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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solarxia - 

[推荐][转]三个人的天堂——谁误会了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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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9-26 08:45:2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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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你一生气,天就塌下来了”
  
  如果气生大了,或者说为大一些的事生气了,那就不那么容易逗笑。而且在那种气氛下,脑袋似乎也转不快,找不到把对方逗笑的办法。这时候,就得有点较长时间的准备。
  
  可能是老哥性格比较好,他几乎不为什么事情生较大的气,又或者是因为我实在比他乖,所以我们家基本上都是老哥需要想办法救火。
  
  有一次,灿灿到我们家来玩,晚了,要开车送她回家,他说他一个人送就可以了,我说:“我也去吧,送完她之后,我们一起去纯水岸坐坐,喝杯咖啡。”平时这种提议他一般都满口答应,那天不知道怎么搞的,他居然当着我的朋友的面说:“你都胖成个猪了,还去喝咖啡。”
  我听了脸色一沉,气得要死,但是不好说什么。
  
  他这句话点到我好几个死穴。首先是当着我的朋友的面,其次他知道我爱美,还说我胖,不但说我胖,还说我胖成了个猪,况且他知道我喜欢浪漫,居然无礼地拒绝我的浪漫邀请。爱美、爱面子、爱浪漫的我,当然会为这句话生场大气。
  
  一起送完灿灿回到我们小区以后,我关了车门,没有回家,而是走向花园里。老哥在后面跟着,说:“妹,我不是那个意思,你别误会嘛。”我不理,不是那个意思是什么意思?哼!
  
  接下来,我走到哪,他也跟到哪,边走边说:“我是觉得喝咖啡会加糖嘛,加糖会让你发胖,你又最担心自己长胖了,再说那么晚了喝咖啡你会睡不着,睡不着你就会有黑眼圈,有黑眼圈又会让你着急。对不起,你原谅我吧。”
  
  我还是不理,而且叫他不要跟着我。于是,他不敢跟着我,也不敢不跟着我,在不远处干着急,急得团团转,一点招都没有。
  
  转了两圈之后,他气得一拳打向小区里的棕榈树,然后边甩着打疼的手,边龇牙咧嘴。
  
  我看他那样子,也就心软了。我的感觉虽然重要,但看到自己所爱的人疼,自己的感觉也就自然引退了。我走过去拿起他打疼的手说:“练过八卦神掌没有?姿势那么难看。”
  
  他见我有缓和的迹象,就说:“别这样嘛,你一生气,我就觉得天都塌下来了。”听到这话,我当然只有饶了他了,更何况又不是什么大错,就用手拍了一下他的背,说:“讨厌。”
  
  他当然知道这是已经原谅了,就主动请缨说:“待会来个全套惩罚吧。”
  我们多年前就设计了好几项惩罚措施,谁犯错误用来惩罚谁,比如打光屁股——脱了裤子打屁股;摸背,犯错误的人给另一个人摸背,哄睡觉;还有“打雷”,就是用嘴巴近距离对着耳朵说话,哪怕是很小声地说,听的那个人感觉就像打雷一样,感觉又刺激又好玩。
  
  另外,在很多年以前,我们就定下规矩:生气不过夜。
  
  老哥对这项规矩的订立格外热心,他说:“过了晚上十二点,必须无条件原谅对方。”我立马说:“那不行,你肯定就不会哄我了,消极等到十二点,让我自动原谅你。”
  
  他马上要赌咒发誓,着急地说:“那怎么可能,只要你一生气,我就觉得是发生火灾了,得第一时间救火。你知道吗?你一生气,上帝就开始惩罚我。”
  
  我们后来一直遵守这个规矩,生气从来不过夜。这样就不会影响睡眠,不影响生活质量,不会伤到自己,也不会伤到对方,还有可能增进对彼此的了解。
  
  我们不把坏心情留到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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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9-26 08:45:44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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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章 享受爱
  
  婚姻里如果有爱在表达,上帝会为自己的杰作傻笑。
  
  夫妻之间如果能充分地表达爱,能充分地享受爱,能有一些爱的习惯,就能创造完美的爱的氛围,创造完美的家庭氛围。
  
  
  
   1、 “恶心吧叽”的
  我和老哥最明白爱是多么享受的一件事,于是爱与被爱都让我们像吸食了鸦片一样地上瘾。表达爱,成了彼此生命中最重要的一件事,但又是最自然最开心的一件事。
  
  有人说婚姻有“三年之痒”、“七年之痒”,我不知道我们有无多少年之痒,也许就像老哥说的,“我们没有结婚”吧,我们感受到的爱总是足够浓、足够醇。
  
  事实上,在我们看来,最方便表达爱的,莫过于一个窝里的夫妻了。无论从时间上还是空间上,都是最方便的。夫妻之间如果能充分地表达着爱,能充分地享受爱,能有一些爱的习惯,就能创造完美的爱的氛围,创造完美的家庭氛围。
  
