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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职调查保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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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5-26 09:58: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前几天谈到尽职调查的问题,我先将自己起草的“尽职调查保密协议”发上来,请大家指正:

尽职调查保密协议

甲方:
乙方:

乙方就可能与甲方公司或其股东进行股权交易的考虑相联系,向甲方索要相关文件、信息,以便乙方对甲方做出具体评价。甲乙双方就尽职调查阶段的保密职责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1、        保密责任的范围:
作为甲方提供此类信息的条件,包括甲方所提供的所有数据、报告、说明、预测及记录,这些文件所包含或反映的信息在此统称为“评价资料”; 乙方同意有责任保证“评价资料”不会被用以伤害合作利益,乙方同意评价资料将会被独立用于上述目的;乙方对“评价资料”的保密责任不包括如下信息:
(1)、这些信息以经或变得适于公布;
(2)、这些信息以经或变得在乙方而言是不可信赖的信息来源上;
(3)、或者在被提供之前这些信息乙方已经拥有;
(4)、或者这些信息由乙方独立获得。

2、        保密责任的期限:
乙方同意此类信息将由乙方及乙方的顾问保持秘密5年。
(1)、假如任何此类信息可能会被披露给乙方的董事、高级职员和雇员及顾问代表,他们因为要评价甲乙方之间可能的交易而需要知道此类信息,乙方应通知其这些信息的秘密实质,并由乙方指导秘密处理此类信息,并假设在该协议下与乙方负有同样的责任;
(2)、任何此类信息的披露可能在甲方的书面同意下才能进行,乙方要对其代理人或雇员破坏协议而负责。

3、        如果最终不能达成交易,乙方要迅速返还给甲方所有包含或反映有关评价资料信息的书面资料,不保留整个文件或其部分内容的任何复印件、摘录或其他任何复制品。所有文件、备忘录、注释或者其他诸如此类的文字、资料,凡是包含评价资料的信息,不论是乙方准备的还是乙方的顾问准备的,都要销毁,而这种销毁必须对甲方有文字签证,并由权威职员监督销毁。
4、        甲方努力提供甲方所知的有关乙方调查目的所需的评价资料信息,并对评价资料的准确性作出承诺。甲方同意对乙方从评价资料中推论得出的结论承担责任。
5、        甲方在履行其权力和特权时,不存在放弃其权力或只能部分履行权力,从而阻止其更深入地履行权力和特权的因素。
6、        本协议受中国法律制约,其结构及其生效与该法律要求相一致。
7、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沙发
发表于 2003-5-26 10:41:00 | 只看该作者
不错的文本,我也把手中其他一些保密协议样本(包括员工保密协议)贴在下面。
板凳
发表于 2003-5-26 10:42:00 | 只看该作者
项目保密协议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身份证号:

             保密项目:
             项目组成员:


  乙方因参与甲方关于________ 项目的有关工作,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为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订立本保密协议。

           第一条 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的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范围包括:
1、技术信息:
  包括技术方案、设计要求、服务内容、实现方法、运作流程、技术指标、软件系统、数据库、运行环境、作业平台、测试结果、图纸、样本、模型、使用手册、技术文档、涉及技术秘密的业务函电等等;
2、经营信息:
  包括客户名称、客户地址及联系方式、需求信息、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进货渠道、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项目组人员构成、费用预算、利润情况及不公开的财务资料等等;
3、其他事项:
  甲方依照法律规定(如通过与项目对方当事人缔约)和有关协议(如技术合同等)的约定要求乙方承担保密义务的其他事项。

