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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songtao200 - 

[谈天说地] 上海夏天(值得花一晚时间去聆听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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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3-12-25 00:17:0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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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到后的第一个星期没课,尽是些所谓“新生节”的活动,各式各样的讲座、演讲赛、体育竞技比赛和新生文艺汇演等等。我只去看了一场文艺汇演,节目没什么意思,有些甚至堪称惨不忍睹。我早早地进场然后又早早地退场,站在一棵树下,堂而皇之地叼着烟,东张西望地在四散离去的人群中搜寻那个长发女生的身影,但是一无所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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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式开课后不久,我收到在清华大学读建筑系的叶克从北京寄来的一封信。他在信中向我绘声绘色地吹嘘了一番在北京读大学的幸福生活。据说清华大学盛行校园民谣,高手如云,帮派林立,最有影响力的是东大操场派和小桥流水派,两派各踞一方,各有千秋,每当黄昏便各自拉开阵势,烛光闪映,琴瑟齐鸣,以吸引到更多女生者为胜。简直让我想到了诗经里的《关雎》:窈窕淑女,琴瑟友之。鼎盛之时,连附近北大的女生都会趋之若鹜。
  不管叶克所描绘的盛况其中水分有多少,只要一想想那种晚风习习礼乐不息群凤求凰的动人美景就让我心痛不已。因为据我所知,我这学校只有一个隶属于学生会的所谓大学生管弦乐队,我在迎新生文艺汇演上遭受过他们的表演,尽是一些除了新中国老百姓就没有别的人种会听的主旋律曲目。台上奏的是《南泥湾》,我旁边座位上的家伙居然哼起了崔健的《南泥湾》,受欢迎程度可想而知。估计除了刘胡兰那号革命女青年,哪家姑娘也别想吸引到。
  于是我不禁蠢蠢欲动,当即决定开始学习音乐以便充实校园生活。周末回家时,我向父母讨来了历年的压岁钱,再预支出一部分生活费,买了一把吉他。那时美国原产的民谣琴市面上已经到处有卖,但价格实在是让人寒心,想想初学也用不着那么高档的货色,所以最后买的是把雅马哈。就这样还与乐器行老板讨价还价半天,结果价没砍下来,倒是附送了一只口琴。
  自此我便沉溺于练琴。每天晚饭后,我便找一小桥流水的僻静角落苦练不辍。最初一段日子,我的琴声经常会将隐身草丛中的校园情侣惊吓得纷纷逃窜,而幸灾乐祸所带来的好心情反倒让我更加勤奋猖獗。再加上我每日必读一遍叶克的信以资激励,所以很快就抛开了那些单调的练习曲,能够象样地弹奏一些国外成名歌曲,譬如甲壳虫乐队(The Beatles)的《挪威森林(Norwegian Wood)》和《昨天(Yesterday)》,鲍勃·迪伦(Bob Dylan)的《大雨将至(A Hard Rain’s A-Gonna Fall)》等等。
  而我最喜欢并且弹得最好的是老鹰乐队(Eagles)的《加州旅馆(Hotel California)》。这首歌据说是为迷幻药而写,曲子绝对经典,歌词也棒极了,我尤其喜欢哼最后两句:
  
  You can check out any time you like, but you can never leave.
  (任何时候你都可以结账,但你永远不能离开。)
  
  这两句歌词总能让我陷入一种宁静而莫名的惆怅,闭起眼睛会幻想自己正在一个与世隔绝的旅馆房间里,在一个美丽姑娘的怀抱里,幸福而忧伤地睡去。战争和革命都在床外进行,而我们只是紧紧地拥抱着,长眠不醒。但遗憾的是我的嗓子实在不行,或许只能在贝斯和架子鼓的掩护下吼吼摇滚。由此我更加深切地断定我需要找到一个姑娘,一个歌声美得让我心碎的姑娘,我要和她在一起,就象司马相如和卓文君,象萧史和弄玉,终日厮守弹唱,永远忘掉这个让我越来越看不清楚面目的混乱世界。
  而这个姑娘,她在哪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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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琴练得自认为可以拿出手之后,我把练习场地撤回了宿舍。主要原因是湖边蚊子太多,我需要不停地放开吉他挥舞手掌周身拍打,长此以往恐怕架子鼓都能练出来了。
  室友们在走廊里继续摆茶摊,我独自在床边拨弦。弹着弹着,忽然发现门外没有声音了,正感到奇怪的时候,眼见他们一个个表情复杂地走进来,问我弹的是什么曲子。我老实交待之后,他们便盛情邀请我到外面教他们。不久之后宿舍里每个人都能弹两下琴哼两句歌,只是每当李臭脚开唱的时候,隔壁宿舍总会传出怒吼并且乒乒乓乓地往外丢东西。可怜的李臭脚纯朴得要命,居然满面诧异地问我们出了什么事,在没有得到任何回答的情况下,他干脆只身前往隔壁宿舍探个究竟,其结果可想而知。
  茶话会终于变成了歌友会。唯一遗憾的是一帮糙老爷们自娱自乐,没有女性歌迷现身喝彩。此事让大家都比较伤感。于是我们就像一帮孤独的街头艺人一样,不由自主地开始集体偏爱那些忧伤以至更忧伤的歌曲,统统沉溺其中,不可自拔。
  由于我的琴不得不经常给他们拿在手中练习,所以我那个附赠得到的口琴也派上了用场。很快我的口琴也能吹出一些名堂了,而借助口琴磨练出的唇舌,我居然口哨也吹得有水准起来。偶尔对着窗外的夕阳吹口哨的时候,我会想起教会我吹口哨但一直打击我舌头僵硬的严浩,真希望他能出现在面前,好让我露一手给他看看,一雪前耻。
  十二月份的时候,宿舍里郑重地通过了一项决议——成立音乐发展基金,每人每月缴纳一些钱,汇总后用于购置音乐相关物品供集体享用。可笑的是正式交钱时,身为室长的宋国涛居然掏出一叠饭票来找零,让大家鄙视不已。而此人虽面红耳赤,也不辩解,下次照旧。
  宿舍里唯一拒绝交钱的是一个来自昆明的叫做金炅的家伙,此人体毛茂盛,身材魁梧,长得像西双版纳的猩猩,说话粗声大气,拽得不得了,自认为自己才是真正的室长,而当发现没有人服他时,便摆出一副谁也瞧不惯的架势,平素独来独往,经常当面挑衅宋国涛。部分人迫于他的淫威敢怒不敢言,而我则懒得与他一般见识。
  用这笔基金添置的第一样物品是一个日本产的东芝录音机,质量与功能都远非我那个老熊猫可比。
  叶克在信中还向我强烈推荐了一些北京的校园民谣,所以后来我们又买了一些盒带,就是大地唱片最早出的那几盒,有高晓松、沈庆、郁冬的歌,其中一些深受大家喜爱,但可惜的是都弄不到曲谱,所以只好一遍又一遍地放盒带,边跟着哼唱边自己找调。记得最早被我们摸出谱来能够弹唱的是沈庆的两首歌:《寂寞是因为思念谁》和《青春》。
  宿舍里嗓子最好的是包大虾,是那种沙哑磁性的。他一般先会羞辱一通盒带中景岗山的声线太流行不够味,然后自己咳两声便开始展露歌喉:
  