  今年2月初的一个上午,一个再平常不过的上午,我的第二个侄女,贝贝叫她“二姐”,和贝贝在客厅练钢琴,我在书房写稿。有点累了,我站起来伸伸懒腰,老哥正好过来拿书去看,他一看我得空,就很自然地抱住我,比较紧的那种,一会之后,我们拥吻起来,边听着琴声,边亲嘴。
  
  我突然忍不住笑了,亲吻没法继续,老哥笑着问我怎么啦,我边笑边说:“他们在那边辛苦练琴呢,我们在这偷偷亲嘴。”
  
  老哥说:“就是,恶心吧唧的。”然后他找到书,走了,边走边调皮地飞了一个吻给我,我一把接住,又扔给他,他假装被吻砸中,猛一弯腰,还作出龇牙咧嘴的表情。
  
  这样的空隙,我们经常能找到,有时候他一低头干点啥,我就会顺便从后面抱住他的腰,说点恶心吧唧的话。
  
  一不小心,我还会趴到他背上,然后他就夸张地叫着“哎哟”,或者大叫“癞皮狗,快下来”,而我听他这样喊,可能会越爬越高。在老哥面前,撒娇耍赖能使我“所向披靡”。
  
  我和老哥时常在在阳台上看风景,无论是看夕阳还是看夜景,老哥一般都会从身后抱住我,说一堆好听的话,给眼前的景色增加点什么。而我,总是回头对他说:“顺便亲我一个嘛,顺便嘛。”
  
  去年夏天的一个上午,我们在小区会所打乒乓球,大汗淋漓一场之后,坐在会所旁的棕榈林里休息,老哥从来都有“保持联系”的习惯,就让我坐在他胸前,他半趴在我肩上,我们一前一后坐着,没说话,纯粹休息。
  
  头顶蓝天白云、阳光肆意地灿烂着,风吹到刚刚运动完的我们俩身上,凉爽极了,棕榈林里只有我们俩,非常安静。
  
  我突然很感动,柔情地问老哥:“哥,你爱我啵?”老哥忙从恍惚中醒过来,说:“当然爱了,要不跟你这么恶心吧唧地坐在这里,人家都在上班呢!快起来,待会保安把我们抓起来了。”
  
  和所有的女人一样,我总会问:“你爱我吗?”虽然明明知道答案,但还是喜欢问,为了那个令人迷恋的答案,我愿意永远犯傻。
  
  老哥永远不厌其烦地回答,有一次我问他总回答这个问题烦不烦,他说:“不烦,回答这个问题,我最拿手了。这是最容易回答的问题,我又知道标准答案,所以总得一百分。”
  
  事实上,老哥拥有一张非常甜蜜的嘴,他说出来的情话有时甜蜜,有时缠绵,有时温暖,有时幽默,有时天真,有时搞笑,万变不离其宗的,是爱。
  
  而且他似乎总是“顺便”说着,“顺便”得极其自然。
  
  我有时看着老哥,会想起那句歌词:“一个男人的好,只有他身边的那个女人才知道。”
  
  有一次老哥抱着我说:“我们俩总像用双面胶粘住了一样,一直这么黏糊,可为什么总也不腻呢。”我说:“是啊,世界九大奇迹之一。”
  
  除了那些日常的甜言蜜语,和那些随机的“搂搂抱抱”以外,我们还拥有一些十多年来一直坚持着的习惯,这些习惯让我们无比享受,又像早晨起来要刷牙一样自然。正是那种自然,让我们呼吸的空气里都融进了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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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9-26 08:46:38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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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睡眼惺忪时的那一点爱
  
  当我早晨起来,睡眼惺忪地走进洗手间准备洗脸刷牙时,通常会看到漱口杯装满了水,杯子上放着牙刷,牙刷上挤好了牙膏,看到这些,我知道,新的一天开始了。老哥用他的这套小动作唤醒着我,用这点挤好的牙膏表达着他清晨的爱。
  
  当然,有时我比老哥先起来,这一套小动作,就由我来做。
  
  这个习惯,我们持续了很多年——用同一支牙刷,用同一支牙膏,先刷牙的人为后刷牙的人挤牙膏。
  
  这是一件小事,这也只是举手之劳。但当我睡眼惺忪时看到那一点牙膏时,老哥就会从牙膏里跳出来,从我朦胧的意识里跳出来,让我感觉到。他出去上班了,但他在此之前曾想到我,为我做过事,在我还没睡醒的时候,他为我做了一件我必须要做的事。
  
  虽然只是一件小事,但足够温暖。爱的感觉总在那些点滴里,在能被爱人看得到的细节里。
  
  直到2004年,我们搬进华侨城现在住的房子里,我和老哥的洗手间有了两个洗脸池,我们俩很多时候都是同时洗漱,而且我们开始改用安利的牙膏,这种牙膏是半流质的,过一会没刷,牙膏就会流进牙刷缝里,没法再帮另一个人预先准备了。
  
