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社会的关系,确然是深深交织在一起,不可分离。
吾国之传统文化,道家注重协调个人、自然及世界间的关系,儒家注重协调家庭、家族和国家的关系。
西方文化,其重点在于个人,组织协调社会的所有的基本精神都要立足在尊重个人人权这个基础之上,由此再作发展和引申。
建立现代社会,是吾国紧迫任务,向西方学习,也是理所当然之事。但是,我们往往学得形似而神非,是学习的根基出了问题,即“尊重个人人权”这个基本因素被抛弃了,“众皆竞进以贪婪兮,凭不厌乎求索。”追逐利益成了最高目标,群体性精神空虚成为社会显象。
这一份空虚,拿什么来弥补呢?国学热就是答案。
说到这里,我想讲的意思就出来了,建立现代社会是势在必然,尊重个人人权是建立现代社会的根基(首先是自己先尊重自己的权利),传统文化中能和这一点很好结合的,就值得我们去追寻(个人最推崇先秦时代的传统文化),不能和这一点结合的,我们就要舍弃(比如宋明理学,讲求灭人欲的,很怕啊),中西文化经历如此的交融和演进,必将产生出更为璀璨的新文化,在这个过程里,我们都是参与者、享受者和见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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