  你知不知道思念一个人的滋味
  就像喝下一杯冰冷的水
  然后用很长很长的时间流成热泪
  ……
  
  此人的嗓子确实沧桑够味,歌声飘扬在校园的夜空里,楼下打水经过的女生时常会有人停下脚步向上张望。后来有一次,一个北京姑娘在下面京味十足地回应了一句:“喂,四楼唱歌的同学,天凉了别喝自来水了,要我给你送瓶热水上去不?”
  热水送上来了,包大虾受宠若惊,感激涕零,成为到第一学期结束时我们宿舍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找到女朋友的人。
  说实话,他这个女朋友长得并不出众,但此事件的性质本身还是深深地打击了一片。所以自此小戴和包大虾说话时多了一句口头禅:喂,大虾,要开水润嗓暖屁乎?包大虾则嘿嘿哈哈一脸得意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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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背着吉他在校园里无所事事地瞎转悠的时候,经常会看见那些面色憔悴的理工科学生,一个个低眉搭眼、步履匆匆。和他们相比,我竟觉得读中文系实在是件幸福惬意的事,而从未想到过毕业之后找工作时文科生和工科生相比的凄凉下场。1995年冬天,青春对我而言还是如此漫长,结局遥不可及。
  眼看着寒风萧瑟,草坪枯黄,大片大片的梧桐叶在风中飘飞跌落,我所有的忧郁都献给了那个不知身在何处的姑娘。或许,那个穿蓝色连衣裙提蓝色开水瓶的长发女生就是我所期盼的人,但是我却再也没有遇见过她。
  第一个学期就这样匆匆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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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寒假里,我无意中从大院内那些无所事事的长舌妇口中听到了严浩家庭问题的真相。原来,严浩父亲嗜赌好色,经常在外面玩女人,要不就是在麻将桌上输得负债累累。而严浩母亲则一直委屈求全,希望男人有一天能洗心革面,谁知道最后严浩父亲竟被外面一个开发廊的野女人弄得五迷三道而抛妻弃子与其姘居,再也不回家睡觉,至此她才彻底绝望,和男人离了婚。
  “唉,做人老婆做到这份上也真是可怜呦。”
  “是啊,不容易啊。不过现在跟的那个姓张的虽说有钱,看起来也不象是什么好东西。”
  “侬操心呢。说不定人家也想开了,反正自己人还算年轻漂亮,傍个有钱人白相,吃了那么多年苦头也该享受享受了嘛……”
  我一声不响地踹开传达室的门,屋子里的两个老女人立刻停嘴,一脸戒备地打量我。我没拿正眼看她们,径直走到邮件架前面取下我订的《台港文学选刊》杂志,在登记本上签下我父亲的名字,离去时反手重重地摔上了门。屋里立刻传出大惊小怪的咋呼声。
  我把杂志夹在腋下,从大衣口袋里摸出一支烟点着,然后站在路旁,看着天上纷纷扬扬飘落的小雪花落在自己的脸上,鼻子里慢慢流出的白烟在湿冷的空气中形成雾状的一团,久久不散。
  回想着严浩随母亲搬离大院时的情景,我猜想那两个老女人话中所提到的“姓张的”应该就是当时把严浩母亲搂在怀里的那个穿黑西服的男人。他究竟是什么人物?严浩打架斗殴是否和他有关?这些问题困扰着我,不得而知。但是,我终于有些明白了为什么严浩从不让我到他家去玩,为什么严浩的母亲会那么疯狂和歇斯底里,会用那样肮脏的词汇辱骂张昕和严浩,会在严浩身上留下那么多的伤痕。我无法评价她的对错,事实上她也与我无关,我所关心的仅仅是严浩。他与我同在一个城市,但我却不知道他住在哪里,现在被关在哪里,作为他最好的朋友,我竟不能去探视他,这一点让我十分难过,整个冬天心情都极其烦躁。
  年初一晚上,在外公家的饭桌上,喝多酒的舅舅迷迷糊糊地递了一支烟给我,我竟不假思索地伸手接下,自己点上。母亲在旁边脸色铁青地瞪着我,因为她和父亲一直都不知道我已经学会了吸烟。而我只当没有看见她的反应,一脸漠然地独自吞云吐雾。
  外公在1992年已经平反。因为他难得一次看电视的时候,居然在新闻里看到了自己的老同学,他抖抖索索地从自己的旧相册里翻出一张老照片,他的毕业照,他站在最后一排,而电视上出现的人就站在第一排。后者现在已经是北京正部级的高官。外公把这张照片和他那些曾递到无数人手中又被退回的申诉材料一起寄到北京,半年后,他平反了,国家开始给他发养老金,并赔偿给他一套三室两厅的新房。
  现在我们全家就在这所大房子里吃团圆饭。在母亲的责骂声中,我一声不吭地拿着烟离开饭桌,独自走向阳台。经过外公的房间门口时,我看见他又在听他的巴赫。他闭着眼睛,仰靠在藤椅上,不知道是不是日光灯的原因,脸色显得特别苍白,全无血色。我体内的什么地方不留神间突然被大提琴狠狠地摩擦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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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学后很快就到了元宵节。元宵节是照常开课的,所以我也懒得大老远跑回家去吞那种经常噎着我的糯米面团,到食堂随便吃了盘炒面就回宿舍去了。
  学校里以外地学生居多,他们返校没多久,还没有从家乡过年的气氛中挣脱出来,就又撞上这种象征全家团圆的节日,所以大多都极其悲伤,尤以我这一级刚入校的新生为甚。而这种笼罩整个校园夜晚的悲伤气氛在经历了譬如借酒浇仇等各种名目的催化活动之后,终于在熄灯后演变成一场不可收拾的大面积骚乱,四处哭嚎,悲歌不断。
  本来我已经钻进被子打算蒙头睡去,谁知道外面的喧嚣愈演愈烈,终于让我怒火中烧,钻出被子正想破口大骂,却发现宿舍里除我之外已空无一人。我愣了几秒钟,突然想起宋国涛中午在食堂说过他晚上会回家去,于是进而推测出整栋宿舍楼或许除了我已没有几个上海学生。这一发现让我也在一瞬间感到了悲伤。我呆呆地站了一会,想到觉是肯定睡不成了,不如穿上衣服出去看看热闹。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走廊上竟然躺着坐着站着全是人,四下里都是呕吐声,酒精味浓得可以点着火,栏杆外面不时噼哩啪啦地往下掉酒瓶子,楼上似乎有人打起来了,叮叮哐哐的,还有听不懂的方言在大声喝骂,整个场景蔚为壮观。若是弄个手提摄像机来摇摇晃晃前推后拉地乱拍一通,估计随便剪剪就可以冒充美国六十年代大学生运动的史料拿出去蒙人。
  我站在宿舍门口,用目光四下搜寻我的那些室友。金炅不知去向,此人或许出于要与我们划清界限的目的,已经有些日子不回宿舍睡觉了。老实巴交的李臭脚灌多了,在隔壁宿舍的门外咧着大嘴抱着包大虾不放,鼻涕眼泪全流在包大虾的怀里。包大虾则异常温柔地抚摸着他的头发,一遍遍地说:乖,不难过,不哭……真是慈祥无比。
  平常就特立独行的小戴闷声不响地坐在水泥栏杆下面,从两腿之间的一个小纸箱里不时摸出一个面目不明的东西从栏杆缝间丢下去,每丢一个,楼下就传来一声放炮似的炸响。我好奇地凑上前,蹲下抓住他的手仔细一看,竟然是塑料打火机!拿这个当爆竹过小年,真亏他想得出来!
  打火机上印着“厦门免税店”的字样。小戴口齿不清地告诉我这玩艺在他那边的免税店里只卖两角钱一个。“便宜,带来就是砸的。”
  我的玩性被勾起来了:“喂,给我一个丢一下。”
  他一只手在纸箱里摸索了半天,然后把另一只手伸到我面前:“没了,最后一个,给你吧。”
  我兴致勃勃地抓过来,直起身,摆出一个昂首挺胸举目苍天的姿势正准备丢下去,一道强烈的手电筒光突然笔直地照到我脸上。
  “四楼的,丢打火机的那个,你给我下来!”
  我当即浑身僵硬,四肢冰凉。低头看小戴,此人竟然朝我做一鬼脸,然后头一歪搭在水泥栏柱上假装醉倒,我真恨不得要把手里的打火机砸到他头上。但是现实严酷,楼下的人抬高嗓门又喊了一声,我只好老老实实地放下胳膊,怏然下楼。
  系主任和学工部的几个老师四面包抄,以围歼的气势将我足足训了有一个多小时,直到我站得两腿酸麻。照学工部的意见,要给我一个记大过处分,但系主任却在关键时刻终于决定护短。他开始很有技巧地指责我年纪不小了怎么还这么顽皮,说大学不是中学小学幼儿园,要拿出成年人的样子来。这番话无形中大大地消减了我的犯罪动机和暴力倾向,让我羞愤不已却又只能满怀感激。最后系主任一副说得动情的样子,甩手分开众人,去舍监那里取了支大扫把过来往我手里一塞,宣布对我的惩罚:明天早晨天亮之前必须把楼下所有的垃圾清理干净,否则就自己到学工部报到。至此我总算大难不死,垂头丧气地点头称是。
  目送老师们远去,我郁闷得简直想一头撞死。估算一下时间,还只是半夜,可以先回去睡上几个小时再下来劳动,便把扫把丢在地上,一路目不斜视地直冲进宿舍,一头钻进被子里沉沉睡去。被闹钟吵醒时,我迷迷糊糊地钻出脑袋,感觉到似乎什么地方颇不对劲,苦思冥想了足有半分钟我才突然意识到不对劲之处就是照在我脸上的晨晖!我忘了调闹钟时间了!手忙脚乱地穿上衣服,直冲到走廊,一探头看到小戴正在楼下吹着口哨挥舞扫把,这才长吁一口气,总算是没有哭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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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欠我一包红梅!”小戴朝拿着扫把走近的我竖起一根手指,比划了一个举枪瞄准的手势。
  事到如今,除了认栽到底已别无他法,否则此人一甩扫把,我就不知道要干到几点才能完工。我刚打算点头答应,突然看见他身后两米开外一个女生正提着开水瓶朝我走来,蓝色的羽绒服,蓝色的开水瓶,长长的头发,不经意地一抬头,再次正对我傻张的嘴——
  就是她,那个我找了一个学期都没有找到的被我误认为张昕的女生!
  她也认出了我,愣了一下,张口似乎想打招呼,却突然一个踉跄,“哎呦”一声,身子慢慢歪倒。我甩手扔掉扫把,象上次在校园商店时一样纵身飞扑过去,不同的是,这一次我的目标是她而不是她的蓝色开水瓶。于是再次极其惊险地,她倒在我的臂弯里,开水瓶则在我脚旁“砰”地一声碎片四溅。幸亏她走的不是反方向——否则开水瓶就不是摔在去打水的路上而是摔在打完水归来的途中,那么我和她势必都要被开水烫伤。想到这一点,我都不禁心有余悸。
  “你怎么了?”我看着她一脸痛楚的表情问。她咬着嘴唇,挣扎着想抬起左腿。我一扭头,看见她左脚的鞋底扎着一块连着半个瓶底的很尖锐的啤酒瓶碎片,看不出来扎得有多深,但她的脚背已经疼得弓了起来。我大惊失色,不由分说地把她拦腰抱起,跑了两步又想起小戴,扭头朝看得张口结舌的他大喊了一声:“你帮我扫一下,欠你两包红塔山!”
  我抱着她冲到校医院,把她放到医疗床上,看着医生给她取出碎片,止血消毒包扎,心里暗暗诅咒那个扔啤酒瓶的家伙每天出门都踩到大号图钉。扔什么不好?扔打火机都可以,干嘛扔狗日的酒瓶子!
  处理完毕后,我又打算伸手抱她,她却躲开了我的魔爪:“你还想抱啊!”我讪讪地缩回手。她小声补充了一句:“你扶我走就行了。”
  我扶着她走出医院,问明宿舍的方位,送她回去。起先一段路彼此无言,直到她突然说了一句:“终于还是被你干掉了。”
  “什么?我终于干掉谁了?”我一头雾水。
  “我的水瓶。”
  我立刻闭嘴,羞愧不已。
  由于她只能用单脚跳着走,所以我们的移动速度足可以去参加龟兔赛跑,这样下去等走到她宿舍可能就该赶上开中饭了。天色此时已大亮,路上往来的行人逐渐增多,都用奇怪的目光打量我们,看得她头都抬不起来,速度再打折扣。看她气喘吁吁的样子,显然也蹦累了,于是我很干脆地问她:“你想不想我们能走快点?”
  “想啊……”
  她话音刚落便立刻又被我拦腰抱到了怀里。
  “你——”她又羞又气。
  “这是眼前最可行的办法。除此之外只有一个候选方案:你躺下,我把你拖回去。喜欢那样吗?”
  她连连摇头,脸涨得绯红,越发可爱。憋了一会,小声地嘟哝了一句:“你总是那么动作灵活啊。”
  我面上发烫,但强做冷笑,不予理睬,大步流星地直奔目的地。偷眼看她,居然把眼睛闭起来了。
  在宿舍楼门口又遇到了麻烦,她们的舍监,一个瘦小的老阿姨,死活不让我进去,还大呼小叫地说我光天化日之下这样抱着女生成何体统。我心怀鬼胎,不便发作,只好给她摆事实讲道理:“这位阿姨您难道就没有一点点同情心吗?难道您没看见这是位伤残人士吗?况且,我是她的男朋友,我不抱她难道让您抱吗?您抱得动吗?您和她谁摔伤了我都没有办法向自己的良心交待,您说是不是?”从王朔的小说里学来的这一套果然强悍,老阿姨被我噎得哑口无言,我乘机直闯过去。上楼梯的时候她在我怀里使劲扯我的衣袖咬牙切齿地问我:“你说什么你?你说谁是伤残人士?你是谁的男朋友?”
  “别乱动!摔到地上落个终身残废我可就要抱你一辈子了,长痛不如短痛,是不是?”
  她又没话说了,咬着嘴唇,眨着眼睛,任由我大摇大摆地抱着她走进宿舍,当着另一个女生的面把她小心地放到床上。“这位同学的脚受了重伤,不能走路,请你帮忙照看一下。”我向那个看得一脸茫然的女生微笑着打了声招呼,转身离去,没有回头但满心愉悦。
  中午吃完饭回到宿舍,我把两包红塔山扔到死鱼般躺在床上乱翻白眼的小戴肚皮上。他不做声,又冲我竖起一根手指头。
  “这是什么意思?”
  “嘿嘿,货真价实的美女哦!两包怎么说也太少了,至少应该给一条吧?”小戴笑得一脸淫亵。
  “一条屎要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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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自习结束后,我又晃悠到了她的宿舍楼。我的流氓形象估计已经被舍监老阿姨象钢印一样拍进了脑仁,所以我刚一探头探脑,老阿姨就守门员般地蹦出来,堵在我面前,气势汹汹,横眉冷目,随便我再胡编乱造什么借口都兀自岿然不动,最后耗得我精疲力竭,十分无趣。眼看着我转身离去,老阿姨才洋洋得意地退回门房。
  但是,我怎么可能这么轻易地就罢手?我兜了一圈后,回到楼下,四下搜寻,终于发现种在草坪上的一棵老梧桐树有一根很粗大的树枝一直伸到离她的宿舍门很近的地方,于是我一不做二不休,三下两下爬上树去,一眼便从虚掩的房门缝隙里瞄到了上午见过我的那个女生。此人正带着耳机捧着课本在房间里闲庭信步,踱回来时乍一抬头,迎面看到我笑眯眯地坐在树枝上向她点头示意,吓得手里的书都掉在了地上。我朝她招手,她不相信自己眼睛似的傻傻地走出来。
  “我早晨送回来的伤残人士还好吗?”我大声问她。
  “你来看阿米?”她问。
  我笑着点头。她跑回房去,过了一会,扶着我要见的人出现在眼前。“谢谢你。”我向她道谢,她也很识趣,抿嘴一笑,自己回宿舍去了,留下我要找的人,一只脚踩在地上,另一只受伤的脚用脚尖搭上水泥护栏的底座,身体倚着护栏,这副样子看起来似乎站得也挺稳。
  “你叫阿米?”
  “嗯。”
  “怎么会叫这么古怪的名字?”
  “关你什么事啊。”
  “准备给你写道歉信,不能没有称呼呀。”
  “口述吧。”她撇撇嘴,打量我片刻,终于还是回答了我的问题。
  “别人叫我‘阿米’,是因为我有个说话的习惯,如果我喜欢一样东西,我就经常会说‘东西东西我爱你,就象老鼠爱大米’。”
  “大米?”
  “不是大米,是阿米!”
  “阿米,脚还疼吗?”
  “不疼了。”
  “我不信。”
  “不信也得信,我可不想被你抱一辈子。”
  我们目光交汇,僵持了一会,最后都笑了。其他宿舍进出的女生看到我都露出很吃惊的神情,但我根本无视她们的存在。
  “在宿舍里呆了一天?”
  “嗯。”
  “是不是觉得很无聊?”
  “是啊。”
  “给你来点音乐解闷吧。”我说,可是一摸口袋才发现口琴没带,只好朝她耸耸肩,“我的乐器都忘了带,清唱的话,楼里的姑娘们会冲出来把树推倒,我不摔死也会被她们打死。”
  “那怎么办呢?”她笑眯眯地问。
  “吹口哨可以吗?”
  “你来真的啊?”她有些惊讶,想了想又说,“那就来吧。”
  于是我吹了一首《桂河大桥》。看到她的表情似乎挺满意,便又接着吹《北国之春》。一曲完毕,我问她如何,她不回答,用手指示意我向下看。我低头,看到树下不知何时已经围满了人,交头接耳,对我指指戳戳。我朝他们挥手,有人鼓掌,有人撇嘴。我抬头问阿米:“还想听吗?”她依旧不说话,用手支颐,笑着点头。于是我又继续吹高晓松的《流浪歌手的情人》。这时有人把舍监叫出来了,老阿姨叉着腰玩命地吆喝,叫我下去,我根本懒得理她,自顾吹下去,直到响第一次熄灯铃。
  “演出结束,过些日子再来看你。”我对阿米说,然后爬回到树杈处纵身跃下。走到宿舍区门口,我扭头,看见她还站在原处,远远地望着我。
  远远地望去,她的脸庞是那么的美丽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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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进宿舍,小戴无限幽怨地看着我:“还以为你今晚不回来了呢。”再打量其他室友,也个个都表情暧昧,一副想嘘寒问暖却欲说还休的样子。想必是小戴已经把早上的事情都张扬了,就不知道这家伙添了多少油加了多少醋。
  包大虾悄无声息地拿着本书从身后进来,一声不吭地开始围着我上上下下检查,东看看西嗅嗅,找虱子似的,连脖子带胳膊都不放过,弄得我莫名其妙。
  小戴躺在床上嚷嚷:“耳朵后面,耳朵后面!”
  我这才突然反应过来包大虾在找什么,急忙一把将他推开。而看着众人一副受伤的表情,无可奈何之下,只好从枕头下摸出一包红双喜散了一圈,再陪着笑挨个给点上火,这才算完事。
  躺在床上,我翻来覆去地睡不着,反反复复地回想着白天发生的一系列戏剧性事件,越想越觉得饶有趣味。而回想起当年那个躺在院子里的水泥地上,面红耳赤地举着两手的十四岁腼腆男孩,我竟不知道自己何时已经变得可以这么厚颜。或许所谓成长,就是这样的悄无声息,如同竹子在雨中的拔节,不留一丝可被察觉的证据。
  阿米,阿米。我无声地念着这个名字,四周沉沉的黑暗里仿佛渐渐地弥漫起她身上的那种不知名的香氛,那种嗅觉就像有形的触摸一样真切,让我的皮肤酥痒烫热。我一动不动地躺了很久,等到耳边只剩下其他人的鼻息和鼾声,悄悄地爬起床,溜到洗手间里忙了一会之后一泻而出。回到宿舍门口,我穿着单衣站在早春的寒风中点了一支烟,感到凉意彻骨时才躺回床上,很快睡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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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个月后一个周末的晚上,我去探视阿米。这次没有爬树,站在草坪上喊她的名字。稍顷,她独自走出宿舍,微笑着和我打招呼。
  “伤好些了吗?”我问。
  “嗯,好多了。”
  “下来一起散散步吧,让我看看你现在走路是什么样。”
  “我不想下去呢?”
  “我就爬到梧桐树上唱咏叹调,一直唱到楼里的姑娘们冲出来把树推倒把我打死。”
  “谁心疼你呀。”
  “好,我现在开始数数,数到‘二十’就开始爬树。”说完我转身走到那棵梧桐树下,开始数数。数到“五”的时候只见她扭头跑回宿舍,“十四”的时候又跑出来,“十八”的时候已经气喘吁吁地站在了我的面前。“你跑起来的样子真好看,比走路时还好看。”我由衷地赞叹,她的脸又红了。
  她身上穿的还是我前次见到她时的那件蓝色羽绒服,下面则是蓝色直筒牛仔裤,长发披在肩上,真的是非常好看。
  “算你狠,走吧。”她气鼓鼓地转身就走,但我看得出来她的生气是装的。
  因为她的伤还没有完全好,走路依然有一点瘸,所以很容易就被我赶上。此时她也放慢脚步,与我并肩一起沿着林荫道漫步,让我的心里暖意油然。不知不觉走到了“5th Ave Café”的黄色大牌子,我给她买了一杯奶茶,自己要了一杯咖啡,然后在稍僻静处找了一个长椅坐下,各自捧着热乎乎的纸杯一口一口地啜饮。我首先开口缅怀了一下她的蓝色开水瓶,随后便顺利地交谈下去,很快便就相互了解了对方的一些情况。譬如,我们俩同年级,但她因为中学时跳过一级,所以比我小一岁;我在中文系念汉语言文学,她在外语系念英语文学专业;我喜欢吃鸡蛋和土豆,她喜欢吃荷兰豆和西芹;我们俩都想去哥本哈根给安徒生的铜像前献一束迷迭香,等等。
  我又闻到了她身上那种讨人喜欢的香气,我问她是什么,她起初不愿说,在我一再追问下才很不好意思地告诉我那是她用的香水,叫做夏奈尔十九号。在当时的我而言,香水这种东西就象另一个星球的商品,对于其价格和品牌完全没有任何概念,所以很不明白她有何不好意思说出口。而她则费了半天口舌才让我弄明白那个古怪的法文名字:Chanel N?19。
  这样交谈了一段时间之后,我发现她并不象我最初所想象的那样精明狡黠,实际上此人纯真得无可救药,至于她那种让我感到狼狈的说话方式,其实只是因为天生的灵气,或者简单地说,那就是她实实在在的说话方式,并非刻意,虽然那么与众不同。这一发现让我欣喜不已,更不用说她已经交待出自己歌唱得很好。
  虽然同是纯真,但她与我记忆中的张昕又有些不同。张昕的纯真无遮无掩,而她的纯真却细致且相当有层次,这种区别就好像同属蔷薇科的月季和玫瑰。阿米的举手投足、一颦一笑都有温室的痕迹,柔和而不失妩媚。可是,当我问到她的家庭时,她却含糊其辞,叉开话题。
  送她回去的路上,我看见她的双手藏在羽绒服的袖子里,不时取出凑到嘴边呵热气取暖。我犹豫了几次,终于下定决心,在它们再次探出时一把抓住。她小小的拳头猝不及防地被我的手掌整个包住,像草叶抖落露珠般地微微挣扎一下。而这个细微的动作,突然从我已沉睡的部分记忆中牵扯出隐隐强烈的振颤——多年前那个秋天的下午,那只被我此生唯一一次握在手里过的小手。时空竟有置换的企图。我的心被针尖极迅速地穿刺,就像本能反应似的,我不假思索地用力将她拉近我的身侧,将她的手紧紧攥着揣进大衣口袋,动作近乎粗鲁。
  她没有反抗。什么话都没有说。之后的路途中我如征服了整个欧亚大陆的成吉思汗一样激动,心潮起伏。她却鼻息急促,神情紧张,躲闪着我的目光。冰凉僵硬的小手在我的衣袋里,在我的手心里,渐渐地温热起来,终于柔若无骨。
  在宿舍楼前分手时,她又扯住了我的袖子。“怎么了?”我回头问她。
  “你叫我阿米,那我叫你什么呢?我不喜欢你们宿舍人给你起的外号。”她嗫嚅着问。
  补充说明一下,我在宿舍里的外号是“鸡毛菜(上海话:小青菜)”,其来由仅仅是因为我的头发最长但又不够扎辫子。这么恶心的外号不用我说你大概也猜得到是小戴的馈赠。
  “叫我小雨吧。”
  “小雨?”她一脸好奇,不用问我也知道她在想什么。
  “这是我的小名。如果不讨厌它的话,你就是这个学校里唯一一个可以这样叫我的人。”
  “唯一一个?什么意思?”
  “就是别人叫我我也装作听不见的意思。”说着我用双手扶住她的肩膀,在她的额头吻了一下。她的脸上立刻泛起潮红,那种皮肤的颜色好像玫瑰融化在雪中,着实动人心魄。
  