  为了补偿这项损失,老哥在那一年我生日的时候,买了一款电动牙刷送给我,还玩了一个小花招。
  
  在我的生日餐会上,当我接过这个用漂亮的包装纸包好的礼物,准备马上拆开时,他在我的耳朵边小声说:“嘿嘿,情趣内衣呢。”吓得我赶紧偷偷收好。
  
  我回家后带着异样的心情拆开来时,发现原来是电动牙刷,很是诧异,老哥说:“来点悬念嘛。”
  
  他说:“为了你这懒猫能尽快醒来,为了你一醒来就能感觉到我,我给你买了这牙刷。看看,我以前只是帮你挤牙膏,现在还帮你刷牙。”
  
  由于在家养成的习惯,我要是和自己的闺密一起出差或者旅行时,也会给她们挤牙膏,这套小动作常常让她们发出不小的惊呼。
  
  我这才知道,这套小动作,其实很打动人,睡眼惺忪时所看到的那一点爱,其实很温暖。
  
  表达爱,有时只需要做一点点,一点点就够,有时还只是举手之劳,如果所爱的人能懂,那“一点点”,就意味着很多。
  
  特别是当那“一点点”经过了长时间的坚持以后,就意味着更多。因为,这是爱在累积,爱养成了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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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9-26 08:47:25 | 只看该作者
   3、吻别是为了片刻的亲热
  
  十多年来,我和老哥一直有着吻别的习惯,无论白天还是晚上,无论人前还是人后,两个人要分开时,就得表示一下,这对我们来说,很重要。
  
  说是吻别,其实也不完全是,有时候是拥抱,有时候只贴贴脸,或者亲亲额头,比较复杂的是我吊住她的脖子耍赖的时候,实在有不太熟的人在场时,也就互相重重地捏一捏手,算做告别。
  
  去年,我调到报社总编室后,要上夜班,有时早晨起得晚。老哥很苦恼地对我说:“你上夜班,给我出了个难题呢。”
  
  我连忙问:“什么难题?”他很认真地说:“就是早晨亲你啊。我如果亲你呢,怕你本来没醒来的,结果又被我亲醒来了。如果不亲你呢,又怕你其实已经醒来了,结果因为我没亲你,难过得再也睡不着了。”
  
  我一听,才知道原来是这么一个两难的问题,很感动地撒着娇说:“对哦,这可是个问题。”
  
  有一天,我送老哥出门时,特意紧紧地抱住他,头在他胸口顶来顶去,这家伙轻拍着我的背说:“朋友,请控制一下自己的情绪。”
  
  为了这个两难的问题,老哥常俯身在我枕头边,犹豫、彷徨好一会。
  
  有时,他只蜻蜓点水般轻轻亲一下我的脸,掖掖被子,走了;
  
  有时用手圈住我的头,脸贴住我的脸,一动不动好一会;
  
  有时,盯着看我一会之后,只用手轻轻捏一下我的鼻子,我会来个突然袭击,猛地抱住老哥的头,然后他就笑着说:“你这个骗子”;
  
  还有一次,他在床前犹豫了一会后,意外地发现我的一截小腿露在被子外面,就很欣喜地用手轻抚了一遍我的小腿,算是解决了这个难题。
  
  我起床以后发信息给他:“老哥,怎么我的小腿一条嫩滑一条粗糙呢?”他回复:“那你明天把另一条腿露在外面吧。”
  
  有时我急急忙忙要出门了,老哥会跑过来说:“就这样走了吗,就这样走了吗?”
  
  于是我们又来一下告别仪式。有时候他着急出门,眼看着差点走出家门了,我故意猛清嗓子,发出抗议的声音,他赶紧抱抱我,我们又争取到片刻的亲热。
  
  那是八年前,老哥还在银行上班,每天早上8点要打考勤卡,迟到一次罚款一百块,哪怕只是迟到一分钟。
  
  那时候一百块对于我们来说,是个不小的数字,因为老哥还在试用期,一个月的工资也就一千多块。
  
  我们当时租住在教育学院宿的一间单身公寓。有一天早晨,不知道怎么搞的,闹钟没响。
  
  老哥醒来时,大叫一声:“完了,要迟到了。”然后他用了三五分钟解决了穿衣、洗脸、刷牙、吃早餐等一连串事情,急匆匆下楼去了。
  
  第一次,老哥没有和我道别。我有一点点失落,但也很理解他的紧急。我翻了个身,继续睡。
  
  过了一会,老哥又“咚咚咚”地上楼来了,急速地打开门,鞋也没脱就冲了进来,我忙从床上一骨碌爬起:“忘了拿什么吗?”
  
