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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solarxia - 

[推荐][转]三个人的天堂——谁误会了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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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9-26 08:53:50 | 只看该作者
  3、 老哥迎风入住了我的心里
  
  和许多一开始就进入疯狂状态的人不一样,我最初对老哥的爱,一直怀有某种忐忑不安。
  
  虽然明知道爱,可并不知道爱的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直到后来,我决定考经济法的研究生,蓄精养锐已久的老哥,终于像一个农夫,分到了他的第一块土地,他开始施展手脚,准备耕作,准备收获。
  
  我本科学的专业是中文,要跨专业考经济法的研究生,众所周知,文学的感性思维与法律的理性思维正好是两个极端。
  
  老哥只用了大半年的时间,把我从这个极端,领向了另外一个极端,使我成为我们学校第一个公费考上经济法研究生的中文系学生。
  
  据说,当他查到我的分数,确认我是全校应届毕业生的第一名时,一个人在宿舍里狂笑了好几分钟。
  
  在那个大半年的时间里,当时在读研究生的老哥,在我身上身兼多任,作为我的法学启蒙老师,他使出浑身解数,教了一个最难缠的学生。
  
  他给我买来几十本我必须要看的法律书,圈出了许多重点章节。那些书对当时的我来说,就像一个刚学会拼音的小孩,突然要看一本厚厚的书,而这本书满是文字,没有任何拼音。
  
  老哥只好一点点为我注音,他在法律专业上的功底,也从此崭露头角。
  
  对于一个看惯了风花雪月文字的人来说,要去读懂枯燥的法律书,无异于要钢琴家去求解高等数学难题。
  
  老哥只好将我要学的法学教材,用文学的语言进行讲解,将法律的三段论思维模式,从古希腊神话的精髓开始演绎,经过艺术的长途跋涉,拐弯抹角地进入我的大脑。
  
  他曾经不爱多话的嘴巴,在文学与法学之间驰骋着,一旦寻找到我能听懂的话, 就喜出望外地表达出来。
  
  我迷恋形式和氛围,背《诗经》喜欢在晓雾弥漫的岳麓山上,读《春江花月夜》要去湘江边,看恐怖小说必在静悄悄的深夜……我只有做足了形式的工夫,才能让内容水到渠成地配合心灵。
  
  而法学的形式永远单一而严谨,过分强调因果而无任何意外,过分相信证据而与浪漫的形式无关。
  
  老哥因材施教,发扬我的学习传统,在潺潺的小溪边给我讲民法,在幽篁的竹林里细说经济法,在朦胧的暗夜给我讲法制史,他感慨地说:“没想到学法律可以这么浪漫。”
  
  不过,作为一名要招数用尽才能略偿所愿的老师来说,他也不会忘了严厉,哪怕那位学生是他的至爱。
  
  1994年的那个暑假,老哥给我布置的暑假作业,是看完十本法律书,基本上是四年的经济法本科生一半的教材内容,我差点当场晕倒。
  
  但老哥说:“这个暑假是最关键的打基础阶段,必须得看完这十本,不打折。”
  
  我不能回家,否则双抢农忙季节,农活必定缠身,一定完不成作业。也不能呆在长沙,酷热难当不说,一日三餐要花费,下个学期的学费还得找出处。
  
  最后,我找到了一个三全其美的办法,去做全天候家教,有饭吃,能赚学费,还能顺带享受风扇的降温安抚,然后再想办法看完那些可怕的书。
  
  那个暑假,我在长沙近郊一个建筑包工头家做起了家教。白天轮流教三个孩子语文、数学、外语,三个孩子要么比赛出丑,要么比赛干蠢事,一个暑假下来,难分高下。
  
  晚上,我教胖得只能买睡衣当外衣的女主人跳交谊舞。
  
  她家有个舞池,先生常在家搞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流行的派对,女主人因为生气先生总是抱着别的女人跳舞,琢磨出里面的暧昧后,发誓自己也要学会。
  
  于是,孩子们白天的课程一结束,女主人就把舞池的灯全部打开,怕村民们看到,她赶紧紧闭门窗,打开音响,调出不容易被偷听到的音量。她不舍得开空调,也不计较摇头摆尾的风扇所制造的噪音,与音乐声的势均力敌。
  
  其实,音响完全不用打开,因为无论我多么费劲地提示,她还是听不到节奏和鼓点。
  
  善良的她担心把我的脚踩碎了,自己把高跟鞋脱了,打着赤脚跳交谊舞。她似乎发誓要把交谊舞的优雅,糟蹋得像被野猪拱坏了的白菜。
  
  我闭着眼睛奋力地想着此番家教的三大好处,才终于压制住了要夺门而逃的狂想。
  
  我们跳舞时的情景,完全就是一只仙鹤在跟企鹅拼命,使足了劲,才能拉动她摇晃一下。
  
  一个小时的交谊舞课程下来,我成了盐水里捞出来的白菜。
  
  有一天晚上,谢天谢地,停电了——我不用教女主人跳舞,终于可以整晚看书了。
  
  但与此同时,电灯也跟着休假了。我只能点着蜡烛看书,却没想到,夏天的风吹在蜡烛身上,还是挺能作威作福的。
  
  为了保护眼睛,我只好把门窗都关了。我计算着人体所需要的氧气,精确地打开窗户的一小条缝隙,以此来杜绝蜡烛的摇曳多姿。
  
  大约过了一个小时,我的衣服湿了一大半,手因为擦汗太频繁有点酸了。可是这时我对于完成老哥的暑假作业突然有了感觉。
  
  我毅然决然地站起身,不顾36度的高温,把门栓好,把衣服脱了个精光,我感觉自己像个要赴死沙场的勇士一般,坐到书桌旁,一丝不挂地看手中的法律书。
  
  当我把那天想看的书全部看完,起身准备冲凉睡觉的时候,惊奇地发现我坐的椅子周围,湿了一大圈。
  
  我起身的一刹那,本来呈点状遍布在全身的汗水,突然吆五喝六地号召了其他汗珠,浩浩荡荡地沿着湿透了的肌肤,奔流而下。
  
  我坐的竹椅子的四条腿,像正在燃烧的四根蜡烛,汗水犹如蜡泪,一颗接一颗,绵延而至,浸湿地板。
  
  那个暑假,长沙的郊区经常停电;那个暑假,我的主打晚装,是晶莹剔透的汗珠;那个暑假,我看完了魔鬼老哥布置的十本法律书。
  
  那个暑假,老哥仍然仰仗传统邮递员,在武汉鞭长可及地给我写着信,并把写信的频率从一周一封变成了一周两封,信中极尽现在流行的“赏识教育”之能事,把刚懂点法学皮毛的我,夸张地崇拜成法学教授,似乎是我倒过来,收了他这个学生。
  