  
56

  
  约会了几次之后,阿米与我见面时已经会主动把一只手伸进我的大衣口袋,而我也自然而然地搂住了她的腰。换而言之,我已经正式成为宿舍里继包大虾之后第二个有女朋友的人。
  阿米似乎特别怕冷,她说自己是冷血动物,因为她的手总是冰凉冰凉的。而每当把她的小手在衣袋里紧紧握住,感觉它慢慢变热的时候,我的心里总会有某种东西在流动,痒痒的,很舒服。或许那就是所谓的幸福。
  我们像校园里所有其他的情侣一样终日在林荫道上晃晃悠悠,以料峭的寒风为借口相互依偎,一起呼吸早春稀薄而沁凉的空气。
  阿米有时穿那件浅蓝色的羽绒服,有时穿另外一件深色的大衣。在我的印象里大衣是黑色的,虽然她一再纠正我说那种颜色不是黑色,是藏青,是很深的蓝色。
  她似乎特别偏爱蓝色,看见她就看见了各种各样的蓝,蓝得很有层次。这一点我不太能理解,因为我总是偏执地认为太多的blue就是blues,复数的蓝就是单数的忧伤。
  她有很多可爱的小习惯,譬如喝奶茶前会说“奶茶奶茶我爱你就像老鼠爱大米”;再譬如她打算说话时总是先呵一口热气出来,等它遇冷变成白雾再被风吹散的系列物理反应结束之后才正式开口。
  我们的交谈内容大多都是各自过往生活中的一些趣事。我曾想给她讲严浩的事情,但却不知道如何讲起,就算仅仅陈述往事似乎也缺乏讲清楚的把握。想到严浩是我迄今唯一的好友,在我的生活中存在了那么多年,我却根本不能了解他,也不知道将来还有没有机会再见面,真是令人沮丧。至于张昕,我更是决口不提。虽然我自己都确信阿米对我而言,就是我的阿米,决不是张昕的替代品,但我对于她是否能和我一样相信这一点缺乏把握。
  我最擅长讲的是宿舍里那些搞笑人物的搞笑事件,添油加醋谈不上,绘声绘色而已。
  例如金炅和小戴的故事。
  金炅认为自己身材极好,所以从不放过任何展示雄性魅力的机会。他夏天去洗澡间冲凉时,从不把换洗的内衣带进去,而是先脱光衣服,只用一条浴巾围住腰际就大摇大摆地上路。某次在他出发后,睡在他下铺的小戴正和蚊子大战,突然灵感大发,把整整一盒清凉油全都抹在了他扔在床上的内裤里。此人回来后,浑然不知地穿上内裤,当即开始放声惨嚎,上蹿下跳,让整层楼的人都以为发生了地震,除了正在隔壁宿舍里吹嘘创意的小戴和听众。
  “为什么呀?”阿米一脸好奇。
  “什么为什么?”
  “为什么把清凉油涂在内裤里,那个大猩猩会那么难受?”
  “你今晚回去自己试试不就知道了。”
  “你看你!笑得一脸坏相,我才不上当呢!”阿米大声宣布。
  但后来她还是被我说得好奇心大起,扬言要戴上口罩亲自去我宿舍参观。我告诉她那会很危险,因为那里都是一些忧伤的音乐爱好者,忧伤的歌曲已经把他们折磨得濒临崩溃。
  “崩溃了会怎么样呢?”
  “看见你就会控制不住自己的悲伤而兽性大发。”
  “你不会保护我吗?”
  “那我就先下手,让他们在旁边看着,全部气死。”
  阿米抬脚踢我,我侧身闪开,顺势把她抱到了怀里。我们一动不动地拥抱了很久很久。最后我听到她的声音从我的大衣领子下传来:“你真的想抱我一辈子吗?”
  她的声音小小的,隔着我的衣服听起来有一些不真实。而她的头发弄得我脖子开始痒起来,于是我放开她,一起继续向前走。
  最后我还是带她去了我的宿舍。她很自然地和每一个人打招呼,室友们反而被她游览动物园般的神情弄得很紧张,在她离开前的一个多小时里,包大虾居然没有放一个屁,他们热情地给她倒茶,贡献出珍藏的零食,终于一个个都兴奋起来,拿着我的吉他轮流献歌,把她哄得象个傻大妈一样笑个不停。我也笑,在一旁边看边抽烟。
  阿米走后,众人都很失落,挨个拥抱我,扯着我的头发对我感叹:屎人有屎运。
  不出所料,小戴很快就想出了折磨我的恶毒招数——每当没烟抽的时候,他便在我身边晃来晃去地反复絮叨:沈昱沈昱我爱你就像老鼠爱大米……直到我忍无可忍地主动掏出一支烟塞住他的嘴。
  
  
57

  
  阿米的真名叫“陈沪玲”。六月的一天下午,上极无聊的中国当代文学史课时,我突发灵感,从笔记本上撕下一张纸,跑到消防通道的楼梯口,一边吸烟一边写出一首藏头诗:
  
  陈辞无力颂花香,
  沪港春梦却秋凉。
  玲珑玉手花溅泪,
  美目盼兮雁断肠。
  得蒙后羿赠灵药,
  似笑嫦娥已秋霜。
  仙鹤驻足长相望,
  子规啼血为你伤。
  
  将这首七律每一句的第一个字连起来读就是:陈沪玲美得似仙子。
  当晚,我跑到校门口从一家正准备关门的花店以超低折扣价买了一束花,拿张旧报纸随手一裹,附上诗稿的真迹送到阿米的宿舍,告诉她诗中藏着一句我一直都很想对她说但一直都说不出口的话。不出所料,她的表情当即变得复杂无比。此人对中国古典文化完全没认知,必定整夜都睡不好觉了,想到此处我就窃喜不已。果然,第二天一早她饭都没有吃就跑来找我要答案,宣称快要想疯了,而当我说出答案的时候,她竟被这样一首歪诗感动得要死。
  在我终于得到她的初吻之后,我才老实告诉她,就一个上海姑娘而言,她那个名字实在是土得无可救药。脾气极好的阿米没有生气,只是很认真地告诉我名字是她父亲取的。可笑的是,当时在我的脑子里她的父亲竟与我们的恋爱完全扯不上任何关系,所以她的一本正经只招致了我更加变本加厉的打击。
  我送给阿米的那束花是蓝色的勿忘我。后来据阿米说,如果不是她的同学打扫卫生时随手丢掉,那束花极有可能会在她的玻璃杯里插到毕业。
  “你知道吗?勿忘我还有一个名字,叫作‘不凋花’。因为它放得时间久了,不会象玫瑰或者百合那样变黑、腐烂和发臭,而是会变得越来越干燥,最后看起来就象纸一样,变成了蓝色的纸花。所以,这是我最喜欢的花。”阿米说。
  我想起了《永不凋谢的蓝色勿忘我》里最后女主角打开烟盒时飘散到风中的那些勿忘我花朵,真的象纸一样。我给她讲了这部电影的剧情,并答应将来和她一起再看一遍。
  天气转暖一些的时候,我带阿米到我当初练琴的地方,弹那些老歌给她听。她更喜欢我吹口琴,因为那样她就可以抱住我的胳膊靠在我的肩上。
  僻静的湖岸边,白杜鹃在我们身边羞涩地绽开,梧桐的叶子在微凉的风中颤抖,繁密的枝叶筛过纤细的光线斑驳地吻在她的脸上,让她美丽恬静的笑容变得支离破碎,碎成每一只翩跹的蝴蝶,柔美得像是梦境。我们聊天,发呆,有时她也唱歌,唱得很轻,但真的很好听。她唱歌的时候,我闭起眼睛什么都不想,常常觉得学校和世界全都被丢弃在很远很远的地方,而只要我们坐着不动,就可以变成一幅永恒的图画挂到岁月的长廊里,就能象熬过漫漫长夜的草叶一样在阳光下风干自己身上所有的眼泪。
  有时我真想就这样闭着眼睛死去,和阿米在一起,永远永远。当然,这样荒唐的想法,我绝不会告诉她。
  
  
58

  
  大一结束,放假前的最后一天晚上,阿米象那些外地学生一样多愁善感起来,拉着我的手在校园里一圈一圈地走,最后在已经僻静无人的图书馆外面递给我一张小纸条,上面写着一个电话号码。
  “想我的时候,给我打电话好吗?”
  “你想我的时候呢?”
  “我就不吃不喝不睡觉不看书不看电视抱着电话机等你打过来。”
  “也不上厕所?”
  “没错!”阿米大声回答。
  这个回答听起来有些骇人。但此人说得斩钉截铁,不容怀疑。
  事实上,暑假开始的第一天我就忍不住给她打了电话。那天下着小雨,我们约好在刚开张不久的上海书城门口见面。当我到达时,发现她早已等在那里,却没有带伞。“走吧。”我挣开伞,她轻快地跑下台阶,挽住我的胳膊。
  “别打伞了好吗?”
  “为什么?”
  “因为,我喜欢淋雨。”
  真是莫名其妙的爱好。我抬头,看到头顶上撑开的伞断了一根伞骨,有一边耷拉下来,这么举着也确实不太好看,便把伞收了起来。
  “我们去哪里?”我问。
  “哪里都无所谓,随便走吧,呼吸呼吸新鲜空气。”
  “不管方向,也不管裤腿?”
  “嗯。”她笑眯眯地说。
  雨下得其实并不大,触目所及只是一团团轻飘飘的水雾,仿佛被阳光晒得略微出汗的空气而已。我们在雨中漫无目的地走着,走过路口,走过天桥,走过别人的伞下,走过梧桐树的枝叶被风吹动抖落的一蓬蓬细密水滴。最后我们竟不知不觉走到了黄浦江边,我感到有些饿了,一问阿米,她也一样,于是到麦当劳里各吃了一份套餐。走出麦当劳的大门时,雨已经停了,空气湿漉漉的,果然异常清新。我和她走到江岸上,一起默默地看着江水发呆。一阵轻柔的风吹过,我看到她微微哆嗦了一下。“冷吗?”我小声问,她点头。我扔下雨伞,走过去把她揽在怀里。她把头埋到我的颈项间,头发上的雨水滴到我的领口里,痒痒地流过胸腹。
  “你这样喜欢淋雨,难道不怕感冒吗?”
  “认识你到现在还没有感冒过呢。”她略仰起头,对我一笑,“感冒也没什么不好的呀,感冒了就可以让你喂我吃药,买那种很苦很难吃的药,我不愿意吃,所以你要哄我,弹吉他,吹口琴、吹口哨什么的都可以,总之你来哄我,我呢,就假装听你的话,就把药吃掉。你说这样好不好?”
  她的话让我毫无准备地感动起来。
  我用双手托起她的脸颊,看着她,她也看着我。我想她知道我打算做什么,我也知道她在害怕和期待什么,因为她长长的睫毛随着急促的呼吸在微微颤抖,伸到我腰后的手也无意识地紧紧抓住了我的衣服。我低下头,吻她。但很不幸的是似乎我们俩都没有经验,所以几次尝试都不得要领,舌头仿佛是刚从冰箱里取出的,十分不听使唤,最后急切之下我竟不小心咬破了她的嘴唇,弄得尴尬至极,只好怏怏放弃。放开她,取出一支烟叼在嘴上,点着。
  谁知道,就在我故作潇洒地用舌尖弹出第一口烟的时候,她突然又抱住我,我还未及反应,她已经用嘴唇堵住我的嘴,并且咬住了我的舌头。于是一切自然而然地成功进行下去,我重新抱紧了她,隔着湿透的薄薄衣衫,我的胸膛能够感觉到她柔软的乳房随着呼吸微微起伏。
  这就是我和阿米的初吻。她被我咬破的嘴唇上犹自渗出的血的淡淡咸味在我口中溶散,而我口中吐出的烟从她的鼻孔里又轻盈地飘散回到我们俩的眼前。我睁开眼睛,隔着湿润缭绕的烟雾,看着她紧紧闭起的眼睛,抖动着细小水珠的睫毛,竟觉得我们恍似站在太平洋的两岸,而那整片无边无际的深蓝都在我们的拥抱里失踪了。
  那一刹那,我感动得无以复加。
  
  
59

  
  阿米对我说:“你相不相信,我们在雨中这样一直一直走下去,总有一天能够把上海的每一条大街小巷都走遍?”
  我相信。我还想告诉她——等到那一天,我们就结婚吧。
  但是我没有说出口。在顺乎情理合该说出来的那个刹那。不知道为什么,或许是因为我相信那是毫无疑问会发生的事吧,就象我也从没有想到过问她为什么会喜欢淋雨。我觉得没有那个必要。
  虽然张昕对我而言,已经成为往事的一个部分,并且这部分本身,无论曾经多么珍爱,日后多么堪于回味,终归与一盒花掉的录像带或一个损坏的单放机没有什么不同。但是人生中很多事情,第一次的挫折总会给第二次带来决定性的影响,而与事件中的具体角色无关。譬如做爱,譬如对另一个人说“我爱你”。我想你应该明白我的意思。
  所以当嘴唇还在流血的阿米把头埋到我的怀里,小声地说“我爱你”的时候,我什么话都没说,只是紧紧地抱住她,抱得很紧很紧。
  那是她第一次对我说“我爱你”。
  
  
60

  
  有一天晚上,我做了一个梦,梦见自己手里拿着小时候从外公的书中掉出来的那张黑白相片,但照片上的人却不是穿白衫绸裙的紫兰,而是穿着蓝色连衣裙的阿米。我在宁静如水的梦里,一直呆呆地看着手中的照片,看了很久很久,但始终没有勇气把它翻过来看看背面写的是什么。
  想想真是一个奇怪的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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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3-12-25 00:18:00 | 只看该作者
61

  
  开学后,我跟随小戴到学校附近一个人人看起来都面目可疑的自由贸易市场花一百元买了一辆二手自行车,六成新的捷安特(Giant)——我认为,任何一个具有正常思维能力的人都会和我一样确信这辆车是贼赃。
  我每天上午把车骑到教学楼下面,扔在荫凉处,中午一下课就冲下楼,跳上车去飞驰到食堂给自己和阿米抢座位。因为那时学校还只有两个食堂,每天都人满为患,去迟了很多菜都会打不到。
  阿米吃东西很有逻辑,就她喜欢的那几样菜反反复复地换来换去——事实上,学校食堂也没多少新鲜菜式供她挑选。所以后来她整个星期的菜单我都能倒背如流,干脆连打饭打菜也全部承包,然后敲着勺子守望食堂门口,等待她悠闲自得地漫步而至。
  一天中午,左等右等也没见她的影子,我只好把她那一份也吃了。洗饭盒的时候遇见了许洁仪——就是我把受伤的阿米送回宿舍时见到的那个姑娘,两人关系不错。她告诉我阿米上午第二节课的时候觉得身体不太舒服就先回宿舍去了,可能是感冒了,饭也不愿来吃。
  我一边听着一边和她一起走出食堂。分手的时候她又告诉我她们外语系有几个人也在追阿米,其中有一个十分不地道,不但死缠烂磨,还总在背后说我坏话,说我看起来就是一个没脑子、不务正业的小混混,不会珍惜感情,不会有前途。我听得嘿嘿直笑,然后向她道谢。
  “不用谢。但你可别乱自我感觉良好啊,告诉你这些事情并不表示我认为你就有多好,只是觉得那个只会在背后说别人坏话的家伙不像男人,很惹人厌。”她笑着说。
  “况且——”她顿了顿,表情严肃起来,“更主要的原因是,我看得出来,阿米真的很喜欢你。”
  和她分手后,我把单车丢回宿舍,然后在学校里四处晃悠,直到下午上课的时间,没去教学楼,而是去了阿米的宿舍。
  舍监又把我堵在楼梯口,死活不让我上去。不知道因为什么,这一次我竟然觉得十分烦躁,完全不想克制自己的情绪,于是跟她在一楼的楼梯口激烈地争吵起来。此时已是上课时间,除了宿舍区墙外的冬青树丛中传来的阵阵蝉声,周围一片寂静,所以我们争吵的声音或许整栋楼都可以听得到。
  老阿姨被气得扯着我的衣服每说一句话身体都要蹦一下,而我则几乎想拎起她扔到门外的老梧桐树上去。正僵持不下之时,我听到有人在轻声叫我的名字。我的目光越过比我矮一个头的舍监的头顶,看到穿着白T恤和洗水蓝牛仔裤的阿米站在楼梯上的转弯处,摇摇晃晃地扶着墙壁,面容疲倦,非常虚弱的样子。我急忙一把推开舍监,冲上去把她抱在怀里,送到医院。还好,最后确诊为没有发烧,只是重感冒。医生开了些感冒药,提醒我小心被传染,我答应一声,扶着阿米走出医院。
  盛夏的午后炎热无比,偶尔一丝稀罕的风也如同垂死者的呼吸,完全没有让人愉悦的希望。走了几步后,阿米小声说阳光晒得她头很晕,于是我把她背起来,回到我的宿舍。我们的舍监是一个来自崇明乡下的老伯,比英文系的那个老阿姨要有人性的多,不但没有多加盘问,反而热心地告诉我,如果宿舍里没有开水的话可以上他那里拿。
  “感冒一定要多喝水。”他反复告诫道。想起我常和宋国涛一起嘲笑他的崇明口音,自觉惭愧不已。
  走进宿舍,我把自己床上乱七八糟的杂物全部丢到对面李臭脚的床上,铺平整凉席,放好枕头,让阿米躺下,把她的胳膊放直,给她盖上毯子,转身倒了一杯热水,放在宿舍中央的吊扇下面凉着,然后抱着吉他拖了一个小板凳坐到床边。
  “你要做什么?”阿米略微侧头,表情茫然地问。
  “哄你吃药。”
  她一脸感动,不再说话。
  思忖片刻,我决定挑一首比较舒缓柔和的曲子,于是选了滚石乐队的《当泪流下(As Tears Go By)》。弹完一曲,我转身从扔在李臭脚床上的杂物中翻寻出口琴又吹了一遍。然后问她:“还要吗?”
  “要。要听你唱。”
  “让我唱歌?我怕你看不到明早的太阳了。”
  阿米使劲摇头,我猜想她必是要说“一定要唱,不唱不行”。无可奈何之下,我只好硬着头皮尽量小声地唱给她听。
  
