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毕业一周年的那天,我站在学校的研究生楼里,看着楼下又一批毕业生在忙忙碌碌地搬着东西离开学校。有人在拥抱,有人在哭泣。我叹息一声,坐回床上,翻开相册拿出大学毕业照,怀念着已经各奔东西的那群人。看看照片上的自己,一年前是那样意气风发,再看看镜子里的自己,现在的我胡子邋遢。于是我又坐到电脑前,将自己这两年的变化做了一番对比: 1.大学时只穿运动休闲装,从不穿衬衣;现在:只穿衬衣,而且把衬衣的下摆扎进腰带里。 2.大学时不穿戴整齐不敢出门;现在:随便穿件衣服就敢去街上走一圈,反正没人认识我。 3..大学时白天从不学习,晚上用充电的台灯在床上学习;现在:白天晚上都不学习。 4.大学时遇到搞笑短信就马上存起来到处乱发;现在:自己笑笑就完了,基本不转发。 5.大学时碰到比我高一级的学长认为他很成熟不敢和他交流,碰到比我低一级的同学认为他很幼稚不屑和他交流;现在:基本能和四十岁以下十五岁以上的人打成一片。 6大学时身上一把钥匙都不带,用电话卡开门;现在:腰上挂着好几把钥匙,却没有一把是有用的,还是用电话卡开宿舍的门。 7.大学时走出校门会觉得有很多地方可以去玩;现在:那些好玩的地方还在,只是我已经没有了去玩的兴趣。 8.大学时去哪都背个包;现在:想背包,一没地方可去,二没东西可带。 9.大学时整天说着自己老了;现在:拼命想证明自己还很年轻。 10.大学时主动找点新歌听,调节生活状态;现在:被动听歌,一首歌大街小巷都唱遍了才知道它的名字。 下午三点多,老潘和程铭来到了研究生宿舍。他们也都记得这个重要的日子,专程赶回学校来和我们聚会。我把那篇毕业一周年的对比给他们几个看了,他们都陷入沉思,回想着一年来自己的变化。然后我们又开始谈论起班里其他人的消息,某某已经月薪过万,某某已经升职为经理,某某已经买房准备结婚等等。程铭默默地拿起吉他唱了一首水木年华的《你们》“日子就这么一天天过去,现实让我们改变了自己。有人已找到他要的东西,有人还为理想在努力,今天我又回到了这里,只有在心里默默祝福你……”。 4 傍晚我们出去喝酒。喝到了很晚才回来,老潘醉得一塌糊涂,被超人和小兵架回了宿舍,程铭乘末班车赶回了昌平。而我则意犹未尽,又拎了一瓶啤酒信步来到学校的球场上。我在柔软的草地上坐下来,一口香烟一口啤酒地怀念着我昔日在这里的神勇表现。 就在我从回忆里将一个30米开外的任意球罚进球门死角的时候,身后突然传来了一个女人的呼救声。我条件反射般站了起来,循着声音跑去,冲到球场中央,借着远处教学楼发出的灯光,看见一个男人正将一个女人骑在身下,两个人正在扭打。我冲过去一把拎起那男的,吼了一句:“你丫放开她!”。喊完这句话我大感惭愧,其实在来到北京后,我一直刻意不去学习北京话,尤其是这个“丫”,让人觉得特没气势,每当我在踢球的时候听见一群穿着宽大运动服的高中生带着太监似的声调互相问候对方为“丫”时,我时刻都得按捺住内心深处迸发出来的“抽丫的”的冲动。可是没想到这个我最痛恨的“丫”竟然在这时候从自己嘴里冒了出来,而且还很熟练,我自己都觉得有些不可思议。但是我立刻就后悔了,用“丫”显得相当幼稚,很没有威胁性,这种情况下我似乎应该用“他妈的”几个字,这样会更显阳刚之气,起到的效果估计会更好。就在我还在斟酌自己的用词的时候,那男的从最初的惊愕中站了起来,恐惧地打量着我,我这才看清他很高,大概快到了一米九。在看清楚自己比我高半头时,立刻挺直了腰板,一手还抓住那女的不放松。我又骂了一声“X你妈,没听见啊!”,那男的立刻来了精神,骂道:“少你妈的管闲事!”。这个时候我没跟他废话,做了一件让那男人和那女人都目瞪口呆的事情:我将手中的啤酒瓶在自己头上用力一拍,“啪”的一声,啤酒瓶从瓶口出被拍碎,然后手里握着锋利的瓶口,指着那男的鼻尖说:“我再说最后一遍,放开她!”,那男的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放开了那女的,转身逃走了,瞬间消失在黑暗中,而我向前走了两步后感觉到头顶上一热,接着我便“噗通”一声栽倒在了地上,昏了过去。 下面我来对自己的这个惊世壮举做出解释:其实我打架的功能从上大学的时候起就退化了,虽然我喜欢把自己伪装成一个总爱寻衅滋事的流氓,但其实我很少真正地和对方动手。 因此,虽然我在外表上身材比较魁梧而且瞪起眼睛来也可以算是杀气腾腾,但其实我大部分动作是在做样子恐吓对方,如果不能奏效我才真的和对方动手。这一次也不例外,我仍然按套路先做出一副杀气腾腾的样子。为了让自己的怒喝更有威胁性,我必须利用自己手中的啤酒瓶作为道具。也就是说,我头脑里设想的场景是应该找到一块石头,将啤酒瓶在石头上磕碎,然后一脚蹬在石头上,一手用瓶颈部分的尖茬对着那小子鼻尖吼道:放开她!但是当时我手里是一个完整的啤酒瓶,将一个完整的啤酒瓶端起来,也就是用厚厚的瓶底指着对手,当然杀气不足,甚至显得很幼稚,所以必须对这个啤酒瓶进行一次加工,使它变成带尖茬的利器。可是问题在于,球场的中央根本找不到石头,而且球场上铺的是厚厚的草甸,在地上无论怎么用力敲也不可能将一个啤酒瓶敲碎。形势所迫,在必须需要一个硬度足够的物体的帮助以便制作出带尖茬的瓶颈作为道具的时候,我想到了自己脑袋。于是发生了上述的一幕。 这说明了当时我完全喝醉了,因为我可以用那小子的头把啤酒瓶拍碎,这样就不用威胁他了,直接将事情解决;也可以用那女人的脑袋把啤酒瓶拍碎,然后用半截啤酒瓶指着那小子的鼻子说:放开她!但是这就违背了我要营救那个女人的初衷,反而成了帮凶。所以最合理的解释是,我确实已经喝得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像一个机器人一样,头脑里只有一个程序,就是“用半截啤酒瓶作为道具,摆出一个杀气腾腾的架势恐吓那小子”,既然程序设定的是“先恐吓,再动手”,所以我只好用自己的脑袋去制造半截啤酒瓶了,于是就出现了刚才的一幕,万幸,那小子真的被我吓跑了,不管是被我的手举半截啤酒瓶的姿势,还是被我制造半截啤酒瓶的全过程,无论如何,我的目的总算达到了。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我没有任何知觉,因为我的头在硬度上和石头还是有点差别的,虽然平时踢球时我经常练习头球,但是我毕竟没有练过气功,还没有达到碎啤酒瓶的而不受伤的境界。所以我在拍碎啤酒瓶后头上就飙出血来,在坚持着吼完那几句话后我就颓然晕倒了。接下来的事情全部由我救的那个女的来做:她先把我扶到附近的北医三院包扎好伤口,从医院出来后,她把我带回了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