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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评论] [原创]今天开始分享学习《司马兵法》的心得,首先把原文发给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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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30 16:36:1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司马法》原文全文

仁本 第一 
古者,以仁为本,以义治之之谓正。正不获意则权。权出于战,不出于中人。是故杀人安人,杀之可也;攻其国,爱其民,攻之可也;以战止战,虽战可也。故仁见亲,义见说智见恃,勇见方,信见信。内得爱焉,所以守也;外得威焉,所以战也。 
  战道:不违时,不历民病,所以爱吾民也;不加丧,不因凶,所以爱夫其民也;冬夏不兴师,所以兼爱其民也。故国虽大,好战必亡;天下虽安,忘战必危。天下既平,天下大恺,春蒐秋狝,诸侯春振旅,秋治兵,所以不忘战也。 
  古者,逐奔不过百步,纵绥不过三舍,是以明其礼也。不穷不能而哀怜伤病,是以明其仁也。成列而鼓是以明其信也。争义不争利,是以明其义也。又能舍服,是以明其勇也。知终知始,是以明其智也。六德以时合教,以为民纪之道也,自古之政也。 
  先王之治,顺天之道,设地之宜,官司之德,而正名治物,立国辨职,以爵分禄,诸侯说怀,海外来服,狱弭而兵寝,圣德之治也。 
  其次,贤王制礼乐法度,乃作五刑,兴甲兵以讨不义。巡狩省方,会诸侯,考不同。其有失命、乱常、背德、逆天之时,而危有功之君,徧告于诸侯,彰明有罪。乃告于皇天上帝日月星辰,祷于后土四海神祗山川冢社,乃造于失王。然后冢宰征师于诸侯曰:“某国为不道,征之,以某年月日师至于某国,会天于正刑”。冢宰与百官布令于军曰:“入罪人之地,无暴圣祗,无行田猎,无毁土功,无燔墙屋,无伐林木,无取六畜,禾黍、器械,见其老幼,奉归勿伤。虽遇壮者,不校勿敌,敌若伤之,医药归之。”既诛有罪,王及诸侯修正其国,举贤立明,正复厥职。 
  王霸之所以治诸侯者六:以土地形诸侯,以政令平诸侯,以礼信亲诸侯,以礼力说诸侯,以谋人维诸侯,以兵革服诸侯。同患同利以台诸侯,比小事大以和诸候。 
  会之以发禁者九。凭弱犯寡则眚之。贼贤害民则伐之。暴内陵外则坛之。野荒民散则削之。负固不服则侵之。贼杀其亲则正之。放弑其君则残之。犯令陵政则杜之。外内乱,禽兽行,则灭之。