  All I hear is the sound
  Of rain falling on the ground
  I sit and watch
  As tears go by
  …
  
  她把手伸过来软绵绵地轻握住我的手,微笑着,望着我的眼睛,我发现她的眼睛里有泪光闪动。
  演唱完毕后我起身拿起茶杯喝了一口,感觉水温应该已经合适,于是回到床边把阿米扶坐起来,将药放进她口中,把杯子凑到她唇边,让她喝了一口水把药吞下,用毛巾擦干她的嘴角,扶她重新躺下。
  我俯身想吻她一下。
  “会传染给你的。”她说,挣扎着想躲开。但我不予理睬,照吻不误。她的双唇烫热而且干燥,我真希望自己能就这么一直吻下去,直到它们变得湿润。
  “再说点什么吧。”她又提出要求,生病了居然还这么任性。
  “随便说?”
  “嗯。”
  我想了想,告诉她:“你是我所见过的最美丽的女孩。”
  “还有呢?”
  “最可爱的。”
  “还有呢?”
  “最温柔的,最聪明的,最性感的……”
  她笑笑,不再追问下去。但我感觉到她似乎有些失望。她还希望我说什么呢?答案不得而知。
  感冒药渐渐开始发挥药力,她的眼睑不由自主地闭上,张开,再闭上,最后她很努力地想拉动我的手放在什么地方,她的手肘无意中触碰到我的两腿之间,我这才感觉到自己的某样东西已经变硬了。但此时哪里顾得上那个不听使唤的家伙,我抬起胳膊,顺应她的动作向前伸去,结果竟是放到了她的左胸之上。我一时不知所措,愕然半晌,才反应过来她是想让我听她的心跳。再看她时,却已经睡着。
  她睡得很沉,浅浅泛红的皮肤上蒙着一层细密的汗珠,鼻翼微微翕张,睫毛不时地轻轻颤抖,偶尔咂一下嘴唇,睡容可爱之极。
  看着她再未睁开过的眼睛,我竟开始没有道理地怀疑她已经不打招呼地变成了童话里被魔法禁锢的公主,于是我把全部感受力都集中到自己放在她胸前的那只手上。手掌下是她微微起伏的柔软温热的乳房,我不敢用力,不敢有丝毫移动,心中全无杂念,第一次发现裤裆里那玩艺原来也可以置之不理,只是聚精会神地确认着每一次传递到我手心里的她的心跳。
  整个下午,整个校园,整个世界所有的声息,只有阿米一下、一下的心跳。
  
  
62

  
  半个月后,小戴托他在外文系的同学帮我打听到了那个纠缠阿米并且说我坏话的家伙。晚饭后我在此人的宿舍楼门口堵住他,把他约到运动场边的偏僻角落,向他坦白了身份,建议坐下来谈谈。此人也是上海人,身高与我相仿,乍一看有些身段,发现这一点后他即傲然宣称没什么好谈的,主动提议大家用男人的方式解决问题。我欣然接受他的挑战,但可笑的是此人站在我对面居然开始脱衣服!
  我看着他先脱下质地良好的亚麻休闲西服,再解下手表,动作非常小心,不停地说明这个是什么牌子那个值多少钱,把我彻底弄得莫名其妙。更恼火的是,我已经等得极不耐烦,此人居然又开始抬胳膊掐腰踢腿地做准备运动,并不歇口地左一句“册那(上海话)”右一句“册那”。我终于忍无可忍,冲上前去一拳把他打倒在地,随后挥拳如雨,再猛踢他的屁股,一直踢到他不再试图抱住我的腿,老老实实地躺在原地哼哼。打累了之后,我在他身边蹲下,点了一支烟,边抽边看他。他不再鬼叫,但眼珠在眼眶里四下乱转,似乎也不打算再在我面前站起来。等了好一会,我颇感无趣地站起身,他却急忙捂住自己的脸,一叠声地说:“别打脸,别打脸,求你了!”这副死猪德行让我愈发厌恶无比,简直不想再看他第二眼,于是扔掉烟头拔腿离开。
  不知为何,此人的猥琐乞怜竟让我联想起了严浩的父亲。而我最不可容忍的就是他打架前的脱衣服行为——这让我强烈地感觉到,我心爱的阿米对他而言或许和一件名牌西服并没有什么差别,实在是让人愤怒。
  这件事情我没有告诉阿米。小戴也答应替我保密,代价自然又是两包烟。至于那个小白脸,料想他也不敢再纠缠阿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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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秋天悄无声息地来了。校园里所有的梧桐树都疯了似的猛掉叶子,大片的落叶在人们脚下四处沙沙作响,反而听不见了脚步声,让道路上过往的身影个个显得行踪飘忽,恍似幽灵。天色在晚饭时分就已经完全暗了,熄灯后窗外树影摇曳,舞若鬼魅。台风经常会带着暴雨迅疾而来,肆虐得昏天暗地,或者便是阵雨连绵。宿舍里弥漫着一股刺鼻的阴湿霉味,床板象被水泡透了似的,睡在上面竟常会梦见自己身上长出了蘑菇。
  身边的人们大多开始显得病恹恹的,个个无精打采,情绪消沉,肢体动作普遍都有行尸走肉的视觉效果。表面上看来是天气所致,真正的原因彼此心知肚明——初进大学时的新奇感已经消失殆尽。单身汉们对于歌声求偶的活动也普遍失去了兴趣,大多抱着葵花宝典练练也无妨的心态守株待兔。因为我已经有了阿米,所以我那把吉他正常情况下只有李臭脚还在坚持不懈地把玩。此人至今还在一心一意地勤练歌喉,虽然所有人都已断定他决无希望,而被他的歌声折磨得不堪忍受的同学们也纷纷对其良言相劝或严辞打击,但想让他放弃这个仅有的爱好却比让他养成卫生习惯要困难得多。所以,我认为他是真心诚意地喜欢唱歌。
  阿米自称为了迎合我的审美情趣而新添置了一套灰黑色系的秋装,穿在身上的确让我惊艳无比。当然我也从面料和剪裁上看得出来价格不便宜。作为对她的回报,阿米建议我给她写一大堆情书。这显然不是非分的要求。于是整个秋天我课上课下笔耕不辍,写到后来竟进入状态乐此不疲,生产出大量洋溢着颓废妖冶之美的情感作品,并于约会时亲自用沙哑的声音读给她听。为了衬托意境,场景一般会选在满地残花湿叶暗藏无数烂泥陷阱的小树林,效果很好,只可怜了我那双容易进水的旧皮鞋。好在阿米对我的情书质量予以了肯定,评价为:和艾略特(T.S.Eliot)有一拚。虽然我当时还对艾略特这位美国诗人一无所知,但也不可能再要求阿米举出一个国产名人,因为对于擅长洋文的阿米来说,土产的诗人大多都等同于爪哇国的外宾。后来我才知道,如果我早读过艾略特的诗,说不定就会当场羞愤得在小树林里随便找一个烂泥坑把自己活埋了。我的意思是,艾略特比我如今所知道的任何一个当代国产诗人都更象诗人。可见阿米在表扬我的时候是多么感情用事,不负责任。
  情书在完成本职使命之后,阿米又建议我让它们继续发挥余热。于是按照阿米的意思,每读完一封情书,我就用方格稿纸复写一份,弄成一个系列散文,总题:魔鬼的情诗,附注:献给老农阿米,作为稿件投给校园里的文学刊物。没想到居然全都发表了,并换回一些面目相似的读者来信,无一例外都是来自热爱文学多愁善感的女生。阿米开心得要命,一封封地仔细研读,怂恿我回信,鼓励我面谈,情绪之热切让我彻底搞不清楚她究竟是在为我高兴还是在醋意大发。不管怎么说,我一向没有为此类无聊事情浪费精力的习惯,所以立场坚定,不予理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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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些情书现在还保存有一些,摘抄一段给大家看看本人曾经肉麻矫情到何等地步:
  在这样寂静的夜里,蹁跹着曼妙的身影,是你吗?桀骜不群的舞姿,无人能懂的舞步,不经意间便踏过我的身上。我枯朽的指骨,于你纤纤的足下碎裂;我失语的眼泪,在花瓣上析成沐月的露珠。腐烂的眼眶里窸窣而出破土的芽,失忆而成阳光下最美的花。
  三生三世的约定呵,千秋的落花都已成泥。在土石草根间重新觅拾起的只字片音,秦腔、楚歌,如何再理得清头绪拼得出一句沧海桑田后的“我爱你”?自我已无唇舌的颌骨,穿越围城守魂的坟茔,荡入拥你成舞的这片夜里。
  夜无边无际的广大,会蔓生出各种的幻象。于是我在梦境中发现你变成一片原野,而我,是舒展而起的一株野花,探入你梦,寻入你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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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就是我十九岁时写给阿米的东西。我的幼稚语言,我的青春碎片。
  这些东西当时都发在中文系一份非官方的学生文学刊物上。那本刊物因为得不到官方资金支持,所以纸张和印刷都极粗糙,卖相堪称惨烈。刊物的名称叫《草根》,是由鲁迅的《野草》得来的灵感,刊首语就是鲁迅的题辞:我以这一丛野草,在明与暗,生与死,过去与未来之际,献于友与仇,人与兽,爱者与不爱者之前作证。而之所以叫“草根”,用小白的话说,是要向野草之下的土壤中更深地寻根。
  小白是这份刊物的主编,也是大学里第二个可以叫我“小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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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3-12-25 00:18:0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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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白曾经说过,我是他命中的灾星,和我在一起的时候他总是倒霉。
  此话不假。因为第一次见面时他就被我的单车撞翻在地。当时是中午放学,我正跨上自行车准备杀向食堂,而不幸的小白就在我一转身的地方挡住了我的去路,我掉转车头一脚踩下,结果可想而知。
  从地上爬起来后,他晕头晕脑地在我面前晃了好一会,用手扶着眼镜腿,结结巴巴地告诉我他是中文系一本叫做“草根”的文学刊物的主编,看到了我的那些稿件,觉得我挺有文采,希望我能加入他们的编辑部。“很高兴认识你,我叫‘白骏华’,中文系汉语言专业的。你可以叫我‘小白’。”最后他才想起做自我介绍,友好地向我伸出手。
  眼前这个倒霉的家伙,小平头,穿干净整齐的短袖白衬衣和蓝色牛仔裤,戴一副细黑框眼镜,看起来很瘦弱,书生气十足。不幸的是我对衣着过于整洁的人物一向缺乏好感,所以没理会他伸出的手,并且断然拒绝加入他的什么无聊编辑部。但此人竟毫不生气,韧性也完全超出我的想象,跟在我旁边坚持不懈地絮絮叨叨,将那本破杂志在我面前挥来舞去。我的不理不睬根本无法影响他的表达,甚至连趁他不备骑上单车将之甩掉的机会都没有。
  走进食堂,在人山人海中找到等候半天的阿米,挤长队,打饭打菜,好不容易等到空位坐下,面对的依然是那张腼腆真诚的脸。更糟糕的是,善良的阿米习惯性面带的微笑竟给了他莫大的鼓励,于是他又开始以同样的热情把对我说过的话对阿米从头再来一遍,希望阿米能够帮他说服我。可怜的阿米,为了不伤害此人的自尊心只得摆出认真倾听的样子,根本没时间低头吃菜。我算是彻底服了,于是假称接受他的邀请,提出一个极过分的条件满以为可以就此终结噩梦——
  “替我打一个月开水我就加入。”
  “好!”他毫不犹豫,当即应允。
  这结果完全出乎我的意料,看着他始终如一的诚恳表情,我一时竟不知再说什么好。
  “我也要,帮我也打一个月开水!”阿米在旁边兴致勃勃地瞎起哄。
  我和对面的呆瓜一起扭头看着阿米。
  “都是因为你,今天中午我没有打到最爱吃的番茄炒蛋,所以也要补偿我。”阿米朝我使个眼色,我恍然大悟,心中窃笑——不愧是与我心有灵犀的好阿米。
  谁知此人考虑片刻,认真地表示阿米的要求也可以理解。“那么就从今天晚上开始吧,好不好?”他看看我,再看看阿米,我和阿米面面相觑,目瞪口呆,最后一起对他默默点头,无话可说。
  “好!一言为定,晚上我到你的宿舍找你。那,我先走了,真是抱歉啊,打扰两位这么长时间。”
  目送此人兴高采烈地离去,我一头栽到桌子上,呻吟着问阿米:“这个世界上怎么会有这种可怕的人物?”
  “确实够怪的。不过看起来倒是个好人。”
  “好得过分了。这样的人再多几个,我哪还有脸活下去?”
  阿米突然想起了什么,沉思半晌,大惊失色地问我:“他刚才是不是对我说他的名字叫‘小白’?”
  “没错。”
  “真的是小白?大小的‘小’,白色的‘白’?”
  “是啊。怎么了?”
  阿米叹息一声,露出一脸苦相:“我家里养的一条腊肠狗也叫小白。”
  我张口结舌地瞪着她,终于忍不住捧腹大笑,以头抢桌,差点把饭盒都震到地上去。阿米皱着眉头发了一会呆,伸手过来掐我,“还笑还笑!一点也不好笑,你说说,我以后跟不跟他说这事啊?”
  我一把抓住阿米的手,笑得上气不接下气。
  