  现在回忆起来,老哥当时对我的赏识教育,一如他后来对贝贝的教育方式,他教贝贝走路、教贝贝说话,教贝贝看图识字时用的语气,跟当时教我学法律所用的语气,一模一样。
  
  除了因材施教,除了赏识教育,老哥对我这学生最特殊也最管用的一招,是关怀教育,他走近我的身边,把他的爱融进要啃的法律书里。
  
  我得啃完他的法律书,才能享受到他的爱。他给我布置好一段时间要看的书后,就回到武汉去,等我看完了,他就回到长沙来。那种感觉就像孩提时吃中药,要闭着眼睛一口气喝下那一碗苦药,才能得到妈妈准备好的那勺白糖。
  
  老哥说,那一段时间,他从武汉到长沙的火车票,里程累加,可以绕赤道两圈。他把火车票扎成一捆,至今还宝贝似地收着。
  
  好几个清晨,我仿佛听到老哥在叫我,翻身下床,跑到宿舍门口的“望爱坡”一看,老哥果然站在晨雾里,冲着我得意地笑。
  
  他一来长沙,就抱着我看法律书,有时正着抱,边抱边跟我讲法学内容,一不小心亲我一口,算是干点私活。
  
  有时反着抱,我坐在他的腿上,我们看同一本法律书,看着看着他会顺便对着我的耳朵说点甜言蜜语,感觉可以休息一会的时候,他就对着我的耳朵“打雷”或哈气,然后就课间休息。
  
  冬天一到,考研的冲刺阶段也就来了,“关怀教育”所涵盖的后勤工作多了起来,老哥负责买饭、洗碗、暖手,走路的时候在前面给我挡风,晚上肚子饿的时候给我去买消夜,一如现在的父母给自己的孩子备战高考。
  
  我清楚地记得,有一天,我们在湖南师大地理系上晚自习,我饿了,老哥应声去几百米远的校门口买吃的。
  
  那天,风特别大,我们把帽子、围巾、大衣、手套等有助于物理绝缘的家当都用上了,心还完全是揪紧的,脸还完全是木的。
  
  老哥走了大约一刻钟,我估摸着他应该要回来了,就趴在窗户上往路口望,正巧看到老哥迎着风,小跑步而来,他为了减少风的扫荡面,斜着身子,佝偻着腰,右手拿着一根烤好的火腿肠,伸进左手拉开的大衣里。他怕把刚烤好的火腿吹冷了,宁愿扯开大衣,让冷风侵略他的身体。
  
  我看到他尽量蜷缩着往前滚动的身影,眼泪“唰”地流了下来。
  
  就在那一刻,我发了我人生中第一个恶誓:我一定要考上研究生!就在那一刻,老哥迎风入住了我的心里,从此没再出来。
  
  当我们终于考完了研究生,那个冬天的下午,我和老哥来到湘江中的一个无名小洲上。
  
  细细的沙滩像盐一样白,纯白的沙滩上有波浪的纹路,沙滩上呈现出一条条优美的弧线,密密地闪耀着温柔,我们不忍心踏坏了这浪的足迹,就在沙滩边相拥坐下。
  
  当我靠在老哥的肩上,静静地望着湘江水跳跃而去,一边回想着考研的点点滴滴时,我不只一次在心底里大声喟叹一声:“上帝啊,我爱这个男孩!”
  
   大半年的考研生涯是我人生中极其重要的一笔,不光是因为我自己穿着一身是汗的晚装,终于走进了另一个专业领域,更重要的是,那个曾经淡如白水的老哥,让我一点点地明白,高大威猛的外表并不重要,会玩、爱运动等,都是小事。他在我考研此期间的所作所为,让我清楚地明白,老哥是一个懂得爱的人,而这一点,比什么都重要,这一点,也让我从此对老哥笃笃定定,不再有别的思量。
  