天子之义 第二 
天子之义必纯取法天地而观于先圣。士庶之义,必奉于父母而正于君长。故虽有明君,士不先教,不可用也。 
  古之教民,必立贵贱之伦经,使不相陵。德义不相踰,材技不相掩,勇力不相犯,故力同而意和也。古者,国容不入军,军容不入国,故德义不相踰。上贵不伐之士,不伐之士,上之器也,苟不伐则无求,无求则不争。国中之听,必得其情,军旅之听,必得其宜,故材技不相掩。从命为士上赏,犯命为士上戮,故勇力不相犯。既致教其民,然后谨选而使之。事极修,则百官给矣,教极省,则民兴良矣,习惯成,则民体俗矣,教化之至也。 
  古者,逐奔不远,纵绥不及,不远则难诱,不及则难,陷。以礼为固,以仁为胜,既胜之后,其教可复,是以君子贵之也。 
  有虞氏戒于国中,欲民体其命也。夏后氏誓于军中,欲民先成其虑也。殷誓于军门之外,欲民先意以行事也。周将交刃而誓之,以致民志也。 
  夏后氏正其德也,未用兵之刃,故其兵不杂。殷义也,始用兵之刃矣。周力也,尽用兵之刃矣。 
  夏赏于朝,贵善也。殷戮于市,威不善也。周赏于朝,戮于市,劝君子惧小人也。三王彰其德一也。 
  兵不杂则不利。长兵以卫,短兵以守,太长则难犯太短则不及。太轻则锐,锐则易乱。太重则钝,钝则不济。 
  戎车:夏后氏曰钩车,先正也;殷曰寅车,先疾也;周日元戎,先良也。旗:夏后氏玄,首人之孰也,殷白,天之义也;周黄,地之道也。章:夏后氏以日月,尚明也;殷以虎,尚威也;周以龙,尚文也。 
  师多务威则民诎,少威则民不胜。上使民不得其义,百姓不得其叙,技用不得其利,牛马不得其任,有司陵之,此谓多威。多威则民诎。上不尊德而任诈匿,不尊道而任勇力,不贵用命而贵犯命,不贵善行而贵暴行,陵之有司,此谓少威,少威则民不胜。 
  军旅以舒为主,舒则民力足。虽交兵致刃,徒不趋,车不驰,逐奔不踰列,是以不乱。军旅之固,不失行列之政,不绝人马之力,迟速不过诫命。 
  古者,国容不入军,军容不入国。军容入国,则民德废;国容入军,则民德弱。故在国言文而语温,在朝恭以逊,修己以待人,不召不至,不问不言,难进易退,在军抗而立,在行遂而果,介者不拜,兵车不式,城不上趋,危事不齿。故礼与法表里也,文与武左右也。 
  古者贤王,明民之德,尽民之善,故无废德,无简民,赏无所生,罚无所试。有虞氏不赏不罚,而民可用,至德也。夏赏而不罚,至教也。殷罚而不赏,至威也。周以赏罚,德衰也。赏不踰时,欲民速得为善之利也。罚不迁列,欲民速规为不善之害也。大捷不赏,上下皆不伐善。上苟不伐善,则不骄矣,下苟不伐善,必亡等矣。上下不伐善若此,让之至也。大败不诛,上下皆以不善在己,上苟以不善在己,必悔其过,下苟以不善在己,必远其罪。上下分恶若此,让之至也。 
  古者戌军,三年不兴,覩民之劳也;上下相报若此,和之至也。得意则恺歌,示喜也。偃伯灵台,答民之劳,示休也。 

