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飞天虎在2005-5-25 8:55:26的发言:
偶的感觉流程制定容易,执行贯彻难
这一点,在众多企业的表现是很突出的.一般来说,企业在流程上存在的问题还不仅仅是这些,包括对流程的不重视\认识不足(如果不懂得为什么要实施流程管理的话实施起来肯定问题很多)\流程竞争力不强\主体干系人培训欠缺\实施中无监督\发生问题时没人处理纠正\也没有一套很好的考核体系来支撑等等.
令人吃惊的是,我经常在企业里发现这样一种"导火索"效应:比如在实施工程变更的时候,本是由工程部来主导,然后要会签从业务\计划\各技术支持单位\品保等部门,但是大家都不能拿出自己真正的意见,如无法确知各阶段的产品/物料数量状态,对生产可能的影响及处理等,到后面又抱怨工程变更实施不力--库存提升/客户投诉等。这才是需要警惕的,在这一点上,有几点要注意:
a. 着重在流程管理的意识、方法等上全员意识,养成一种文化。
b. 重点突出主导单位的责任意识:工程部是负责工程技术方面的,因此在工程变更出了问题的时候工程部首长要负起负责:包括要去分析原因、寻求长短期对策等等,绝不能够视而不见甚至推卸责任--既然你有那样的权利,就要担当起这个责任;
c. 不能等到问题不可收拾的时候再处理,出现一个处理一个,这样有助于工作习惯或流程思维的养成;
d. 要有一个很好的支撑流程体系的绩效考核/管理系统。
因此,我觉得,流程执行贯彻难其实大多是管理者的问题。
流程管理作用要发挥,须得各个环节都能发挥设计的功效,其设计思想亦如此。所以,要使流程不会“掉链子”,就需要各环节担当起自己的职责,这样,一旦某个环节出了问题,后续环节第一时间就能反映并作出相应的处置。如果后续环节也置之不理的话,就出现了本文所述的“导火索效应”,而这样的问题总是会导致流程管理的失败。
火源是无法避免的,但是我们要在组织中消灭“导火索”的存在,如此总能将其不良影响降到最低。
附:人所共知的“导火索效应”案例,
2003年12月,重庆开县的井喷事故--191人死亡,10万人紧急疏散。据调查称:如果把此次事故当成一个极具杀伤力的炸药包,那么,六名直接责任人的接连失职就是点燃炸药包的导火索。
如果定向井服务中心工程师、罗家16H井现场技术服务组负责人王建东,严格执行在钻柱上始终安装钻具内防喷工具回压阀的有关规章制度,不违章决定卸下原钻具组合中的回压阀防井喷装置,那么井喷事故就不会发生;
如果身为钻井队井控管理人员的宋涛,不违章执行王建东的决定卸下回压阀,那么就不会埋下事故隐患;
如果钻井队队长、井队井控工作第一责任人吴斌能准确掌握生产动态,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勒令整改,那么这一重大事故隐患就能及时得以控制和消除;
如果钻井12队副司钻向一明不违反操作规程,在起出6柱钻杆后才灌注钻井液一次,致使井下液柱压力下降,那么就不会造成溢流并导致井喷;
如果录井房值班员肖先素正确履行职责,及时发现向一明的严重违章行为并报告,那么这一重大事故隐患还能在最后时刻得以补救;
如果川东钻探公司副经理、总工程师、安全和井控总监、应急指挥中心主任吴华能审时度势尽快组织实施点火,将硫化氢有毒气体充分燃烧,那么就不难造成这次事故的扩大和恶化。
很显然,这六个“如果”构成了一个紧密的链条,如果其中任何一个链条被斩断,那么“12·23”特大井喷事故就有可能避免发生,就不会有243人被高浓度的硫化氢天然气夺去生命,也就不会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6432.31万元的严重后果。可令人悲哀的是,这个链条被麻痹和过失紧紧串起,最终成为引爆特大安全事故的导火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