  他扑到床上一把抱住我说:“忘了亲你了。”亲完后,他仿佛办了一件大事,满足地叹了口气,重新出门了。
  
  我后来在床上发了好一会愣,迷迷糊糊地甜蜜了很久。
  
  后来我问老哥为什么要迟到了,还要从一楼重新跑上七楼来亲我,他非常认真地说:“我是要来告诉你,无论什么时候,你对我来说都是最重要的。”
  
  这句话,到今天,老哥还经常说着:“没有什么人、什么事,比你更重要。”
  
  就像我无比确认,他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人一样。
  
  不用说,那天的罚款没有逃掉,但老哥用这一百块,换来我了对这个细节一生的铭记。
  
  任何时候,我一想到或者说到这个细节,我的内心都充满幸福。这个细节成为我这个幸福收藏家的一个经典。
  
  对于我们来说,吻别时的那一点点表示,意味着很多。
  
  那是爱人要从身边走开,然后钻进彼此心里的一个小小的仪式。多争取到的片刻亲热,就像是二十四小时以外,额外向上帝争取到的一点宠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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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9-26 08:48:01 | 只看该作者

   4、我们总是下意识地牵手
  
  我和老哥喜欢散步,多少年来,一直这样。特别是现在住到华侨城以后,我们按路程长短,把散步分为“散大步”、“散中步”和“散小步”。
  
  散大步是从侨城东,经燕晗山、天鹅湖、纯水岸、绕到欢乐谷、生态广场,再回到侨城东,全程大约需要三个小时。
  
  散中步是经燕晗山到生态广场,再原路返回,大概需要一个多小时。
  
  散小步则只是在小区里转转,随心所欲。
  
  我们有时全家人一起散步,路程长的时候,贝贝会举着她自己设计的“家旗”做领队,谁走在最后,她就对谁说:“老年朋友,请跟上。”
  
  我们为了不当“老年朋友”,只好争先恐后地往前赶。
  
  有时就我和老哥两个人一起散步。
  
  我们散步的时候,老哥总习惯牵着手。
  
  我们边走边说着什么,或者什么也不说,但手总在牵着。我有时故意试探性地把手从他的大手里抽走,他就会边走边下意识地地找我的手牵。
  
  我常常边听他说着什么,边跟他的手玩捉迷藏的小游戏,老哥从来都不知道。
  
  夏天散步的时候牵手,很容易手心出汗,我们就订下规矩:只许牵我的一个食指。
  
  十多年来,我们一直这样,夏天牵一个手指,其他时候,十指相扣。
  
  有时,我和老哥两个人开车出门,我坐在右副座上,聊着聊着,会忽然发现老哥的手什么时候牵着了我的手,忽然发现他从什么时候开始一直在单手驾驶。
  
  老哥这个学法律的人特别维护规则的价值,他如果是在“有知有觉”的状态下,是绝不会干这种违反交通规则的事的,就像他开车时,我要喂他东西吃,他基本上都会“无情地”拒绝,实在开长途车饿了,他也会边吃边重申“下次不能这样”。
  
  所以当我们“觉悟”到这一点的时候,常常大笑着将手收回来,然后互相取笑对方 “恶心吧唧的”。
  
  说不出这样牵手能表达多少爱,也说不出不牵手有什么不好,但我们下意识地这样牵着。
  
  这种无意识的亲近,其实是因为心理上的需要,爱的需要,表达的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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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9-26 08:48:18 | 只看该作者

   5、“保持联系”是梦幻的追求
  老哥爱牵手其实是因为他总喜欢 “保持联系”,和我保持一种物理上的联系。
  
  我们一起在家看碟的时候,他会用一只手或一只脚搭在我的身上“保持联系”;
  
  我在厨房洗碗的时候,他给我收碗“保持联系”;
  
  我收拾衣服的时候,他在旁边说着话“保持联系”;
  
  我在家从这间房走到那间房时,他就一间房一间房地跟着,我取笑他是“跟屁虫”,他就大声替自己解嘲说“保持联系嘛,保持联系嘛”。
  
  哪怕是睡觉的时候,老哥也要“保持联系”。
  
  没睡着时,我当然也愿意,枕着他的手臂、半趴在他身上、相拥着,或者牵着手,都可以。
  
  但真要睡了,我就喜欢无牵无绊地,无拘无束地睡。我会翻过身去,保持“自由人”的状态。
  
  老哥这时常会抗议:“那怎么保持联系呢,怎么联系嘛。”
  
  当我们都睡熟时,老哥为了“保持联系”,常会在无意识状态下,或者半迷糊状态下,将他的头从枕头上靠过来,靠过来,直到碰到我的头,他轻轻地碰几下确认,然后就很安心地抵住我的头,继续熟睡。
  
  有时,我们睡着睡着离得较远,老哥的头找不到我的头时,他的手就会在不知不觉中开始摸索,直到摸到我的手、碰到我,他才会安静下来,“联系”着,继续睡去。
  
  有时候他会迷迷糊糊把手伸到我的脖子底下来,我就半迷糊着抬一下头,枕着他的手臂睡去。
  
  还有的时候,他睡成了床的对角线,头、手都“感觉”不到我的时候,就会像小朋友初学数学,手不够用时,把脚用上,他用脚找我,脚有长度的优势,最容易找到我,当然一般也只是找到我的脚,然后就搭上来。
  