  我的幸福,也就从此敲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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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9-26 08:55:05 | 只看该作者
   4、男人一学会浪漫,女人就完了
  音乐人谭盾在接受普鲁斯特问卷时,对“你最欣赏的女人的特质是什么”,回答说是“浪漫”。我当时看了大声叫好,立即引为知己。
  不过,我觉得不单女人要有浪漫,男人更应该是浪漫的始作俑者。男人一旦引发浪漫事件,女人除了陶醉,就是为男人拼命加分,能得此分的男人,必定更具有生命力。
  考完研究生后,我开始对那个“根本不会玩、不懂浪漫的”老哥,隐隐约约地担着心,觉得他很需要在这方面加分。好在,老哥在这方面的潜质还不错。
  我们读法律研究生的人,一般上学后第一件要紧事,就是准备律师资格考试,心理准备期通常是一年,实际备考约大半年。比如我们95级的研究生,在1995年秋天入学后,一般会在1996年的秋季参加律师资格考试。律师资格考试被认为是目前最难的考试之一,有的人要考几次才能过。
  我在拿到读研录取通知单后,本科已毕业,研究生要到九月份才开学,中间本有个轻松写意的暑假,但这个暑假,老哥要移驾到我们家写论文,他为了我不至于有太多的时间捣蛋,安排我提前一年考律师资格。
  老哥给我复印了十多块钱的法规条文,买了一本薄薄的习题集后,很轻松地说:“足够了,看本师傅再创造一个奇迹。” 我看着书店那厚厚的一摞专业应考书籍,再掂掂他老人家的装备,简直不敢相信。结果居然没能证明他的狂妄,本人真的只花了两个月的时间,和少量的复习资料,就奇迹般地获得了律师资格。
  提前一年通过律考的直接后果是,在课外,当我的同学们都在备战律考的时候,我除了和老哥浪漫,找不到其他更值得的事做。
  我们清晨相约踏落叶、听鸟语,下午去徒步、看夕阳,晚上一起上晚自习、看电影等等。一天到晚,一年四季,可以尽享浪漫。
  我们学校外面是美丽的南湖,沿湖栽着一排柳树,柳树的柔美最适合爱人的心境,无论清晨还是黄昏,我和老哥都爱在柳树下流连。
  有一次,我看到有一棵柳树无限倾情地俯身水面,婀娜的身影渗透在湖水里,非常安静,我们相拥着看了一会后,我对老哥说:“要是有个秋千就好了。”我觉得如果有人在柳树上荡秋千,无论是柳树还是湖水,都会瞬间生动起来,马上就有了别样的味道。
  “我现在就给你做一个。”老哥说完很轻巧地爬上柳树,在两棵相邻的柳树上各扎好一把垂柳,将两把垂柳相连、扎紧,就成了一个天然的秋千。老哥变魔术般地做好了这个秋千,没有折断柳条,没有凭借别的工具和东西,他做好秋千后先坐上去试了一下,发现承重能力足够了,就开心地拍拍手对我说:“来,妹,我推你。”从那以后,我就像一只顽皮的蝴蝶,常在这两棵柳树间翻飞,像一个开心的音符,在湖水与柳树间来回荡漾。
  有一次,我和老哥来到我们专用的秋千旁,看到另一个女孩未经允许,坐在我的秋千上,一个男孩起劲地推着她,无所顾忌地泼洒着笑声。我走过去迟疑着对她说:“这个秋千是我的。”她笑着说:“我知道,经常看你在这荡,这回好不容易逮着你不在,就擅自借用了,借我荡一下啊。”
  有一回,我跟老哥坦白初识他时的“观后感”,说当时觉得他压根儿不会玩,是根本不懂浪漫的人。他大笑着说:“玩,谁不会呢,天生的。浪漫?只要有爱就可以了,明白了爱人的心思,再去制造点美好心情,就是浪漫事件,这是最容易学的事。”
  那时候大学里流行跳交谊舞,我在读本科的时候就表现不俗了,读研究生时,准备再深造一下,没想到老哥不干了,他说:“那怎么可以?凭什么放点音乐,就可以让一个陌生人抱着你,手心对着手心,肩挨着肩?”
  老哥开始学跳舞,从慢三学起,奇怪的是,在我看来只是听着音乐走路这样的事,老哥做起来还蛮费劲的。而作为老师,我的耐心远不如他,教了他一会之后,我就不干了。老哥却并不气馁,一开始空着两只手假装跟我跳,后来找不到感觉了,不顾我的狂笑,在宿舍里抱着椅子跳。他抱着比他的身体还阔大的椅子,口里念着“嘣嚓嚓”,摸索着在宿舍里转圈的情景,把推门进来的室友吓得赶紧看门牌号码,以为走错了门。
  他跳到一半,突然问我:“妹,现在哪只脚先出?”舞曲刚起的时候,老哥知道是左脚先出,但跳着跳着,不知道哪个脚先出了,我听到他这样发问,简直要满地找眼镜,笑得不知道要如何回答。
  好像完全帮不了他,我继续看我的小说,放出话:“你如果学不会,我就和别的男士跳。”老哥听了放下椅子,说:“看来我得积善行德了。”我笑着说:“还没见过把自己学交谊舞提升为公益事业的呢。”
  “那当然,我如果学不会,就得把舞场变成屠宰场。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阿弥驼佛!别打扰我啊,救人要紧。”老哥扮了个鬼脸后开始紧张的救人工作。
  抢救工作似乎卓有成效,过了一会,老哥突然得意地大叫起来:“我知道了,被靠的那只脚先出!” “哈……”我没法不爆笑。没什么舞感的老哥,调动了他的逻辑思维能力,拼命地来寻找舞步的规律,经过与椅子舞伴的反复磨合后,终于得出结论,跳三步是先迈左脚,然后右脚靠上去,接着是“被靠的那只脚先出”!我放下手中的小说,忍不住跑过去抱住老哥亲了一下,我觉得他简直是无法救药地可爱。
  没办法知道老哥究竟是怎么学会跳舞的,不过他最终还是在舞场上赢得了和我从一而终的舞伴权,并且懂得了用舞蹈来演绎浪漫。老哥在很多重要时刻,比如我们领结婚证的当晚,或者某个纪念日,都会和我紧紧相拥地跳贴面舞,有时我的光脚丫踩在他的脚板上,有时我的双脚夹住他的双腿,一起似舞非舞,似摇非摇。邀我跳舞时,老哥总会说那句“被靠的那只脚先出”,来逗我大笑。
  对于老哥来说,连跳舞都能学会,别的好玩的事、浪漫的事,学起来就易如反掌。比如,在环绕着我们学校的小河沟里,自由自在地撑槁划船,徒步汤孙湖时,让我轻松地坐在他的脖子上游荡……
  后来,老哥甚至能游刃有余地运用着浪漫。他安排一颗懂得爱的心去做卧底,略施小计就制造出各种美好。他把爱溶解在美丽里,溶解在温柔里,去俘虏他所爱的女人的无尽缠绵。
  总之,男人一学会了浪漫,女人就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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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9-26 08:56:04 | 只看该作者
  5、 你觉得有什么遗憾吗?
  在我被“骗婚”一年多后,1999年的某一天,我和一位女友共进午餐。她和男朋友恋爱了一年多,和许多女孩一样,在跨进婚姻殿堂前有着莫名的惆怅和惶恐。她问我:“你的婚姻怎么样?嫁了他以后,有过什么遗憾吗?”
  我跟她说了一件小事。
  1997年的冬天,我们95级的研究生要开始找工作了,当时的法学硕士就业机会虽比现在的要多,但要找到自己满意的工作也不是很容易,我们女同学在出去找工作前常在一块犯愁。读国际经济法的小晰跟我比较要好,他的男朋友凌峰当时也在深圳工作,当她把烦恼跟凌峰说时,凌峰斩钉截铁地说:“你怕什么?有我呢!”
  凌峰这句一锤定音的话,当时赢得了我们所有女生的喝彩。这句话充满了男人气概,让找工作这件困难的事,突然变得令人无限神往。我们顿时对小晰充满了羡慕。
  当我把这件事跟老哥说了后,老哥语气很虚地说:“嘿嘿,我不敢这样说,这话太厉害了,我不能这样说,找工作只能靠你自己的。”老哥有些抱歉地笑着,不管我因此可能会觉得他不够男人,他这样想,就这样说。
  我当然也知道找工作只能靠自己。但是,任何女人都愿意听到那样的话。这句具有泰山压顶气势的假话,充满着男人的魅力,能让人在阴天看到灿烂的太阳,能让一个衣衫褴褛的女人,突然看到自己身着华丽的晚装。但老哥不会这样说,他在羽翼未丰时,绝不会去尝试飞。
  后来,我和我的同学们都凭自己的努力找到了工作,小晰也一样,凌峰虽然给她壮了胆,但一个刚到深圳站稳脚跟的人,客观上真的不可能给她实质性的帮助,她也是“靠自己”找到了工作。
  多年以后,我们几个女同学再聚会时,都还清楚地记得凌峰那句话。
  提到对老哥的遗憾,我很老实地对女友说:“我觉得他的生命力不够强盛,不够强大,就是不够MAN。”
  我觉得男人要强大,要顶天立地,要让女人觉得他是山,可以依靠。要让女人有一种“凡事有他”的安心和超然,要让女人一碰到棘手的问题,就会想:“怕什么?有他呢!”。
  我的女友更绝,她说:“要有‘强大’的感觉,好歹得有梅尔·吉布森(演〈〈勇敢的心〉〉的男主角)的勇猛,角斗士般的体格,就算老了,他也得像〈〈偷天陷阱〉〉里道格拉斯演的男主角……要让女人在他面前甘愿做只小鸟。”
  ——女人的心中,都有一些强大的模型。
  我对女友说,老哥是斯文、儒雅型的,他虽看起来舒服,但并不活力四射,他虽热爱生活,但生命的张力看上去不够。他如果是树,我也只能是他身边的另一棵树。我不能是藤,不能依靠他。所以老哥永远不会像凌峰那样说话。
  老哥凡事追求完美、看重细节,而我,更喜欢男人大气磅礴。更贪婪地说,我既要 “大江东去,浪淘尽”的气势,又要“杨柳岸,晓风残月”的唯美。显然,女人的贪婪和女人的梦,成就了女人的遗憾。更何况,女人总在一起互闯梦境,并争相抬举各自的梦,一不小心就对男人感到失望。
  女友大为赞同:“有些遗憾确实是女人自找的,有了遗憾后,就看怎么面对了,或者被动地忍受,或者说服自己积极地接受。人哪能没有遗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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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9-26 08:56:32 | 只看该作者
 6、“嫁鸡随鸡”
  好在,那些“遗憾”,在我心里作祟的时间,总也不会长。因为我是“天平座”的,永远懂得平衡自己的心态。
  我第一次参加高考身体出了点状况,没考上大学,得复读一年,我们复读班的很多同学都觉得很丢脸。我却对自己说:“幸好没考好,要不很可能考个大专。现在有机会复读一年,没准考个一类本科呢。” 我说完,照样兴高采烈。
  第二次高考,我也没能如愿地考上一类本科,而只是上了二类本科。我对自己说:“上大学主要靠自己的,什么大学都无所谓,再说呢,我们学校的前身是岳麓书院,岳麓书院早在明朝时就有了,那时候,北大在哪?”我有时异想天开地想,阿Q一定是天平座的。
  所以,有关老哥的“遗憾”,对于我来说,当然也不在话下。更何况,老哥的优点那么多。我有时扳着手指列举着老哥的各类优点,不禁地在心里大叫一声:“天啦,他怎么会看上我?”
  事实上,我们上个世纪90年代末来到深圳时,深圳已经走过了“遍地是金”、“机会汹涌”的“淘金者”时代,我们这些从外地毕业分配来的学生,只能把竞争贴在脑门上,在深圳工作、结婚、买房、生子,一个个沿着生命最正常的轨迹,认真去干着每个年龄段应该干的事。
  我们必须清醒地面对现实,哪怕在心里有“遗憾”,也只能悄悄地进行自我救赎。
  翻看以前的日记,我发现2000年的4月22日的这一天,非常值得纪念。
  这一天,我对“嫁鸡随鸡”有了自己的心得,我在日记中写道:
  