  
67

  
  小白一丝不苟地履行了承诺,风雨无阻地替我和阿米打了一个月开水。阿米为此很不好意思,期间多次和我私下商量,提议放过这个可怜的人吧。我说,放过他可以,你帮我打水。阿米断然斥责我没有人性,我嘿嘿冷笑,说你去找个有人性的吧。于是阿米做出一副大受伤害肝肠寸断哀怨欲绝的样子,悲伤了好一会,最后幽幽地叹口气,抱住我的胳膊,靠在我的肩上,说:“我都已经是你的人了,现在后悔也来不及了,只好认命了。就陪着你一起承受良心的谴责,将来一起下地狱吧。”
  “躺下。”我一指自己的破床。
  “干什么?”她十分诧异。
  “你都已经是我的人了,不趁早睡了你,将来下了地狱也不甘心。”
  阿米羞愤难当,一言不发地跳过来没头没脸地打我,打累了之后坐在我腿上休息。喘息停了,又发了一会呆,探过头来咬着我耳朵小声问:“你是不是,真的想?”
  “想什么?”我故作不解。
  “想那个呀!”
  “那个什么呀?”
  阿米脸涨得通红,几乎要哭出来。我哈哈大笑,张臂抱住她。我们俩都是翘课出来的,宿舍里没有其他人,下午的阳光穿过窗棂照在她泛起红晕的脸上,在我看来美丽无比。
  “你不做那个,是不是真的会憋得很难受?会不会觉得我很过分?会不会不要我了?”阿米在怀里问我,竟是很认真的样子。我回复以不怀好意的笑,“你猜呢?”“我才懒得猜你那些破事呢。”她怏怏地低下头,叹了口气,把脸贴到我的胸膛上。听了一会我的心跳,突然又莫名其妙地开心起来,面带神秘的微笑,不言不语,让我非常紧张,有些担心此人是否已经被我的玩笑摧残得神经失常。
  “喂喂,你怎么了?”我问。
  她一下子从我身上跳起来,指着我的胸口说:“我已经知道了,你的心刚才都老实告诉我了,你才不会不要我呢,其实是你自己担心得要死,怕我将来不要你,嘴上还死硬着不敢说!”
  看着她洋洋得意的样子,我郁闷不已。看来在这种游戏中我永远都赢不了她,从我狼狈地接住从她手里掉落的那个开水瓶开始,这一点或许就已经命中注定是不争的必然。我俯首称臣,唉声叹气,但脑子里存留的她方才所说的话,却象一根看不见的丝线一样,扯动着体内不知道什么地方刺痛起来,没有汇报原因,就那样自己一下一下地痛。
  胜利的阿米没有觉察到我的异样,开心不已,大模大样地坐回床上,安慰我不要哭,说她现在还没打算甩掉我。“怎么也得用旧了、用厌了再丢啊。”她笑眯眯地继续打击我,然后抓起我的一只手放到自己胸前,学着主子的腔调说:“想到将来你那副可怜样,现在就让你先占点便宜吧,还不赶快谢赏?”
  从我哄她吃药的那天下午开始,她就默许了我的魔爪侵犯她的乳房。但我笑笑,抽回自己的手,然后把她重新抱回怀里,抱得很紧。
  我知道阿米从没有真的生过我的气。我也知道我绝不会让她看到我难过的样子。我和严浩不同,我想我可以在这个世界上的任何人面前难过,但是我决不会让阿米看到。现在不会,永远都不会。
  
  
68

  
  小白开始经常往我的宿舍跑,通知我开会,分配审稿任务,有时纯粹是嘘寒问暖。而我往他那里跑则基本上只有一个原因——借钱。他是这个学校里唯一一个能够毫不罗嗦开开心心把钱借给我的人,并且从不催债。现在回想起来,我都不知道自己是否还欠着他的钱。
  小白是一个理想主义者。
  众所周知,在大学这种动物园一样的地方,满脸深沉满嘴理想的人物比苍蝇还多,当时我们统称他们为——戆度(上海话:傻逼)。这些家伙招人厌是因为他们其实根本不在乎什么所谓的理想,在乎的只是自己的个人姿态而已。他们借这种姿态来自以为是和孤芳自赏,而至于理想究竟是什么玩艺,爱国主义也好,民族主义也好,用过的卫生巾也好,能吸引别人目光的就行,没什么不同。当然,前者显然更好看一些,既没有负面效应,也不会弄脏手,运气好一点的话还可以骗到女同学的肉体和心灵。
  但小白不同。小白说,理想是很私人的东西,应该用感情去爱惜去呵护,应该存放在安全的地方妥善保管,不应该拿出去到处炫耀,给别人乱看乱玩。
  “你的意思是不是可以理解为,喜欢的姑娘应该关起门来自己睡,而不是带出门去卖?”我故作严肃地问。他的脸立刻胀得通红,说你怎么这样说话啊。我哈哈大笑。心里其实挺喜欢他的这种说法,觉得与严浩关于苦痛的理论有异曲同工之处,不管正确与否,堪称实实在在。
  但我表面上仍总是拿他寻开心。宿舍里的其他人当然更不会放过他,尤其是精于搞怪的小戴,一见到小白就两眼冒光,把找不到女朋友的苦闷全部通过各种恶劣的玩笑宣泄在他头上。只有阿米有时看不下去,会打抱不平,但完全无效。
  “你再这样欺负小白,我可不理你了啊。”阿米说。
  “你喜欢他是不是?”
  “我不可以喜欢他吗?”
  “那你去嫁给他吧。”
  阿米不说话了,一脸郁闷。她当然不可能去嫁给小白。不仅是因为我,而是因为这个世界上有几个头脑正常的姑娘会嫁给小白这种神奇人物?
  
  
69

  
  小白长得并不丑。他的问题在于他的天真。我在外公给我的那些老破书中曾经翻到过一本佛经,记得上面有这样一段话:一切皆如镜花水月,无可捉摸,无所把握,若有善男子、善女人,于此执念,相信任何承诺,任何可能,此即所谓妄念,所谓颠倒梦想。小白就是我这辈子唯一见过的一个有颠倒梦想的人,他热情,执着,干净,耽美,对这个荒谬的世界充满希望,轻易就能相信一切承诺和可能。不是因为他蠢,而是因为他愿意,因为他心有菩提,目无尘埃。
  可笑的是,此人却并不是佛教徒,而是基督教徒,真不知道是在哪个村子的破教堂里受的洗。
  牧师小白手中从不拿圣经,倒是经常拿着孔老二的著作。他热衷于和我探讨儒家哲学——注意,他并没有违背自己“理想私有”的言论,因为他并非随便逮到任何一个人都会聊孔老二。据我所知,在学校里他所认识的人中,我是唯一获此殊荣的幸运儿。换成我的表述方式则是:他与我聊此类话题无异于与我分享他的女人。所以虽然我极不情愿,但是出于感激也只好奉陪。
  小白曾经一脸真诚地大放反动言论:小雨你知不知道,其实礼教并不是吃人的,现在世风日下就是因为人们太不知礼。我听得目瞪口呆,回过神来后讪笑不已,质问他是那个地猪老财裤裆里钻出来的封建余逆,怎么到现在都没有被革命群众挂牌子坐喷气式批斗枪毙。他连忙辩解,“不是的不是的,小雨你其实不明白,过去儒家哲学是被统治阶级篡改利用了,人们守礼都是止于形式,悖离人心僵化无情才变成吃人的虚礼。真正的儒学是发乎情、止乎礼的,子路扶缨,孔子覆醢,就是很真切的例子。”
  他不厌其烦地讲《论语》,讲子路为祖国捐躯而孔子终身不食肉羹的动人事迹。知道他最佩服的人是谁吗?就是那个被砍成肉酱前不喊革命口号却要拾掇衣服扶正帽子象要准备拍征婚照片的子路。真是冥顽不化,不可理喻。
  此人另一个偏好的话题是对我和阿米的恋爱嘘寒问暖。他一本正经地教育我,说他看得出来阿米很爱我,让我不要总是乱说话乱开玩笑,那样会伤阿米的心的。我被烦得不行,说我靠,我和阿米怎么相处关你什么事?谁料到,他却由此又开始兴致勃勃地向我灌输那些老掉牙的误人青春期的爱情故事,尾生抱柱,紫玉生烟……最后我忍无可忍,告诉他,“如果你不会自慰我可以教你。”这一招果然有效,此人立刻闭嘴。沉默了一会,他又说,“其实我看得出来,你也很爱阿米,很害怕自己会失去她。”
  我一直都不明白他为什么要说出这句话。这句话刺得我很痛。
  
  
70

  
  我的身体里似乎藏着一个伤口。我不知道它在哪里,似乎藏得很深很深,比潮湿的弄堂生活、比上海1977年的那一场雨还要深。然而,总有一些东西会在某些时候不动声色地让我感觉到它的存在,譬如巴赫的大提琴,譬如小白的这句话。
  然后就是剧烈尖锐的刺痛。仿佛一瞬间要从内里将我扯得四分五裂。
  而我自己完全不能预料,不能抗拒,不能逃离,不能痊愈。我什么都做不了。甚至有时,我会很莫名其妙地预感到自己总有一天会因自己的疼痛而伤害所有爱我的人。这个奇怪的感觉让我很不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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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3-12-25 00:19:0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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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6年的冬天,严浩依然没有消息。
  年三十晚上,我给阿米打电话拜年。电话是她父亲接的。她父亲说一口非常标准的普通话,语气和缓,但隐含威严,不象是普通上海平民的感觉。他说阿米正在洗澡,让我过一会再打过去。将要挂电话的时候,他问我是谁,我告诉他,我是陈沪玲的同学。
  我没有再给阿米打电话。我走到院子外,听着四下里的爆竹和欢闹声,看着漆黑的夜空上绚烂开来又消逝的焰火,默默地站了很久。回到房间里时,手脚已经冻得冰凉麻木。正准备进屋睡觉的母亲告诉我刚才有找我的电话,是一个女孩打来的。我问是谁,母亲说对方没有留名字,只说是我的同学。
  “知道了。”我应了一声,独自坐下继续看电视。
  半夜时感到很冷。我从房间里抱出被子和枕头,在沙发上一觉睡到天明。
  
  
72

  
  1997年6月30日,阿米过生日。我花了半个月的生活费,买了蛋糕,请她和许洁仪、小白、我们宿舍里除了金炅之外的五个家伙在徐家汇的一家川菜馆吃了顿饭。
  许洁仪算不上好看,但秀气端庄,坐在她对面的李臭脚每次看到她的时候都会脸红。宋国涛居然人模狗样地穿西服打领带,喝醉之后认真地宣布他可以帮姑娘们买饭票时打折。小戴扬言他决不能忍受和人渣用同样的名字称呼阿米这么美丽的姑娘,所以他给阿米敬酒时总是乱喊一气,一会是“大米”,一会是“小米”,一会又变成“玉米”。他所说的人渣毫无疑问就是指我。我乐呵呵地喝了很多酒。
  阿米切蛋糕的时候,我把用另外半个月生活费买的生日礼物从口袋里掏出来,隔着桌子扔给她。那是一瓶35毫升的Chanel N?19的香水。阿米出乎意料地拿在手里看着,竟开心得流出了眼泪。眼泪滴落在她刚切下的一块蛋糕上,大家起着哄让我把蛋糕吃了。蛋糕很好吃,我也很开心。因为我终于知道了一瓶Chanel N?19的价格,香水对我而言终于不再是没有概念的商品。
  
  
73

  
  晚饭散场后,我和阿米站在路边和其他人一一道别,目送他们远去。
  “老雨,接下来你给咱们安排了什么活动?”阿米用手扯住我的衣服乱摇。她也喝了些酒,看样子有点醉意,脸上红扑扑的,所谓人面桃花,大概就是这个形象。
  “老雨和老米的淫秽活动。”
  “流氓!去死!”她攥起拳头狠狠地捶我一下。转瞬却又换上一副笑眯眯的表情,微微侧头,不怀好意地斜睨着我,“你没有活动,我可就有活动了哦。”
  “什么活动?”
  “不告诉你。你跟我来,我带你去一个地方。”
  阿米笑得十分高深莫测,让我有些胆颤心惊。和此人交往已久,我已经可以很有把握地根据一些细节断定她此刻所要搞的活动一定不是突发奇想,而是早有预谋。我用汗湿的手在裤袋里揉捏着自己此刻的全部财产——估计不到一百元的钞票,正在考虑如何编一个像样的理由好全身而退,她已经不由分说地一把扯住我的胳膊转身就走,“猪,死沉死沉的,拉不动你,赶快自己迈步走!”
  我无可奈何,只好跟上。
  我们走路,搭巴士,再走路,到达古北附近的一个看起来挺高档的住宅区,七转八转,又爬了六层楼梯,最后在一扇紧锁的防盗门前停下。我满腹狐疑地看着阿米从牛仔裤的裤袋里掏出一串钥匙,就着楼道的灯光,费了半天时间终于找出一把,插进锁孔里捣来转去,咬牙切齿地一通折腾,结局却似乎并不乐观。正当我打算提点建设性意见的时候,突然听到悦耳的“喀嗒”一声,于是一起吁了口气。
  “这是你家?”
  “当然不是。”
  “我猜也是,我就觉得那锁都不认识你。”
  “别罗嗦了,快进来吧,换拖鞋。”
  阿米打开房间里的灯,从门边的鞋架上取了一双拖鞋丢给我,自己也拿了一双,换好之后踢踢嗒嗒地冲进客厅,嚷嚷着“热死了”,找到遥控器打开空调,又折身跑进卧室,过了一会,遮遮掩掩地抱着换洗的衣服出来,告诉我她要先去洗澡,冰箱里有饮料自己拿。随后冲进卫生间,不一会里面传出哗啦啦的水声,开始洗澡。
  我走到厨房,打开冰箱,看到里面塞满了饮料。我挑了一罐雪碧,打开盖子后边喝边四处晃悠。检查所得的结果是:这是一套两室一厅的新房,装修得非常不错,各种家用电器一应俱全,客厅里有电视机和空调,厨房里有微波炉和电饭锅,卧室里有一张大双人床,枕头被子都不缺,一副过日子的样子。
  最后我走回客厅,在空调下面的沙发上坐下,想起自己那个小房间里的旧钢丝床和老电风扇,不禁有些郁闷。这时阿米从卫生间里出来,招呼我接着进去洗。她换上了一条短裤和一件肥肥大大下摆长到膝盖的圆领衫,拖鞋里有水,走起路来吱呀吱呀地响,十分可爱动人。
  洗完澡后,我走出卫生间,看到阿米背对着我安静地站在阳台上,于是悄悄走到她的身后,伸出双臂将她抱到怀里。她扭头看我一眼,把头向后仰靠到我的颈项间。湿漉漉的头发贴在我的胸膛上,冰凉冰凉的,很是惬意。
  “你看。”她指着对面小声说。
  我顺着她的手指望去,看到对面的楼房静静地矗立在柔软的夜色里,有的窗户已经暗了,有的窗户依旧亮着,洒出窗棂外的灯光与在黑暗中流淌的月光交溶成一片雾霭般轻轻翻滚升腾的白烟,让屋内隐约晃动的身影、没有声息的家具、看不分明的电视机屏幕都有些不真切起来,像梦境一样温存,一瞬之间让人心生感动。
  一瞬之间,我突然回想起了某个夏天,我曾在这样的夜色里,在一个女孩家的楼下徘徊伫立,不知饥饿和疲倦地翘首仰望另一扇在黑暗中洒出灯光的窗户。那个夏天的夜晚,这个夏天的夜晚,回忆那么逼近,而又那么遥远。青春仿佛总是似曾相识,总是一个漫长得仿佛永远不会结束的夏天。但那个夏天确确实实已经无可挽回地过去了。那么,难道现在我所置身其中的这一切都只是错觉?这个莫名其妙却突如其来的想法让我不禁陷入恍惚,怅然若失。
  
