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估计加薪的结果不怎么好,至少“(2)、老戴和小高的加薪主要是考虑其家庭需要,是按照需要律的分配规律。两人的家庭环境都不好,都有特殊的困难,给他们俩加薪是肯定的,但为什么只排在第二等级?从实际情况事实分析,他们两人都有存在不足的地方,如果他们的加薪数额最多,必然引起其他员工的不满。先说老戴,尽管我认为他是手下最强的人之一,可别的下属并不这么认为,他的工作绩效并没有被别的员工认可,同事们反而将他的一些工作绩效的带讽刺性的事作为笑料,而小高的工作绩效尽管勉强过得去,可同事对他的评价甚高,因此他们的工作绩效在我和下属之间存在分歧,用贡献律作为分配依据显然是不行的,但他们两人的家庭状况相似,可以根据需要律作为分配基础,把他们俩的加薪作为同一等级,其他人也比较容易接受。”我觉得作为加薪的原因是有问题的: 员工个人家庭困难等背景原因不能成为加薪的原因,如果家庭困难,领导只能在平时做出关心和帮助,而不是通过加薪的方式来解决; 另外,加薪的面过于广了,广了,意味着每个人的加薪幅度都少了,那么,原先的激励效果能否真正体现出来,就该打个问号了;而且,有可能会出现一种情况,即,加薪最多的人可能最不满意,因为相对而言,并没有什么差距;就没什么认可和激励的体现 另外,第三等级的加薪,则有点搞平衡的嫌疑,这样的话,如何体现公正?至于领导和下属意见不统一,这是很正常的,兼听则明,但是不是让领导搞中庸之道,所以应当客观评价一下,再对第三等级的加薪作出决定 个人建议的加薪方式是:大幅度,少数人,拉开差距,体现绩效和公正,毕竟,如楼主所说,企业是需要盈利的,要的是利润,不是救助站,人道主义的帮助应体现在平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