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息谷-管理人的网上家园

[原创]飞猫胡说七道:德与才谁更重要?

[复制链接] 36
回复
9741
查看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楼主
跳转到指定楼层
分享到:
发表于 2006-12-30 16:58:4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飞猫胡说七道:德与才谁更重要?

  这几天,国内知名管理论坛栖息谷“经管焦点”版少天版主,推出了“[焦点话题(第1期)深度讨论]商业社会中我们需要德才兼备?”的正反辩论题,由被誉为“中国第一培训教练”的于加朋老师作为此次的主持人兼辩方。
  于老师说:“才比德更重要!凡是与人性发生碰撞的,不论经过怎样的波折,最终都要给人性让路,所谓的道德也不例外……”,他从“人性与道德”、“制度与道德”、“才能与道德 ”、“‘道德挂帅’的魔障”四个方面阐述了自己“才比德更重要”的观点,透露出于加朋老师不乏让人深思的真知灼见,同时也在栖息谷论坛上掀起了家人们辩论的滚滚浪潮……。
  一时之间,论坛里平日里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各路蒙面大侠、咨询专家、培训讲师、企业领导管理者……不由“抹布盖牛背——露头角”,纷纷浮出水面,激扬文字、指点江山,“德与才谁更重要”的正反精彩辩论,一浪高过一浪的火爆气氛在栖息谷论坛传扬开来。
  “德与才谁更重要?”这个看似想当然的管理焦点话题,在栖息谷家人们你来我往的唇枪舌剑中却像“鱼儿的尾巴——摇摆不定”(哈,猫爱吃鱼)。对此,飞猫这个好事之徒,也不由欣然学习荆柯刺秦“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豪迈情怀,“虽千万人,吾亦往矣”加入到此次辩论话题的行列中。哈,够于老师招架的。^O^

  言归正传,经过了家人们一番激烈的唇枪舌剑,在此,总结阐述一下飞猫对于“德与才谁更重要?”的浅见。

  …………

  在此次辩论赛中,有一个比较失误的地方,那就是没有对“才”与“德”做出多数家人认同的标准定义,就展开了激烈的唇枪舌剑。由于没有共同的标准,在没有约定俗成的标准范围讨论,自然也就你方唱罢我登场,谁也难说服谁,谁都坚持自己代表真理,哈。其辩论结果自然就不能不犯错误,也谈不上说服对方,更谈不上“继管理之真理,传知识于家人”。

  在此,飞猫抛砖引玉,对“才”与“德”先作一个自我定义,然后再谈谈自己的浅见。一家之言,不足、错误在所难免,还望家人们多多指正。正如飞猫的网上座右铭之一:“你有一个苹果,我有一个苹果,你我交换之后还是一个苹果。你有一个思想,我有一个思想,你我交换之后却是二个思想。”。

  一、何谓才?
  才,包括两个方面:1、知识;2、能力。
  知识,比较注重思辨,注重宏观,注重大局,注重长远利益与理想,在企业领导管理者身上成份更多。例如领导管理者必须具备多学科的复合型知识做战略规划……等。
  能力,比较注重实践,注重微观,注重细节,注重眼前利益与现实,在企业员工、基层干部身上体现得多。例如员工、基层干部必须具备处理事情的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与人交往的能力……等。
  才,在今天人们的眼中,用一句话来说,就是博取利益的能力,实现自我、企业或国家的物质利益、政治利益、精神利益的能力。

  二、何谓德?
  德,是一种社会现象,属于社会的上层建筑。从一般情况而言,依飞猫的理解就是: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己所欲,施于人”。

  不做“损公损私,损人损己”的事。

  少做“损公利私,损人利己”或“利公不利私,利人不利己”的事。

  多做“利公利私,利人利己”的事。正如一些人情世故练达者所奉行的“众人厌恶事,宜他人代劳之;众人愉快事,宜亲身力行之”处世之道。

  当然,凡事有常规也有例外,例如中国的周恩来总理和毛泽东的行为,就是“利公损私,利人损己”典范。以及美国政府建国以来有4位在贫困中死去的总统。这些人,这些事,在一般人眼中,是难以理解、不可思议的。

  因为每个人的经济人文环境不同,生存风险竞争压力的不同,中国又没有西方的信用体系,所以每个地方的中国人尺度标准不一,往往以“亲缘、地缘、神缘、业缘、物缘”决定了彼此的道德标准,以“人格道德”混淆与代替“制度道德”。所以,外国人说中国人最缺乏的是诚信和社会责任感。