  我今天逛了一间小店,看到一只可爱的公鸡,当然是公仔啦。我想到老哥刚好是属鸡的,就毫不犹豫地买了,89块呢,还挺贵的。
  坐公共汽车回家时,我摇摇晃晃地看着它,脑海中突然冒出“嫁鸡随鸡”这个词。我发现,“嫁鸡随鸡”的观念,其实是守护婚姻的精髓。
  主要是在“随”字上,“随”首先应该是“随他”的意思,即“由他”、“尊重他”。
  另外,还应该有“追随”的意思。追随他的思想、追随他的成长,打定主意爱他,跟定他,“无论他贫穷还是富有,无论他疾病或者健康”。我惊喜地发现,这“嫁鸡随鸡”的观念,其实跟西方在教堂里举行婚礼时,神父问两位新人的话是一个意思。
  所以,我既然嫁了老哥这只“鸡”,就应该尊重他,尊重他的任何优点、缺点,尊重他的想法,爱他,和他一起成长,“无论他贫穷还是富有,无论他疾病或者健康”。
  
  这个发现对于我来说,是革命性的。我从此不再试图改变老哥什么,而是静静地站在老哥身边,追随他,和他一起成长,和他一起面对任何问题。
  从那以后,有关老哥“不够强大”的“遗憾”,很少在我心里出现。
  我经常有意识地请教一些“过来人”,注意吸取他们的人生经验和智慧,我发现认真听“老人言”,总能听到经时间验证过的真理。
  我们报社一位前辈,在婚姻里幸福了近二十年的大姐,这样告诉我:“相信你的丈夫是世界上最好的,是最适合你的,对他好,爱他,守住这一辈子的缘分。”
  她说:“有的女人哪怕是嫁了,也还在寻寻觅觅,内心不安定,其实每个人都有优点、缺点,接受就好了,不要抱怨,也不要去比较。”
  而一位四十多岁的大哥更是说得干脆:“对于一个男人来说,让他们感觉最幸福的就是被全盘接受,不要对他挑三拣四地抱怨。”
  他们的这些话,被我记得很牢,几年来无数次想起,提醒着我去接受属于我的爱人,去接受属于我的老哥。
  2000年以后,我已经充分懂得了接受的价值,对老哥也无比地死心塌地。哪怕在后来生了贝贝以后的事故高发时段,我都没有动摇过对老哥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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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9-26 08:56:53 | 只看该作者
  7、一个男人的强大
  
    我和老哥认真地工作,认真地生活,一同缔造着各种变化——买房、生孩子、换工作、买
  
    车、教孩子,等等。
  
    十年过去了,人都会长大,不论男人还是女人。毕业分配后的第一个十年,是一个人快速成
  
    长的十年,虽然不再有考试,不再有专职老师的训导,但身边的人和事,都在推动我们成
  
    长,岁月在不知不觉中,教会我们很多。
  
    特别是老哥,他始终主导着我们的人生航向,发现一有偏离,或者可能有偏离,立即站出来
  
    掌舵。十年来,他用他的方式调教着我,调校着我们的航线。
  
    他该出手时就出手,不惜把我骗婚。没有婚纱、没有蜜月,但他自有一套谬论。当我沉迷于
  
    孩子时,他及时告诉我“很危险”;当我成为工作狂时,他点醒我“什么最能让我感到幸
  
    福”;当我炒股一败涂地时,他泰然接受我的胡闹而产生的亏损;他宠着贝贝,呵护着我,
  
    也坚毅地接受着我的家人。
  
    那一年春节,我们原本不打算回老家的。但我老爸开的私采小煤窑突然出了状况,需要大笔
  
    安置费,工人的工资和奖金突然没了着落,就差几天要过年了,我们家顿时像大雨来临前的
  
    蚁穴,跑去找老爸要钱的人成群结队。
  
    老爸只好找我们来救场,老哥二话没说就答应了。
  
    由于需要的资金量较大,如果汇款,当地的农行小储蓄所根本没办法提那么多现金,我们只
  
    好在深圳提了现金直接送回老家。
  
    正值春运的最高峰,飞机票、火车票全没了,那时候我们还没买车,只好全副武装地去挤火
  
    车。
  
    我们拼死挤上去的火车是从广州临时加开至长沙的,好不容易花了高价在餐车旁买到一个临
  
    时位置,以为好歹挺一个晚上,也就到长沙了。没想到那年出现罕见的大雪,一时传来路轨
  
    断裂的消息,一时传来山体塌方压住路轨的消息,结果我们在广州火车站就呆了整整五个小
  
    时。
  
    好不容易等到火车开动,我们这临时加的列车又不得不经常避让别的火车,随时都可能停,
  
    停了后什么时候开,连司机都是两眼一摸黑。
  
    结果原本应该早晨七点到长沙的,到下午三点,还只到达衡阳。火车上挤得水泄不通,连想
  
    上厕所都得死死地忍着。带的零食都吃光了,由于空气不流通,各种恶臭久久难以散去。我
  
    和老哥受不了了,决定提前下车,改坐汽车回去。
  
    到衡阳长途客运站一看,当天只有到邵阳的车了,车快开了,又没有座位,老哥托着我的屁
  
    股,从窗户塞了进去,我用自己的包在走道上做了个座位,而老哥只能站在门口,一只脚悬
  
    空。
  
    风雪飘摇中,汽车走走停停,司机随时得拿着铁锹去铲滑坡堆下来的泥土。直到晚上十点多
  
    才到邵阳。
  
    一天一夜没睡,疲惫不堪的我们到邵阳的同学家借宿了一晚后,又坐上了开往我们县城的
  
    车。
  
    那几天不知道怎么搞的,倒霉事挤一块来了,我们的车行走在山道上时突然坏了,前不沾村
  
    后不着店,只能下车走到几里路外的小镇去碰碰运气,看看有没有别的过路车或便车。
  
    大雪后下过小雨,路上的烂泥滑得像真冰场,我没走几步就摔了一跤,好在老哥及时抓住,
  
    否则会来个四脚朝天。我们一步一滑地往前走着,冷风吹进脖子里生生地疼。
  
    老哥拉着我,肩上背着四个包,从后面完全看不到他的头,我要帮他拿一个,他笑着说:
  
