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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含嫣00 - 

[原创]该不该辞退这个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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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15 15:07:36 | 只看该作者

就看是大公司还是小公司了,

大公司要维护公司制度,制度的执行有力带来的利益会大于个人手头上的成熟客户。

小公司的成熟客户显然会比不完善的制度要重要。制度上的不足没有必要付出相对效大的成本来绝对执行。

42
发表于 2008-9-16 17:13:03 | 只看该作者
看领导怎么决定。
43
发表于 2008-9-16 17:21:28 | 只看该作者
看领导怎么决定。
44
发表于 2008-9-17 10:41:06 | 只看该作者
同意8楼!
45
发表于 2008-9-18 15:30:02 | 只看该作者
个人非常诟病用试用期没有完成销售任务就不录用销售员工的这个企业制度。
好像台企就比较倾向这类的考核办法。感觉很小气,不全面。
个人认为这样的公司大都有限。
许多人都认为销售是靠数字(业绩)说话,尤其HR。
短短三个月很难对一个销售在能力上作出准确的判断,那三个月的试用期,试用的目的是什么?
还有很多客户的覆盖率、客户关系度、工作态度、行业了解等等的软数据。
这个销售在三个半月完成了任务,主要表现出来的问题是时间管理上不够科学,或者可能是运气欠缺,而销售能力是不成问题的,利用增加的半月时间完成任务,态度也是可取。经过培训,完全可以成为一个合格甚至优秀的销售。
其实一个好的销售吃的是资源,资源的拥有需要时间。
如果公司不缺人,可以不录取,树立制度的权威。
如果缺人,当然应该留下,请记住,HR不是拿着公司制度的刀,虎视眈眈地砍人,而是想办法让值得的人才和公司建立合作的关系,记住是合作的关系。
如果我是你,我会认为我找到了一个机会,这是一个案例,提交上去争取修改公司的这个不合理的规定。风波一起,关注点改变,最后录不录取其实不会吸引太多其他员工的不满了。
HR夹在中间,决定权其实在领导那里。




46
发表于 2008-9-18 15:56:27 | 只看该作者

讨厌制度

47
发表于 2008-9-19 14:23:01 | 只看该作者

看公司目前是什么状态。

如果根本就不缺这几个客户,就辞退,如果这些客户很重要,就留下。

毕竟公司的目标是盈利,在盈利的情况下才会考虑制度的执行。

48
发表于 2008-9-19 14:45:33 | 只看该作者

制度是人定的,目的是想提高员工的积极性,从案例分析来,如果那个员工真的是通过努力了,态度很好,当然可以留下,如果只是要混混,当然是要走啊,主要的问题是:不是看制度,而是看人,如果连这个重点都搞错了,公司就完了!

49
发表于 2008-9-22 16:36:49 | 只看该作者
同意8楼意见!个例已经出现,企业需自省,亡羊补牢,犹时未晚
50
发表于 2008-9-22 20:14:46 | 只看该作者

要看是什么样的公司,也要看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然后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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