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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飞猫胡说七道:德与才谁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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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30 16:58:4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飞猫胡说七道:德与才谁更重要?

  这几天,国内知名管理论坛栖息谷“经管焦点”版少天版主,推出了“[焦点话题(第1期)深度讨论]商业社会中我们需要德才兼备?”的正反辩论题,由被誉为“中国第一培训教练”的于加朋老师作为此次的主持人兼辩方。
  于老师说:“才比德更重要!凡是与人性发生碰撞的,不论经过怎样的波折,最终都要给人性让路,所谓的道德也不例外……”,他从“人性与道德”、“制度与道德”、“才能与道德 ”、“‘道德挂帅’的魔障”四个方面阐述了自己“才比德更重要”的观点,透露出于加朋老师不乏让人深思的真知灼见,同时也在栖息谷论坛上掀起了家人们辩论的滚滚浪潮……。
  一时之间,论坛里平日里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各路蒙面大侠、咨询专家、培训讲师、企业领导管理者……不由“抹布盖牛背——露头角”,纷纷浮出水面,激扬文字、指点江山,“德与才谁更重要”的正反精彩辩论,一浪高过一浪的火爆气氛在栖息谷论坛传扬开来。
  “德与才谁更重要?”这个看似想当然的管理焦点话题,在栖息谷家人们你来我往的唇枪舌剑中却像“鱼儿的尾巴——摇摆不定”(哈,猫爱吃鱼)。对此,飞猫这个好事之徒,也不由欣然学习荆柯刺秦“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豪迈情怀,“虽千万人,吾亦往矣”加入到此次辩论话题的行列中。哈,够于老师招架的。^O^

  言归正传,经过了家人们一番激烈的唇枪舌剑,在此,总结阐述一下飞猫对于“德与才谁更重要?”的浅见。

  …………

  在此次辩论赛中,有一个比较失误的地方,那就是没有对“才”与“德”做出多数家人认同的标准定义,就展开了激烈的唇枪舌剑。由于没有共同的标准,在没有约定俗成的标准范围讨论,自然也就你方唱罢我登场,谁也难说服谁,谁都坚持自己代表真理,哈。其辩论结果自然就不能不犯错误,也谈不上说服对方,更谈不上“继管理之真理,传知识于家人”。

  在此,飞猫抛砖引玉,对“才”与“德”先作一个自我定义,然后再谈谈自己的浅见。一家之言,不足、错误在所难免,还望家人们多多指正。正如飞猫的网上座右铭之一:“你有一个苹果,我有一个苹果,你我交换之后还是一个苹果。你有一个思想,我有一个思想,你我交换之后却是二个思想。”。

  一、何谓才?
  才,包括两个方面:1、知识;2、能力。
  知识,比较注重思辨,注重宏观,注重大局,注重长远利益与理想,在企业领导管理者身上成份更多。例如领导管理者必须具备多学科的复合型知识做战略规划……等。
  能力,比较注重实践,注重微观,注重细节,注重眼前利益与现实,在企业员工、基层干部身上体现得多。例如员工、基层干部必须具备处理事情的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与人交往的能力……等。
  才,在今天人们的眼中,用一句话来说,就是博取利益的能力,实现自我、企业或国家的物质利益、政治利益、精神利益的能力。

  二、何谓德?
  德,是一种社会现象,属于社会的上层建筑。从一般情况而言,依飞猫的理解就是: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己所欲,施于人”。

  不做“损公损私,损人损己”的事。

  少做“损公利私,损人利己”或“利公不利私,利人不利己”的事。

  多做“利公利私,利人利己”的事。正如一些人情世故练达者所奉行的“众人厌恶事,宜他人代劳之;众人愉快事,宜亲身力行之”处世之道。

  当然,凡事有常规也有例外,例如中国的周恩来总理和毛泽东的行为,就是“利公损私,利人损己”典范。以及美国政府建国以来有4位在贫困中死去的总统。这些人,这些事,在一般人眼中,是难以理解、不可思议的。

  因为每个人的经济人文环境不同,生存风险竞争压力的不同,中国又没有西方的信用体系,所以每个地方的中国人尺度标准不一,往往以“亲缘、地缘、神缘、业缘、物缘”决定了彼此的道德标准,以“人格道德”混淆与代替“制度道德”。所以,外国人说中国人最缺乏的是诚信和社会责任感。

  德,它是依靠人们的信念、社会舆论以及习惯力量来维持,往往只就人们的平常行为作一般性规定,不象法律法规那样必须人人遵守,强制保证实施,明确具体、令行禁止。德,是对人们行为规范的高尚要求,它从“性本善”出发,树立公司员工群体的价值榜样,通过对欲望的开发和激励,让人们愉快地工作。而不像法律规章是对人们行为规范的起码要求。德,是评价人们言行“善与恶、光荣与耻辱、正义与非正义”行为规范的总和。
  人,都不能离开群体而独自孤立的生活着。人类在原始社会中,为了维护各自部落成员的共同利益,协调彼此的关系,就产生了一些约定俗成的、调节各人行为的准则。一个人生活在社会中,其言行必须顾及别人或自己所属群体的利益,否则就会引起纠纷或冲突,这叫“先对不簿,后对簿”,呵呵。先哲马克思有一句话说得好:“一个人的发展,离不开他周围人的发展”。
  遵守这些准则,便称之为善,就会受到周围人、社会舆论的赞许,个人也会感到心安理得、愉快;否则,便称之为恶,就会受到周围人、社会的谴责,使个人感到内疚、沮丧而力求悔改。
  在一些人的心里,有时容易将“德”与“法”混淆在一起,不辨是非,就像爱情关系、友谊关系……等就不能用法解决。德与法的关系,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人类社会往往是从先由德产生习惯,再由习惯产生法律……,这些在一定程度上都是紧密关联的。
  德是一种分辨善恶的尺度,它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随着社会经济人文基础的改变而改变。从原始社会直至今天中国的社会主义社会,从人类社会出现对立的阶级开始,德——就成了各阶级人士内部协调关系和维护本阶级利益的手段。各阶级的人们,对于善与恶,往往有各自的标准与看法,除了公德外。统治阶级的德与被统治阶级的德,常常是相互对立的,而居于支配地位的总是统治阶级的德。一般说来,凡是法律所反对的行为,是统治阶级道德所谴责的行为;凡是法律所要求的行为,是统治阶级道德所倡导的行为。