  
74

  
  “喂,你怎么了?”阿米的声音把我从恍惚的夏夜中拉回自己的身体。我侧头看她,彼此鼻尖之间的距离不到一厘米,我能清楚地看到她黑色的瞳孔里闪映着自己的倒影。皎洁柔和的月光下,她略带茫然的目光,微张的嘴唇,湿润的肌肤,秀气的鼻子,都显得那么美丽诱人。
  “你怎么了?想起什么事了吗?”她睁大眼睛望着我,有些担心地又问了一遍。
  我没有回答,低头轻吻她的脸颊。过了一会,她努力地侧了一下头,让嘴唇碰触到我的嘴唇。我们继续接吻。我看到她闭起了眼睛,于是我也闭起眼睛,把本来放在她腰际的手悄悄伸进她的衣服,抚摸她平坦柔软的小腹,然后向上探去,终于小心地握住了她的乳房。她的身子微微颤栗了一下,但没有拒绝我手指的动作。
  我始终闭着眼睛,所以她渐渐急促起来的喘息在我耳中特别分明。眼前一片黑暗的想象空间里,月光开始变得绵软有形,在身边飘流缱绻,将沉浸的身体摩挲得烫热起来。我猛地睁开眼睛,不由分说地把她拦腰抱起,走进卧室,放到床上。“你要做什么?”她有些紧张地看着我。
  我不搭理她,甩掉拖鞋,跪到她身旁,开始脱她的衣服。解胸罩搭扣的时候遇到了一些麻烦,她绯红着脸刚想伸手帮忙,已经被我用力扯下,随手扔到一边。
  我进入的时候,她的身体突然剧烈一颤,两只手猛地抓紧我的胳膊,指甲掐进了肉里。手臂的疼痛让我从狂乱的燥热中攸然惊醒,看到身下的她紧咬着嘴唇,随着睫毛的颤动,眼泪涌出眼眶,这才突然想起她或许还是处女,不禁追悔莫及,竟不知道下一步如何是好,搜肠挂肚地想说些什么,却找不到任何能说得出口的话,只好强撑着身子僵硬在原处,傻傻地和她对望着,心乱如麻。
  “对不起。”她小声说。
  “对不起?”我简直不相信自己的耳朵,不明白她在说什么。
  “对不起,我真的忍不住了,不知道为什么会这么疼……”
  她泪光闪烁,可怜兮兮地望着我。我这才反应过来她是在为自己的哭泣而向我道歉。虽然此人说话经常让人出乎意料,但这一次尤为过分,刺激得我几乎悔不欲生。过了一会,她伸手拉住我的手臂,轻轻摇了摇,小声说:“我已经不疼了,你继续吧。慢一点,轻一点,好不好?”
  我无话可说,沉默片刻,屏住呼吸,小心翼翼地开始继续动作。她又咬住了嘴唇,一副强忍住眼泪的样子。我只有埋下头去假装看不见。如此紧张的做爱堪称痛苦。好在她终于渐渐湿润起来,让我总算吁出一口气。完事之后,我爬起来,看到床单上有斑斑点点的红色花瓣。
  “有能换的床单吗?”我问。
  她用手指指衣橱。我翻身下床,打开橱门,找出一条新的床单换上,然后把有血迹的床单拿到卫生间丢进洗衣机,随后用凉水又冲了一次澡。
  回到卧室,我发现她似乎已经睡着,于是关掉灯,到阳台上吸了一支烟。然后,我蹑手蹑脚地走回房间,在床边蹲下,仔细研究了一会她脸上的表情,但结果一无所获。只好爬上床,在她身旁躺下。躺了一会,怎么也睡不着,终于忍不住翻了个身从后面抱住她,用手掌轻轻托住她的乳房,把鼻子埋进她的长发,小心地呼吸着她尚未干透的柔软发丝上的洗发水清香。她的身体突然动了一下。我立即进入全身速冻状态,大气都不敢出。过了一会,她仿佛睡得迷迷糊糊地哼了一声,一个翻身,结结实实地压到我的身上,面朝下枕着我的手臂,突然“扑哧”一下笑出声来,吓得我毛骨悚然。
  “喂,你怎么了?醒一醒!”我用另一只手摇她。
  她慢慢地睁开眼睛,一眨一眨地看着我:“难道你真的一点点都没看出来其实我根本就没有睡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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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来我们又做了一次。这一次顺利了许多,阿米也不再感到疼了,做得非常投入,下面很快就变得温暖湿润,高潮的时候用两只细细的胳膊紧紧搂住我的脖子,紧闭双眼,微蹙眉头,喘息急促得仿佛要燃烧起来一样,让我情不自禁地一泻而出,闭起眼睛竟感觉自己已经和阿米融化在一起。
  做完之后,因为又出了一身汗,所以只好再去洗了一次澡。
  躺回床上,我感到疲惫至极,眼皮重若千斤。阿米反而亢奋莫名,在我身边一刻不停地乱动,哼唱了两首英文情歌,间或对我表示强烈的关心,问了几次“渴不渴”、“饿不饿”之类的问题,温柔得一塌糊涂。过了一会,突然又自言自语,说和我乱搞似乎也蛮有意思的。总之是神神叨叨、不知所以,弄得我啼笑皆非,嗯嗯啊啊地敷衍了事。
  在将睡未睡的昏昏沉沉中,我隐约听到她说的最后一句话是:“小雨,你和我做过那事了,会不会明天就不要我了?”
  她居然还把做爱说成“那事”,我极想强打起精神再笑话她一下,但浑身绵软无力,一闪念间就沉进了睡梦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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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3-12-25 00:20:0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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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干什么?”
  我一睁开眼睛就看到了阿米。她拿一个小板凳坐在床边,双手托腮笑眯眯地看着我,吓了我一跳。
  此人摇头叹气:“你睡着时的样子真是傻得没药救了。”
  虽然两分钟后当我站在卫生间内面对镜子时,不得不承认她所说的是事实,但是作为一个自尊自爱的男人,我也不得不当即反唇相讥:“后悔了吧?我更后悔,在床上就没见过比你更糟的。”
  她的笑容一下子就消失了,怔怔地看着我。我不理她,暗怀得意地走进卫生间,随便摸了把牙刷开始刷牙。洗漱完毕,走回卧室,看见她还坐在原地,背朝着我,似乎没有动过。我绕到她面前,蹲下身左右打量了一番,问道:“你又怎么了?”
  话音刚落,她的眼泪突然就涌了出来。我这才意识到自己刚才那句玩笑话的严重性,急忙马不停蹄地哄她,赌咒发誓我只和她一个女人睡过觉,绝没有碰过其他女人——本来我想说的是绝没有碰过其他女人的手,但是想到张昕,我又硬生生地把最后两个字咽了回去。
  “真的没有碰过别的女人?”
  “没有。”
  “那你怎么知道别的女人做那事都比我好?”
  我愣了一下,忽然灵机一动,斩钉截铁地答道:“毛片!”
  阿米暂停抽泣,面露迷惑之色:“毛片?”
  我用手捧住她的脸颊,诚恳地向她道歉:“亲爱的阿米同志,是我不对,我自己不是专业选手,却拿专业标准要求你,我真是太过分了,请你一定不要原谅我,务必要严厉惩罚我,要逼我多看毛片,多学多练,在床上练趴下为止,千万不能心慈手软!”
  阿米“扑哧”一声笑了,指着我鼻子连说了几声“禽兽”,抬手揉揉眼睛,总算恢复正常。
  我穿好衣服,走到客厅,看到茶几上摆着一碗豆浆,还有油条和生煎小笼。阿米告诉我,她一大早就出去买了早饭,但我一直没醒,她又不忍心叫我,所以一直放到现在。都凉了,别吃了吧,她说。我当即表示反对,满怀感动地表示自己就喜欢吃冷的。为此我们拉扯了半天,最后直到阿米宣称她要亲自下厨做中饭让我见识见识她的手艺,我这才放弃坚持。
  阿米领着我下楼到小区附近的菜场买菜。她捡菜、还价、看秤,都是一副老道样子,让我在旁边敬佩不已。回来后,她进厨房忙活,并且把门从里面反插上了,搞得神秘兮兮。要求当下手被拒之后,我也乐得在沙发上摊手摊脚地抽烟看电视。电视节目非常无聊。我捏着遥控器换了几圈台,听到阿米在厨房里欢快地喊了一声:“开饭了!”
  厨房门重新开放。我起身帮她一起端菜,一盘盘地在餐桌上摆齐。我注意到她的围裙上有一个青蛙太郎的图案,非常可爱,就表扬了一下。此人却不领情,站在桌边一个劲地催促我赶快动筷子。于是我在她热切的目光逼视下,挟了一筷子芹菜炒肉丝放到口中。
  “怎么样怎么样?”我刚把菜咽下,她就迫不及待地凑过来问,大眼睛一眨不眨地瞪着我,非常有威慑力,差点让我噎住。
  “很不错。”我微微颔首。
  “真的不错?”
  “真的真的很不错!”
  我说的是实话。阿米烧菜的水平确实无可挑剔,简直是——棒极了!
  阿米开心得像青蛙太郎似的蹦起来,很响亮地在我脸上亲了一下,然后手舞足蹈地甩掉围裙,一溜烟地跑回厨房盛了两碗饭出来,在我对面笑吟吟地坐下。
  我饥肠辘辘,埋头扒饭,狼吞虎咽了好一会才突然发现坐在对面的阿米还在目不转睛地看着我,筷子摆在原处似乎并未动过。
  “又怎么了?”我问。
  “你觉得能够娶到像我这样的老婆的人,幸福吗?”
  “幸福!”我由衷地表态。此人面颊微红,当即抿嘴一笑,飞快地抓起筷子,将我刚挟到饭上的一个白胖虾仁毫不含糊地夺去,放进自己碗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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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午回学校之前,阿米和我又上床做了一次。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我的那个玩笑而受了刺激,这一次她竟非常主动,让我猝不及防,小乱阵脚。但转念想到此人显然不会是性冷淡,自然庆幸不已。
  自此之后,每个周末一放学,我们就一起勾着手指离开学校,坐巴士,换地铁,踏马路,穿过黄昏中面目相似的一条条大街小巷,到达她古北的公寓,在那里呆上两天,周日的晚上再一起返校。
  她告诉我这套公寓是她嫁到香港去的表姐留下的。我一直将信将疑,旁敲侧击地探问过多次,但都以没有找到任何负面证据告终。我想,或许是我自己太多疑了。
  有一次,她异常主动地问我是否愿意搬来和她一起姘居,我心慌意乱地编了一堆理由婉拒。
  不管这房子是她表姐的还是其他什么人的,都不是我的。小时候和那个猪头三打架时,母亲就提醒过我,我是一个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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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米那里有录像机,所以我找小戴带我去买了一些毛片和三级片。交易地点十分偏僻,是混迹于大批露天排档中的几个地摊,我自信即使自己再多去两次都仍然不能记住路,真是奇怪小戴这个外地人怎么会找得到这种鬼地方。
  这些录像带全部被我拿到阿米那里,交涉了半天之后,她才终于不情愿地妥协。于是我们一起在沙发上并排坐下,怀着紧张而敬畏的心情打开电视,把它们逐一塞进录像机。
  我们先看毛片。所谓毛片,就是那种没有剧情从头练到尾的记录片。第一盘是老美的,只放了不到二十分钟,我和阿米就已经看得目瞪口呆,面面相觑。
  “这都是什么呀?这是人干的事吗?”阿米皱着眉头,没好气地指责我。
  我也很郁闷,因为我发现自己受骗了。毛片这种东西显然绝对不适合心理健康、拥有美好性生活的正常人观看,相反,我倒认为它非常适用于教会的禁欲宣传,或者在监狱里作为流氓犯罪分子的教育片播放,因为屏幕上的那些玩法简直就是动物行为,肮脏古怪,粗鄙恶劣,倘若照着演练的话,别说阿米受不了,我自己都会被恶心致死,不死说不定也会留下后遗症,以后一上床就倒胃口就上吐下泻。
  我越想越觉得气愤难平,当即起身取出带子,和剩下的毛片一起全部丢进垃圾桶,并向阿米庄严宣誓这辈子都决不再碰此类玩艺,让它们永远见鬼去。
  相信是因为我的态度诚恳,所以阿米没有反对继续看三级片。可是新的问题又出现了,这些片子号称三级,然而无论是导演的功力、摄影的水平,还是演员的演技,都绝对到位,其专业素质和技术水准比国内那些拍大题材、大制作给几亿人看的同行不知要高到哪里去,特别是编剧,水平之高简直让我恨得咬牙切齿,因为阿米居然被剧情深深地吸引住了,看得全神贯注,咯咯直笑,欲罢不能,甚至我悄悄伸向她胸口的手都被她不耐烦地挡开,而企图关电视的举动更是遭到了严辞拒绝。
  我只好硬着头皮扯起自相矛盾的大旗,再次费尽口舌,小心地旁敲侧击,提醒阿米不应该太沉迷于这种内容不严肃主题不健康的片子,换回的却是——
  “开始不是你要看的吗?别吵别吵,等我看完再说——哎呀,把猪头拿开,你挡住我了呀!”
  想想真是欲哭无泪,欲悲无声,自作自受,活该倒霉。
  让三级片也见鬼去吧!我暗下决心,矢志不移。
  
