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实案例再现: 某企业,国家大型二级企业。有一新投入的生产线,系本行业新兴投入的系统,属于前沿性的技术岗位。在前期参与过建设的二十多名大学生人员走的只有三人了。其中一人提升为本部门的课长。需要提出的是,在该公司,存在新老员工、本地员工、外来入职员工的隐性矛盾。 某日,大学毕业入职后的李课长巡查时,发现一子弟(系本企业老员工的独子,内部招聘)小曾又迟到。想到他一惯的表现及前几天的迟到,李课长依例进行了处罚,过三天,小曾邀约三人,在企业的宿舍将课长打了一顿。经医院鉴定,为轻伤。 企业处理如下: 1、因为打人发生在厂区之外,且不能认定是由于工作收发的,所以不能认定为工伤,医药费由小曾自负。但企业可以酌情对于李课长的休息,不扣工资。 2、考虑到实际情况,对小曾作出留厂察看一年的处分。罚款300元。 3、接受李的辞职,提拔本地员工(入职时间不超过二年)接任课长,由此引发其他剩下的参与过新系统建设的二名大学生的不满,认为提升有内部裙带之嫌。 后果如下: 1、现李课长提出辞职,企业提出:合同期末到,不许离职,违约,需交二万元违约金。 2、李课长提出:若交违约金,他将带资料走人,不留下任何技术资料。 本人认为: 1、考虑到此岗位的重要性:应由企业老总出面给予留用。 2、考虑到此种行为的示范性:应给予打人者调离本岗位,降级使用。不宜留用本职。并全公司通报。 3、对李课长坚持原则的行业给予嘉奖,并全公司通报。否则,其他外来入职人员未免会以此为惕,不再参与管理。 4、由李课长的爱人(同时入司的大学生)做他的挽留工作。并对李课长或其爱人提级(提薪等而不是职等)使用。 你们的意见呢? 回音: 李课长已辞职走人,带走了部分资料。 内部提一老员工任课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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