  …………

  定义框架标准是有些枯燥的,不知大家是否认同飞猫的浅见,只有在大家认同的框架标准之下,才能共同深入进行下一步的探讨,真正做到辩论受益,增智长识。

  一家之言,请家人多多指正。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12-31 17:24:38编辑过]
沙发
发表于 2006-12-30 17:35:09 | 只看该作者

飞猫又开了个好头!

定义知识估计争议不会太大,而定义道德恐怕争议就会很大。定义了道德,还会在定义本身有一翻争论,哈哈!

过去,地球人分成几块,老死不相往来。

现在不同了,都成地球村了,都相互了解了,这个现实必须考虑!为什么?因为世界不同文化区域对“德”的认定标准不同,而又相互了解,甚至会发生冲突!

就拿200山年某国发生一起传播迅速、危害巨大、让政府措手不及的萨丝,世解卫声组织要过问,而该国政府先是敷衍、隐瞒,后该国一医生暗中把实情通知世未,这才使该国政府被迫公开疫情。那医生的行为显然违反了该国法律,算什么呢?道德还是不道德?

一定要让硝烟弥漫!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12-30 17:36:54编辑过]
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06-12-30 17:39:03 | 只看该作者

我们这里是管理论坛,自然须按照企业人的心里想法、企业经营管理来定义德。这样才有意义。不知于兄认为如何?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12-30 17:42:00编辑过]
4
发表于 2006-12-30 17:50:02 | 只看该作者
QUOTE:
以下是引用会飞的猫在2006-12-30 17:39:03的发言:

我们这里是管理论坛,自然须按照企业人的心里想法、企业经营管理来定义德。这样才有意义。不知于兄认为如何?


     这企业人的心思恐怕也不是那么容易理清楚啊!

     比如一位企业里的HR总奸,按照公司让他事实裁员,三天之内裁掉200名职员,与是就发生了我们经常听到的如联想、百度那样的“一小时走人”式的闪电裁员, 而这HR总奸在被裁员工看来不道德,而这HR总奸在公司看来是正常履行职务,当然算道德。

这种关于道德认定冲突如何解释呢?

惟恐天下不乱啊!

5
 楼主| 发表于 2006-12-30 17:59:53 | 只看该作者

  这种道德冲突,得看具体情况。有些冲突,员工可以接受,虽然企业裁了自己,但自己有能力再找其他工作,而且公司还发放未到约定期内的裁员补偿……等等补偿员工的措施。有些确实是他们难以容忍的,认为公司不仁,过河拆桥。

转:

                  让我永远不欠你的!

                    文/西伯力

   近日来我一直跟踪着看5月14日镱达洋先生发的一篇帖子:如果他是你的职工…意思是说,公司里有一位老职工,是公司的“三朝元老”,现在不能遵守上班时间,并带动了其它的职工也不能遵守上班时间,影响很不好,他的老板正在考虑如何解决这个问题,等等。
   在其后众网友的跟贴中,大家提出了很多很好的实用的看法和建议。
   在此就这个问题谈谈我的看法:
   1.请问这家公司是国营企业还是私营企业或三资企业?
  
   从跟贴及镱达洋先生的表述上看,我现在认为可能是私营企业,如果是私营企业,那么在老板并没有更换的时候,并不存在“三朝元老”的职工。他就是以前创业时期的老职工对吗?因为如果是“三朝”,就要考虑前两朝老板的情况,如果只是“一朝”,就要从当朝的老板作为出发点来考虑问题。这可能只是镱达洋先生的一种比喻,我也不再深说,在此说明一下,我的理解也是“一朝元老”。
   2.什么是“创业感情债”?
  
   “创业感情债”这个词是我临时编的,为了说明问题。
   “创业感情债”就是专指在创业初期阶段,由于资金短缺、人员短缺、条件艰苦、环境恶劣、技术不成熟、产品未成型,尚未赢利,种种原因,早期的企业职工通常会付出比企业正常经营后的企业职工更多的艰辛和劳动量;由于上述的原因,创业者未能在当时就对这种付出支付应有的报酬,固而转化为付出者的债权,或曰创业者对付出者的债务。
   对于付出者而言,这种付出有时是无意的或不得已的;有时是因为付出者与创业者有着各种各样的社会关系,如父母兄弟、同学好友、或由于创业者具备个人魅力而团结在创业者周围的人们无可选择的付出。由于这种付出是超常的付出,必然会在付出者的心中产生更多的物质和精神的需求和渴望。由于在创业初期物质和精神条件的匮乏,这种物质和精神的需求往往得不到满足。而这种超常的付出又确实已经形成在创业成本之中。所以我认为早期的企业职工的这种超常的物质和精神的付出对于创业者来说,确实形成了一种债权关系,就是说创业者“欠”超常付出的职工的债务。
   其实这种债权关系不单单只在私营企业的创业过程中产生,凡是有人群的地方都会产生,国营企业也一样,革命事业也一样,连国家建立的过程中也同样产生。除非只有一个人去创业时不会产生,就连你的老婆、你的父母在你创业的过程中做了工作,也要产生这种感情的债务,当你的企业建成后,他们也会拍着胸脯自豪地说:想当初我是如何如何帮你的…等等,如果他们对你以后在某些方面的表现不满意,那说的可就更热闹了。
   3.“创业感情债”是一种职工债权,创业者必须偿还。
  