           第二条 乙方的保密义务

 对第一条所称的该项目商业秘密,乙方承担以下保密义务:
1、 主动采取加密措施对上述所列及之商业秘密进行保护,防止
  不承担同等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者知悉及使用;
2、 不得刺探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包括利用计算机进行检索、浏览、复制等)获取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
3、 不得向不承担同等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
4、 不得允许(包括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行为)或协助不承担同等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
5、 不论因何种原因终止参与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工作后,都不得利用该项目之商业秘密为其他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包括自办企业)服务;
6、 该项目的商业秘密所有权始终全部归属甲方,乙方不得利用自身对项目不同程度的了解申请对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所有权,在本协议签订前乙方已依法具有某些所有权者除外;
7、 如发现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公司报告。            第三条 保密期限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本协议签订时开始,到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公开时止。乙方是否继续参与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工作,不影响保密义务的承担。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 如果乙方未履行本协议第二条所规定的保密义务,但尚未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严重后果的应当承担不超过人民币5000   元的违约罚款;
2、 如果因为乙方前款所称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的损失或严重后果的,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损失赔偿见本条第(3)款所列。
3、本条第2款所述损失赔偿包括:
  A、损失赔偿额为甲方因乙方的违反协议行为所受到的实际________经济损失,计算方法为:因乙方的侵权行为导致甲方的产品销售数量下降,其销售数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1套产品利润所得之积;
  B、如果甲方的损失依照A款所述的计算方法难以计算,损失赔偿额为乙方支付不低于甲方就该项目商业秘密已发生的投资费用的1%作为损失赔偿额;
  C、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反协议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
  d、因乙方的违反协议行为侵犯了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权利,甲方可以选择根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第五条 争议的解决办法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者共同委托双方信任的第三方调解。协商、调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协商、调解的,任何一方都有提起诉讼的权利。

          第六条 协议的效力和变更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起生效。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诉诸法律解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4
发表于 2003-5-26 10:42:00 | 只看该作者
保密协议

                      (    )和上海上外网络教育发展有限公司(“上外网”)在双方委托翻译业务中达成如下保密条款:

(a)        “上外网”从(   )获得的保密资料(资料)只用于此项翻译业务,不得以任何方式用作其他用途;

(b)        “上外网”严格控制资料的保密性。除非事先征得(   )的书面同意,否则不得把资料以任何理由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c)        “上外网”除翻译需要外禁止复制全部或部分资料。资料原件和复印件须在翻译完成后随同翻译稿一起归还给(   );

(d)        “上外网”保证只有与此业务相关的人员才能获得此份资料,并保证相关人员遵守此协议中上述的各项条款。


以上条款将不适用于以下情形:

1.        上述所提及的资料在递交给“上外网”之前,已经为“上外网”所拥有的材料范围之内;

2.        签订此协议之后,有与此业务无关的第三方向“上外网”提供此份资料;

3.        签订此协议之后,此份资料成为公共或公用信息/知识(非“上外网”方的失职或失误所致);

4.        按照法律条款必须提供给相关法律机构。

以上条款适用于双方既定的翻译业务全过程,而不论双方之后是否进行进一步的业务合作。

本协议由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上海上外网络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签字:                                                                        签字:                                               
盖章:                                                                        盖章:                                               
日期:                                                                        日期:
5
发表于 2003-5-26 10:43:00 | 只看该作者
保密协议

甲方(员工):
乙方(企业):
 
鉴于甲方在乙方任职,并获得乙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就甲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乙方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订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双方确认,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乙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乙方享有。乙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甲方应当依乙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乙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上述发明创造、技术秘密及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发明权、署名权(依照法律规定应由乙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权利由作为发明人、创作人或开发者的甲方享有,乙方尊重甲方的精神权利并协助甲方行使这些权利。

第二条 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乙方业务相关的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甲方主张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向乙方申明。经乙方核实,认为确属于非职务成果的,由甲方享有知识产权,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明确授权的前提下利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转让。
甲方没有申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成果,乙方可以使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即使日后证明实际上是非职务成果的,甲方亦不得要求乙方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甲方申明后,乙方对成果的权属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三条 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乙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乙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甲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第四条 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甲方承诺,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乙方的其他职员)知悉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第五条 双方同意,甲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乙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甲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甲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自离职之日5年内 。
甲方认可,乙方在支付甲方的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甲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甲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第六条 甲方承诺,在为乙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若甲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仅指控时,甲方应当承担乙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乙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甲方追偿。上述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可以从甲方的工资报酬中扣除。

第七条 甲方在履行职务时,按照乙方的明确要求或者为了完成乙方明确交付的具体工作任务必然导致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若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不得由甲方承担或部分承担。

第八条 甲方承诺,其在乙方任职期间,非经乙方事先同意,不在与乙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代理人、顾问等等。

