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回答一下,回答的不好不要见笑。 1.公章丢失事情重大,成立专门小组由总经理直接负责调查。如调查结果真为意外所致,则究其(人事主管)保管不善之责,适度提点,顾全其颜面,而后加强保管责任制;若是人事主管故意导致,提出惩罚(写检查或罚款),惩罚公布前应与老板做充分沟通。在今后诸场合与老板合作树立权威,巩固权利。 2.与个别高层老职员“首领”做沟通,了解意见根源,协商解决,在不影响整体方案目标实施的情况下,可做些许让步性微调改动,把反对降到最小。 3.通知人事经理再行调查后做出新的处理意见,并告诉人事经理他汇报的情况与本人了解不一致。若第二次人事仍然坚持此调查结果,则批准同意。其后视群众了解事实的情况,做出安抚。 4.建立员工投诉通道,收集反对意见,与食堂管理者沟通,提出解决改进办法。建立食堂竞争、考核机制,每年做出评定,不达标不续约。 5.不签字,因为有明文制度在先。告诉其突发情况解决办法,再遇到这样的问题就有法可寻。 6.向财务了解有无此种情况提前付款先例,无先例,则向老板请示,看老板意愿。有先例,说服财务主管支付货款,救人于水火。 7.于老板言明起因,及如此作法的良好后果,证明收获大于支出。 8.出具详细调查报告,与供货公司上层领导沟通,尽可能在不改变结算方式状况下,降低成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