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法自然
发表于 2003-8-27 02:28:00
以下是引用outstand在2003-8-27 1:42:00的发言:
这个帖是我熬夜看帖的最大动力,能把事件引申到团队价值观高度的,实在让人钦佩,我想道法兄心中自有答案,最难的是如何识别家园所处的路程的位置?
给楼上的家人一个方法的说.
所有的难题都可以做个决策树....判断如下:
NO.1是否合法?!
........ Y---> NO.2是否value最大化?!
...........................Y---> NO.3是否道德?!
....................................................Y--->执行
...........................................................N--->cancel
...........................--->do it 但是 公告其影响
.......................N-->cancel
.........N-->cancel
gohome
发表于 2003-8-27 09:20:00
我一向非常狠剽窃,不管出自什么原因。
虽然我也尊敬德隆兄(以前也仅是一个象什么橙一样的跟屁虫而已),没想到在家园这么一个地方,居然出现大师级人物剽窃,非常失望中。。。。。
还是引用一句我回复黄山松朋友的话吧:"我至今仍然为自己在小学生时代偷抄作文而高兴,想不到这个社会现在有这么多小学生行为让我不高兴。"
个人是赞同封ID的,不管是谁,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出于什么动机,只要是剽窃行为,就该处之。
网络是一个大世界,你喜欢来就来,喜欢走就走,完全没有什么需要留下的,但网络上的人生其实就是现实上的一部分,所以我对喜欢剽窃的朋友在现实上是一个什么样的君子感到很迷惑,人诚之,则无坚不摧,但如果一个人失去诚信,那么他会活得很可怜。
真正的英雄好汉总是能够在挫折中找到自己,而自己的灵魂何在,这个社会的道义何在,更需要许多人去点滴创造,是英雄的,重新开始吧。
happybaby
发表于 2003-8-27 10:06:00
实话实说,我是山东人,希望大家不要生气。
我想说,怎么看着像是德隆和胡涂约好了来炒作呢?
因为,不是多大的事啊!
不好意思,冒犯。
zhinet
发表于 2003-8-27 10:31:00
德隆愿本是没有剽的意思吧?我觉得,这样剽也没什么意义嘛,又不能当饭吃。
不够黄够橙
发表于 2003-8-27 11:23:00
不够黄够橙
发表于 2003-8-27 11:25:00
不够黄够橙
发表于 2003-8-27 11:26:00
不够黄够橙
发表于 2003-8-27 11:29:00
不够黄够橙
发表于 2003-8-27 11:32:00
不够黄够橙
发表于 2003-8-27 11:3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