  当老哥迷糊着用各种小动作 “联系”我时,我有时是醒着的,就会让他“轻而易举”地“联系”上,或者把手伸过去,抱住他的头。
  
  让他的大头安静地枕着我的臂弯,他的呼吸均匀,表情安详,当他半迷糊着有点感觉时,就用头一下一下地来碰我的头,嘴里咕咕哝哝地叫着我,说着“爱你”之类的话。
  
  这时,一种被需要的幸福感,就会温暖我的全身,我抱着这时的老哥,就像抱着我的孩子,一个很乖的孩子,一个离不开妈妈的孩子。
  
  还有的时候,我醒来时,发现老哥把我挤在了床的边沿。当我怨怪他时,他会撒着娇说:“我肯定是找不到你嘛,谁叫你让我‘联系’不到呢。”
  
  事实上,老哥对他的诸多小动作,基本都不知道,当我早晨说起他的表现时,他会很奇怪地说:“是吗,真的吗?”
  
  就像我跟他学说他在半迷糊状态下,呢呢喃喃说的那些情话一样,他总是赖皮地说:“不可能,我不可能对你那么好,不可能那么喜欢你。”
  
  我当然知道,这种物理上的需要,其实是因为心理的需要。
37
 楼主| 发表于 2007-9-26 08:48:53 | 只看该作者
  6、浪漫,是爱最美的表达
  
  
  浪漫,是爱最美的表达方式,是把爱溶解在美丽里,把爱溶解在温柔里。
  
  在浪漫的氛围里,爱的细胞会跳舞,快乐会飞起来,幸福会被放大,温馨成为爱的代言人。
  
  其实,浪漫并不需要激情,也与钱没有关系,更不是时间的问题。浪漫只需要一点气质,一点心情,一点形式。
  
  我们家的书房里,有一个半透明的白色纱盒,纱盒里珍藏着我1995年元旦时收到的一张卡片。卡片看上去朦胧、浪漫,那么精美,但它没有花去老哥一分钱。
  
  卡片是老哥自制的。卡片的中央,是一幅从1994年某期《读者》封二剪下来的摄影作品,老哥把它贴在一张白纸上,再用另外一个本来就装卡片的薄塑料袋,把它套起来。
  
  它像别的卡片一般大小,但对我来说将是一辈子的珍藏。我后来用一个本来装化装品的纱盒把这张卡片装了起来,立在书房最醒目的位置。
  
  这幅黑白的摄影作品是两棵树,一棵较大,一棵稍小,不是很粗壮,但很有力量,他们缠绕在一起,缠绕得温柔、和谐,充满着爱。
  
  它们紧紧相吸,全身心地投入,那么密合,那么甜美,那么像我和老哥。
  
  老哥在卡片旁边写了一行字:“献给我的爱人和我们的一辈子”,有落款,还有写卡片的时间,是1994年12月30日。
  
  这就是我的新年礼物,这就是我收到的最好礼物之一,我一看到这个礼物就明白了老哥的用心,就明白了我们这辈子要如何去爱。
  
  这个礼物还带给我们另外一份欢乐——“扮演那两棵树”。十多年来,我和老哥经常开心地扮演那两棵树,只是怎么也不像。
  
  还有一个新年礼物更是看不见、摸不着,也不多花一分钱。
  
  2005年的12月31日晚上,在家吃过晚饭,等贝贝睡了后,我和老哥开车去了蛇口,准备在那里的海上世界广场迎新。据说那天有大型广场表演,会放焰火,酒吧、餐厅还通宵营业。
  
  果然,那天的广场上人来人往,热闹非常,各种霓虹灯、彩灯都亮了,人们手上有的拿着荧光棒、荧光动物,有的拿着气球、鲜花,脸上都洋溢着开心和期待,节日氛围浓得要命。
  
  我和老哥一看到这种气氛,很受感染,飞快地融了进去。
  
  别人玩什么,我们玩什么,别人吃冰淇淋,我也吵着要脆皮,别人表演,我们拼命鼓掌。
  
  快到十二点的时候,老哥拉着我神秘地说:“走,我有礼物给你。”
  
  我跟着他进了车里,他点着了火,却并不开走,还要求我跟他一起去车的后座。
  
  我很奇怪,他笑着说:“等一下。”
  