定爵 第三 
凡战,定爵位,著功罪,收游士,申教诏,询厥众,求厥技,方虑极物,变嫌推疑,养力索巧,因心之动。 
  凡战,固众,相利,治乱,进止服正,成耻,约法,省罚,小罪乃杀,小罪胜,大罪因。 
  顺天、阜财、怿众、利地、右兵,是谓五虑。顺天奉时,阜财因敌。怪众勉若。利地,守隘险阻。右兵,弓矢御、殳矛守、戈戟助。凡五兵五当,长以卫短,短以救长。迭战则久,皆战则强。见物与侔,是谓两之。主固勉若,视敌而举。 
  将心,心也,众心,心也。马、牛、车、兵、佚饱,力也。教惟豫,战惟节。将军,身也,卒,支也,伍,指姆也。 
  凡战,智也。斗,勇也。陈,巧也。用其所欲,行其所能,废其不欲不能。于敌反是。 
  凡战,有天,有财,有善。时日不迁,龟胜微行,是谓有天。众有有,因生美,是谓有财。人习陈利,极物以豫,是调有善。人勉及任,是谓乐人。 
  大军以固,多力以烦,堪物简治,见物应卒,是谓行豫。 
  轻车轻徒,弓矢固御,是谓大军。 
  密静多内力,是谓固陈。因是进退,是谓多力。 
  上暇人数,是谓烦陈。然有以职,是谓堪物。因是辨物,是谓简治。 
  称众,因地,因敌令陈;攻战守,进退止,前后序,车徒因,是谓战参。 
  不服、不信、不和、怠、疑、厌、慑、枝、拄、诎、顿、肆、崩、缓,是渭战患。 
  骄傲,慑慑,吟旷,虞惧,事悔,是谓毁折。 
  大小,坚柔,参伍,众寡,凡两,是谓战权。 
  凡战,间远,观迩,因时,因财,发信,恶疑。作兵义,作事时,使人惠,见敌静,见乱暇,见危难无忘其众。 
  居国惠以信以信,在军广以武,刃上果以敏。居国和,在军法,刃上察。居国见好,在军见方,刃上见信。 
  凡陈,行惟疏,战惟密,兵惟杂,人教厚,静乃治。威利章,相守义,则人勉。虑多成则人服。时中服厥次治。物既章,目乃明。虑既定,心乃强。进退无疑见敌无谋,听诛。无诳其名,无变其旗。 
  凡事善则长,因古则行。誓作章,入乃强,灭历祥。灭厉之道:一曰义。被之以信,临之以强,成基一天下之形,人莫不就,是谓兼用其人。一曰权。成其溢,夺其好,我自其外,使自其内。 
  一曰人,二曰正,三曰辞,四曰巧,五曰火,六曰水,七曰兵,是谓七政。荣、利、耻、死,是谓四守。容色积威,不过改意。凡此道也。 
  唯仁有亲。有仁无信,反败厥身。 
  人人,正正,辞辞,火火。 
  凡战之道:既作其气,因发其政。假之以色,道之以辞。因惧而戒,因欲而事,蹈敌制地,以职命之,是谓战法。 
  凡人之形;由众之求,试以名行,必善行之。若行不行,身以将之。若行而行,因使勿忘,三乃成章,人生之宜,谓之法。 
  凡治乱之道,一曰仁,二曰信,三曰直,四曰一,五曰义,六曰变,七曰专。 
  立法,一曰受,二曰法,三曰立,四曰疾,五曰御其服,六曰等其色,七曰百官宜无淫服。 
  凡军,使法在己曰专。与下畏法曰法。军无小听,战无小利,日成,行微曰道。 
  凡战,正不行则事专,不服则法。不相信则一,若怠则动之,若疑则变之,若人不信上,则行其不复。自古之政也。 


严位 第四 
凡战之道,位欲严,政欲栗,力欲窕,气欲闲,心欲一。 
  凡战之道,等道义,立卒伍,定行列,正纵横,察名实。立进俯,坐进跪。畏则密,危则坐。远者视之则不畏,迹者勿视则不散。位,下左右,下甲坐,誓徐行之,位逮徒甲,筹以轻重。振马躁,徒甲畏亦密之,跪坐、坐伏,则膝行而宽誓之。起、躁,鼓而进,则以铎止之。衔枚、誓、糗、坐,膝行而推之。执戮禁顾,噪以先之。若畏太甚,则勿戮杀,示以颜色,告之以所生,循省其职。 
  凡三军:人戒分日;人禁不息,不可以分食;方其疑惑,可师可服。 
  凡战:以力久,以气胜。以固久,以后胜,本心固,新气胜。以甲固,以兵胜。凡车以密固,徒以坐固,甲以重固,兵以轻胜。 
  人有胜心,惟敌之视。人有畏心,惟畏之视。两心交定,两利若一。两为之职,惟权视之。 
  凡战:以轻行轻则危,以重行重则无功,以轻行重则败,以重行轻则战,故战相为轻重。 
  舍谨甲兵,行慎行列,战谨进止。 
  凡战,敬则慊,率则服。上烦轻,上暇重。奏鼓轻舒鼓重。服肤轻,服美重。 
  凡马车坚,甲兵利,轻乃重。 
  上同无获,上专多死,上生多疑,上死不胜。 
  凡人,死爱,死怒,死威,死义,死利。凡战,教约人轻死,道约人死正。 
  凡战:若胜,若否。若天,若人。 
  凡战:三军之戒,无过三日;一卒之警,无过分日;一人之禁,无过瞬息。 
  凡大善用本,其次用末。执略守微,本末惟权。战也。 
  凡胜,三军一人,胜。 
  凡鼓,鼓旌旗,鼓车,鼓马,鼓徒,鼓兵,鼓首鼓足,七鼓兼齐。 
  凡战,既固勿重。重进勿尽,几尽危。 
  凡战,非陈之难,使人可陈难,非使可陈难,使人可用难,非知之难,行之难。 
  人方有性,性州异,教成俗,俗州异,道化俗。 
  凡众寡,既胜若否。兵不告利,甲不告坚,车不告固,马不告良,众不自多,未获道。 
  凡战,胜则与众分善。若将复战,则重赏罚。若使不胜,取过在己。复战,则誓以居前,无复先术。胜否勿反,是谓正则。 
  凡民,以仁救,以义战,以智决,以勇斗,以信专,以利劝,以功胜。故心中仁,行中义,堪物智也,堪大勇也,堪久信也。 
  让以和,人以洽,自予以不循,争贤以为人,说其心,效其力。 
  凡战,击其微静,避其强静;击其疲劳,避其闲窕;击其大惧,避其小惧,自古之政也。