    “你只要保证不摔跤,长征之后就给你颁发荣誉奖章。”
  
    我说:“可是你也太难受了吧。”
  
    他居然幽默地笑着说:“唉,男人,就是难受的人嘛。”
  
    我听了他这话,感觉真是百味杂陈,难过、感动、辛酸、感激,什么都有,鼻子拼命地发
  
    酸,老哥的难受是因为我。
  
    从急忙去银行提现、到挤上火车、然后火车转汽车、汽车转步行,一路上受尽波折,但他没
  
    有抱怨一句。
  
    我虽然也辛苦,但那毕竟是我家的麻烦事,就算感到难受也不敢说。但对老哥来说,这一切
  
    都是额外的拖累。
  
    自从那次拍巴掌事件后,老哥就真的承担了我们家上上下下太多的杂务。我除了对他们家的
  
    人更好外,只能在心底里唏嘘感叹他作为男人的力量和责任。
  
    冷风中,老哥牵着我艰难地滑行着,为了缓解难受,他还苦中作乐地给我讲了几个关于长征
  
    的笑话,我勉强地笑着,心里不断翻滚着关于男人,关于男人的强大的理解。
  
    大年二十九的傍晚,我们在长征了五十多个小时后,终于到了我家,两个人感觉只剩下最后
  
    一口气了。
  
    我们一进家门,老爸顿时如遇大赦,立即兴奋地拉亮了电灯,满屋子或趴着、或歪靠着等工
  
    资奖金的煤炭工人,“唰”地一齐站了起来,迎接大救星,迎接他们要带回老家过年的钱。
  
    老哥长叹一口气说:“唉呀,终于在大年三十前送到了。”
  
    最近这一两年,我开始重新思考男人的强大。想起曾经跟女友说过的“遗憾”,想起多年前
  
    对老哥“不够强大”的评价,不禁哑然失笑。
  
    我发现,女人对于男人外表的在意,一点都不比男人少,甚至有过之无不及。我发现,我们
  
    多年前对于“强大”的理解,都是基于外在,而非内心。
  
    加上女人天生多梦,电影和各类艺术空间里,又给我们塑造了各种“强大”的模型,于是,
  
    我们身边的男人,总带有某种遗憾。
  
    好在,女人的理解能力也会成长,岁月终于让我明白,男人的强大不在外在,而在心灵,心
  
    灵的强大,才能成就男人的强大。
  
    我终于明白,如果没有战争,“勇猛”并没有用武之地,和平年代的“勇敢”,最多只表现
  
    为生活中的“无所畏惧”;
  
    我终于明白,像角斗士那样高大威猛的体格,如果没有竞技场,也只是浪费;
  
    我终于明白,强大的体力,在工具和专业人士的取代下,已逐渐消磨了优势。
  
    有一次,我偶有所悟,对老哥说:“既然‘国’已经有人在管了,那我们就管好‘家’好
  
    了;既然在‘国家’的和谐上做不了什么,那我们就贡献一个和谐的家好了;既然在税收、
  
    就业上没有机会做太大的贡献,那我们就做好手上的那份工作好了。”
  
    老哥大笑:“我这几个月去香港,发现在很多广告牌上,都有特首曾荫权竞选下一任的竞选
  
    词,就是非常简单的一句话:‘我会做好呢份工’。看来你们所见略同。”
  
    经过这些年,我终于意识到,一个普通男人的强大,其实就是爱好身边应该爱的人,做好身
  
    边应该做的事,创造一个和谐的家,做一个值得尊敬的人。在他的身上,有一种精神,一种
  
    率领所爱的人从容追求幸福的精神;在他的身上,有一种氛围,这氛围像磁场一样,辐射着
  
    他自在的欢乐。
  
    当我终于明白这些时,也就明白了老哥的强大。
  
46
 楼主| 发表于 2007-9-26 08:57:39 | 只看该作者
 8、男人长大的时候,女人干什么?
  
    今年是我们到深圳十周年,是我和老哥“领证”九周年,显然今年容易让我们陷入总结
  
    和回忆。
  
    有一天,老哥突然问我:“我这个演员怎么样?”我一愣:“在街上做了群众演员
  
    吗?”他大笑:“嘿嘿,正儿八经的偶像剧,我这十年,不是在你的导演下,扮演着偶像剧
  
    吗?我现在才发现,你这个女人,是最阴险、最奸诈的女人。”
  
    “这些年,你人前人后地夸我,害得我只有为更好拼命;你在所有的朋友面前把我说成
  
    偶像,害得我只好每天出演偶像剧;你把我们家描述成幸福标本,不维护好这幸福指数,很
  
    多人的理想就要破灭……”
  
    经他一说,我这才发现自己原来挺聪明伟大的,嘿嘿,得意。
  
    老哥继续控诉:“你这是在出动亲友团,进行着可怕的舆论监督。”我说:“俺就是干
  
    这个的呀。”
  
    我的好朋友们年龄跨度挺大的,有的大我十多岁,有的又小我十多岁,有的跟我年龄相
  
    当,女朋友居多。女朋友们在一块,谈得最多的,当然是“爱情”、“婚姻”、“男人”、
  
    “女人”和“孩子”等生活化的话题。我不是有意的,但老哥还真的不知不觉成了偶像,我
  
    们家还真的成了朋友们心中的标本。
  
    “咱们这是互为导演啊,不过,我上演的是梦想剧场,你把你的梦想在我身上一一实
  
    现,把我塑造成了你想要的女人。这十多年来,我也无时无刻不在受你的调教呀。”我抬举
  
    他的时候,也没有忘记自夸一把。
  
    有一次,我们“业力共创社”聚会,老哥参加了,社长指着我对老哥说:“你把她调教
  
    得不错。”老哥听了非常得意,那一段时间,他动不动就对我说:“过来,让我调教一
  
    下。”
  
    我回忆着自己的导演生涯,纵观着人生百态,偶有心得,就会及时发布,以警醒自己。
  
    当一些结婚没多久的闺密,对我偷偷说着他们对老公的失望时,我会对她们说:“男人
  
    都会长大的,你要学会等待,要有耐性,其实你也一样有缺点的呀,你们都会长大的。”
  
