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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栖息茶馆 - 

[栖息茶馆]辞职公司不批,也能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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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5 17:06:20 | 只看该作者

主要看你和公司签订的合同内容吧?

一般的程序是需要提前一个月提交书面申请,并交接好工作后,就可以离职了

即使公司不批准,1个月后交接完工作你也可以直接走人

--------

以上本人观点,还是多看看新出台的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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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5 17:37:07 | 只看该作者
要慎重考虑,主要还是看老板的意思。当然如果你以往在公司工作中与各级人员保持了良好关系,尤其与老板也比较贴心,那走正常程序还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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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5 18:06:01 | 只看该作者

只要是提早一个月交的离职报告

就没有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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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6 08:33:17 | 只看该作者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签订了相关培训协议或者保密协议,就要履行签订相关协议的内容。但是三十日后仍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个月的时间不算长也不短, 如实的同上组领导说清楚辞职情况,请他们谅解,但是在这一个月中仍然要认真工作,将手头上的工作交接给下属(如果有交接人更好)我想上级看到你的决心和态度应会批准你! 如果需要进一步了解情况或咨询 可以与我QQ联系 595510580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zlmingyangtianx 该用户已被删除
15
发表于 2008-5-6 09:59:1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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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6 11:33:02 | 只看该作者
    选择本身无可厚非,但要有始有终。大大方方的来,堂堂正正的走。在潇洒转身的细节上,既能体现个人素质,又决定了你将来的职业道路是否能越走越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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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6 12:23:57 | 只看该作者

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公司

与公司HR做好沟通

找好下家

如果是有项目或是公司认为不能离职的理由

大家可以坐下来协商

不可冒失离职  要不太没职业素养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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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6 12:43:46 | 只看该作者

可以走。前提你是把工作交接完毕。提前一个月书面同志归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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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6 13:38:15 | 只看该作者

正常辞职是劳动者的单向权利,劳动法对这种权利只附带了2个条件:

(1)履行法定程序:转正后提前1个月;试用期随时。

(2)违约赔偿问题:培训服务期或约定的其他赔偿。

也就是说,劳动者辞职只须按规定时间履行书面告知义务就可以了,无须单位批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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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6 13:47:38 | 只看该作者
提前一个月辞工,把手上的事交接好!公司留的住你的皮没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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