   我之所以说这是一种职工“债权”,就是想说明,作为一个创业者是有责任和义务偿还的。因为在你创业成功了以后,这个企业是你的,你是企业产权的所有者,企业产权不是他们的,那么他们所超常付出的精力、劳动、甚至精神的压力等已经转化为你的企业的创业成本,这个成本有时不是可以用金钱的数字来衡量,只能用“成功”来衡量。所以,如果这个债务你不还,它就永远存在,并且还要产生“利息”,存在的时间越长,这个债务所发生的本息也就越多。
   4.拖延偿还“创业感情债”的原因和后果
  
   由于创业者在创业期间往往碰到各种困难,尤其是资金方面的困难,所以创业者总是无奈或有意拖延偿还“创业感情债”,也有的创业者确实存在品质问题,逃避偿还这笔债务,正如中国人常说的“过河拆桥”。也有的创业者在企业刚刚发展的时候由于非常珍惜仅有的资本和赢利,把一分钱掰成两半花,想把刚刚赚来的一点钱也全部再投资到企业的发展之中去,这对于企业的发展来说应是英明之举,但是这样做的结果是,随同他一起创业的早期职工不能得到与早期的付出等同的利益的回报。有的投资者还会向早期的职工许诺,等企业发展起来一定如何如何…等等。无论是逃避还是拖延偿还“创业感情债”,都会在一段时间后发生早期创业职工失望甚至怨恨的现象。轻者产生抵触情绪,重者甚至发生反叛及破坏企业的行为走向反面。
   5.如何偿还“创业感情债”
  
   我个人认为,在创业期间随时结算“创业感情债”是最明智的做法。
   一个创业者要认识到,创业是你(和你的股东)的事情,你的职工没有必要、也没有责任承担超出正常工作量的物质和精神等各方面的负担,例如,由于缺少资金而不能按时发工资,甚至半年以上不能领到工资;例如,大量超出工作时间的工作量,大量的加班;例如,一个人干几个人的工作;等等。对于超出部分,我认为应该及时结算,不要积累,以免后患无穷。
   如何结算呢?
   a. 随时奖励,说出准确的数字来。
   对于创业初期职工的超常付出,创业者要看在眼里记在心里,能付出的要立即兑现,因为资金困难不能立即付出的,也要明记在帐,明确地告诉职工,我因为资金暂时困难,我“欠”你多少,什么时候给你。因为人是感情动物,你只要先说清了,理解的人就会留下来,不理解和不得不走的人也只好让人家走。
   甚至在你不能确认你的企业是否最终可以成功的情况下,和理解你的职工说,你如果成功了付给他目前双倍(甚至多倍)的报偿,但如果创业失败了,就不能也没有能力再给他们了,请他们自己选择去留。往往在这种时候,他们还是会留下来继续助你创业到底。但是你一定要说出准确的数字,不要有意或无意地张不开口,或者有意或无意地“忘”了这件事,你要切记,你有意或无意“忘”掉的可能是个已经点着了“捻儿”的未爆炸的“炸药包”,只不过这根“捻儿”比较长罢了。
   b. 认真承诺。
   上面已经谈到了一些承诺的方法,就是告诉创业初期对你的创业有特殊贡献的职工将来你如何报答,比如说,告诉他等企业成功了给他买房子?车子?提供结婚用费?办理户口?现金?等报偿。
   或者承诺给他股份,这有点象目前大家正在探讨的给职业经理人期权的方法。
   这种承诺也一定要说明具体的数字,如多少万元的房子,什么品牌和型号的车子,结婚用多少钱等,至于户口,则是用多少钱就要花多少钱。总之要具体要真实要钱的数字。不要含糊不要笼统,不要马虎,不要说了不算数。
   当然,承诺的前提也要说明,就是只有企业成功时才能兑现,什么叫企业成功之时?也要具体说明,如赢?.....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12-30 19:16:34编辑过]
6
发表于 2006-12-30 18:04:13 | 只看该作者
是啊!讲道德,对公司来说,常常是需要付出成本的,或说是要付出代价的,就看公司能否承担得起了。
7
 楼主| 发表于 2006-12-30 18:12:44 | 只看该作者

  这就得看企业家本身的道德与才能了。才是手段,德是目标,就像现在中国政府提倡的和谐社会一样。两者是不可一分为二的。也不能像宋襄公一样将目标德当成手段来使用。

  作为企业家,必须道德、能力两手都要硬,缺一只手都不行。人本管理的另一层含义:“企业家本人不行,什么都是浆糊。”古有云:“主不可以无德,无德则臣叛。不可以无威,无威则失权。臣不可以无德,无德则无以事君。不可以无威,无威则国弱,威多则身蹶。”企业家、经理人,对于才德二字都是不可或缺的。

