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心行 于 2012-3-12 10:45 编辑
遇到这种情况,你怎么处理呢?
B工厂有300多人,订单旺季时会经常加班,也有加班操作流程,在加班流程中判定员工加班的重要记录凭证为《加班申请表》和《现场带班记录表》,一日,工厂财务科王科长(公司老板的亲戚)在审核加班凭证的时候发现有两张《现场带班记录表》上没有带班人员签字确认,就去找李厂长,并说要把这两张《现场带班记录表》作废,李厂长认为流程中没有规定财务科有作废加班凭证的权力,便与王科长理论起来,双方很是激动就争吵起来后不欢而散,李厂长将事情经过写成《内部联络单》发至总经理助理,要求赵助理进行协调。
如果你是赵助理,你会怎么处理呢?
后续将会把赵助理的处理方案与家人分享,尽请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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