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TDN”从管理本身的含义来解释管人和管事实质上都是一回事。从大概念上讲,这是可以接受的。 但时,“管人理事” 还是“ 管事理人”中“管”和“理”的意义从细微处分析,还是有很大的差别的。 “管”着重于上行下效,强调管理中的控制职能;“理”着重在理顺关系,强调管理中的协调职能。 从不同偏重的管理效果上看,“管”字型企业,如部队是比较有代表性的,纪律为先。“理”字型企业,如IT企业和扁平化组织,横向顺畅性和协调弹性更为重要。 但是对于优秀公司来讲,无论是“管人理事” 还是“ 管事理人”,各有侧重,但是均擅长扬长避短,把不同管理模式下的优势发挥,同时避免负面效应。 我在开始时提出,“管人理事” 还是“ 管事理人”可从企业的管治方针,具体问题处理两个不同的层面进行理解。 观念不同,导致理解不同,其行为结果也必然不同。 另外,在管理实践中,没有一成不变的方法和万试万灵的妙方。科学的方法论则是要善于利用辩证唯物主义来观察、分析和处理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