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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学者
现在有个这样的情况,一员工09年6月1日入职,合同期限2年,试用期2个月,应该是8月1日转正。
我们在昨天进行了转正面谈,公司领导认为其工作态度消极,试用期工作未达到公司标准,不予转正
今天就要求人力资源部和他面谈,在公司不赔偿任何金额的情况下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请问各位达人,我们如何处理?
条件:公司未为其购买社保,因为公司规定转正后才能购买
公司没有纸质的证明其试用期工作未达标的文件
我们今天才决定不予转正,已经过了8月1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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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物者
版主
赔偿点钱吧
我的意见是做好安抚的同时,把公司这两个月应该买的社保的钱发给他
可领导不同意
这样怎么解决问题?
贵宾
基本上懂劳动法的话人家一告一个准
最好协商解决 给补偿金吧
要不就要求或是建议他自愿离职
超级版主
给点补偿,然后同其协商,要求其主动辞职。
不给钱又不没有证据证明不胜任,几乎没有什么胜算的。
立已者
你和他都是被老板雇佣的,你觉得怎样做是对的就是对的。
如果他不懂法 你可以好好和他谈 问下他自己对自己工作的看法 然后告诉他领导对他的看法 然后提出你的建议 让他办理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也不用说谁炒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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