  
79

  
  因为以前答应过阿米,所以我把自己保存的那些老录像带都拿到了她那里,全部陪她重看了一遍。
  第一部看的是《旺角卡门》。如今我已经知道它的导演王家卫在华语电影界是什么级别的人物,但阿米还没有看过。我向她坦白这部片子曾让我哭过,于是她宣布做好十足准备一定要证明她比我坚强。
  我们坐在比当年的录像厅舒服许多的大沙发上,她穿着下摆长到大腿的白恤衫和大短裤,跨坐在我身上,双手捧着一个印着加啡猫图案的马克杯,一口一口地啜着冰红茶,窗帘外沙沙地下着大雨。
  打片头字幕的时候,她指着屏幕上的“As Tears Go By”,断言这部电影的英文名抄滚石乐队的同名老歌,煽情加烂俗,想必也好看不到哪里去。打片尾字幕的时候,她咬着嘴唇缩在我怀里一动不动,紧紧地扯着我的衣服,目光迷离,很久都没有声息。
  “真的一定要忍着不哭?”把她抱上床的时候,我忍不住问她。
  她使劲点头。
  两个月后,大二结束的暑假,此人才终于哭出来。原来看片子的当天晚上,在我睡着之后,她又悄悄地爬起床,学电影中的张曼玉也藏起了一个玻璃杯,谁知被她找东西时失手打碎了。为了安慰她,我只好冒雨跑到超市去买回来一打玻璃杯,和她一起在房间里绞尽脑汁地一个一个仔细藏好才算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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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和阿米用一个暑假的时间看了无数的录像带,之后我才发现她其实一点也不坚强,极容易哭。当日瓦戈医生在大街上缓缓倒下的时候,她哭了;当垂死的杀手里昂向那个变态警察摊开手掌的时候,她又哭了。
  但她却又特别爱看悲剧结局的电影。她最爱看的电影有《妈妈再爱我一次》、《杀手里昂》、《秋天的童话》、《阿郎的故事》、《旺角卡门》、《天若有情》等等,还有如今已被炒得臭了大街的《大话西游》。
  我指出她有受虐狂倾向,她辩解说:哭就哭呗,反正都是别人的剧情,生生死死从眼前飘过去,又不关自己的事。
  想想她说的也有道理。
  哭是她自找的,哄她就是我义不容辞的责任了。我哄她,用的是最简单直接、最干脆的办法——抱她上床,和她做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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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3-12-25 00:20:0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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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小雨的时候,我们依旧一起出去淋雨。
  阿米曾经说过,我们总有一天会把上海的每一条大街小巷都走遍。我相信她的话。但是现在我们已经发现自己错了,这是不可能的。因为上海每一天都在改变,旧的道路消失了,新的道路出现了,新的会变成旧的,旧的又变成新的。我们太小了,上海太大了。
  所以现在我们一般都只是在她公寓附近晃悠晃悠了事。值得一提的是,这个地段后来成为上海最大的金丝雀(被包养的女人)聚居地。
  但是这一切都没有关系,因为我们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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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在一起。我们仿佛无始无终般的在一起。
  我们一起买菜、做饭、洗碗、弹琴、唱歌、洗衣服、看电视、散步、发呆、做爱、睡觉。我们一起去买她的卫生巾和我的避孕套,买我们的洗发水和牙膏。她帮我刮胡子,我帮她修指甲。
  我们在睡梦中相互拥抱,霸占对方的枕头,含咬彼此的头发,我们的口水和泪水都流在一起,干在一起,又被我们扔进洗衣机里一起洗掉。
  我们在醒来后幸福地争吵,彼此扬言要把对方踢下床去——她只要一抬腿,我就立即翻滚下床,有时因为我过于主动而被她NG若干次,滚了又滚直到她满意喊CUT为止。
  有时她在卫生间里,我会突然特别想念她,我便蹲在门外喊“芝麻绿豆开门”,唱“小兔子乖乖把门儿开开”,用尽心力虽然四处跑调。
  我每天早晨都在床单和枕头上收集她的发丝,我把它们装在一个4ML的Chanel N?19的香水瓶里,我把香水瓶每天都装在最贴身的衣袋里。
  她每次做菜都要征求我的评价,我拿出一个中文系学生的专业精神来表扬她,每次都力求超越。我想我这样是宠坏了她,因为到后来她终于被我夸得忘乎所以,开始热衷于试验各种新鲜菜式,有一次连豆腐炒鸡蛋这样的吓人玩艺都端到了我面前,于是我把郁闷留给肠胃,把微笑献给厨师。
  她的身体很软,柔弱无骨,我很喜欢把她抱在怀里,象抱着一个孩子。她惹我生气的时候,我对她最常采用的酷刑是“坐喷气式”,就是抱着她不停地转圈,直到我们俩一起晕菜,歪七扭八地瘫倒在地。
  稍事休息,我们便互相扯掉对方的衣服,亲吻,吮吸,做爱。我们在地板上滚来滚去,最惨的一次是滚到了床下,我每一次用力进入她时,脑袋都会在床板上撞出沉闷的声响。但那并不能阻止我,我愿在最后一刻撞碎躯壳,把我最后一丝生命送入她的体内。
  整个夏天我们疯狂地做爱。即使因为停电而没有空调。我们不怕热,我们不拥抱就感到寒冷。
  我想我这一辈子对那事儿的渴望都在那个夏天里透支掉了,因为在阿米之后,我再也没有与哪一个女人有过那种融为一体的感觉。是的,融为一体,只要我们拥抱,就象分子瞬间扩散,就象核聚变,我们变成了一个可以飞上云端的天使,一个轻盈得可以飘到天堂的肥皂泡泡。
  当我们汗湿的身体慢慢分离的时候,我能感觉到缓缓撕裂的疼痛,在我体内那个看不见的深处。不是被取出了一支肋骨,而是被劈成了两半,用带锯齿却没有血槽的刀子。
  我们各自是对方的另一半,我们是罐头里并排躺在一起的两条沙丁鱼,我们因为做了一次又一次而精疲力竭,因为相濡以沫而严重脱水,因为奄奄一息而幸福无比。
  房间里没有开灯,也没有开空调,外面的暴雨打着鼓点般一阵紧似一阵地下着,门窗都开着,大风夹杂着零星的雨点刺在我们滚烫的皮肤上,在颤栗中冰凉地渗透进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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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累吗?”过了很久,阿米的声音在黑暗中从身边传来。
  “嗯。你呢?”
  “我也是。你说,我们这样子是不是太疯狂了?别人会不会说我们很淫荡?”
  “别理他们。让他们自己用舌头勃起去。”
  阿米哧哧地笑。沉默了一会,说:“等我很老很老了,脸很丑了,你还会不会愿意和我做爱?”
  我没有回答,翻身拧开床头灯,支起身体凑到她面前仔细看她。我用目光凝视她的每一寸肌肤,她的鼻子,她的眼睛,她的睫毛,她的唇角。她脸上细密的汗珠已经褪去,长发兀自凌乱,有几根细细的发丝贴在脸颊上。适应了黑暗的眼睛突然遇到灯光,本能地眯了起来,一副惺忪的样子,无比动人,惹人怜爱。“你在看什么?”她问。
  “看你。好好地看看你,永远记住你现在的模样,将来老的时候闭起眼睛跟你做。”我说。
  她的脸红了。呆了一会,用胳膊搂住我的脖子。我顺势伏倒在她身上。她的乳房随着呼吸在我的胸膛下微微起伏。我情不自禁地闭起眼睛,把鼻子深埋进她的头发,想象自己是一艘被击毁的战船,慢慢沉入温凉的水中,周围都是一片轻柔荡漾的深蓝。
  事实上,和阿米做爱,在高潮的时候我总是会闭起眼睛。
  我闭着眼睛,我听到了遥远而清晰的音乐,我陷入一种宁静而莫名的惆怅,我想象着自己正在一个与世隔绝的旅馆房间里,在美丽的阿米的怀抱里,幸福而忧伤地睡去。战争和革命都在床外进行,而我们只是紧紧拥抱着,长眠不醒。
  后来,后来我听到阿米在我耳边小声说——
  “让我们在变成老雨和老米之前,睁着眼睛再来一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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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爱阿米。
  我不再怀疑这个夏天是否真实,我不再怀疑这个世界是否善良,因为那一切都已经与我无关,因为我爱阿米。
  阿米,我的阿米。你就是我的心肝,我的珍宝,是黄浦江无边的混黄奔涌里唯一属于我的那一个漂流瓶,是那个漂流瓶里只有我能辨认字迹的那张小纸条。
  你是我沉入永恒黑暗之前最后松手放开的那一根救命稻草,是我最快乐的快乐,最悲伤的悲伤,最梦想的梦想,是我的执著,是我的妄念,是我轮回于苦痛人世的唯一藉口,是我一切的一切。
  阿米,我爱你。
  我想让全世界都听到这句话,虽然我从未对你说出口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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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三开学,新生入校,照例又是“新生节”。系里找到我们,把我们的音乐水平不着边际地胡乱吹捧了一通,顺理成章地要求我们给文艺汇演出节目。这种政治任务对于宋国涛而言当然是义不容辞,于是答应下来,当晚便召开宿舍会议,讨论决定出由包大虾献唱《寂寞是因为思念谁》,我负责吉他伴奏。我瞄了一眼李臭脚,看到他脸上极力隐藏的失落神情。
  “让老李上吧,我好久没摸过吉他了,手生了。”我说。
  李臭脚猛地扭头,怔怔地看着我,目露感激之色。
  为此众人和我发生了激烈的争执。金炅扬言如果李臭脚的破吉他上的话他就喝倒彩,宋国涛一本正经地教育我要以宿舍的荣誉为重,小戴更是冷嘲热讽,说李臭脚上台前可以先脱鞋,这样就没人能睁着眼睛轰他下去。李臭脚被遗弃在一旁,可怜兮兮地低着头,沉默不语。最后我烦了,站起身说:“如果非要让我上吉他,行,让老李伴唱,否则免谈。”说完我走到桌边拿起洗脸盆去卫生间。我相信在李臭脚的歌声和吉他之间他们谁也不难做出选择。
  果然,回到宿舍之后,众人都已上床,就像什么事都没发生似的各自忙活,谁也没再罗嗦屁话。收拾床铺的时候,我感觉到对铺的蚊帐里有目光一直落在我身上。我知道李臭脚非常感激我,只是他自己不知道如何表达。于是我佯装不觉,扯开毯子,侧身躺下。
  其实我帮他倒不是出于怜悯,更主要的原因是我现在越来越看不惯其他人的嘴脸。
  事情要从金炅说起。
  从大二开始,金炅在宿舍里开始越发嚣张,竟然连洗发水、香皂这样的日用品都不再买,拿到谁的就用谁的,如果有人胆敢出声抱怨,下场就是——东西他照拿不误,用完之后就地销赃,物主再也别想见到。小戴,宋国涛,包大虾,这些人都不是省油的灯,平时耍弄小白、羞辱李臭脚谁也不含糊,但是面对金炅的淫威就全装孙子,屁都不敢放,全他妈的是欺软怕硬的家伙。
  看清他们的真面目是在上个学期末。有天晚上我和阿米散步结束后回到宿舍,发现自己放在桌上还没洗的饭盒不见了,仔细一想,立刻有了预感,走到窗前,果然看见我的饭盒躺在楼下的草坪上。我站在宿舍中央,挨个床铺询问,谁都不出声,只有李臭脚老老实实地想了想,告诉我他刚回来时还看到我的饭盒在桌上,后来去洗澡,回来时看到轮值的金炅正在打扫宿舍,其他人也在,但是桌上的饭盒已经不见了。金炅当即开始破口大骂,说李臭脚无中生有,说他打扫卫生时宿舍里有这么多人,怎么别人都没看见就只有你看见了。于是我耐下性子又问了其他人一圈,但还是个个摇头说不知道。这时金炅得意洋洋,已经开始连我带李臭脚一块骂了,我二话不说走到自己床边,从席子下面抽出一根铁管,回到金炅面前,此人反应迅速,当即收声。我很实在地告诉他,如果不希望我帮他拆床的话,就立刻下楼去把饭盒捡回来洗干净。他不声不响地照办了,但是自此便对我和李臭脚怀恨在心。而其他人,可想而知也都将一腔恼羞迁怒于李臭脚。就象这一次,其实李臭脚的吉他弹得并不差,他是我们宿舍唯一至今还在勤练不辍的人,所以其他人的反对根本就是存心找碴。
  事实上,如果真要武力较量的话,我们宿舍可能谁都不是李臭脚的对手,因为他出生在地道的农民家庭,自小就干粗重的体力活,肌肉十分结实,能够双手倒立在宿舍外面的走廊上走一个来回。而他们之所以这样肆无忌弹地欺辱他,原因就是此人憨厚老实,遇事总是忍让为先。当然,这种性格我也很不喜欢,觉得他一点男人尊严都没有,但毕竟我和他出生在不同的家庭,有不同的成长背景,所以我也自认为没有资格教训他。
  节目定下来后,在宿舍里排练了几次。李臭脚表现得非常投入,休息的时候总是紧张地追着包大虾问自己有没有什么问题,包大虾有时跟他嘻嘻哈哈,有时故意很严肃地告诉他这里那里都有问题。他大张着嘴认真听完,表情从失望到凝重,随后独自躲到一旁继续埋头苦练。其实他哪有什么毛病啊,就这首歌而言,他弹得估计都赶上沈庆的原版了。
  包大虾走出宿舍,笑眯眯地回头瞄一眼,小声对我们说:“这哥们真是一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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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3-12-25 00:21:0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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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迎新生文艺汇演的晚上,我和阿米还有小白坐在一起。
  包大虾和李臭脚的表演非常成功,一曲唱罢,台下掌声澎湃,久久不息。更夸张的是居然还有一个姑娘冲上台去给包大虾献花。我近视眼又不带眼镜,所以看不清楚人脸,还是阿米眼尖,笑得花枝乱颤地告诉我原来那是包大虾的女朋友。
  “真是一对狗男女!”我情不自禁地大骂。
  “我们也是!”阿米立即大声跟了一句,一把抱住我的胳膊,无限温柔地把头靠在我的肩膀上,搞得我哭笑不得。
  “你们,在公众场合别这么乱嚷嚷,要注意礼数。”小白在另一边一本正经地小声教育我,这个转世投胎的孔老二,懒得搭理他。
  这时包大虾和李臭脚已经退场,主持人走出来报幕:下一个节目,由九七级新生蔡清雯给大家献上女声独唱《羞答答的玫瑰静悄悄的开》。随后一个白衣白裙的小美女娉娉婷婷地现身,,长长直直的头发柔顺地披在肩上,双手握着麦克风,目光清澈,左右流盼,纯得一塌糊涂。礼堂内刹时一片寂静,连我都不禁意乱情迷了一下,直到阿米掐我的大腿:“色鬼,看够了没有?”
  我冷笑两声,扭头去看小白,却发现半昧不明的光线下此人一副痴痴傻傻的表情。我捏住他的下巴把他的脑袋转向我:“圣人,是不是喜欢上这个甜妞了?”
  周围立刻有几双眼睛恶狠狠地瞪过来。可怜的小白,脸涨得通红,憋了半天才嗫嚅出一句:“小雨求你了别拿我开这种玩笑……”
  他求我我很高兴,但不答应我更高兴。我毫不留情地继续逗他,直到此人说话都带哭腔了才罢手。
  演出散场,我和阿米一起和小白分手,沿大队人流的反方向散步而去。
  “你发现没有?小白好像真的对那个蔡清雯挺有意思。”阿米笑眯眯地说。
  我嘿嘿一笑:“对那个小甜妞有意思的是我,不是小白,小白是圣人,不会动凡心。”
  阿米推开我:“我休了你了,你意思你的去吧!”
  我把阿米拉回身边,边走边笑嘻嘻地哄她。不知不觉走到树木掩映的湖边,看看四下无人,我突然感到亢奋起来,一把将阿米搂到怀里,不由分说地把手伸进她的衣服。阿米半真半假地推挡着,但最后还是放弃了挣扎,老老实实地靠在我怀里,任我胡作非为。
  阿米的呼吸渐渐急促起来,最后变成了喘息。就在这时,突然有沙沙的脚步声传来,我们当即停止动作,紧紧抱在一起。阿米象鸵鸟一样使劲把头拱进我的衣服,我则目光镇定地审视着一对情侣从面前走过。走远后,他们还不时回头望向我们。可惜我的手拔不出来,无法挥手催他们走快点。
  “走了吗?”阿米压低声音问。
  “没走,在你背后互相乱摸呢。”
  阿米猛地抬起头,长长地吸了一口气,脸被闷得红彤彤的。
  “还不快把你的脏手拿出来,硬骨头硌得我疼死了!”她小声地呵斥我,但是并没有离开我怀抱的意思。我一动不动地盯着她的眼睛看,看到最后,她终于笑了,“在这里做,被别人看见怎么办?”
  话音未落,她的嘴唇已经被我用嘴堵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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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米说对了,小白真的恋爱了,并且成功了。虽然我难以相信,但事实就摆在眼前。
  半个月后,我和阿米坐在学校附近的一个咖啡馆里,小白和蔡清雯坐在我们对面,中间是一张放着四杯咖啡的小咖啡桌。这个僵局已经维持了数分钟,还未被打破。我和阿米不时交换一下目光,而对面两人则局促不安,满面羞涩。
  最后我先开口:“要不,先交待一下吧,怎么勾搭上的。”
  小白急了,脸涨得更红:“小雨你怎么总是这样乱说话,什么叫‘勾搭’啊,我们是在谈恋爱……”
  小白一急说话就结结巴巴,为了防止他在小情人面前不留神咬断自己的舌头,我只好宽大处理:“那么就说说你们俩怎么恋爱上的吧。”
  小白扶了扶眼镜——这是他紧张时的习惯动作——开始絮絮叨叨地交待他的泡妞经过。而真相实在简单得让人郁闷,原来只不过就是此人写了一封情书,羞羞答答地在人家教室门口徘徊了几天,最后终于鼓起勇气当面递出,然后就成了。
  “就这么简单?”我和阿米听得面面相觑,一脸狐疑。
  小白一脸木怔,好像完全不知道我们在纳闷什么。于是我转向蔡清雯:“他说得都是真的?”
  蔡清雯迎着我的逼视,坚定地点头,认真地说:“他为我写了一首诗,写得非常好,是非常工整的商籁体,看得出来是用真心和才气写成的,所以,我一下子就被打动了。”
  我一下子乐了:“酸什么呀,不就十四行吗,我还七步成诗呢,早知道这么容易我就先下手了!”
  我朝阿米使了个眼色,阿米大概也想起了我给她写的藏头诗,忍不住抿嘴笑了。我的目光转回蔡清雯脸上,发现她正怔怔地看着我,那种暧昧的神情让我有些说不出的不舒服。我不想在这种情况下想入非非,当即扭头避开她的目光。
  基本问题交待清楚后,气氛开始变得轻松。蔡清雯做了自我介绍,广东人,中山大学中文系某教授的独女,自幼爱好文学艺术,和小白读的是同一个专业——汉语言。她的外号叫“豆豆”,因为她最爱吃玛氏巧克力豆。
  “这下好了,我的‘大米小米玉米’正对上你的‘黄豆土豆毛豆’了。”我笑着对小白说。所有人都笑了。蔡清雯穿的仍是一身素白,先前一直是腼腆矜持的样子,现在笑起来则天真无邪,像个不食人间烟火的小仙女。
  “这个圣人是你第一个男朋友吗?”阿米指着小白笑吟吟地问。
  蔡清雯再次毫不犹豫地点头,但目光却又有意无意地扫向了我。
  “快熄灯了,该回去了。”我站起身说。因为我还欠小白的钱,所以打算去柜台结账,但是小白从后面扯住我的衣服,坚持要自己来,我只好成全他。
  送阿米回宿舍的路上,我问阿米:“你觉得他们俩怎么样?”
  阿米想了想,说:“我觉得挺般配的,象金童玉女似的。但是——怎么说呢,总有些感觉这个年代这样两个人,好像有点不真实。”
  “你觉得呢?”她侧头反问我。
  “我觉得挺好。”我笑笑。脑子里却闪过蔡清雯不时瞥向我的那种古怪目光,还有小白神采飞扬幸福陶醉的笑容。
  