  然后眼睛紧张地盯着车的前方,我被他弄得摸不着头脑,盯着他的表情,觉得很好玩。
  
  过了一会,新年的钟声敲响了,迎新焰火腾空而起,老哥一看到,立即打开车里的CD,是王力宏的歌——《唯一爱的就是你》,我最喜欢的曲子之一。
  
  我听了一愣,马上想起我们看表演的时候,老哥说他去趟洗手间,原来是来调这曲子了,怪不得车也移了位,换了个能看到焰火的停车位。
  
  他对着我的耳朵动情地说:“新年快乐。”我很感动,静静地偎在他怀里,无限感慨地听着。他还按了repeat键,我们连续听了五遍,一动不动,一言不发,浓情弥漫。
  
  那种感觉真是神奇,那样的礼物真是动人。
  
  浪漫有时只是当别人都在干某件事的时候,别出心裁地干了另外一件事。
  
  比如,早晨当大家还在睡懒觉的时候,和爱人踏着晨雾去爬山,去听鸟叫。
  
  不久前的一天,我们一觉睡到大天亮,突然感觉很满足,似乎不用再睡了。
  
  老哥说:“我想起来去听鸟叫。”于是我们去爬燕晗山,我们舒展着四肢,偶尔来几个跳跃动作,气喘吁吁地来点小跑步。听小鸟一路欢叫,看勒杜鹃一路盛开。
  
  晨雾笼着一个个银发苍苍的老人,他们有的倒退着向我们走来,有的在树下打着太极拳,有的跳着扇子舞,有的边说笑边踢着毽子,各得其所。
  
  我们很高兴地发现,我和老哥是整座山上最年轻的一对“老人”。
  
  早餐的浪漫,有时只是意味着换个地方,换点装早餐的餐具。
  
  同样的早餐,在床上用托盘装着吃,或者坐在阳台上吃,味道和平时大不一样,因为浪漫作了佐料,爱成了主食。
  
  有时,我和老哥会在我们家开满勒杜鹃的阳台上吃早餐。
  
  我在阳台的木地板上,铺上软软的线毯,毯子上放两个小抱枕,我和老哥对坐在抱枕上,中间放着一个大托盘,托盘里用漂亮的手掌形的红色碟子,装着两只用橄榄油煎好的鸡蛋,方形的小花碟里放上一分为二的火龙果,两杯牛奶,四片面包。
  
  我和老哥就着阳光和盛开的花,在阳台上,边看报,边吃早餐,边愉悦地说点什么。
  
  有时候,老哥也会来点小创意,端着装满早餐的托盘来敲门:
  
  “ROOM SERVICE,ROOM SERVICE(客房服务)”。我一听,翻身爬起,大笑着说:“先生,我没叫餐呀?”
  
  如果是在周末,或者并无要紧事,早餐之后,我们会喝喝茶,听听音乐,看点画报,或者翻翻自己喜欢的杂志,让自己的心情放松,放得很松很松。
  
  浪漫午餐的花样就更多了。
  
  和自己的爱人共进午餐,这本身就是浪漫。
  
  有时,我和老哥只是一起吃个快餐,但两个人就可以多吃几样菜,你夹点菜到我碗里,我夹点菜到你碗里,温馨就来了;
  
  有时会约好去湘菜馆狂吃一顿,辣得热汗直流,相视大笑的样子,很好玩;
  
  有时,阳光正是我们所喜爱的那种,那就会共进阳光午餐,享受爱人的灿烂笑容和阳光的温暖;
  
  也有奢侈的时候,当海浪亲吻礁石时,当波光在太阳下跳舞时,当海风清爽地吹过来时,我和老哥轻轻碰着杯,那种情景,是醉人的浪漫,人生至少应该有一次吧。
  
   老哥常和我共进午餐,他说:“我最喜欢跟你吃饭了,没有任何目的,没有任何压力,可以什么都不说,也可以什么都说。”
  
  浪漫的方式很多,以哪种方式浪漫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给点心情宠爱自己,宠爱爱人,这就是浪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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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9-26 08:49:16 | 只看该作者
  7、这一刻,有爱人就好
  
  午后,如果想“偷得浮生半日闲”,如果又被阳光诱惑,想邀爱人晒晒太阳,或者喝杯咖啡,看看夕阳,快乐会放大N倍。
  
  事实上,虽然偷走了半日,可是时间并不会减少,任何人都不会有损失。地球离我们半日,还很圆。
  
  有一个下午,我感觉一天的工作差不多了,就去离报社较近的别克·乔治咖啡厅喝咖啡,喝着喝着,抬头一看,老哥进来了。
  
  我一喜,待他坐定,马上打电话问他在哪里,他说:“正想打电话邀你来别克·乔治喝咖啡呢,你怎么刚好打过来了?”
  