第九条 甲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乙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乙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若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甲方自备的,则视为甲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物的所有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应当在甲方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甲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

第十条 甲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乙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乙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乙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但当记录着秘密信息的栽体是由甲方自备的,且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可以由乙方将秘密信息复制到乙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种情况甲方无须将载体返还,乙方也无须给予甲方经济补偿。

第十一条 本合同提及的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
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等。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中所称的任职期间,以甲方从乙方领取工资为标志,并以该项工资所代表的工作期间为任职期间。
本合同中所称的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的时间为准。
甲方拒绝领取工资且停止履行职务的行为,视为提出辞职。

第十三条 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四条 甲方如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应当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其年收入30倍的违约金 ;无论违约金给付与否,乙方均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甲方的聘用关系。
甲方的违约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乙方的损失。违约金不能代替赔偿损失,但可以从损失额中抵扣。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 本合同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合同为准。本合同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甲方: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
地址:
电话:
              年 月 日
6
发表于 2003-5-26 10:43:00 | 只看该作者
保密协议范本

  

保密协议

本保密协议范本可能不适合贵方使用要求,仅供贵方参考。我方不保证本协议的适用性,而且我方不承担因使用本协议范本而产生的任何责任。

  

保密协议

  

本协议于2000年  月   日由

1,[披露方] (以下称“披露方”)和

2,[接受方] (以下称“接受方”)签订,

披露方和接受方以下共称为“双方”

  

简述

A.        接受方理解披露方已经或即将披露有关[ ]的资料,这些过去、现在或后来披露给接受方的资料以下称为披露方的“产权资料”

  

有效条款

  

1.     对披露方披露的产权资料,接受方在此同意:(i) 严守产权资料机密,并采取所有预防措施保护该产权资料(包括但不仅限于接受方为保护其自有机密材料所采用的措施),(ii) 不泄露任何产权资料或源自于产权资料的任何资料给任何第三方,(iii) 除用于内部评估其与披露方的关系之外,任何时候均不得利用该产权资料,以及 (iv) 不复制或颠倒设计该产权资料。接受方应争取其接受产权资料或能接触产权资料的雇员、代理、和分包商签订一份保密协议或类似的协议,此协议的实质内容应与本协议相似。

2.     未准予任何权利或许可的条件下,披露方同意上述条款不适用于披露后五年以后的任何资料,也不适用于接受方能说明其具有下述情形的任何资料:(i) 已经或正在变成(不是通过接受方或其会员、代理、咨询单位或雇员的不正确作为或不作为而导致变成的)普通大众可以获取的资料,或者 (ii) 能书面证明接受方从披露方收到资料之前已经拥有或熟知的资料,除非接受方非法占有该资料,或者 (iii) 由第三方合法披露给他的资料,或者 (iv) 未使用披露方的产权资料,由接受方独立开发出来的资料。只要接受方采取勤勉合理的努力来减少泄密且允许披露方寻求保护令,接受方可以应法律或法庭命令的要求披露资料。

3.     任何时候,只要收到披露方的书面要求,接受方应立即归还全部产权资料和文件、或包含该产权资料的媒体及其任何或全部复印件或摘要给披露方。如果该产权资料属于不能归还的形式、或已经复制或转录到其他资料中,则应销毁或删除之。

4.     接受方理解本协议 (i) 并不要求披露任何产权资料或者 (ii) 并不需要披露方进行任何交易或发生任何关系。

5.     接受方进一步承认并同意,对于提供给接受方或其顾问的产权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披露方或者其任何一个主管、官员、雇员、代理或顾问现在或将来均没有进行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意思表示或保证,并且现在或将来均不承担任何责任或义务;接受方应自己负责评估该产权资料。

6.     任何一方在任何时间任何期限里没有享受其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并不能解释为他已经放弃了该权利。如果本协议的任何部分、条款或规定是不合法的或者是不可执行的,协议其他部分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仍不受影响。未经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分配或转让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权利。未经双方事先书面达成一致意见,本协议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而更改。除非本协议的任何意思表示或保证具有欺诈性,本协议业已包含了双方对合约事项的全部理解,它可取代此前的所有相关意思表示、书面材料、谈判或谅解。

