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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栖息茶馆]身为HR,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你会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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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30 08:49:3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作为HR,我们本身的职责就是进行企业内人力资源的管理,可是,在企业本身故存的管理模式的原因,导致直接损害了刚刚进入公司的你的下列利益(当然所有的刚进入的公司的员工是一样的)的时候,你会怎么处理?

1、处于试用期期间的社会保险不予缴纳;

2、试用期(2~3个月)劳动合同不予签订;

3、工资标准不能完全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这种情况下你会直接找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理论还是熟悉公司的管理模式以后会站在公司的利益上采取相应的措施而慢慢接受呢?
 
本期话题推荐者:liuyl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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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5 16:16:48 | 只看该作者
给企业和自己一个机会,看能不能慢慢做到
33
发表于 2008-7-12 18:53:23 | 只看该作者

有的时候也只能向现实低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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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9 16:32:05 | 只看该作者
这样的企业太多了,中国人都说资本主义不好,但是我们的同胞在资本主义国家的企业却享有本土企业没有的福利,所以说中国的企业是穷人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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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8 15:47:01 | 只看该作者

楼主说的跟我们的公司情况很相似,我不是HR ,我是刚刚度过试用期的员工。我也好郁闷。

刚来这家公司时人力主管跟我说4险1金没问题,结果不是那么回事,观察了一下这家公司,HR几乎没什么权利,就负责招聘,真正的权利在行政主管身上,似乎老总把拍板的权利都给了这个行政主管。

我现在的情况是4险给上了(上的时间是转正以后而不是试用期开始) ,公积金没给上,劳动合同没给签。而这些问题本应该HR解决的,结果发现跟行政主管说的时候她说我们公司所有员工都没签合同,公积金的事儿提都没提(因为我是新来的,我也没敢提)。

更要命的是当初承诺给我4险1金的人力主管也辞职不干了,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处于礼貌我也没好意思问,大家说我是不是抽空应该发个短信委婉的问问怎么回事啊?

我觉得我们的HR也够难做的,估计她现在也就是因为图个公司平时没什么事儿,而且曾经我跟她也交换过想法,她说怎么也得耗过一年再考虑跳槽啊。

现在弄的我特迷茫,不知道何去何从。

30
发表于 2008-7-7 11:19:10 | 只看该作者

我自己也是做HR,经历了很多家企业!

针对楼主的三个问题,很多企业都存在,但目前的情况是:

在人才供求出现矛盾的情况下,就是你想养活你自己还是在乎那些短期福利了?其实对于这些企业那里不知道楼主说的三条,但是社会现实就是如此.

另外可能我们的定位都在管理人员上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针对一线特别是没有技术含量的一线员工上,非常高的流失率,企业不得不考虑;更甚是员工本身不愿意签订合同.在用工紧缺的情况下,难道放弃生产么?

有时候问题是双方面的,不能单单以法律的形式考虑问题!劳动合同法固然为员工考虑,那难道作为企业就失去了生存的空间,特别对于小作坊形式的企业.

呵呵^^^

29
发表于 2008-7-6 14:26:19 | 只看该作者

我一般是这样做的:

  提醒老板按规定去做,当然提醒的时候选择刚到不久;对于改变不了的只能选择默认和离去,只是成本大了点。呵呵

28
发表于 2008-7-5 17:35:26 | 只看该作者
如果老板是可以改变的话,我觉得很不错的,可以慢慢的来啊,但是如果是不能改变的话就不要浪费时间了
27
发表于 2008-7-5 17:12:19 | 只看该作者
我认为,两个办法:
第一,你有没有能拿出来炫耀的资本,有的话,走人。而且一定要在初入公司的时候谈。
第二,为了职业发展,就忍着,等你熬出资本再说。

说个题外话,即使工作几年的老员工也有这种事情,怎么办?是我就让别人离不开我,离开要付出代价。
反正,现实的企业里面,没有多少理论的正确性,都只是力量大小的较量。

总之,真理也需要奋斗,无理的东西,不会自己觉悟。
26
发表于 2008-7-5 15:22:07 | 只看该作者

1、处于试用期期间的社会保险不予缴纳;

2、试用期(2~3个月)劳动合同不予签订;

3、工资标准不能完全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以上三点纠纷在职时都不会提出争议,要走人时才会发生争议。

HR把自己当成员工角色,适合于上述原则;站在老板角度看,如果老板吃过亏,他自然会改,如果他忘记了吃过亏。就提醒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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