  
88

  
  大三时专业课已上得差不多,剩下的事就是挑一堆选修课,混完最后两年毕业走人。时至今日,念中文系的我们已经不得不面对就业前途渺茫的事实。基于不同的心态,学生们很快就分出若干派别,其中最有代表意义的是“托派”,“麻派”和“鸳鸯蝴蝶派”。“托派”是准备考托福混出国的,“麻派”是抱着听天由命的想法整日打麻将的,“鸳鸯蝴蝶派”则是抓紧时间谈情说爱,没上床的玩命争取在散伙前把对方搞上床。当然这里所说的“床”是一个泛义的通指,宿舍也好,厕所单间也好,月黑风高的小树林或草丛深处也好,只要有氧气,干柴烈火在哪里都能烧得着。还有一个少数派叫“禅宗”,就是“缠晕你的老祖宗”的意思。这类人已经开始为前途而四处胡乱纠缠,逮谁缠谁,百折不挠,必要时不惜牺牲色相和财物。可想而知,这个派别最为众人所不齿。
  除了上述派别外,再有一些就是继续埋头苦读准备考研的,对于他们,大家无话可说,毕竟骗国家那点津贴也不容易。
  我们宿舍大多都是麻派,宿舍中央长期支着麻将桌,好像本来就在那里的一样。至于筹码,用的是校园里的流通货币——饭票。用饭票的好处就是输赢大不到哪里去,并且输惨了的时候也可以联想一下学校食堂那些已经让我们倒足胃口的饭菜来自我安慰。
  包大虾按道理该是“鸳鸯蝴蝶派”,但是当某日小戴突然发现此人居然混迹于“麻派”之中时,众人才纷纷想起他其实早已在牌桌上坐了多日。有人忍不住问他怎么不去遛女朋友,他很潇洒地一挥手:分手了。就这斩钉截铁的三个字,任凭他人怎么追问都再撬不开他的嘴。于是牌桌上一片黯然,估计是大家都回想起了那个北京姑娘当年送上楼来的那瓶开水。
  包大虾情场失意赌场得意,牌运势不可挡,并且瘾比谁都大,有一次竟然周六和周日连续两天两夜打遍整层楼四个开赌的宿舍,最后赢到手的饭票多得要拿报纸包,让人联想起古龙小说中一夜之间扫平太行七十二山寨的铁血大侠铁中棠。血战在星期日晚间结束,他强睁着布满血丝的眼睛,摇摇晃晃地走到宿舍门口的栏杆前,突然扯开他那嘶哑沧桑的嗓子开始唱歌。
  他唱的不是校园民谣,而是罗大佑的《爱人同志》。一曲唱罢,叹息一声,随即嘻嘻哈哈恢复如常。
  问题在于,他唱的那首歌搞得其他人那天晚上心情都再没有好起来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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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宿舍里唯一不参与打麻将的是李臭脚。
  李臭脚初露面时话就不多,几年大学读下来却变得越发沉默离群。平常众人都忽略他的存在,三缺一的时候才想起招呼他,但他总是推托。最后小戴挂不住脸了,大声嘲笑他,说他肯定是在思念那些臭脚丫的安徽村姑。此话十分恶毒,但他只是陪笑,什么话也没说。
  “闭上你的鸟嘴,积点阴德好不好。”我骂小戴。
  这时金炅走进宿舍。宋国涛急忙满面笑容地招呼,邀请他加入。我与金炅自饭盒事件之后就再没说过话,并且素闻此人牌品比人品还差,所以当他在我对面大剌剌坐下,一边不怀好意地斜睨我,一边拽得要死地叨叨他是给宋国涛个面子指导一下大家技术的时候,我当即宣布不打了,起身离桌。
  走到宿舍外面,我看到李臭脚独自趴在水泥栏杆上呆呆地看着远方红霞散乱的天空,就走过去递了支烟给他,自己也叼上一支,和他有一句没一句地扯些闲话。说着说着,话题不知怎么回事就扯到了他的家乡,他开始兴致勃勃地给我讲他小时候在水稻田里钓龙虾掏螃蟹的往事,讲秋天的时候金黄的油菜花一望无际,风吹过就象一片金色的波涛汹涌。
  此人越讲越停不住口,让我根本没法开口插话。说来奇怪,平素不善言辞的他此时竟表现出了让人惊异的口才,他一脸沉浸地望着远方,声音里压抑着激动,充满感情地细细描绘着他记忆中的那些美丽景象,最后听得我也不由自主地向往起农村来,觉得我和阿米倘若携手退隐乡间,过男耕女织把酒东篱的日子似乎也不错。但说来或许可笑,从小在城市长大的我还根本不知道油菜花是什么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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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越来越闲,阿米却越来越忙,经常难觅芳踪,有时在路上撞见也是一副匆匆赶集的样子,让我心中有些不快,但从未和她当面提过。
  我们有几个星期没有去过她的公寓了。换句话说就是——我们有几个星期都没有过性生活了。
  一天下午,上“小说的艺术”时,我突然强烈地想要见到阿米,思念简直如同海啸山崩,一分钟都无法再在原处忍受。于是编了个胃痛的借口便空着两手——我上课极少会带其它物品——离开教室,晃悠到阿米正在上课的教室门口,大模大样地喊了一句:“有叫陈沪玲的吗?外面有亲戚找!”
  我看到阿米开始急急忙忙地收拾桌上的东西。坐在她旁边的许洁仪用手掩口冲我偷偷地笑,我也朝她微微颔首,然后表情严肃地瞅着阿米眉目含笑地低头跑出来。
  走出教学楼,阿米故意左顾右盼地问我:“咦,我的亲戚在哪里呢?”
  我一指自己的鼻子:“这不就是。”
  “你是我什么亲戚啊?”
  “旧社会叫‘良人’,现在叫‘丈夫’,俗称‘老公’。你想称之为‘姘头’我也没意见。”
  “刚才如果教授问你‘什么亲戚找’,你也这么回答?”
  “我告诉他你的‘大姨妈’来了。”
  阿米顿时笑得上气不接下气,怀里的书滑落一地。然后对我做了一个鬼脸,强忍着笑说:“还真给你说对了,我前天晚上刚开始来那个,现在想干坏事都干不了。”
  我有些沮丧,弯腰帮她把书一本本捡起来,抱在自己怀里。
  “后悔了吧?后悔了就说出来嘛,我现在还可以回去继续上课。”阿米挽住我的胳膊,把头凑近来看我的表情。
  “谁后悔了,想你了才来看你的,看到你就满足了。”
  “哦?真的吗?”阿米表情夸张地睁大眼睛,上下打量我,最后大度地宣布,“好吧,看在你真心思念的份上,就不管大姨妈了。说吧,带我去哪里?”
  我把阿米带到了露天咖啡座,坐在一起,一边晒太阳,一边喝泡沫红茶。
  第二杯茶端上来后,我把吸管插到杯底,猛吸一口烟,含住吸管,把烟慢慢吐出。玻璃杯中的液面上破碎了几个气泡之后,形成一团白色烟雾,充满透明的杯壁里液面上的空间,缓缓缭绕,经久不散。
  这是张昕当初发明的把戏,我们过去常玩。没见识的阿米竟看得目不转睛,惊羡不已。
  我又猛吸一口烟,趁她不备,突然探身过去吻她。就像我们在黄浦江边第一次接吻时一样,烟雾从她鼻孔里飘到我们俩近距离的凝视里。我看到她呆呆的目光里渐渐地湿润了,不知道是被烟熏疼了,还是被感动了。
  “还记得我们第一次接吻的时候吗?”我问她。
  她点头,小声说了一句什么。我没有听清,让她再说一遍。
  “1996年8月22日。”
  “什么?”
  “我们第一次接吻的日子。”她说。
  我呆住了。我突然发现我早已忘了这个日子——或者说,我从来就没有想到记住这个日子。
  但是阿米记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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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3-12-25 00:22:0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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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雨,将来你会娶我做老婆吗?”阿米问。
  我默默点头。突然之间,一股猝不及防的湿热涌到眼眶里。我急忙把头扭向一边,假装若无其事地打量过往的行人。可能已经到了放学的时间,咖啡座旁的小路上,来来往往的学生多了起来。我心乱如麻,呆呆地看着他们一个一个地从眼前走过。
  突然,一个熟悉的面孔映入眼帘。这张面孔让我感到震惊,不及多想,便起身拔腿走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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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啊。”我堵在豆豆面前,冷冷地扫视她和被她挽住胳膊的一个小男生。小男生个子没我高,头发也没我长,但烫过,加上有些招摇的穿着打扮,看起来像是个玩摇滚的。问题是——妈的,这个狗屎学校哪里有摇滚乐队?
  “他是谁?”我向那个男生抬抬下巴。
  小男生的被我的目光逼视得有些不知所措,狼狈地东张西望。而豆豆却非常坦然,大大方方地向我介绍说小男生是她的老乡。接着又向他介绍我,竟然还开玩笑似的责备那傻孩子:“喂,你看到大帅哥怎么比我还紧张?”
  小男生挤出笑容,战战兢兢地想和我握手。我手插在裤兜里,没有理睬。这时阿米走到身边,挽住我胳膊时手心里用了点力,大概是想暗示我控制住情绪,不要冲动。
  豆豆若无其事地和阿米闲扯了几句,然后便推说还有事要办,和我们告别。离去的时候她很自然地放开了小男生的胳膊,独自走在前面。小男生兀自狼狈不堪地尾随其后。走到远处的时候,她又仿似无意地回头看了我一眼,微微一笑。
  我目送他们的背影消失,自始至终一直没有再开过口。
  “你怎么了?”阿米拉住我的胳膊晃了晃,又叹口气,“别想太多了,说不定只是误会。”
  “这事情,你觉得应该告诉小白吗?”我问。
  阿米想了片刻,摇摇头:“我不知道。但是,毕竟那是他们自己的私事。”
  我想阿米说得或许没错,那是他们自己的私事,但依然难以克制情绪的低落。
  和阿米一起吃晚饭的时候,我一直有些心不在焉。
  
  
93

  
  熄灯后,我在蚊帐里翻来覆去地睡不着,最后打开挂在上铺床板下的手电筒,从枕边的书堆里翻找出一个新的记事本,翻开第一页,抓起笔记下:
  第一次接吻,1996年8月22日。
  接着又写:
  第一次做爱——
  我记得我们第一次做爱的日期,因为只不过是几个月之前的事情,而且是她的生日。但是我却突然烦躁起来。猛地从记事本上扯下刚写上字的那页纸,揉成一团,拉开蚊帐,丢向窗外。
  看着窗外,发了会呆,浑身无力地斜躺下来。从枕头下摸出一支烟,叼上,点燃,默默地吸着,脑子里渐渐淡成一片空白。
  一轮昏黄的月亮挂在窗外梧桐树的枝杈间,像一个被玩厌了之后随手丢弃在那里的破旧玩具。
  
  
94

  
  我没有把豆豆的事告诉小白。
  我问小白他和豆豆谈恋爱这么久都干了些什么,他照例摸着眼镜腿羞涩半天,最后被我鹰隼般锐利的目光逼得无计可施,这才老实交待:雨天送伞,节日送花,随时供应玛氏巧克力豆,一起散步,一起喝咖啡,一起看电影,一起读诗集……
  “她没让你碰过?”我打断他。
  小白脸红了:“别瞎说,我们现在还只是在谈朋友。”
  我有些不能控制地恼火起来:“天使同志你别秀逗了好不好?这都什么时代了,你还整天幻想那狗屁的天长地久两人肩并肩一起扑扇翅膀?现在两情相悦机会大好你不珍惜,将来过了这个村没了这个店你他妈的后悔都来不及!就算你自己心甘情愿喜欢闭经,也不考虑人家会不会憋得多难受?睁开眼睛看看这个真实的世界吧,小白!”
  小白被我异常的激动震慑得有些不知所措。愣了半晌,表情渐渐严肃起来:“小雨,你要知道爱情不是游戏,它是两个人生命的互动,是灵魂在打交道。或许现在我这么说会让你觉得可笑,但是总有一天你会发现,以爱的名义所做的任何事最终都得自己负责。我现在还不能向豆豆承诺将来,所以我也不能向爱情要求更多!”
  我冷笑,凉意渗透全身。我突然觉得小白很烦,烦得让我不能忍受,或许泌尿系统也有毛病。让他带着处男之身见他的孔老二和子路去吧。
  我没再多说什么,只是冷笑,笑得脸都有些酸疼。
  小白没有听出我的话外之音,也没有因此生我的气。小白还是那个天使在人间的小白,依旧干着圣人的勾当,依旧把我当作他唯一的好朋友。
  豆豆的生日是9月14日,居然和我是同一天。小白送给我的生日礼物是一条红双喜,而给豆豆准备的则是——用半个月时间废寝忘食地折了一千只纸鹤,用每天只吃两顿饭的代价换来一堆巧克力豆,从邮局买回一个寄包裹的小木箱,把巧克力和纸鹤放进去,再铺上厚厚一层玫瑰花瓣——“甜蜜的种子在落英下沉睡。”他腼腆地笑着,写好这张诗情画意的小纸条,放进小木箱,封好,拉我陪着去送给他的心上人。按照他的计划,随后我们将再去找到阿米,一起到学校门口的饭馆聚餐。
  我站在中文系女生宿舍楼下等候小白。等了好半天还没见他们俩下来。我点了一支烟,烦躁不安地来回踱步。突然听到经过身旁的女生发出惊呼,我不明所以地抬起头,看见纷纷扬扬的纸鹤和玫瑰花瓣从楼上飘落下来,手指不由自主地松开,烟掉在地上。
  小白是一个人走出来的。我从没见过他的脸色如此苍白。他仿佛对我视而不见,一脸茫然地从我身边走过。我一把扯住他的胳膊,把他拉得转过身来:“怎么了?”
  他浑身颤抖了一下,如同从梦中惊醒一般,慢慢地扭头看着我,又看看四周,嘴唇动了动,说:“这里是公共场所,人多,我们回去再说,好不好?”
  
  
95

  
  “豆豆说,说我只知道送巧克力豆,说她早就吃厌了……她还说,她已经有新的男朋友了,叫我不要再纠缠她了……”
  小白坐在我的床上,目光呆滞地望着窗外,喃喃地说着,黑框眼镜后面闪烁出了泪光。
  “她说的那个家伙是哪个动物园的?”
  “她说是她的老乡,和她同级,物理系的。”
  我想起了那个摇滚打扮的家伙。我不再说话,从席子下面抽出铁管,拔腿向外走。小白却突然从身后扑过来,紧紧抱住我的腰。我猛一用力,将他拖得摔倒在地。但他依然死死地抱着,不肯放手。我只好停下脚步。“把手放开。”我命令道。“求你了,小雨,求你了,别,别为我去做傻事,况且,况且这样子对豆豆也是不公平的。”他苦苦央求,说话又开始结巴起来。
  “她对你公平吗?”
  “求你了,真的求你了……”小白可怜兮兮地看着我。
  我沉默,居高临下地与他僵持着。
  但最后是我输了。我无法战胜他仰起的、含着泪水的乞求的目光,也无法战胜躲闪在他目光深处的绝望。血液里积聚起来的所有狂热都被那种空洞的黑色吸收进去了。
  我冷笑,扔掉铁管,向他戏谑地摊开双手。他的手臂慢慢松开。我挣脱他的怀抱,转身猛踢了一脚墙边的铁皮柜子。不知谁的纸箱从柜子顶上翻落下来,里面的零碎物品蹦蹦跳跳洒得一地都是。
  走到门口,我回头,最后看了一眼小白。他还傻傻地跪在那里,一动不动地跪在满地乱七八糟的杂物之间,象一个马戏团的小丑在可笑地谢幕。他看着我,张开嘴,似乎想说什么,但什么也没说出口。
  他的目光有些异样,但只让我再次感到了深深的厌烦。我不再看他,扭头走出宿舍。
  我独自走到学校门外的小饭馆,随便点了两个菜,要了几瓶啤酒,一直喝到夜色降临才晃晃悠悠地回学校。走到宿舍楼下的时候,看到草坪上围满了人。我走过去,扒开人群,看见了小白的尸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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