  曾经有一位大主教在自己的墓志铭上写道:“小时候,我发誓要改变整个世界;大些了,我努力改变我的祖国;后来,我想我能改变我居住的这个城市;直到临死之前才发现,我只能改变自己,从而影响他人,乃至影响整个世界”。
  做个实验试试:你对别人说,把手放在额头上,同时你自己的手放在嘴巴上,十个人会有九个将手放在嘴巴上。试试看?
  怎么样?有没有体会到一个真理:别人是看你在做什么,不是在听你说什么。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身先士卒的将领才可以带出义无反顾的勇士。躲在安全地带指挥别人往前冲的人,永远没有带动力。
  改变外在有吸引力,改变内在有影响力。用权力去命令别人,可以得到服从者,而用影响力带动别人,才可以得到主动者。 太多的人想改造这个世界,但没有人想改变自己。环境不会改变,解决之道在于改变自己。许多的人不成功,就是因为他们不喜欢改变自己,传统思维和习惯束缚了他们的发展,我们现在处在快速变化的时代,改变自己才可以获得更大的发展和成功!我们在不断的改变中,慢慢就会发现和体验改变的神奇伟大力量!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12-30 19:26:17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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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2-30 18:51:46 | 只看该作者
被人们深度误解的“诚信为本”


  
  在中国传统商业历史的管理遗产中,最值得骄傲和推崇的可能要算“诚信为本”了----几乎人人都说,中国传统商人/商业组织的成功,是来自于恪守“诚信为本”的原则。

  无论是有名的晋商/徽商/宁波帮等商帮,还是传统老字号全聚德/同仁堂/张小泉等商铺,都异口同声的宣称:遵守“以义制利/诚信为本”商业原则,是其辉煌商业成就独一无二的独门暗器,除此之外别无它法。商业评论家们也加入到了鼓动中:财源滚滚的商业制胜之道,是来源于“诚信”的竞争能力。即使是客户/消费者也津津乐道的告诉我们:愿意购买或消费商业产品的理由,是因为商家的“价格不二、童叟无欺”----这一切,使得我们不得不相信:中国传统商人/商业组织的成功,来自于“诚信为本”的商业理念/原则;而中国传统商人/商业组织的成功史,就是一部“诚信”竞争史。

  然而,我们被蒙蔽的好苦,因为中国传统“诚信为本”的商业原则,与我们今天所说的“遵守规则/公开公平”的市场信用原则,完全是驴唇不对马嘴的两回事。事实上,中国传统“诚信”是一种人格信任/而非制度信任,君臣恩义/父子孝义/朋友侠义,都大于社会的规则/正义。“诚信”所遵循的是基于熟人之间的“私德”,而非基于社会规则制度的“公德”,这是一种人格/亲情/熟人之间“投桃报李、你来我往”的中国式的诚信,它不但不支撑现代商业市场公平公开的信用规则,相反,备受赞赏的“代君受过/替父隐恶/为友杀人”的传统诚信道义,体现在商业竞争中,就成为了鼓励破坏市场公平公开信用规则的行为。因此,真实的中国传统商业竞争史,并不是一部“诚信竞争史”,而是一部“权谋竞争史”。

  被深度误解的“诚信为本”商业古训

  当百年西方管理已经使用计划/战略/效率等词语,描述企业的方向与竞争能力时,百年中国传统商人/商业组织却一直坚信并宣称:只要遵循“诚信为本”的原则,利润就会滚滚而来!

  虽然中国传统商人一直高声宣称必须“诚信为本”,但要想搞懂它的确切含义,却并不容易,因为“诚信为本”仅仅是一个概念模糊不清的口号。一般来说,对于它的解释,是来自传统商人两条铁打的生意规矩,一个是诚信,一个是不欺,显然,这是以同样的模糊性来解释模糊性;而另一些解释,譬如诚信就是“言必信、行必果”、“人无信不立,事无信不成”,则更是令人摸不着头脑的词语。这也再次体现了中国传统逻辑思维能力的弱化,一些概念常常处在“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境界中,需要个人慢慢的感悟。

  “诚信为本”概念本身内涵与外延的模糊性,使得我们只有通过解读具体的传统商业行为,才可能寻找到“诚信为本”的真实含义。在中国传统的商帮“晋商”中,广泛流传的一个“诚信故事”是:当年一位货主在晋商店铺中寄存了一批货物,货主因种种原因而导致多年未取----按照现代企业管理法律合同条款而言,此事如果就此结束,即不存在欺诈问题,也不存在诚信的问题----但是,显然晋商认为这是“不诚信”的行为,它的做法是千方百计、历尽辛苦的寻找到了这位货主的后代,直到若干年后,终于找到了这批货物主人的儿子,并把这批货物亲手交给了他----直到这时,才是中国传统商人所认为的“诚信”的实现/完成。

  我们终于从中国传统商人的诚信故事中,发现了“诚信为本”的真相----即中国传统商业的“诚信为本”原则,并非是遵循纯粹意义上的商业契约原则,而是遵守人际关系交往中的社会道德原则;更准确的说,中国传统商人所恪守的“诚信为本”,并非是描述商人与客户之间的法律“契约关系”,而是上升到了一种人与人之间的“感情关系”。显然,对于中国传统商人/商帮来说,仅仅遵守市场交易商业原则的底线,并非是他们眼里的“诚信”,只有而且必须超越这个商业底线,进入到道德原则领域来衡量诚信,才算是中国传统商人眼里“诚信为本”的本意。

  在人类社会的各种交往活动中,存在着“人格信任”和“制度信任”两种基本的信任方式,一般来说,在交易性的商业交际活动领域中,所遵循的是契约/合同/规则等“制度信任”原则;而在非交易性的人际交往活动领域中,譬如家庭关系/邻里关系/朋友关系等等,则是遵循人品/道德/情感等“人格信任”原则。虽然“人格信任”和“制度信任”,在现实生活中常常相互交织在一起,但是二者之间却不能早不同领域随意性的取代或替换;在商业交易领域,如果以朋友义气取代制度规则,就可能引发商业纠纷的恶果,而在人际关系的非交易领域,如果父子兄弟间以契约合同维系义务关系,同样是可笑的做法。