  我说:“那我过来了啊。”不到半分钟,我神奇地坐到了老哥的对面,把他吓了一大跳。
  
  有时我不太想喝别人煮的咖啡,就央老哥回家煮咖啡:“没有一家有你煮的好,不如回家咱们自己煮。”
  
  老哥得了表扬,又省了钱,当然同意。
  
  于是,在某个下午,我们会从各自办公室直奔家里,用虹吸壶煮上两杯蓝山咖啡。作为特别助理,我会勤快地放上了老哥喜欢的蓝调做背景音乐。
  
   还有的时候,老哥并无马上要办的事,就会来点小策划:“我们去西丽果场看夕阳吧,有湖,有山,有荔枝林,有玫瑰园,正好边散步边看夕阳。”这样的邀请,当然是诱惑。
  
  于是,在西丽果场的荔林里,在清澈见底的湖边,我和老哥手牵着手,漫步。
  
  在那个长满水草的草滩边,面水,看夕阳,直到红彤彤的太阳全部落入湖底。
  
  当夕阳无边无际地笼罩过来,湖水在眼前依次燃烧出各种颜色时,什么也不要管,不要管天边的云层有多变幻,身边的荔林有多迷离,远远近近的小鸟、蟋蟀是否要回家,这一刻,有爱人就好,什么也不要管,在这一刻。
  
  晚上,哪怕是在家吃着最平凡的晚饭,没准也能来点趣味和浪漫。
  
  有时,我们的晚餐是我和老哥合作的“家宴”,洗菜、切菜、做菜、准备佐料,这是一套流水线,如果两个人一起分工合作,可以让流水线又快又好地完成“家宴”工程。
  
  那种“夫唱妇随”或“妇唱夫随”的温馨,是最平凡的温暖,又是最难得的和谐,如果再各自吹捧一下,那成就感又得翻倍计算了。
  
  还有的时候,我们会在家搞点小型擂台赛,老哥、我、贝贝大姐(我的大侄女)、二姐四个选手的晚餐挑战赛,或一人一个菜的拿手招牌菜大赛,都能把厨房变成紧张的竞技场。
  
  最后,评委们为了照顾自己过撑的肚子,通常会忘了比赛结论,或者对比赛结论敷衍塞责一番之后,另择吉日举行决赛。
  
  而贝贝,作为最具有一锤定音资格的评委,总是摸着滚圆得像西瓜的肚子宣布:“今天是我最撑的一天。”作为本次大赛的结束语。
  
  浪漫,其实就是这么简单,就是这么美。它可以在一天当中的任何时候来到,可以在一年当中的任何时候来到。
  
  它不需要太多,却给我们很多。
  
  当我们感受到了那一刻,当我们记住了那一刻,那时候的爱,就丰满了自己的心,那时候的细节,就感动了灵魂,那时候的精彩就打扮了人生。
  
  那一刻,有爱人就好,那一刻,我们制造了天堂。
  
39
 楼主| 发表于 2007-9-26 08:50:51 | 只看该作者
 第八章 和男人一起长大
  
  我并不是一开始就像现在一样强烈地爱着老哥的,直到和他一起长大,伴着他,从一个青涩涩的男生,成长为一个男人,一个强大的男人。
  当我一点点读懂老哥的强大时,我自己也渐渐成长为一个女人。
  
  
   1、 我喜欢他?
  
  我和老哥认识于一个浪漫的偶遇,不过显然没有浪漫到一见钟情。
  
  一面之缘后,在缘分的驱使下,我们开始了一周一个回合的通信。
  
  那时候,老哥在武汉,我在长沙,我们都在读书。那时候,没有任何比通信更先进的表达方式。不像现在,手机和电脑完全颠覆了等待的滋味。随时可以打电话、发信息、发E-mail、直接在网上聊天,还带视频,想见的人总是触手可及。
  
  我们只能算好彼此寄信的时间,一收一个准地从收发室拿到自己的信,然后编上号,马上写回信。
  
  我们借助传统的邮递员,而不是现在的数码符号,来表达着彼此。对善于书面表达的人来说,妙笔确实可以生花,而且写字可以涂涂改改,甚至撕掉重来,直到满意为止,所以,信上所表现的那个人,托想象力的福,可能要比实际的好得多。
  
  所以,几个月以后,一个晓雾朦胧的早晨,当老哥通宵坐火车穿越我的梦,来到我们宿舍外面时,原来设想一眼就认出他的情景,成了真正的想象。我站在宿舍楼门口,往站着好几个男生的“望爱坡”上看了好一会,才依稀辨认出老哥来。
  
  他站在那群男生中间,带着平常的眼镜,穿着平常的衬衣,平常的身影,平常的笑容。认出他的那一瞬间,我不禁在心里大叫一声:天啦,他怎么那么平常!
  
  我曾经想要高大威猛的男生,他能在我跌倒的时候,一把抱起我,以百米冲刺的速度跑向医院,他能抱着我一口气转三百六十圈,他能让我骑在脖子上跳劲舞,他爱运动,体格完美,他懂艺术,有丰厚的涵养……
  
  我回忆着曾经的种种假设,心情复杂地带着老哥在校园里转着,七上八下地不知道要说什么好。
  
  那两天,我只是略带欢欣地尽着地主之谊,带着老哥在岳麓山、湘江一带流连,常常惆怅地偷眼看着他,心想,这位让我已经投入了不少心情,却显然并非我所愿的男生,他就是我的男朋友?
  
