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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zwznj - 

[读书评论] [原创]今天开始分享学习《司马兵法》的心得,首先把原文发给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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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8-4 19:31:05 | 只看该作者

分享之一,恳请家人多提意见!

 

仁本 第一 
古者,以仁为本,以义治之之谓正。正不获意则权。权出于战,不出于中人。是故杀人安人,杀之可也;攻其国,爱其民,攻之可也;以战止战,虽战可也。故仁见亲,义见说智见恃,勇见方,信见信。内得爱焉,所以守也;外得威焉,所以战也。 

 

首先,我认为,古代典籍的开篇大都是有特别意义的,比如《礼记》开篇就是“勿不敬”,道出了“礼”的本质,“礼”主敬,失去了敬,礼就成了形式;再让《论语》开篇“学而时习之,不亦悦乎”,说明《论语》要谈论的基本问题,就是谈通过学习实践,来修身,继而达到快乐的人生境界。《老子》开篇“道可道,非常道”,谈道,谈有无,谈玄,也是把《老子》中最重要最核心的内容提出来了。

《司马法》也是如此,开篇就提出了贯彻整部书的基本原则,那就是“以仁为本”,这是最高原则,任何原则都不可以高过这个原则。在仁义没有办法达到目的的时候,才会可以考虑权变,然而这种权变也是以仁义为出发点和归宿的。而且这种权变只能出现在战争中,不可以出现在对待一些基本问题特别是关于人的基本问题方面。(何谓中,《中庸》说,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那么文中的“中人”就可用解释为关于人的根本方面,用现代的话来说,就是针对基本人权方面的问题是不可以权变的,如果权变就违反了以仁为本的原则。所以杀人安人,一定是杀有罪之人,一定是那些铁了心帮助有罪之人的人,而不是无辜的,像孙子提出的因为泄密杀间谍的行为,司马法中是绝对不能允许的。战争的目的绝对不是利益,而是消灭战争,建立稳定的和平。并非不战而屈人之兵,而是要建立一个充满仁爱与和谐的秩序。(不战而屈人之兵,其实就是口服心不服,等到形势变了,当时屈服的一方必定会起来报复)正所谓“先王之治,顺天之道,设地之宜,官司之德,而正名治物,立国辨职,以爵分禄,诸侯说怀,海外来服,狱弭而兵寝,圣德之治也。”

所以我认为司马法追求的境界高于孙子兵法。

下面一句“故仁见亲,义见说,智见恃,勇见方,信见信。”讲的是儒家提倡的仁义智勇信等德行对获得竞争优势的意义。领导者仁爱,下属会亲近他,领导者做事合理得当,下属会高兴,领导者有眼光、远见,下属会依靠他。领导者勇敢、意志坚定,下属会效法,领导讲信用,下属会信任他。

这样领导者在组织内部得到了众人的拥戴,在组织外部有崇高的威望,就有了和其他组织境界的资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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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8-4 19:34:40 | 只看该作者
一个行业中的老大,应当像《司马法》中的王者一样,追求圣德之治,而不是不战而屈人之兵。才有可能发展出百年基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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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8 14:14:04 | 只看该作者
      名听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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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10 11:58:58 | 只看该作者
凡人之形;由众之求,试以名行,必善行之。若行不行,身以将之。若行而行,因使勿忘,三乃成章,人生之宜,谓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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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8-10 15:12:14 | 只看该作者

楼上所说的这一段,也是《司马法》比较有特色的一段,讲了组织中一项法律或者政策的出台和推行的具体方法。

 

凡人之形;由众之求,试以名行,必善行之。若行不行,身以将之。若行而行,因使勿忘,三乃成章,人生之宜,谓之法。

 

试翻译:

 

凡是要求人们执行、遵守的各项规章制度或者政策,应当来源于人们的共同要求,在全面推行之前,需要试行,看看它的效果是否和一开始所预期的那样,虽然试行,也要认真妥善的试行,(有时候,一项政策本身是好的,也可能因为执行时不认真而出问题)如果应该有效果却没有发生预期的效果,那么领导者应当亲身去体验,去执行,看看问题到底出在决策环节还是执行过程中。如果达到了预期的效果,那么就应当让下属牢记这些政策规章,让他们反复实践至少三次以上,才能完全巩固,这种得到人们认同并且能够很好的执行的规章制度或政策,才能说算的上“法”。(否则,不过是一种领导者的提议、要求或者命令)