  德,它是依靠人们的信念、社会舆论以及习惯力量来维持,往往只就人们的平常行为作一般性规定,不象法律法规那样必须人人遵守,强制保证实施,明确具体、令行禁止。德,是对人们行为规范的高尚要求,它从“性本善”出发,树立公司员工群体的价值榜样,通过对欲望的开发和激励,让人们愉快地工作。而不像法律规章是对人们行为规范的起码要求。德,是评价人们言行“善与恶、光荣与耻辱、正义与非正义”行为规范的总和。
  人,都不能离开群体而独自孤立的生活着。人类在原始社会中,为了维护各自部落成员的共同利益,协调彼此的关系,就产生了一些约定俗成的、调节各人行为的准则。一个人生活在社会中,其言行必须顾及别人或自己所属群体的利益,否则就会引起纠纷或冲突,这叫“先对不簿,后对簿”,呵呵。先哲马克思有一句话说得好:“一个人的发展,离不开他周围人的发展”。
  遵守这些准则,便称之为善,就会受到周围人、社会舆论的赞许,个人也会感到心安理得、愉快;否则,便称之为恶,就会受到周围人、社会的谴责,使个人感到内疚、沮丧而力求悔改。
  在一些人的心里,有时容易将“德”与“法”混淆在一起,不辨是非,就像爱情关系、友谊关系……等就不能用法解决。德与法的关系,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人类社会往往是从先由德产生习惯,再由习惯产生法律……,这些在一定程度上都是紧密关联的。
  德是一种分辨善恶的尺度,它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随着社会经济人文基础的改变而改变。从原始社会直至今天中国的社会主义社会,从人类社会出现对立的阶级开始,德——就成了各阶级人士内部协调关系和维护本阶级利益的手段。各阶级的人们,对于善与恶,往往有各自的标准与看法,除了公德外。统治阶级的德与被统治阶级的德,常常是相互对立的,而居于支配地位的总是统治阶级的德。一般说来,凡是法律所反对的行为,是统治阶级道德所谴责的行为;凡是法律所要求的行为,是统治阶级道德所倡导的行为。

  …………

  定义框架标准是有些枯燥的,不知大家是否认同飞猫的浅见,只有在大家认同的框架标准之下,才能共同深入进行下一步的探讨,真正做到辩论受益,增智长识。

  一家之言,请家人多多指正。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12-31 17:24:38编辑过]
37
发表于 2008-4-15 13:03:23 | 只看该作者

   飞猫的提议,以个人浅见甚好,只有定义清楚概念,才能避免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最后才发现鸡同鸭讲的情况。但才与德,因文化、价值观等因素限制,很难有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定义。因此,我提议,是否可以将德定义为“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他人利益巧妙结合”而不德,则定义为“为一己之私利而不择手段”呢?

   

36
发表于 2008-4-15 12:09:55 | 只看该作者
渐入佳境啊
35
发表于 2007-1-7 23:53:04 | 只看该作者
QUOTE:
以下是引用于加朋在2007-1-5 7:32:36的发言:

一大早先在客房里大致看过一下,明天再说。预祝飞猫和OCQ1208一天好心情。

谢谢于老师的祝福.

家园里值得学习的人和知识太多了,与家人共进步同成长!

34
 楼主| 发表于 2007-1-7 11:50:03 | 只看该作者

于老师,您谦虚了,也夸讲飞猫了。

辩论只是形式,能在这一过程中学东西才是最大的乐趣呀!飞猫也从于老师身上学到不少东西,谢谢您。

有朋自网上来,不亦乐乎。共同交流,共同进步。

33
发表于 2007-1-6 22:26:46 | 只看该作者

飞猫,看过你的那贴,关于中国传统的“以诚信为本”所隐藏的内在巨大的缺陷,以及关于“人格信任”和“制度信任”在中西商业文明中的不同表现,的确让于加朋的眼界又开阔不少,在此谢谢飞猫的赐教。

辩论只是形式,能在这一过程中学东西才是最大的乐趣呀!

最近眼睛不太好,不能看电脑太久,先下了。

32
 楼主| 发表于 2007-1-5 13:40:52 | 只看该作者

同祝同祝。

祝家人们每天进步一点点,每天愉悦一点点。

31
发表于 2007-1-5 07:32:36 | 只看该作者

一大早先在客房里大致看过一下,明天再说。预祝飞猫和OCQ1208一天好心情。

30
发表于 2007-1-3 00:54:15 | 只看该作者

本人对才与德结合企业范畴又做了一个归纳,就不贴在这里了,希望大家批评指证,谢谢.

http://www.21manager.com/dispbbs.asp?n=147,99827,0,0,2,0,0,0

29
 楼主| 发表于 2006-12-31 20:08:35 | 只看该作者

两个方面是个问题,但所有的事情都是只有两个方面就能说清楚的吗?辩论我觉得大的范围可以定下来

正方反方也可以定下来,但却可以允许出现第三方,解决事情的方法有很多种,每个人心里的衡量标准

这一条,飞猫很认同。如同飞猫心目中的维客知识平台遵循着这样的轨道不断发展、进化。就像阴阳八卦符一样,中间还有一条线隔着。中庸是也。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