  借用梁启超先生“公德”与“私德”的区分法,中国传统商业所恪守的“诚信为本”原则,所遵循的是人格信任的“私德”、而并非社会秩序的“公德”。中国传统社会是一个农业文明下的乡土社会,每个人几乎都是熟人,都有程度不同的私人关系,因此,“熟人网络”关系成为了事实上的传统商业圈;在这样的“熟人商业圈”里,情感投入/信守道义/和气生财,成为了最重要的商业原则。虽然中国传统的“人格信任”,看起来是那么的温暖、感人、充满人情味,但却混淆了一个重大的/基本的商业原则,即商业活动的基础必须建立在遵守市场信用基本原则上、而不是建立在私人感情的道德基础上。

  有一种假象是,中国传统商人们总是试图让我们相信:“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价格不二/童叟无欺”,是他们获取商业成功的源泉----我们被蒙蔽和欺骗了,事实上,“晋商”辉煌的真实真相,一个原因是家族兴旺繁荣带来的商帮兴起,另一个原因是晋商与政府的良好关系,而真正使晋商获得暴利的,是清政府给予的专营权。名声显赫的“徽商”,则是通过把持总商控制清朝两淮盐业经营特权达二百多年之久,利用牙行制度把持市场、操纵物价,从中牟取厚利。著名“红顶商人”胡雪岩丰厚暴利的来源,是典型的官商勾结而谋取厚利,挂在店堂里的“戒欺”与“真不二价”两块匾额,就成了掩盖其获利真相的虚伪欺骗。

  显然,中国传统商人的“诚信观”,并非是今天市场意义上的“守规矩、讲信誉”----事实真相是:中国传统商人/商业,从没有将“客户”作为唯一的利润来源,而是将各个社会阶层的“人”,譬如官员/权力/垄断等等各类可能产生“利润”的人或事,都视作了利润的渠道来源。在这种利润来源的认知中,面向市场“价格不二/童叟无欺”式的“制度信任”,并不会带给中国传统商人带来丰厚利润和商业成功,而是只有面向熟人“投桃报李、你来我往”式的“人格信任”,才是巨额利润来源的真相。

  事实上,我们今天对于中国传统商业“诚信为本”的深度误解,正是在于没有将“人格信任”与“制度信任”区分开来;没有将“相信熟人”与“相信陌生人”区分开来;没有将“遵守私德”与“遵守公德”区分开来,而是将它们混为一谈,以至于使得我们将传统“诚信为本”的古训,误解为是今天的遵守制度/信守规则的市场信用原则。事实上,当中国传统商业“诚信为本”古老商则,是以人际交往的人格/人品/情感信任方式或原则,替代了商业性的法律/制度/规则/交易方式或原则,这就给今天的企业管理造成了一个巨大障碍和麻烦,即传统“诚信为本”原则,与我们今天所说的公平/公开/透明的现代企业信用体系,不但是背道而驰的,甚至是在破坏市场公平制度原则。

  传统诚信是“熟人网络”的游戏规则

  一个问题是:为什么在今天看起来非常危险、极具不确定因素的“人格信任”,却给中国传统的商人/商帮,带来了商机不断和滚滚财源?

  中国传统社会是一个以农业经济为主流/而非商业经济为主流的社会,农业时代的竞争往往是围绕土地、财富和权力展开的。“普天之下,莫非皇土,皇权至上,富甲天下”决定了竞争的规则和特征。由于知识被垄断、理性被抑制,竞争往往是残酷和不择手段。成者为王,败者为寇,强权代替真理,手段服从目的。不入流的商人/商业始终处在社会的边缘状态。虽然中国传统社会里依旧充满了激烈的商业竞争,但这种商业竞争是非理性/非制度化的竞争,竞争主体的不平等性/竞争秩序的紊乱性/竞争结果的非建设性,导致了官商勾结/权利寻租的泛滥,商业机会主义的丛生。

  在这种表面上看似混乱/无序/非理性的商业竞争中,其实隐藏着一种商业竞争的秩序/标准/或原则,那就是必须“成为熟人”----客户之所以会放心大胆的进行交易,是因为对方是信得过的熟人;官员之所以敢收礼为商人办事,也是因为对方是无话不谈的可信赖的朋友。在这样的“熟人网络”里,冷冰冰的、法律意义上的契约关系,并不会给中国传统商人带来滚滚利润;而只有投入极大的情感因素,真心真诚的结交朋友,最终达到高度的“人格信任”,才会因此而声誉鹊起财源滚滚。

  在传统商业“熟人网络”中,商业交易是在一对一/面对面中完成的,因此,双方都不再是单纯的生意关系,而是成为了朋友加兄弟关系;任何欺诈性的商业行为,其实就是在欺骗自己的血缘亲人/左邻右舍/同乡朋友,这是必须被严厉制止的行为----制止并不是来自道德化的说教,而是来自中国传统社会道德本身的强大制裁性。中国传统社会道德秩序力量的强大,超出了我们今天的想象。过去山西有名的票号,对于借钱不还者的做法是:自绑其身,到票号门前,大喊三声“我是借钱不还者”,即可免除债务;这是现代人所无法理解的规则,但如果真的有人这样做了,那么,他就将在本乡本土无立足之地,成为一个寸步难行的废人。