7.     本协议受披露方所在地法律管辖(如披露方所在地不只一个国家,则为其总部所在地)(“地域”)。双方同意将由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提交给地域内的非排他性法庭审理。

  

  

[披露方]                       [接受方]

  

签字:                         签字:

     ―――――――――――         ―――――――――――

姓名:                         姓名:

     ―――――――――――         ―――――――――――

职务:                   职务:      

     -――――――――――         ――――――――-――

地址:                         地址:

     ―――――――――――         ――――――――――-

日期:                         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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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5-26 10:43:00 | 只看该作者
上海多项目晶圆(MPW)计划
保密协议
甲方:
地址:
代表:

乙方:上海集成电路设计研究中心
地址:上海市北京东路668号G区7楼
代表: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甲方参加乙方组织的多项目晶圆(MPW)流片一事,特制定保密协议如下:
1.        本协议的甲方为产业界、教育界及研究机构自愿参加多项目晶圆流片的申请者。

2.        乙方提供甲方参加MPW所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形载体,用途仅限于甲方参加多项目晶圆流片。甲方不得复制以上的任何资料,或向第三方泄露。

3.        甲方参加多项目晶圆流片,向乙方提供的设计数据属甲方所有,乙方负有保密的责任,不得将该数据挪作他用,包括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4.        甲方必须保证其委托内容绝无任何违反专利法、或其他知识产权相关的规定。如有涉及侵害他人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行为发生,甲方愿负一切法律责任。

5.        甲、乙双方对本协议规定的保密内容自签订之日起5年内负有保密的义务。

6.        对本协议内容的任何违反,视作违约,违约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承担违约责任。

7.        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和变更,必须经双方书面同意,并由双方重新签章。

8.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章后即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上海集成电路设计研究中心(公章)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8
发表于 2003-5-26 10:44:00 | 只看该作者
江苏省企业商业秘密保密协议

(参考文本)(A)

江苏省人民政府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办公室

江苏省科学技术委员会

 

甲方:(企业)

住址:

法定代表人:

邮政编码:

乙方:(员工)

住址:

身份证号码:

乙方因为在甲方单位履行职务,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为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保密协议。

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经详细审阅过协议的内容,并完成了解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一、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的甲方商业秘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B):

1、技术信息:

2、经营信息:

3、公司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二、乙方的保密义务

对第一条所称的商业秘密,乙方承担以下保密义务:

1、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商业秘密;

2、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3、不得允许(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处分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皆属于“允许”)或协助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

4、如发现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商业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企业报告。

三、保密期限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甲方对本协议第一条所述的商业秘密采取适当的保密措施并告知乙方时开始,到该商业秘密公开时止。乙方是否在职,不影响保密义务的承担。

四、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约定:

(1)如果乙方不履行本协议第二条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C);

(2)如果因为乙方前款所称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的损失,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如已经支付违约金的,应当予以扣除);

(3)前款所述损失赔偿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①损失赔偿额为甲方因乙方的违约行为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计算方法是:因乙方的侵权行为导致甲方的产品销售数量下降,其销售数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产品利润所得之积;

②如果甲方的损失依照①款所述的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额为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计算方法是:乙方从每件与违约行为直接关联的产品获得的利润乘以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所得之积;或者以不低于甲方商业秘密许可使用费的合理数额作为损失赔偿额;

③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应当包含在损失赔偿额之内;

(4)因乙方的违约行为侵犯了甲方的商业秘密权利的,甲方可以选择根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五、争议的解决办法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者共同委托双方信任的第三方调解。协商、调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协商、调解的,任何一方都有提起诉讼的权利。

六、协议的效力和变更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D)。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

甲方:(签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说     明

(A)本参考文本的订约对象为因履行职务需要而知悉甲方商业秘密的企业员工。

(B)确定哪些技术和经营信息属于甲方的商业秘密,应当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的规定来进行,既不要过窄,也不要过宽。最好由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法律工作者一起来进行确认。可能成为甲方企业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的范围包括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等;可能成为甲方单位商业秘密的经营信息的范围包括客户名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料、进货渠道、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等。此外,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如在缔约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的秘密)和有关协议的约定(如技术合同等)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也应纳入保密协议的范围。

