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逢建国60周年,公司上下对安全要求非常严,而且就分公司来讲,就节约用电和安全方面讲过无数次,但依然有员工不遵守,因此,就25日晚没有关电脑和风扇的员工,做出了如下的处罚。以下是第二天我发的邮件。由于两位员工都是公司的干部,因此在利益的处罚上还是不轻的。
各位员工:
昨晚下班时,我检查发现分公司一部手提电脑没关,一台风扇没关。现处理如下:
1、收回该员工对公司电脑的使用权,由自己购买电脑使用。(昨晚我已没收)
2、收回电扇使用人的电扇使用权,在该位置永久不得设置风扇。(昨晚我已没收)
3、对没有关手提电脑和风扇的员工追讨机器空转损耗电费。计算如下(由售后提供):
1)、手提电脑每月35元乘以12个月再乘以2年(我来分公司马上两年,该员工一直在用。之前我不再追究)等于840元。请财务在下月工资中直接扣除。
2)、风扇每月35元乘以6个月(风扇买不久,但也按6个月计算)等于210元。请财务在下月工资中直接扣除。
此次处理算是最轻的了,还没有计算机器本身的空转折旧费用,安全隐患等。如果昨晚没收电脑的话,位置在窗户边,电源也在桌子上,而昨晚下了暴雨,今早桌子上全是水,试想:如果昨晚我没有把电脑没收到我的办公室,你们想象一下结果会是怎样?该员工会承担怎样的责任!!!!
请各位看看附件中售后的核算,我们有多少的费用是在浪费!!!
从本月开始:无论是分公司还是经办,一律不得找任何理由申请超计划电费费用!经办超支的,由经办人员负担;分公司超支的,有分公司上班人员负担;如果在过程中发现有浪费电的责任人,则该责任人负责本经办、分公司超支电费的全部费用。请财务经理牢牢卡死。
无论是分公司还是经办,压缩电费(不仅是电费)的空间是非常大的,而每位员工都有责任,节约费用是小事,安全才是第一位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