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名 发表于 2007-11-3 16:29:14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wangzw</i>在2007-11-2 15:14:42的发言:</b><br/><p>狼,缺乏人性!华为没落的开始!</p></div><p></p>无形 发表于 2007-11-3 17:21:36
<p>质疑新的劳动法制定前有没有听取企业的意见 </p><p>作为华为敢为样榜佩服</p><p></p>ccnustudxw 发表于 2007-11-3 21:02:05
<p>这样的企业太没社会责任感了!本人觉得政府相关部门应该有所表示才好!不能开了这个岔,别的企业就会效仿的!</p>puma88 发表于 2007-11-3 22:08:05
这很现实!华为这个企业相当的不容易.现在由于规模大了,这样做会对社会是有影响。这样做从企业上讲本身也是很痛苦的,当如果还没有别的方法,只能“刮骨疗伤”。美国通用“杰克维奇-中子弹之称”,也是这样带领通用的。他对社会回报是用另一种方法。告诉“站了茅坑要拉屎”不然还是让一让。让位的还是有补偿。作为一名多年工作的人,对此情感上是不可接受的,但必须理解。其实我们的生老病死,本身就是一种自然给年轻人位置。nopepig 发表于 2007-11-4 00:47:39
没有沉淀,没什么企业文化puma88 发表于 2007-11-4 10:13:54
<p>沉淀=文化!</p><p>文化本身就是文化,有积极文化有消极文化。进步的文化是一种水性文化。美国的进步就是能容纳!</p>zhlhuang 发表于 2007-11-4 18:43:14
感觉是 企业未保持持续发展 不得已而为之之法wayswang 发表于 2007-11-4 21:01:02
<p>薪资差距太大呀</p>桑洛 发表于 2007-11-5 08:48:56
<p>我也就是看了这个新闻后,好好的研究了新劳动法...</p><p></p><p>呵,是该好好反思下.</p><p></p><p></p>remoteway 发表于 2007-11-5 11:07:22
<p>从个人情感上讲,这不是个负责人的做法</p><p>看相关部门如何处理这件案例吧,处理结果可能会直接影响到新劳动法的实施效果</p><p>毕竟标杆企业的示范作用太大了</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