(C)约定适当数量的违约金,一般不应当超过乙方所掌握的甲方商业秘密的许可使用价格。

(D)“签字”是指签字、盖章或者签字加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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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江苏省企业员工竞业限制合同

(参考文本)(A)

江苏省人民政府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办公室

江苏省科学技术委员会

甲方:(企业)

住址:

法定代表人:

邮政编码:

乙方:(员工)

住址:

身份证号码:

鉴于乙方已经(可能)知悉甲方重要商业秘密或者对甲方的竞争优势具有重要影响,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精神,经充分协商一致后,共同订立本合同。本合同的制定遵循如下原则:既要防止出现针对甲方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又要保证乙方依法享有的劳动权利得到实现。

双方确认,已经仔细审阅过合同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一、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承诺

1、未经甲方同意,在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甲方同类的营业;

2、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     年内(自劳动关系解除之日起计算,到劳动关系解除     年后的次日止)都不得到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就职。这些单位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单位(B):            

(3)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     年内(自劳动关系解除之日起计算,到劳动关系解除      年后的次日止)(C)都不得自办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或者从事与甲方商业秘密有关的产品的生产,所谓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主要指以下几类企业(D):              

(二)甲方承诺:

从乙方离职后开始计算竞业限制时起,甲方应当按照竞业限制期限向乙方支付一定数额的竞业限制补偿费。补偿费的年支付额由下列公式求得:

C=(AI-PI)

C:竞业限制年补偿费;

AI:乙方离开甲方单位前三年或者最后一年从甲方获得的平均收入;

PI:乙方承担竞业限制义务后,从事其他工作实际或能够获得的收入。

补偿费的数额不得低于乙方离开甲方单位前一年的基本工资。补偿费按年(月、季)支付(或在乙方离职时一次性计算付清),由乙方到甲方领取(或甲方通过银行支付、甲方通过邮局支付)。如乙方拒绝领取,甲方可以将补偿费向有关方面提存。

二、违约责任

(三)甲、乙双方约定

(1)乙方不履行本协议第一条第(1)项规定的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E),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收益应当还甲方。公司有权对乙方给予处分。

(2)如果乙方不履行本协议第一条(2)、(3)款所列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F)。因乙方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已经支付违约金的,应当予以扣除)。

(3)前款所述损失赔偿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①损失赔偿额为甲方因乙方的违约行为所受的实际经济损失,计算方法是::因乙方的侵权行为导致甲方的产品销售数量下降,其销售数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产品的利润所得之积;

②如果甲方的损失依照①款所述的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额为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计算方法是:乙方从每件与违约行为直接关联的产品获得的利润乘以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之积;

③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应当包含在损失赔偿额之内。

(4)因乙方的违约行为侵犯了甲方的合法权益,甲方可以选择根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四)甲、乙双方确认

(1)甲方不履行本协议第二条所列各项义务,拒绝支付乙方的竞业限制补偿费(甲方无正当理由,延迟支付该到期补偿费超过一个月,或者甲支付该到期补偿费的数额不足本协议规定数额的4/5的,即可视为拒绝支付)的,甲方应当一次性支付乙方违约金人民币          元(G)。

(2)因甲方拒绝支付乙方的竞业限制补偿费而给乙方造成其他方面的直接损失,乙方有权要求获得赔偿。因拒绝支付乙方的竞业限制补偿费而导致的直接损失,以延迟或者未支付的价款加上延迟支付期间每日万分之四的利息来计算。

三、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五)双方商定,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协议自行终止:

(1)乙方所掌握的甲方重要商业秘密已经公开,而且由于该公开导致乙方对甲方的竞争优势已无重要影响;

(2)甲方不履行本协议第二条的义务,拒绝向乙方支付竞业限制补偿费的(甲方无正当理由,延迟支付该到期补偿费达到一个月,或者甲方支付该到期补偿费的数额不足本协议规定数额的4/5的,视为拒绝支付)。

(3)甲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又没有承受其权利义务的人。

四、争议的解决办法

(六)因本协议引起的纠纷,可以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者委托双方信任的第三方调解。如一方拒绝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起诉讼。

五、合同的效力和变更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H)。本合同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说     明