    当我的女朋友当着我和她老公的面,抱怨她老公的种种坏毛病,甚至抱怨他不会赚钱
  
    时,我会另找机会对女朋友说:“你犯了大忌了,女人永远不能不顾男人的面子和尊严。特
  
    别是在赚钱上,那是男人的死穴,不能碰的,他一定比你更想赚钱,不能刺激他的。”
  
    不止一次,到我们家来的夫妻差点当场打起来。他们一看到我们家的氛围,一看到我和
  
    老哥那习惯性的黏糊劲,一般的反应都是互相指责对方。我的女友会立即拿自己的老公和我
  
    老哥比,他老公则会反唇相讥地说着“你看人家你看你”之类的话。经常说着说着就会吵起
  
    来,然后我和老哥就得各劝一方。
  
    男人之间似乎不用多说什么,老哥只拍拍那位男士的肩膀说:“哥们,女人是用来呵护
  
    的。”而我,就会对女友短话长说:“千万不能比较,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特质,每对夫妻都
  
    大不一样,你这样比是不公平的。如果你怪他,他的第一反应肯定是反过来怪你,如果你先
  
    检讨自己,用他喜欢的方式,对他好,他也马上会检讨他自己,然后对你好。”
  
    有一次,一对朋友到我家来玩,在我们书桌上看到一张白纸,上面写着:“俺家该做未
  
    做的十件事”,列举的事情后面有的打了勾,有的没打。感觉里面一定有故事,他们赶紧问
  
    我。
  
    我老实相告——我们家刚搬到华侨城后,有一些装修和搬家后留下的尾巴,一直没有处
  
    理。那些事在通常情况下,都应该是男人干的事。我看老哥一副熟视无睹的样子,在心里暗
  
    自着急。
  
    后来我想了个小花招,把应该要做的事情,一项项列举了出来,列完后,笑着把老哥拉
  
    到书房,无比讨好地对他说:“老哥,我不想成为唠叨的女人,女人一唠叨就老了;我也不
  
    想成为过分能干的女人,过分能干的女人身边,要么是虚弱的男人,要么是奇懒的男人,你
  
    都不是,你是优秀的男人。所以,请你自己安排时间,办完这些事,办好一件,自己打个
  
    勾,都打了勾之后,我就给你颁发神秘大奖,好不好?”
  
    老哥边看列举的事情,边听我说着,大笑之后说:“好吧,冲你的神秘大奖,成交。”
  
    后来,老哥开始处理那些事,在这张纸上打着勾,勾还没打完,我那对朋友就来了。我
  
    的女友听了,大为所动,他老公更是唏嘘感叹地说:“你看,‘治理’男人有技巧的,你
  
    呀,整天就爱跟我罗嗦。”
  
    后来,我那女朋友说:“我一唠叨就想起你那小花招。”
  
    老哥之后果然拿着那张打满勾的纸来找我,我那恭候多时的神秘大奖也就堂而皇之地到
  
    了老哥手上。
  
    最近,我发现有个女朋友不断地向她老公提要求,财务上的、生活上的都有。事实上,
  
    她老公在她的抱怨和要求下成长了很多,但她自己并没有一起进步。
  
    我很认真地对她说,女人要陪着男人长大,也要和他一起成长。当他进步的时候,你要
  
    为他喝彩,当他压力重重的时候,你要想办法给他减压,当他累了的时候,你要让他枕在你
  
    的腿上睡上一觉后,又神气活现。只有这样,长大了的男人才可能是你的男人。
  
    有的男人终于在女人的抱怨声中长大了,但这个女人却已经失去了他的男人。为什么男
  
    人在四十岁左右容易出现婚外情?这虽然是一个需要综合治理的问题,但我近年来有一点观
  
    察心得。
  
    四十岁的男人,经过了工作和生活的长期洗礼后,终于成熟了,长大了,终于可以在工
  
    作和生活上大舒一口气了。但当他终于成熟的时候,妻子却从早已从他爱的世界里淡出。他
  
    在心里环顾四周,看不到妻子,却很容易看到另外一个女人,迎风向他走来。这个女人跟他
  
    的心灵非常匹配,有很多妻子所没有的特质,很容易进入他的心灵。
  
    这时,他把妻子轻松地界定为“亲人”,而把另外一位女人,称作“爱人”。这个爱
  
    人,很快就成为他心灵的支撑点。他通过这个爱人来发现自己,发现自己的激情,发现自己
  
    的生命力,发现自己爱的能力。这个爱人,其实是他心灵的突破口。
  
    于是,在这时候的男人看来,他的生命在另一个女人,另一个领域里升华了。他非常需
  
    要这个女人,他的这种需要,难以被一纸结婚证书去规范,更难以被道德去束缚。哪怕抬出
  
    “责任”这个颇有分量的词,也用处不大。他可以因为责任不离婚,但难以因为责任不去爱
  
    别人。
  
    所以,哪怕要长期在谎言里去爱,他也愿意。这时,他需要这份感情,就如同需要赋予
  
    自己四十岁以后的生命以意义。
  
    男人爱的世界里如果没有妻子,孤寂不会持续太久。女人要经常审视自己的内心,审视
  
    爱人的内心。“你的爱人正爱着谁?”如果不能快速地回答这个问题,可能就有潜在的问
  
    题,或许问题早已存在了。
  
    我跟女友们这样讨论的时候,其实是在提醒自己,我喜欢这样边讨论边清理自己,提醒
  
    自己和老哥一起长大。
47
 楼主| 发表于 2007-9-26 08:59:05 | 只看该作者
  第九章 这个公主不好对付
  
    公主一驾到,故事就多了起来。她有时让我们无比崇拜,有时又令我们超级头疼,一写
  下来,却都成了捧腹趣事。
  
    当别的父母在教孩子数学、拼音和汉字的时候,我们死死抱住“爱”、“美”、“快
  乐”、“善良”几个字,并腆着老脸要跟贝贝做朋友。
  
    感谢上帝,给了我们可爱的贝贝,可是,您为什么不告诉我们,如何去做爸妈呢?
  
  
  
     1、“亲死你”
  
    贝贝一点点长大了,对于她的教育,开始成为最重要的事。好在我们从来没有把对她的
  教育当成一件事情来做,我们只是跟她一同成长,在成长的过程中如果发现机会,把几个理
  念渗透给她。比如“爱”、“美”“快乐”和“善良”。
  
    在很早以前,我有幸记住了一个美国教育学家的一句话,他说:“一个人最重要的性格
  力量是自信,而自信最基础的来源就是父母和家人的爱。”我用他这句话对照了一下自己和
  身边的人之后,非常认同这个观点。
  
    当贝贝来到我们身边时,我们决定给贝贝无边无际的爱。用她的名字,用胎毛笔,用一
  切可用的情境,来传递对她的爱。
  
    贝贝六岁多来,我们随时随地地跟她说“我爱你”,我们亲她的时候发出的各种夸张的
  声音,我们拥抱她的时候,总是情不自禁地牙齿打颤。我们常跟她玩“亲死你”的游戏……
  我们不放过任何一个向她表达爱的机会。
  