  “诚信”是在描述做人的品德行为,而中国传统商业又坚持“诚信为本”,按照这样的管理逻辑演绎,结论就是:商人个人的品德好坏,成为了决定利润来源的最重要因素。显然,中国商业传统的“诚信观”,并不是今天管理意义上的守法经营/遵守市场规则,而是在描述传统商业“熟人网络”中必须遵循的做人诚实守信原则----这种“商业利润来自道德回报”的有效性,是基于中国传统社会相对的封闭性。事实上,道德秩序的有效性,是因地域环境的封闭而有效;一旦封闭的环境被打破,道德的强大效力也就随之而失去或是大打折扣。中国人从诚信道义出发、又归于商业诚信声誉的结果,也形成了中国人独特的市场交易循环,从而演绎出了一套完整的企业道德伦理建设的体系和方法,

  中国传统社会缺乏法律保障和统一的商业竞争规则,因此“信任熟人”成为了几乎唯一可信任的标准。这也正是中国传统商人们人所说的“朋友就是财富”、“做事就是做人”、“先做人/后做事”的管理逻辑。事实上,中国传统文化提供了大量而丰富的修身养性/品德修养/交朋识友的学问,中国古代圣贤孔子关于“益者三友,损者三友”的区分:“友直,友谅,友多闻,益矣;友便辟,友善柔,友便佞,损矣”,逐渐被传统商人们演绎成了区分“益友/损友”的必备知识。因此,中国古老的诚信商则所描述的“待人老实/处事真诚;一言九鼎/一诺千金”等等,其实是在描述商人个人的做人原则、而非描述商业本身的市场规则。

  在中国传统的乡土社会中,最可靠的“信任”,永远是自己的亲人或熟人,信任程度的高低/远近,是以家庭为中心,由小而大/由近而远/由亲而疏的延伸扩展,形成了人格信任的社会网络,社会学者曾将这种熟人网络概括为“五缘”,即亲缘/地缘/神缘/业缘/物缘。对于传统商人/商业来说,他们生活在这个现实的“熟人网络”中,商业性的交易活动是发生在可信任的熟人之间;即使是有陌生人闯入进来,强大的传统商业惯性,也会迫使交易双方由“陌生人”变成“熟人”。因此,与其说传统商人是因为恪守“诚信为本”而获得滚滚财源,还不说“诚信为本”的商则迎合了中国传统伦理道德更合适。

  事实上,熟人网络中“人格信任”式的诚信,是中国传统社会普遍的做人行为准则,而并非是专为商人或商业活动而设置。中国传统社会所遵循的“做人”诚信原则,究竟是个什么样子?司马迁在《史记》带给我们一个经典的“尾生抱柱”的诚信故事:有一个人叫尾生,与某女子约会于某桥下,但该女子未按时赴约;当时大雨如注河水上涨,已经淹没了桥柱,但尾性不愿意失信于女子,宁愿抱着桥柱而被淹死,也不愿意离去。显然,晋商“历经多年磨难寻找货物后人”的诚信故事,与“尾生抱柱”的诚信故事,二者如出一辙。

  在中国,信任度不是依赖法律、而是依赖血缘关系,所以,凡是家族兴旺的地方,很容易出现商帮、匪帮,而家族的凝聚力,又使得商帮充满了强大的组织能力,都当作了多种可能的商机或利润来源,因此,传统商人/商业需要处理的是“人与人”的关系、而不是“商业与市场”的关系。虽然晋商“历尽磨难寻找货主后代”的诚信行为,从现代企业管理角度来看,是难以理解的不讲成本/不讲效率的“愚蠢”行为,但是,中国传统商人/商帮,确实因此而名声鹊起。然而,在现代社会中,由于交往规模的不断扩大,熟人群体开始减少或解散,越来越多的“陌生人”走进了人们的生活,如果以“私德”替代“公德”,其造成的社会秩序混乱是可想而知的。

  “诚信为本”中隐藏着“蔑视规则”的病毒

  一个现象是:为什么宣称拥有“诚信为本”传统的中国商业,却在今天出现了严重的诚信缺失现象?而西方管理信守自私的“为己惠人”,却反而获得了我们所期待的商业诚信?

  仅仅使用西方企业市场历史的长久、或是中国传统“诚信”文明的断裂所致,无法解释和揭示这种现象的真相----尤其是认为今天中国市场假冒伪劣泛滥成灾的现象,是因为传统“诚信”文明的断裂丢失所致的看法,更为的恶劣,因为如果这个解释或看法成立,那么,建立良好市场诚信环境的途径,就成为了呼唤传统“诚信为本”回归的行动----不,恰恰相反,实际上,今天中国市场信用严重缺失的混乱局面,其主要根源正是传统的信任“熟人”/而不信任“制度”,遵守个人“私德”/而不遵守社会“公德”的所谓“诚信为本”的恶果。

  事实上,在中国传统“诚信为本”商业古训中,隐藏着“蔑视规则”的病毒。中国传统商业“诚信”的真相,是使用人格信任替代了制度信任----“人格信任”与“制度信任”,本不矛盾对立,即使是现代企业管理依旧需要人格上的信任,但是,中国传统商业之所以用“人格信任”替代/甚至是凌驾于“制度信任”之上,原因是“诚信”受制于“礼”、而信守于“义”,通俗的说,臣代君受过、子为父隐恶、朋为友杀人,是受到赞扬的诚信侠义之举;反过来说,如果为了社会正义/制度公正,臣拒绝为君代罪、子拒绝为父隐恶,朋拒绝为友杀人,那么就成了不忠/不孝/不仁/不义的不耻小人。

