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驱刑役
道驱刑役的本质就是王霸并重。但由于其更具体、更得人们关注,多年来也成为统治手段的焦点。 道德驱动,依靠的是社会舆论,和人的良心。所以为了达到一定的目的,就要构筑一种势,影响(或指导)人们的看法,当然重点和方向在潜移默化地改变对事物发展起重要作用的人。 道驱,也可以说是规律的使动。以顺应规律来指导行为,利大于弊。 应大道,是应人道,更是应天道。 道驱,有时已经成为意识驱动,那更取决于人的思想观念。 人有很多以前形成的观念是根深蒂固、不能改变的,更不能对着干,只能对之稍加引导。这时更应该强调原有观念的正确性和合理性,再用有说服力的的解释把自己的意图和这些观念无缝连接,做到合情合理。 对于那些拿捏不住、模棱两可的观念,就从符合自己利益出发,以确实、肯定的语气或暗示来明确其看法和态度,使其力量不至于分散。 然后,他的成功就是你的成功。谁都希望双赢。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想法、打算,也有一套自己的习惯、原则和形式风格,人们在行动中总是尽量避免和这些冲突,否则胜不开心,败不甘心。 人们在作决定,或回顾、调整的时候,总要考虑到公平问题。公平的感受与道德密切相关。越靠近道德与非道德的边界线,越容易出现思想斗争,越容易产生公平与否的比较。 鼓动士气。 企业文化。
………… 法,是一种强制性的规则。这种强制性,我们可以称之为“刑”。以强制性来达到目的,走的就是“霸道”。 法律不是一成不变的。法律是社会协调的需要,这包括权力和利益的分配,以及实现这种分配所必要的约束。因此,在不同的统治和不同的社会文化中,有不同的法。 比如说安乐死,曾经在大部分国家和地区是非法的,因为在宗教和传统思想中,自杀和协助自杀都是罪恶。但随着人们观念的转变,人们开始认为“人有决定自己生死的权利”“死是对痛苦的一种解脱”,安乐死的支持率越来越高,在许多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已经视其为合法。 法律是社会发展的需要。连统治者取得统治权,都是社会发展的结果。法律从来都不会、也不可能公平,因为公平这概念本来就是含糊的和相互矛盾的,统治者完全可以利用其含糊以及社会文化的可变性做出有利于自己的解释。 我们认真学习法,不过是为了利用它来保护或更多获得自己的利益,同时避免不必要的麻烦。以法役人,而不是为法所役,这必须对相关法律法规有较深的理解。 由于存在勉强,以刑罚约束人、推动人,并不是我所愿意的。但是在很多情况下不得不如此。 1、观念改变需要耐心。如果没有突发事件的巨大影响,道德变化、习惯和风格改变只能是潜移默化的事情,时间是最大的难题。很可能会错过时机。这就要求刑役。 2、在很多情况下,单凭道德变化来达到目标,可能需要极大的成本,或者根本不可能付出这样的成本。比如要根据人的个性来发挥他们,对他们增进了解,在少数人中实行还可以,在成百上千或成千上万人中实施是不容易的。 3、对人群实施影响,还存在效果问题。如果是间接影响,可能在条件不充分时达不到效果。 用刑,就是实施强迫性手段来达到主动实施者目的的过程。一般以肉体伤害为主。历史上在办理案件的时候往往经常会用到刑讯逼供的方法。随着社会的进步,对人的尊重、对人权的尊重逐渐成为社会主流,刑讯逼供也在渐渐减少。 坐牢、劳动改造等惩罚性手段也属于刑役的范畴。 刑役能减少犯罪。一些人在犯罪前就必须考虑犯罪成本。 这样带来的结果是:拥有越多的人,越不愿犯罪,因为犯罪行为会增加风险,使他更可能失去所拥有的东西。在信用体系完善的社会,黑名单影响以个人的将来,刑役的效果更为明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