  我清楚地记得,那次送老哥去火车站时,离发车还有两个小时,我们在离长沙火车站最近的晓园公园候车。
  
  那天下着雨,我们坐在一个圆形的亭子里,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话。老哥那时候话不多,也不主动找话,更不会问我什么。
  
  他只是等着我来发问。当时酷爱疯玩的我问他:“会跳舞吗?”
  他笑着说:“不会”。
  问他:“会踢足球吗?”他笑着说:“不会。”
  问他:“会溜冰吗”他也笑着说:“不会”。
  我连续问了他五六样,他都笑着说:“不会。”
  我大叫一声:“天啦,你怎么连牛都不会吹。”
  
  在当时的我看来,那是多没面子的事,在一个女孩子面前,在自己喜欢的女孩子面前,居然什么都说“不会”,甚至都不会换一种方式回答。显然,老哥根本不会玩,更不懂什么是浪漫,我当时这么想。
  
  不过很奇怪的是,老哥完全不以为然。他波澜不惊地笑着,实话实说地答着,好像那说“不会”的人是我。
  
  他仿佛没看到我惊讶的表情,一点都没有顾及我的反应,也完全没有要迎合我的意思。他浅浅地笑着,一副很自在的摸样,他甚至一副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的模样。
  
  我一时无语,穿过雨帘,望着晓园里迷迷蒙蒙的一切。心想,这到底是怎样的一个人?我喜欢他?
  
  这个看起来青涩涩的男生,这个当时看来像白水一样无味的老哥,在回到武汉之后,继续着他一周一个回合的信,继续把才情洋溢在信纸上。
  
  现在回忆认识老哥之初,我感觉自己像个精明而保守的买家,只有发现老哥值得爱时,才把量化后的爱,小心谨慎地掏出去那么一点点。
  
40
 楼主| 发表于 2007-9-26 08:52:43 | 只看该作者

   2、 我不知道把自己交给了谁
  
  老哥不慌不忙地,一点一点地写着他,后来居然让我像喝白水一样,渐渐地习惯了有他,也渐渐形成依恋。
  
  1994年的暑假,老哥邀我去武汉玩。我没有买到座位票,在火车上站了好几个小时,到他们宿舍一冲完凉,就坐在椅子上睡着了。
  
  第二天早晨醒来时,我发现自己合衣睡在老哥的床上,他睡在隔壁空旷的宿舍里。
  
  他看我醒来了,就说:“你昨天太累了,在椅子上睡着了,我把你抱到床上去的,衣服也没脱,不知道睡得舒不舒服。”
  
  老哥见我有点犹疑的样子,补充说:“我就看了你一小会,我抱你过去的时候,感觉你就像一个玩累了的小妹妹,真的,一点邪念都没有。”
  
  我听后不好意思地笑了,觉得自己不免太“小人之心”了。
  
  老哥后来欢快地做着“地主”,他带我去东湖,去磨山植物园。就像一个老哥领着小妹在游玩,他不急于表现什么,也不使出浑身解数赢得我的好感,那种感觉就好像我早就是他的了。
  
  甚至对于我的提议,他也会否定。
  
  那天,老哥带我去参观著名的黄鹤楼,我们坐巴士在长江大桥边下,我第一次看到了长江。
  
  虽然没有滚滚的江滔,水也就像黄河水一样黄,但那毕竟是我们国家的第一大江,是地理、历史、文学书里无数次写到的中国第一江,我背过的有关长江的诗词,少说也有上百首吧。
  
  我有点激动,提议说:“我们一起走长江大桥好不好,走过去,再走过来,然后再上黄鹤楼。”
  
  我以为这是个很有纪念意义、很浪漫的提议,没想到老哥说:“不好,桥上车来车往,全是尾气,再说天气太热了,你会很难受的,可能走到一半,你就想往回走。”
  
  我听了非常吃惊,我曾经有过很多古怪得多的提议,跟我一起玩的男生都会全盘接受,不会有任何折扣,没想到这个家伙,会拒绝我。我靠在桥栏杆上,看着浑浑噩噩往前涌动的江水,有点生气,有点乱。
  
  老哥不动声色地站在我的身边,静静地看着长江水,我用眼睛的余光望着他。他戴着一副有点老土的近视眼镜,穿着暗花的枣红色衬衣,一条土灰色的休闲裤。看不出他有多优秀,也不知道他有多少魅力。
  
  而且,他已经牵过我的手,还亲了我。虽然才见面的时候,不知道会牵手,牵过手后,不知道会亲吻。虽然是有些被动的,但既然都吻过了,那不是把自己的人生都交出去了吗?我心乱如麻。
  
  “难道,从此就要和这个人过一辈子了吗?”我简直要喊出来,看着长江水,突然惊慌,突然茫然,那一刻我不知道把自己交给了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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