  当遵守亲情/友情/熟人的承诺,比遵守法律/规则的承诺更重要时,“蔑视规则”也就成了一种必然。在商业世界中,漠视规则必然付出代价----当“为朋友两肋插刀”这种遵循“人格信任高于制度信任”、“私人义气高于社会法律”的事件,发生在现代市场的商业领域里时,那么,为了实现个人间的所谓人格/义气/承诺式的诚信,而不惜违背社会规范/商业规则的现象,就会大量的出现。二十年来中国企业所经历的商业信用问题,从所谓的“三角债”问题/银行的巨额坏帐/法院判决执行难/假冒伪劣泛滥成灾等等商业痼疾,本质上都是现代商业信用缺失所致,在这其中,没有任何一方是胜利者或受益者,每一家坑蒙拐骗的企业,即是信用丢失的始作俑者,最终又是信用丢失的受害者。

  “信用”已经成为了中国商业的稀缺资源,而在一个低信任度的国家/地域环境里,是难以建立起大型的企业组织,企业间也难以进行有效的、低成本的合作。我们必须意识到,现代社会已经是一个由“熟人世界”转变为了“陌生人世界”----面对越来越广泛的跨地域交往,越来越多的“陌生人”,传统的信任熟人的“人格信任”不再有效,取而代之的是制度/规则的信任;换一种说法,假如不懂得如何信任“陌生人”,那么,就无法期待着大型企业组织的出现;而信任陌生人的方法与途径,只能是依赖制度或规则信任,而这,也正是现代企业市场信用体系的内涵,即公正透明的“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才是今天信用的本意。

  事实上,今天的中国,在很大程度上依旧依赖于人格信任,熟人间的信任仍是我们社会赖以立足的基石。企业组织外部的协调与合作,宁愿相信熟悉的朋友/官员、也不信任规则/制度,而烟酒、饭局、礼物等等交往的方式,成为了拉进彼此情感距离、进入到“人格信任”的领域里的显见“符号”。企业组织内部的分权/授权,也与企业本身的组织结构和规章规定无关,而是“信得过”才授权、信不过就会被架空,所以下属获取权力的方法和途径,就成为了通过阿谀奉承/忠诚不二等等言行“符号”表示,由此获取上级的信任,从而成为领导信得过的人,所以,在中国的各类组织里,帮派/小团体/裙带关系/非正式组织特别的兴盛。

  更为糟糕的是,如果连亲人/朋友/熟人之间也开始互不信任、甚至是相互欺诈,就意味着信任不仅在陌生人中丢失,而且熟人中的信任也日益丧失----“杀熟”现象的出现,标志着整个中国社会赖以存在的“人格信任”基础结构开始瓦解。但非常遗憾的是,今天的中国社会,依旧对于“父债子还”式的荒唐诚信,充满了赞美和歌颂;而一些所谓的理论家们,依旧在大力呼唤传统“诚信”的回归,期待商人或老板个人品德修可悲养提高----他们显然没有意识到:假如不能建立基于制度/规则的信任体系、而是依旧期待着传统人格信任的回归,那么,他们就在无形中成为了鼓励“隐瞒欺诈/弄虚作假”的帮凶。

  事实上,对于“制度/规则”的蔑视,已经成为了中国的社会性问题。自觉遵守交通要道的“红绿灯”,成为了被讥讽的傻瓜;而遵守“排队上车”的公共秩序,则成为了愚蠢的代名词;在自己的家中完全可以做到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但到了公共场合其行为却截然相反。当代中国信用危机首先表现为公德危机。显然,我们忽视了中国传统文化蔑视规则的一面,被视为中华民族灿烂遗产的《孙子兵法》,其“兵家智慧”本质就是“欺诈智慧”,讲究规则、诚信与人道的唐僧,成为了被嘲讽和贬低的对象;而充满奸诈、诡计和不守规则的孙悟空,却成为了鼓励和赞美的英雄。

  现代企业利润获取的来源和强弱,依赖于制度化的市场信用体系,信任度的半径越大,企业越可能获得更大的活动空间、以及更多的商业利益;反之,越是依赖于传统的人格信任,企业活动的空间也就越狭小,建立起大型企业组织的希望越是渺茫;因此,建立中国现代企业信用体系,并不是呼唤传统诚信的回归,而是需要培育“企业公民”意识----现代社会的企业信用体系,要求企业要对于规则保持敬畏,需要摆脱传统诚信“人格信任”的阴影,学会并习惯于“制度信任”,这一点,对于渴望走出国门、实现国际化的中国企业来说,尤其重要!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12-30 18:55:57编辑过]
9
 楼主| 发表于 2006-12-30 19:44:23 | 只看该作者

  在栖息谷,有很多关于管理的帖子,探讨怎样管理别人,其实说白了就是能按你的要求做事,令行禁止。但不知家人们有没有想一想,别人凭什么心悦诚服的听你的?凭你高人一等的职位?你的才干?你的财富?你的智慧?还是你的道德?一个是“要我做”,一个是“我要做”,动机的不同,动力的不同,其变化的结果自然也就相差甚远。

  小企业看老板,中企业看制度,大企业文化。一定的管理模式总是因一定的经营环境而生。
  松下幸之助说过这样一句话:“10个人的时候,你走在最前面;100个人的时候,你走在中间;1000个人的时候,你走在后面;10000人的时候,你就只能祈祷上帝的帮助了。”
  企业规模越大,管理愈困难,管理愈重要,产权维护也愈困难,分享精神则愈重要。
  司马迁有段著名的评论说得好:“子产治郑,民不能欺;西门豹治邺,民不敢欺;子贱治单父,民不忍欺。”

  西方著名的《君主论》一书里有这么一句话:

