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够黄够橙 发表于 2003-8-27 16:30:00

soildog 发表于 2003-8-27 16:39:00

汗颜

我发现我也挺喜欢在论坛之间转贴的,特别喜欢推荐一些好的网站。而在转贴过程中很少会加原创,有些有作者的一般会一起转,以为不加后缀的就是默认为转贴,惭愧,惭愧,不过我没有在转贴的过程中加上原创,而自己原创的也经常忘了加原创,意识不好,需要改进!

dreamerbug 发表于 2003-8-27 16:46:00

我觉得在处理问题,特别在处理有关与人的问题上要慎重,再慎重,确实是无耻之徒,也就罢了。
另外对处理问题的手段、方式、过程、标准等等问题是不是应该有一个明确的说法,一事一议,或者简单讨论处理是不是有欠考虑?
在处理人的时候,能不能集体讨论一次,让当事人、处理方(扮演法官角度)及群众都能了解一下事情的前因后果,对处理结果能不能征询一下广大家人的意见,可以设置一个专门的“论坛法庭”,被处理方可以申诉,处理方可以发表意见,可以提供证据与反证据,让据有的家人知道吧,像现在这样自己处理了,什么过程也没有,何以面对广大家人,设置一个法庭版块,让家人能真正地参与到活动中来,也能学习一些法律知识,不很好吗?
家园不是有法律顾问吗,可以让法律顾问及学习法律方面的同志成为这个论坛法庭的主要成员,成立一个虚拟网上法庭,既可以提高实践能力,又能够解决家园法律问题,如果家人有什么经济法律纠纷,也可以请教,既维持了家园秩序,又能学习知识,一举几得。
强烈建议通过法律形式及过程来进行判决!!!

zhou-simon 发表于 2003-8-27 16:55:00

“不够黄够橙”小妹妹,我很佩服你敢于第一个站出来,力图主持公道。前面我也发了一个帖子表明了我的一些看法,中心意思有几个:1、德隆是功臣。2、德隆罪不当诛。3、大家应该多帮助他。4、即使处理,也要尽量治病救人,留有余地。5、停止相互的攻击,多考虑一下这件事留给我们的思考,比如处理的程序、策略等。6、珍惜家人之间的良好氛围。

      前面有的帖子也提出了一些解决之道,比如明确必要的制度、程序,尽量透明化等。现在我们最重要的就是搁置争议,平心静气的想一些解决的办法,很好的处理这样的事情,尽最大的努力给德隆提供一些救助。一味的气话是于事无补的,你说是吗?况且我感觉糊涂这个人既然给大家提供了这样一个空间和环境,至少客观上为我们带来了很多收益,是值得我们尊重的,对他发起那么尖锐的批判是不合适的。
      欣赏你的气概,但不完全赞成你的办事方法。

allen_zhou 发表于 2003-8-27 17:00:00

各位:
任何游戏都有规则,没有规则的游戏不管曾经多么NB一时,终将会轰然倒下,这是一个很基本的管理原理,在这样一个管理精英云集的论坛里,大家都应该懂得这个原理,所以我支持版主的做法。
其实重要的不是一个人在发贴时是否有注明原创二字,而是在于其背后的动机是什么,版主已经说过,在此处理意见前,已经多次向发贴者求证是否是原创,发贴者一直坚持说是原创,直到版主最终出示证据揭发,象这样的抗拒者是应该从严处理的。
发贴者为什么要坚持说自己是原创的:不外乎名利二字。一是沽名学霸王,心理上的满足;二是显示自己管理实力,以此作为谋利手段(细节就不说了)。
大家都是管理者,每天都有大量的本职工作要完成,在工作之余,我们需要一个互相交流的园地,栖息谷需要大家的支持,但这种支持不是表现在发贴的数量,而是发贴的质量上,如果为了发贴而发贴,往论坛上转贴许多质量不高的贴子,最终对论坛的健康发展是于事无补的。
只有规矩才能成方园,企业如此,论坛同理。

h13333009 发表于 2003-8-27 17:14:00

不够黄够橙 发表于 2003-8-27 17:25:00

dreamerbug 发表于 2003-8-27 17:38:00

楼上这位小妹妹已经语无论次了
大家不要针对她了!

wangdl999 发表于 2003-8-27 17:46:00

称别人坏人的人,自己能保证自己是好人吗?再说这好人、坏人有如何区分呢?结论是当你进入一个团队时,你必须接受这个团队的游戏规则,当然,你有改变游戏规则的权利另当别论。
附带一句,这什么黄的人自己称是一个小女子,我看不见得。
我还是要支持胡涂,坚决的支持,因为家园定的规则我能接受。

不够黄够橙 发表于 2003-8-27 17: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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