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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学者
你和他都是被老板雇佣的,你觉得怎样做是对的就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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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知者
不给钱又不没有证据证明不胜任,几乎没有什么胜算的。老板也太不好了
交流者
格物者
个人意见:
1、既然一直都不正规就按不正规的处理,打官司那是后话,反正仲裁完了还可以上法院;如果开了赔偿的口,以后就离职管理就很难了;
2、不正规的方法一般是沟通、协商,采用物质之外的东西,比如个人感情、推荐工作、背景调查的好话之类的;
3、还是好好评估一下正规操作和不正规操作的成本,确定以后公司用工风险管理的方向;
4、确定当地仲裁的尺度,搞好政府关系;
5、基本的招聘、考核是关键。
供参考
弱密码用户
很理性.:找出试用期间差误,告他赔款.
很人性:赔点钱,沟通吃饭,指出他的确优点.
知命者
应该还有吧 期待继续分享 谢谢楼主
正心者
目前的小公司大多都会有这样的情况发生。
很多时候其实是我们人力资源部的工作没有做好;
转正工作最起码提前一个星期,为什么不提前操作?
试用期考核是怎么考核的?什么都没有,凭什么说人家不行?最起码书面的东西要拿出来。
老板不会管你那么多。如果是自己的工作没有做好,那么还得自己承担责任。
个人观点。
欢迎拍砖吐口水!
诚意者
不是我不按流程去做
和他一起转正的还有7月就应该转正的
而7月中旬做的转正面谈里还有6月就应该转正的
部门经理本来也批准了他转正,后来总经理面谈后觉得这个人不行,部门经理才又改了自己的意见
我也很无奈
而且,这里员工一旦换岗位,也要设定试用期,按照新法来说,也是不允许的
但是现实就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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