    我们除了向她表达爱以外,对家里其他人也表达着深爱,并刻意让她感觉到。我和老哥
  从不避讳地在她面前拥抱、亲吻,老哥常在她面前背我、抱我、哄我。我们清楚地记得,当
  年我们保守的父母,在我们面前偶有亲热举动的时候,我们心里曾有过极其特别的甜蜜。
  
    我们也教她去爱,去表达,去向每一个爱她的人表达她的爱。贝贝常说爱我们爱得“四
  脚朝天”、爱得“横七竖八”、爱得“咬牙切齿”,她混用着那些她认为很厉害的成语,来
  表达着她“很厉害”的爱。
  
    一个人爱的能力是天生的,只是后来世事变迁,环境改变,慢慢变成爱无能。一个人表
  达爱的能力也是天生的,只是因为表达爱的次数越来越少,这种能力就慢慢退化,并且难以
  再被激活。
  
    我们用心地呵护着贝贝爱的能力和爱的表达能力,竭尽所能让她懂得人生中最重要的这
  个字。
48
 楼主| 发表于 2007-9-26 08:59:38 | 只看该作者
 2、对爱“过敏”
  
    贝贝在这种爱的氛围里成长着,慢慢地,我们欣喜地发现贝贝对爱非常敏锐。
  
    去年冬天的一个下午,我在书房写稿,老哥去接贝贝放学。
  
    不一会,贝贝急匆匆地走进我们的衣帽间,边往上跳着取老哥的衣服,边喊:“妈妈,快过来帮我一下,我拿不到!”我走过去问她要拿什么,她语气非常严重地说:“下雨了,伞太小了,爸爸抱我回来的,他为了保护我,自己的衣服都淋湿了,我要让他一进来就立即换上干的衣服。”我听了很感动,赶紧帮贝贝拿下老哥的干衣服。她一把抱过去,边跑边喊:“爸爸,快来换上干衣服!”
  
    我看着她一溜小跑过去的背影,很欣慰。有些小孩可能根本看不到爸爸的衣服湿了;就算看到了,也可能没感觉,不会认为是为了保护自己而把淋湿的;就算知道是为保护自己,也不会那么着急地要回报爸爸的爱。而贝贝,能感受到这种细致的爱,并且知道感恩和回报。
  
    还有一次,我头疼得厉害,吃完晚饭后就独自躺到床上了。过了一会,贝贝来找我,她见我躺在床上,不声不响地爬了上来,坐在我的枕头边,她先弯腰轻轻地亲了我一下,然后坐到我旁边,静静地坐着。过了一小会,她开始用小手非常轻柔地摸我的额头,摸我的脸。天气有冷,她在用手摸我的脸之前还将两只手搓几下,就象我在她睡前摸她的脸一样。
  
    我闭着眼睛听到她搓手时,心头一热。她嫩滑的小手一遍遍摸着我的脸,像天使之吻,我没说什么,只是静静地享受着她的爱。
  
    过了十来分钟,贝贝的大姐来了,说:“贝贝,我们下去玩吧,让妈妈休息。”贝贝没有动也没有做声,大姐又说:“去吧,反正你这样坐着也没有用啊。”贝贝马上大声说:“怎么没用呢,我坐在这里陪着妈妈,妈妈就知道我很爱她嘛。她心情好了,病就容易好嘛。”
  
    二十岁的大姐愣了一下,转身走了,我忍不住抓住贝贝的小手。
  
    上学前班的贝贝,对已经学过的拼音一知半解,在数学上也比那些反应很快的孩子懵懂些。但他们班主任陈老师说,贝贝会在老师看小朋友们的作业时,一声不吭地把一个个作业本翻到老师要看的那一页;会在老师蹲下来洗小朋友们的杯子时,把板凳轻轻塞到老师的屁股底下。老师们跟我说这些时,非常感慨。
  
    我们总是为这样的故事,为这样的贝贝而骄傲,而不管她会背多少首唐诗,拼音默写得了多少分。我们知道,那些,她迟早都会的,而爱的引导,父母需从上帝那里尽快接手。
49
 楼主| 发表于 2007-9-26 08:59:57 | 只看该作者
3、家要上演欢乐颂
  
    “今天大家有什么开心事啊?”每天晚饭开吃之前,我都会这样发问。然后我们边吃饭边说这一天的开心事,一个一个轮流来说。这是我们家的“例牌菜”。我想通过这样的“例牌菜”,为贝贝,还有家人,培养一种快乐的能力。
  
    为什么同样平淡的生活,有的人过得有滋有味、怡然自得,有的人过得唉声叹气、索然无味?我认为这是每个人的快乐能力不一样。
  
    有的人习惯从悲观的一面去看待事物,看不到生命中的种种美好,就算有,也觉得没什么,或者觉得那一切都是应该的,不会为此感到欣喜或快乐。而另外一种人,凡事从乐观的一面去看,很容易发现生活中的各种美好,一点小事就能让他兴高采烈,在他身上或他周围,总有一种欢乐的气氛。
  
    我从每晚的“例牌菜”开始,培养贝贝、家人和自己的快乐能力。开始时,大家都说不出什么开心的事来,说得也很生硬。比如我说:“我今天写了一篇稿,写得很顺畅,觉得自己还挺能干呢,所以很开心。”老哥说:“我今天交了新朋友,感觉很开心。”
  
    慢慢地,我们知道为这道“例牌菜”准备一两件开心事了,大姐会说:“我今天在网上看到一个笑话,我讲给大家听啊,一定要笑啊。”二姐说:“我一个几年没见面的好朋友今天突然打电话给我,讲了我小时候的好多糗事,把我肚子都笑痛了。”贝贝说:“我今天被老师选做小老师,做同学们的榜样,要表现很好才能选上的,我很厉害吧?”我说:“今天下雨了,我开车回来的时候,看到没有红绿灯的斑马线旁,站着一个妈妈和她的小孩。我前面的车都没有停下来让他们过,我把车停了下来,让他们过去了。他们很高兴地向我挥手表示感谢。”
  
    再后来,我们都能主动发现生活中的开心事了,有时候觉得开心事还真多。我们有时抢着讲,讲着讲着互相激发,想起很多开心事来,有时还会讲上好几轮,一不小心会喷饭。
  
    晚饭后,我们常做一些小游戏,让家里充盈一种欢乐的气氛。
  
    最常玩的是遥控器的游戏。
  
    遥控器是虚拟的,把手伸出去假装按一下遥控器而已,就象对着电视机调频道,其实是用嘴巴说出指令,站在对面的人必须照做。叫你“笑”,你就得笑,有时“微笑”,有时“大笑”,有时“狂笑”。叫你“哭”,你就得哭,有“大哭”,有“抽泣”、“想哭又不敢哭”等等。再比如扮演第一次吃到芥辣,第一次吃到美味的巧克力,发现掉了第一颗牙齿,被施了魔法只能一直跳舞等等,什么指令都可以,只要按遥控器的人想得到。
  
    开始只是一个人表演,一个人下指令,其他人只管观看和捧腹大笑。后来规则改变,表演的人变成两个人或三个人,比谁扮演得最像,每个动作表演完后,最像的人得一分,高分者获胜,最后颁奖。我们常常几个人笑得在沙发上滚成一团。
  