用众 第五 
凡战之道,用寡固,用众治,寡利烦,众利正。用众进止,用寡进退。众以合寡,则运裹而阙之,若分而迭击。寡以待众,若众疑之,则自用之。擅利,则释旗迎而反之。敌若众,则相众而受裹。敌若寡若畏,则避之开之。 
  凡战,背风背高,右高左险,历沛历圮,兼舍环龟。 
  凡战,设而观其作,视敌而举。待则循而勿鼓,待众之作。攻则屯而伺之。 
  凡战,众寡以观其变。进退以观其固,危而观其惧,静而观其怠,动而观其疑,袭而观其治。击其疑,加其卒,致其屈。袭其规,因其不避,阻其图,夺其虑,乘其惧。 
  凡从奔勿息,敌人或止于路则虑之。 
  凡近敌都,必有进路。退,必有反虑。 
  凡战,先则弊,后则慑,息则怠,不息亦弊,息久亦反其慑。 
  书亲绝,是谓绝顾之虑。选良次兵,是谓益人之强。弃任节食,是谓开人之意。自古之政也。 



23
发表于 2010-7-23 09:03:51 | 只看该作者
6级?你一人一路还是走下路中间没这么快把下电位掩护你大钱倒是有可能司马神装飞孙子巫术权杖估计再出就没多大用了给电位买点吃穿的吧
22
发表于 2010-7-21 08:26:36 | 只看该作者
zenme mei you la?
21
发表于 2010-7-21 08:26:11 | 只看该作者
???
20
 楼主| 发表于 2009-8-22 10:37:14 | 只看该作者
 

古者贤王,明民之德,尽民之善,故无废德,无简民,赏无所生,罚无所试。有虞氏不赏不罚,而民可用,至德也。夏赏而不罚,至教也。殷罚而不赏,至威也。周以赏罚,德衰也。

戎车:夏后氏曰钩车,先正也;殷曰寅车,先疾也;周日元戎,先良也。旗:夏后氏玄,首人之孰也,殷白,天之义也;周黄,地之道也。章:夏后氏以日月,尚明也;殷以虎,尚威也;周以龙,尚文也。 

夏后氏正其德也,未用兵之刃,故其兵不杂。殷义也,始用兵之刃矣。周力也,尽用兵之刃矣。 
夏赏于朝,贵善也。殷戮于市,威不善也。周赏于朝,戮于市,劝君子惧小人也。三王彰其德一也。  

 

这些话,让人想起了《孟子》中所说,孟子言必称尧舜。《司马法》也崇拜古代,认为有虞氏胜过夏朝,夏朝胜过商朝,商朝胜过周朝。当然这和我们小时候所学的历史完全不一样,我们往往认为夏商是奴隶社会野蛮残酷。

其实未必如此,个人认为先秦诸子如此异口同声的赞誉夏商周三代,恐怕那个时候确实是一个道德盛世,我们知道原始社会具有共产主义的特点,那个社会确实不存在赏罚问题,大家亲如一体,遇到事情都能够相互帮助,配合。尽管我们认为那个时候生产力低下,人们不得不如此,但是如果在生产力发达的情况下,能够做到“不赏不罚,而民可用”,无疑到达了“至德也”的管理境界。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先秦诸子对上古时代道德水平的向往,无异于对共产主义社会的向往。

那么在当今社会中,这样的管理境界是否存在呢?

