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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栖息茶馆 - 

[栖息茶馆]辞职公司不批,也能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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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1 11:29:35 | 只看该作者

凡事多协商还是可以解决人.

何况强留着你又有何意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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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9 15:19:06 | 只看该作者
说明原因,为了发展公司没可能不批的,再者,你可提前21个别作日提交书面辞职书,他不批都是不行,是违法的,也就是说只要你决心要走,如果公司不同意你离职,或说其它原因,等等在内;你可以都不去想的,只要你提前21个工作日提交<书面>辞职书,就行,时间一到结帐走路就是,什么问题都是不会有的呢!
53
发表于 2008-6-30 10:58:29 | 只看该作者

只要态度正确,公司也不会为难员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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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2 16:33:59 | 只看该作者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可以依法辞职,不存在用人单位“批准”的问题。

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据此,员工是可以跟单位交涉的.不能自动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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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3 22:14:18 | 只看该作者

作为职业经理人,辞职同样是需要技巧的。在递交辞职报告后,应把手中的工作做好,同时不再接新的项目。在与公司沟通中,应明确自己的态度,当然可以表明你的最终离开时间,但不一定是一个月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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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5 12:01:57 | 只看该作者
隻要你提出申請,並保留離職申請記錄,依法規定,1個月後就可以離開
但這是最下策
最好是先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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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9 11:43:21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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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20 17:36:02 | 只看该作者

这个社会人都是自私的,在自私的后面,

应该考虑一下你东家的利益,毕竟你在这里呆过,贡献过,也索取过。

一走了之,法律上无过错,可是一个人的责任心同时也决定了将来的成就!如果你是一个有责任心的人,应该可以知道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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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24 13:20:37 | 只看该作者

真正想走的话,公司是没有理由不批准的,但是,还是以协商解决比较好。

60
发表于 2008-7-28 12:51:56 | 只看该作者

企业在几种情况下是不会批准的:

1、你的岗位特别重要,而且公司没有人选顶替,你走之后会导致业务瘫痪或造成巨大的损失;

2、你掌握了公司的核心机密或重要客户,公司会出于挽留的目的而不予批准;

3、你欠公司的钱没还清;

4、你口碑太差,树敌太多,有人故意为难你。

其实,只要你为公司考虑了,并安排好了工作,办好交接,没有人会不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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