    还有什么追打屁股的游戏呀、枕头之战呀、趣味舞蹈之类的,反正都是自创而好玩的游戏。我们家每个人都有刷新游戏的任务,要为家里的笑声、为家里的欢乐出力,作为欢乐颂的演奏者,每个人都要拼命快乐。
  
50
 楼主| 发表于 2007-9-26 09:00:22 | 只看该作者
4、三岁开始自己找乐
  
  
  
  
    在一个习惯快乐的家庭里成长着,贝贝三、四岁开始就能自己找乐。
  
    有一次,她的好朋友嘉嘉约她去小区花园里玩,贝贝很爽快地答应了,准备挂电话时,突然又说:“哎,我们今天见面搞笑一点好不好?你到楼下来等我,然后躲起来,我假装没看到你,你跳出来吓我一大跳,怎么样?”嘉嘉大概在电话里同意了,贝贝放下电话时,露出诡秘的笑容,仿佛看到她导演的这出戏正在上演。
  
    我和老哥听了相视一笑,也很关心后来的演出效果。贝贝回来的时候,我赶紧问她。贝贝边笑边描述说:“我下去的时候,嘉嘉还没到,结果我躲起来了,她走着走着,我跳了出来,把她吓了一大跳。然后我们俩笑得要死。”显然剧本临时改了,现场效果更佳。
  
    贝贝一直喜欢听我们跟她讲她小时侯的故事,出生的时候啊、一、两岁的时候啊,她都很有兴趣。每次她要求我讲的时候,我就要她点个时间,像在K歌厅点歌一样。她经常边听边评论说:“我小时侯怎么那么搞笑啊?”
  
    有一天晚上,我带贝贝出去吃饭,那天时间有点紧,我们俩等着上菜时,我催促了好几次,心情搞得有点坏。她饶有兴趣地说:“妈妈,你别着急嘛,我给你讲一个我小时候的故事吧。”
  
    她边笑边说:“那天,医生把我从妈妈肚子里一抱出来(贝贝是剖腹产的),我一看都是陌生人,你知道我有点胆小的嘛,就吓得大哭起来,然后护士阿姨就把我抱走了。抱出来给爸爸看,我一出来,发现很多人都在外面等着,有的人在抽烟,有的急得在走廊上乱走。我一眼就认出了我爸爸,因为他最帅嘛。然后爸爸跑过来一看,说‘哇噻,贝贝你这么漂亮,这么白啊!’我听了高兴得要死,因为我刚出生,还没有照镜子嘛,他一说我就放心了。不过护士阿姨只让爸爸看了看,就又把我抱到婴儿室去了。我到那里一看,整整齐齐躺了好多排baby,我冲他们大声打招呼:‘哇噻,你们都比我早出来啊’。他们听了,有的哭,有的笑,有的把手指塞到嘴巴里,吃得‘吧唧吧唧’地响。护士阿姨把我放到床上,盖好被子就走了。我躺在那里觉得很不习惯,心想,‘怎么没有我妈妈肚子里一半舒服呢,硬梆梆的,怪不得他们在那里哭咯’。不过我对自己说:‘没关系,这样长大了跳芭蕾时腰板才挺得直。’然后我好困,就睡着了。故事讲完了,谢谢大家。”
  
    贝贝讲得很认真又很快乐,我听了一直咬着嘴唇狂笑,心里翻滚着说不出的骄傲。她发现我那一会不太高兴了,主动给我讲故事来排解。她讲得那么开心,那么生动,很快就把我带入一种欢乐的气氛里了。
  
    我们家的每个人都习惯为家里的欢乐来点创意,包括贝贝。
  
    一个周六的下午,贝贝跟我说:“妈妈,今天晚上由我来策划活动吧。”我立即说:“好啊,什么活动?”她说:“八点钟以后活动开始,你先去洗一大盘水果放在冰箱里,我晚上练完琴你就拿出来。”贝贝一副总指挥的口吻。
  
    我马上按照她的指令准备了两大盘冬枣和柚子,放进冰箱冷藏起来。那天的晚饭,我们吃得有点神秘,因为贝贝要策划大型活动了,而且是首次,至于活动内容是什么,谁也不知道,只有贝贝一副笃笃定定的神情
  
    晚上,贝贝非常认真地练完琴后,发话了:“妈妈你把冰箱里的水果拿到书房的阳台上去,爸爸你把我房间放碟的那个机子也拿过来,大姐你跟我来拿抱枕,二姐你去拿毯子铺到阳台的地板上。”
  
    好戏开始啦,她俨然早就想好,我们四个人只管执行这策划大师的指令。
  
    都到齐了,她安排老爸放上音乐,指挥我们在阳台的木地板上铺上毯子,毯子上放五个抱枕,水果放在地毯中央,抱枕均匀地放在四周。
  
    这时我们大致明白她的意思了,是要坐在阳台上一起玩。
  
    大姐正准备一屁股坐到抱枕上,却遭到贝贝的马上制止,“大姐,还没好呢,你把前两天送我的那本脑筋急转弯的书拿来。”接着又对我说:“妈妈,你点上蜡烛,把那次你买回来的蜡烛点上一圈。”我听了大吃一惊,觉得这小家伙脑袋里想的东西还真多。
  
    一切准备就绪了吧,我准备坐下去,没想到贝贝还说:“等一下,由我来安排座位,妈妈你坐我对面,我后面不是开着勒杜鹃花吗,花外面不是月亮吗,这样你最爱看的东西都能看到。爸爸坐妈妈旁边,大姐和二姐轮流做主持人,我们一起看脑筋急转弯的书,抢答。”
  
    一切准备就绪了。
  
    清亮的月光,优美的音乐,摇曳着的蜡烛,阳台上铺着厚厚的毯子,毯子上放着一大盘水果和五个抱枕,抱枕上坐着一家五口人,一个负责主持,其他四个人抢答脑筋急转弯的问题——所有美妙的元素都到齐了。
  
    我坐在贝贝安排的位置上,看着我“最爱看的东西”,心里喟叹着:“这家伙,我平时那一套,她全学会了。”
  
    我们就这样边吃水果,边听音乐,边抢答,边记分。把一本脑筋急转弯的新书,从头抢答到了尾。
  
    最终,贝贝摘得桂冠(有黑哨老爸的功劳,特此揭秘),奖品是什么呢:“冠军可以指派另外四个人当中的任何一个人,干任何一件事。”这是贝贝在抢答开始时就宣布的。
  
    最后,我虽然没得冠军,但和冠军还是扯上了不小的关系——那天晚上,我非常荣幸地得以和冠军共浴。我们用擦泡泡和挠痒痒继续着那天的欢笑。
  
    几年来,我常常会悄悄观察贝贝在独自一个人的时候,和朋友、同学、家人在一起时的快乐指数。贝贝总能怡然自得,总有一种小小的欢乐,在心里流动。
  
    所以,闺密燕子总说:“我最喜欢贝贝的是,她从来一副笑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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