行。物质层面的减压就是不断提高自身获取物质的能力,精神层面就是不断提醒自己不要“贪得无厌”。

再说“生命的尊严”。这个更复杂,因为它主要是精神层面的东西,对尊严是什么,我也弄不很清楚。我想,对生命(这是一个很宽泛的词,这里只限定在人类范围)而言,在现在这个人类社会形态下,最大的尊严就是不能任意践踏生命的存在(如果考虑古代,人类随便把人杀了用来祭神这种行为暂不讨论)。然后,因为“人以类聚”,尊严又不断发展、演变,一个最简单的例子:日本的国旗不管对日本人来说有多么庄重,都不妨碍我用它来当抹桌布(撇开中日历史也一样)。所以,尊严是什么?可能也要分很多层次来讲清楚吧。除了生命,因为人类发明了道德,所以尊严的第二大适用层面就是道德层面(国旗的问题可能是更小的适用层面吧)。道德和规则有关。

说到这里谁都懂,“生活的压力”是常态,要和“生命的尊严”发生“冲突”,只可能在尊严的某个适用层面上,而这种冲突是因道德而起,以规则为尺的。道德层面容易统一,规则就复杂了,因为还有一个制定的目的和执行等方面的问题,太复杂。回到楼主的例子,在人类历史中太常见了。首先,那个领导和女业务员的做法都是不对的,这是从普遍的道德层面来衡量。女业务员放弃的尊严是道德层面上的,也没有法律规定不能这样做,所以从她来看,放弃这种尊严换取物质并没有必要上升到那么高的层面来讨论,这就跟一个通过自残来乞讨为生的人一样。他在自己可以选择的范围内选择取舍,更多的是“愿打愿挨”。我自己处在哪种环境,可以象她一样,也可以不一样,这只是在我。所以即使我迫于无奈,心里十分的不愿意,只要没人用性命相逼(尊严的底线),我的选择最终还是和我有关。

所以,所有“冲突”最好都在规则层面上讨论。正因为有很多不好的规则或者潜规则,才会有很多违背“取之有道”的现象存在,而在这个层面上,我们主要考虑的应该是如何消除这些不好的规则,而不是讨论在这些规则下,因为“生活的压力”的无奈导致人放弃某些尊严作出选择的正确与否。

说得有点乱,欢迎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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