 

这里《司马法》已经区分了法治和人治了。领导者发布的命令即使得到了下属的执行,也不能算“法”,真正的“法”,是脱离领导者个人,而独立存在的,同时必须是合情合理的。既有西方法律的独立性特点,又有东方法律讲求合情合理的一面,这样的法律规章制度或者政策才有生命力,才有执行力。企业领导者则出台一项关系到全体员工利益的政策时,如薪酬政策、绩效管理方案的时候,是否可以像《司马法》提出的那样呢?我想如果能够那样做,效果一定会非常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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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8-10 15:14:16 | 只看该作者

另,《司马法》文辞古雅,翻译很难,即使是著名的军事理论学者黄朴民先生的翻译,也有很多可以值得商榷的地方,有兴趣的家人不妨一起来讨论,这部被人们忽视的伟大兵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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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16 00:45:05 | 只看该作者
      用兵者以仁为先,是真真正正的兵法。读第一篇时我想到了赵奢评他儿子赵括的话,说此子兵法理论纯熟,辩论无敌,但他以战争为论争游戏,对兵凶战危、死人亡国的道理没有体会,是不能带兵打仗的。老将真有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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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19 23:45:56 | 只看该作者

      主继续啊,俺们伸着脖子侯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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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8-22 10:19:58 | 只看该作者

唉,我可不敢也没有能力给大家上课啊,白话《司马法》的书,市面上也有,我希望的是和喜欢兵法的家人讨论《司马法》。

 

不过,我会尽力把我学习心得拿出来的。

 

下面我来和大家分享《司马法》中最让人无语,最被视为老古董的内容。个人认为其中有着完全被我们忽视的伟大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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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8-22 10:37:14 | 只看该作者
 

古者贤王,明民之德,尽民之善,故无废德,无简民,赏无所生,罚无所试。有虞氏不赏不罚,而民可用,至德也。夏赏而不罚,至教也。殷罚而不赏,至威也。周以赏罚,德衰也。

戎车:夏后氏曰钩车,先正也;殷曰寅车,先疾也;周日元戎,先良也。旗:夏后氏玄,首人之孰也,殷白,天之义也;周黄,地之道也。章:夏后氏以日月,尚明也;殷以虎,尚威也;周以龙,尚文也。 

夏后氏正其德也,未用兵之刃,故其兵不杂。殷义也,始用兵之刃矣。周力也,尽用兵之刃矣。 
夏赏于朝,贵善也。殷戮于市,威不善也。周赏于朝,戮于市,劝君子惧小人也。三王彰其德一也。  

 

这些话,让人想起了《孟子》中所说,孟子言必称尧舜。《司马法》也崇拜古代,认为有虞氏胜过夏朝,夏朝胜过商朝,商朝胜过周朝。当然这和我们小时候所学的历史完全不一样,我们往往认为夏商是奴隶社会野蛮残酷。

其实未必如此,个人认为先秦诸子如此异口同声的赞誉夏商周三代,恐怕那个时候确实是一个道德盛世,我们知道原始社会具有共产主义的特点,那个社会确实不存在赏罚问题,大家亲如一体,遇到事情都能够相互帮助,配合。尽管我们认为那个时候生产力低下,人们不得不如此,但是如果在生产力发达的情况下,能够做到“不赏不罚,而民可用”,无疑到达了“至德也”的管理境界。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先秦诸子对上古时代道德水平的向往,无异于对共产主义社会的向往。

那么在当今社会中,这样的管理境界是否存在呢?

 

个人认为是存在的。比如一些非常成功的创业团队中,也许史玉柱的创业团队、郭广昌的创业团队一定程度上符合这样的情况。虽然有一个人是领导者是王,但是他不需要用赏罚,去管理团队中的成员,他用行动、用人格去管理他们,一旦用了赏罚,团队中亲如一家的气氛就被破坏了,至德的情形就不存在了。所以史玉柱和郭广昌的团队能够几十年跟随他们不离不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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