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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他山之石 - 

[读书评论] [原创]大秦帝国系列讨论之六:读大秦帝国“商鞅为何会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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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23 11:42:12 | 只看该作者

纠正一下,嬴是姓而不是氏,秦王应该是姓赵,赵秦一家!

姓和氏当年是分开的,女为姓,男为氏!

我们现在的姓和氏已经合二为一了,现在的姓其实就是现在的氏,因为后来是父系社会了!原来母系社会都是母姓。男子则有氏!比如赵氏!秦孝公其实叫赵渠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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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23 11:44:19 | 只看该作者
QUOTE:
以下是引用黑土豆在2009-12-23 1:06:08的发言:
非常好的评论,从中也悟出了很多人生的哲学和管理的哲学,法,这个在今天文明社会的中国还是存在着很多的盲区。

 

提醒一下,商鞅时代的法和法治,和我们现在说的法、法治、法制是不一样的,概念体系不一样。

一个是我国古代就一直有的东西,一个是西方引进的东西,只不过翻译的时候也用了法这样的词。

千万不要混淆了。

23
发表于 2009-12-23 11:49:36 | 只看该作者
QUOTE:
以下是引用mency在2009-12-23 11:35:45的发言:

  没人愿意死,商鞅也没有那么“高尚”,为了变法的理想去死,哈哈。他死于政治斗争。商鞅是个成熟的政治人物,早就抛弃了道义和理想,不然他爬不到那么高。“变法”只是他谋求政治利益的手段,各位把手段和目的倒置了。

  他也不是没有逃跑,只不过跑到魏国去人家想把他绑回秦国,无路可去了。作为一个政治人物,权力失去了,就已经死去了,具体怎么真正死亡倒不重要了。


 

 

同意同意,我也是这个观点,呵呵。

24
发表于 2009-12-23 11:53:04 | 只看该作者
QUOTE:
以下是引用yuangeral在2009-12-23 11:42:12的发言:

纠正一下,嬴是姓而不是氏,秦王应该是姓赵,赵秦一家!

姓和氏当年是分开的,女为姓,男为氏!

我们现在的姓和氏已经合二为一了,现在的姓其实就是现在的氏,因为后来是父系社会了!原来母系社会都是母姓。男子则有氏!比如赵氏!秦孝公其实叫赵渠梁!

 

这些知识和大局相关不大,留给专家研究吧。

25
发表于 2009-12-23 13:39:03 | 只看该作者
 只能说商的任务完成了,可以退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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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23 15:28:44 | 只看该作者

这个问题应该说仅仅是就电视剧或者小说来讨论这个问题,小说、电视剧与历史并不完全是一致的。

就电视或者小说来讲,商鞅势在必亡。新君面临最重要的问题是先稳定朝政,借商鞅一死稳定各方力量,为新君留下积蓄能量的时间。而且商鞅功高盖主,商鞅在新君无法按照自己的想法治理秦国。

秦的灭亡,还需要在历史的角度去讨论,电视剧的描述只能说很多东西艺术化了吧。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12-23 15:34:06编辑过]
27
发表于 2009-12-23 20:54:34 | 只看该作者
QUOTE:
以下是引用御风而上在2009-12-21 19:05:43的发言:

楼上观点各有千秋,不过有不同意见,对待历史,我们首先要还原其真貌:

1,以当时商君在朝廷上的势力,对秦国的功绩,在国民心中的地位,在嬴氏一族中的光环,商鞅若反抗,无人能杀,何况当时惠文王刚刚登基,老氏族已经没落二十余年

2,以商君之境界,早已洞悉秦孝公一死,失势老氏族必然出来谋害他,与惠文王有旧恨难以容他,自己功高震主惠文王以难以容他,然而商君一不顺秦孝公之遗旨先下手为强;二在老氏族下手的时候没有反抗;三没有逃跑

3,握有先机而不动,可以全身而退而留,有反抗之力而不发,商鞅之死,根本与秦孝公的死无关,与惠文王的难容无关,与老氏族的恨无关,商鞅的最大理想,就是以法强国,且是永续强国,而法之精髓,就是诛行不诛心,法治必不容人治,法,必须在人犯法事实在前,然后后发制人。商鞅相信,自己亲行变法二十年,任何人犯法,必然会被法所制裁,所以商鞅宁愿留在秦国,当老氏族罗列捏造罪名的时候没有反抗,因为商鞅知道,陷害他的人必然会被按律治罪,商鞅用自己的命,来向世人证明,无论有多大权力,都不能人治于前(比如商鞅,秦孝公);无论有多么大的势力,凡犯法必然要被刑治于后(比如老氏族)。

商鞅死于自己的理想,用自己的鲜血和生命,来为秦国的强大和一统天下奠定了钢铁根基,对此,我们应该心存敬意。

赳赳老秦,共赴国难

 

 

根据《东周列国志》记载商鞅是反抗了的,他逃亡到魏国,魏王恨他卑鄙不接纳他,想住旅店,旅店老板也不接待他,最后他逃到他的封地起兵造反,攻打秦王,兵败被俘,然后才被车裂。《东周列国志》算是比较尊重历史正规的史书,应该不会造假,电视中有美好商鞅之嫌,商鞅变法根本没有那么伟大,据先秦史学家考证,商鞅完全是抄袭魏文侯时代法家先驱慎到所制定的法律制度,而且他为人卑鄙欺骗好友谋取功名,为推行新法杀人无数,刻薄寡恩,秦国魏国恨他的人千千万万,这种人不死才怪。

28
发表于 2009-12-23 22:05:32 | 只看该作者
      zwznj兄,据考证,商鞅带到秦国的法律典籍,应是魏相李俚所定的《法经》,而非慎到的书,慎到之法重“势”,即求事物之规律,君王因之而得势,借势而强权(盖君王之强权,来源于其握事物之真理,似乎是在为权力的合法性提供理论支持,金徒浅见。),道家与法家兼修,是为慎到的“法”;商鞅之法重“法”,受李俚、吴起影响大,以“刑名”作君王的治术,其不深求理论,注重操作。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12-24 11:02:22编辑过]
29
发表于 2009-12-23 22:51:32 | 只看该作者
  储君高见,受教了!~
30
发表于 2009-12-24 00:49:58 | 只看该作者

换个角度看这个问题 - 现代职业经理人领导变革

我们看历史都是为了引以为戒,指导现实的做事方法。

商鞅的死是有历史必然性的,前面诸君都已分析明澈,我也不累述。

现今的职场,商鞅好比职业经理人。从经理人的角度上看,不管是为了寻求新的挑战也好,还是为了缓和变革所带来的冲突也好,都必须亡。亡在古文中是走的意思。商鞅是离开了人世,现代经理人幸运些,只要走到别的公司去就行了。这大概也是职业经理人的宿命,注定要漂泊一身,最成功的最后也只剩一堆钱,而没有自己的事业。

我是做变革的,很清楚今后的路。只求达到变革的目的,得罪一群人,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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