  “一个领导者在部下畏惧自己的同时,应该努力争取他们对自己的爱戴。只有两者的结合才是良好有效的。如果不能争取他们对自己的爱戴,也至少应该避免遭受部下的憎恨。领导者切忌不要染指部下应有的利益,因为他们容易忘记自己父亲的死,却不容易忘记自己财产所遭受的掠夺。 ”

  “一位君主如果害怕人民更甚于外国人,他就应当建筑堡垒;如果他害怕外国人更甚于人民,他就应当抛弃堡垒。君主最好不过的堡垒就是不要被人民所憎恨。因为即使你拥有堡垒,如果人民憎恨你,任何堡垒也都保护不了你,因为当人民一旦拿起了武器,外国人就会帮助他们,这是少不了的。”

  “依靠管理者的帮助来维护企业的生存发展,比依靠广大员工的帮助更加难以维护。因为领导人发现周围有许多人认为自己是同他平等的。因此他无法按自己的旨意随意指挥或管理他们。而领导人如果是在广泛获取一致共识的民意基础上来维护权力,他就会发现自己是鹤立鸡群的人,周围没有人不服从他或者只有极个别不服从者。”

  …………

  对于目前很多企业亏损、破产的情况,慧聪集团的CEO郭凡生义愤填膺地说:“很多亏损的企业,他们没有钱吗?他们有钱,有很多的钱;他们没有厂房吗?他们有厂房,有很多的厂房。但是他们落后的制度把勤劳的人变成了懒汉,把聪明的人变为笨蛋,导致企业最终分崩离析。”

  谈到这里,郭凡生讲起了雅虎的故事。他说,“在雅虎还只有几百万的资产,没有能力的时候,孙正义向雅虎投了一亿美元,这个应该是怎样的一种股权关系呢?很显然雅虎买断了,孙正义一定要买断雅虎,给雅虎10%的股份已经是很看得起雅虎了。孙正义投资一亿美元只占了雅虎的30%,雅虎和他的创造者,优秀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却占有了公司的70%的股份,难道是资本发疯了吗?不是。在雅虎上市的时候一下子创造了几百个百万富翁,他们中间还有亿万富翁、还有千万富翁。而孙正义也取得了丰厚的回报,这就是优秀制度的魅力,可以让企业不断保持生命力。”

  郭凡生把慧聪的成功归结为让众多员工当老板的制度。他说,“慧聪一夜之间创造出了一百个百万富翁,他们都是年轻人。他们过去一文不值,但是他们现在成功了。所以知识型的企业有几十个老板,几百个老板。而资本型的企业它的典型特征是有一个老板、两个老板。我们都讲中国民营企业的最大问题,一山不容下二虎,但是知识型的企业一山可以容下二虎甚至百只老虎,这就是一个进步的社会、改革的社会。我们都知道,用知识来创造财富,但是我们什么时候在殿堂里讲过让知识拥有财富,我想很少有人讲过,即使有讲过大多是不成熟的提法。但是我可以告诉大家,世界五百强就是这样发展起来的,所有发达国家的高科技产业就是这样发展起来的。”

  这也是郭凡生所说的“小胜靠智,大胜靠德”的意义。

  …………

  先哲老子说:“受国之垢,是谓社稷主;受国不祥,是为天下王”。(解释:能够承担全国的责任与屈辱,可以成为国家的有仁之主;能够解决全国的困难与危机,可以成为国家的有威之王)

  受国之垢,意味着承受着巨大的责任与屈辱。可世上有几人愿意承担一个国家这样巨大责任与屈辱呢?我们中国人民敬爱的周恩来总理,外国友人评价他:“没有周恩来,中国的革命必将会化为灰烬!”没有周恩来的受国之垢,不知有多少为中国革命仁人志人,在文化大革命斗争中牺牲!这就是中国人民敬爱的周恩来总理。

  受国不详,意味着承受着巨大的困难与危机。可世上能有几人有智慧和能力,愿意且能够解决一个国家这么巨大的困难与危机呢?我们中国人民敬爱的毛泽东,外国友人曾评价说:“没有毛泽东,中国的革命之火很难点燃。”在中国承受了百年屈辱历史的旧中国困难重重的危险格局之中,毛主席的英明远见、卓越才能、优秀品质破除了当时重重迷雾的格局,成为全国的指路明灯,带领人民开辟出一条伟大的光明大道,使中国人民终于站起来,在世界人民面前挺直了脊梁。


  正如外国人所评价的:“没有毛泽东,中国的革命之火很难点燃;但如果没有周恩来,中国的革命必将会化为灰烬!”毛泽东与周恩来,是先哲老子所言名副其实的天下王和社稷主。

  …………

  历史,往往会惊人的重现。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知得失。我们可以从古今中外国家发展史、世界五百强企业的发展史中可以明悟这个道理。

  才能是实现道德的必须手段,道德则是才能的归宿。就像人类社会从原始社会到社会主义的历史演变一样。古人说得好:“与众同好,则靡不成;与众同恶,则靡不倾”。

  当然,言之易,行之难。飞猫纸上谈兵自然也是容易事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12-30 20:23:05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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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2-30 20:41:45 | 只看该作者

  官本位特征,是谁能决定乌纱帽去留谁说了算;

  市场经济特征,是产权人说了算;

  民主社会特征,是选票多说了算;

  企业道德特征,自然是发工资的老板说了算。飞猫说的不算。^O^


  但信用经济成份的大小,决定了一个国家经济的规模、水平和竞争力。没有真正的诚信来保驾护航,中国企业可以走多远呢?这也是中国企业为什么缺少世界品牌的原因。
  先哲恩格斯说得好:“富人管理法律,法律管理穷人”。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12-31 7:56:53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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