 

个人认为是存在的。比如一些非常成功的创业团队中,也许史玉柱的创业团队、郭广昌的创业团队一定程度上符合这样的情况。虽然有一个人是领导者是王,但是他不需要用赏罚,去管理团队中的成员,他用行动、用人格去管理他们,一旦用了赏罚,团队中亲如一家的气氛就被破坏了,至德的情形就不存在了。所以史玉柱和郭广昌的团队能够几十年跟随他们不离不弃。

19
 楼主| 发表于 2009-8-22 10:19:58 | 只看该作者

唉,我可不敢也没有能力给大家上课啊,白话《司马法》的书,市面上也有,我希望的是和喜欢兵法的家人讨论《司马法》。

 

不过,我会尽力把我学习心得拿出来的。

 

下面我来和大家分享《司马法》中最让人无语,最被视为老古董的内容。个人认为其中有着完全被我们忽视的伟大价值。

18
发表于 2009-8-19 23:45:56 | 只看该作者

      主继续啊,俺们伸着脖子侯着呢。

17
发表于 2009-8-16 00:45:05 | 只看该作者
      用兵者以仁为先,是真真正正的兵法。读第一篇时我想到了赵奢评他儿子赵括的话,说此子兵法理论纯熟,辩论无敌,但他以战争为论争游戏,对兵凶战危、死人亡国的道理没有体会,是不能带兵打仗的。老将真有智慧。
16
 楼主| 发表于 2009-8-10 15:14:16 | 只看该作者

另,《司马法》文辞古雅,翻译很难,即使是著名的军事理论学者黄朴民先生的翻译,也有很多可以值得商榷的地方,有兴趣的家人不妨一起来讨论,这部被人们忽视的伟大兵法。

15
 楼主| 发表于 2009-8-10 15:12:14 | 只看该作者

楼上所说的这一段,也是《司马法》比较有特色的一段,讲了组织中一项法律或者政策的出台和推行的具体方法。

 

凡人之形;由众之求,试以名行,必善行之。若行不行,身以将之。若行而行,因使勿忘,三乃成章,人生之宜,谓之法。

 

试翻译:

 

凡是要求人们执行、遵守的各项规章制度或者政策,应当来源于人们的共同要求,在全面推行之前,需要试行,看看它的效果是否和一开始所预期的那样,虽然试行,也要认真妥善的试行,(有时候,一项政策本身是好的,也可能因为执行时不认真而出问题)如果应该有效果却没有发生预期的效果,那么领导者应当亲身去体验,去执行,看看问题到底出在决策环节还是执行过程中。如果达到了预期的效果,那么就应当让下属牢记这些政策规章,让他们反复实践至少三次以上,才能完全巩固,这种得到人们认同并且能够很好的执行的规章制度或政策,才能说算的上“法”。(否则,不过是一种领导者的提议、要求或者命令)

 

这里《司马法》已经区分了法治和人治了。领导者发布的命令即使得到了下属的执行,也不能算“法”,真正的“法”,是脱离领导者个人,而独立存在的,同时必须是合情合理的。既有西方法律的独立性特点,又有东方法律讲求合情合理的一面,这样的法律规章制度或者政策才有生命力,才有执行力。企业领导者则出台一项关系到全体员工利益的政策时,如薪酬政策、绩效管理方案的时候,是否可以像《司马法》提出的那样呢?我想如果能够那样做,效果一定会非常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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