(A)竞业限制合同的订约对象只限于掌握企业重要商业秘密,或者对企业的竞争优势构成重要影响的关键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不接触企业重要商业秘密或者对维护企业竞争优势影响一般的普通员工不适用本文本。

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可以参照适用本文本。

(B)竞业限制的范围包括同行业与本公司有竞争关系且本公司认为已经成为或者可能成为竞争对手的各类企业。

(C)竞业限制期限的计算,应当综合考虑乙方所掌握的商业秘能够在市场上保持竞争优势的时间、甲方企业在该商业秘密的基础上进行后续开发的进度等情况,最长不得超过3年。

(D)将与甲方重要商业秘密直接相关的、可能与甲方构成竞争关系的企业门类列出。

(E)(F)(G)违约金的数额,可以参照乙方从甲方领取的年补偿费来确定。

(H)“签字”是指签字、盖章或者签字加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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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5-26 11:36:00 | 只看该作者

我也提供一份顾问服务方面的保密协议

保密协议

甲方:           (以下称“甲方”)
乙方:           (以下称“乙方”)


一、简述
甲方理解乙方已经或即将披露有关[              ]的资料,这些过去、现在或后来披露给甲方的资料以下称为乙方的“商业资料”。

二、有效条款
1.        对乙方披露的商业资料,甲方在此同意:(i) 严守商业资料机密,并采取所有预防措施保护该商业资料(包括但不仅限于甲方为保护其自有机密材料所采用的措施),(ii) 不泄露任何商业资料或源自于商业资料的任何资料给任何第三方,(iii) 除用于内部评估其与乙方的关系之外,任何时候均不得利用该商业资料,以及 (iv) 不复制或颠倒设计该商业资料。甲方应争取其接受商业资料或能接触商业资料的雇员、代理、和分包商签订一份保密协议或类似的协议,此协议的实质内容应与本协议相似。
2.        未准予任何权利或许可的条件下,乙方同意上述条款不适用于披露后五年以后的任何资
料,也不适用于甲方能说明其具有下述情形的任何资料:(i) 已经或正在变成(不是通过甲方或其会员、代理、咨询单位或雇员的不正确作为或不作为而导致变成的)普通大众可以获取的资料,或者 (ii) 能书面证明甲方从乙方收到资料之前已经拥有或熟知的资料,除非甲方非法占有该资料,或者 (iii) 由第三方合法披露给他的资料,或者 (iv) 未使用乙方的商业资料,由甲方独立开发出来的资料。只要甲方采取勤勉合理的努力来减少泄密且允许乙方寻求保护令,甲方可以应法律或法庭命令的要求披露资料。
3.        任何时候,只要收到乙方的书面要求,甲方应立即归还全部商业资料和文件、或包含该商业资料的媒体及其任何或全部复印件或摘要给乙方。如果该商业资料属于不能归还的形式、或已经复制或转录到其他资料中,则应销毁或删除之。
4.        甲方理解本协议 (i) 并不要求披露任何商业资料或者 (ii) 并不需要乙方进行任何交易或发生任何关系。
5.        甲方进一步承认并同意,对于提供给甲方或其顾问的商业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乙方或者其任何一个主管、官员、雇员、代理或顾问现在或将来均没有进行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意思表示或保证,并且现在或将来均不承担任何责任或义务;甲方应自己负责评估该商业资料。
6.        任何一方在任何时间任何期限里没有享受其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并不能解释为他已经放弃
了该权利。如果本协议的任何部分、条款或规定是不合法的或者是不可执行的,协议其他部分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仍不受影响。未经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分配或转让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权利。未经双方事先书面达成一致意见,本协议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而更改。除非本协议的任何意思表示或保证具有欺诈性,本协议业已包含了双方对合约事项的全部理解,它可取代此前的所有相关意思表示、书面材料、谈判或谅解。
7.双方在执行本合同时若发生争议,可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共识;若经双方协商未达成共识的,可向**市有关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若经仲裁仍未达成协议的,可提交**市**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听取最后判决。


甲   方:                                           乙   方:

受权代表(签章):                                   受权代表(签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10
发表于 2003-6-11 17:07:00 | 只看该作者
好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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